第214章 第二百一十四章 进入雾岭!
李焕本来以为自己抱着的是晴雪,但谁想到却是刘兮兮,李焕就这么抱着刘兮兮坐在床上,两人就这么看着对方,下身仍旧相互交融在一起,李焕傻眼了,心道这样也成,自己居然把刘兮兮给上了,小灵那边还好说,那小丫头估计知道这件事情后,不会有什么过激的举动,但是想到晴雪,李焕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就像是被冰水泼了一身,这要是让晴雪知道了,以她的性子,恐怕真的会杀了自己。
当然杀了李焕肯定是不切实际,但以晴雪的性情,极有可能与李焕关系决裂。
过了良久,李焕柔声对着刘兮兮说了一声,“对不起。”
“不怪你,是我自愿的,是我自愿把身子交给你的,你没有对不起我什么,兮兮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是不是怕你的晴雪姐姐和小灵姐姐知道这件事情对不对,你放心好了,兮兮不是这样的女孩,不会将这件事情传出去的。”
这刘兮兮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她爱上老子了,要当老子的情人,李焕看着刘兮兮听着她口中的话,心道,这丫头真是太霸气了,居然能够说出这样的话。
“恩人哥哥,你会不会觉得兮兮是个贱女人,就这么随便的和男人上了床?”刘兮兮将身子仅仅的贴在李焕的身上,感受着对方火热的体温,轻声说道。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难道恩人哥哥不这样认为么?你们男人不都是这样的么,你们不都是认为一个可以随便和男人上床的女人都是淫贱的么?”
李焕想起刘兮兮的遭遇,她年幼的时候曾在妓院中生活过一段时间,肯定是因为在那段时间里看到过太过那种事情,所以才会有这种歪曲的想法,说起来,这个丫头还真是可怜,李焕将刘兮兮的娇躯搂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兮兮如同丝绸般的背脊,将嘴贴近她的耳畔,说道:“我不这么认为,爱一个人,为他付出一切,哪怕是自己的身子,这样有错么?”
刘兮兮将脸贴在李焕的胸前,一滴晶莹的泪水悄然落下。
李焕为他逝去眼见得泪水,看着刘兮兮如此可怜的神情,心中突然有些心痛。
"爱我,我想好好的度过这个夜晚,恩人哥哥,爱我。"刘兮兮抬起脑袋,将两只胳膊楼倒了李焕的脖子上。
李焕搂起刘兮兮,轻声说道:“你不后悔?”
“永远都不会后悔。”
一时之间,满屋春色,就连窗外的星星看见了都纷纷躲藏起来。
第二天清晨,李焕起的很早,他轻轻地在刘兮兮的额前吻了一下,然后悄悄地下了床,穿上衣服,跟做贼一样的走出了房间,来到客厅的沙发上,躺了上去,装着睡觉的样子。
没过几分钟,晴雪的房门开了,小灵与晴雪从里面走了出来,两女看着李焕在沙发上睡觉,心中都是有些不忍。
“雪姐姐,我们这么做好么,老公他好可怜。”小灵拉着晴雪的手,轻声说道。
“怎么不好,谁让他这么花心,到处拈花惹草,如果不制止他,惩罚一下他,他岂不是会闹得更欢,说不定没过九天又会带个女人回来,哼!”不过这嘴上说的并不全是心里想的。
晴雪走回房间,拿起床边的薄被子,轻轻的为李焕盖上。
当然,两女并不知道李焕只是在装睡,两女所有的话都被李焕听到了。
等两女走后,李焕才睁开眼睛,闻着被子上传来的淡淡香气,李焕微微一笑。
李焕起身洗漱一番后,亲自下楼为两女买早点,此时,李焕看上去活生生的一个居家宅男,当然,他的这种行为也未尝不是偷腥过后,做贼心虚的一种表现。
龙炎佣兵团与运粮队在这里整顿了一天,随后便相继离开了瓦塔城,李云山带着他的手下和刘黑龙,旺叔一同前往沙之城,李焕和莱斯卡则是向着帝都的方向前进。
走出瓦塔城,在经过二十几个城池就能够到达帝都了,而这个路程至少需要一个月,不过莱斯卡决定到下一座城池换上更快的拉车灵兽,这样可以缩短一些时间,前线的粮草最多还可以支撑一个月,所以莱斯卡必须加快速度,在前线断粮之前,将这批粮食运到,虽然运粮并不像前线作战一样,每时每刻都充满着危险甚至死亡,但这仍旧是一件件巨大任务,更何况这直接关系到前线军队,甚至是整个帝国的命运,所以莱斯卡不敢怠慢,李焕拨给了他两百龙炎战士,他也没有拒绝,万一在接下来的路上遇到什么麻烦,比如强盗之类的,有龙炎的人帮助,会变得很安全。
在一处叉路口,龙炎与运粮队停了下来。
“李焕大人,你真的要去雾岭么?”莱斯卡再次问道。
“已经决定了的事情,是不会改变的,这是我的做事原则。”李焕看着前面的路,只要再走半天就到雾岭了,到了雾岭面对的便是危险,甚至是死亡的危机,不过如果能够成功的度过这一关,将雷鹰老杂毛给杀了,那接下里的道路绝对是一帆风顺,整个雷鹰一族的兽丹足够李焕修炼上一阵子,李焕有信心从雾岭安全离开。
“那我也不多说什么,希望你这一路一帆风顺。”
两支队伍在这个叉路分离了,莱斯卡带着运粮队和两百龙炎战士想着帝都进发,而李焕则是去了雾岭。
雾岭,其实是一座被群山环绕的森林,用科学的说法,就是一座盆地,周围都是高大的山峰,而盆地中确实连绵不断的森林,由于这种特殊的地形,所以造成了森林中的云雾经久不散。
“前面就是雾岭了。”金彪手中拿着望远镜看着眼前被拉进的山脉说到。
“嗯。”李焕走下悍马,看着眼前这片山域,想要走出这片区域至少需要十天的时间,如果不幸在雾岭中迷失了方向,那很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来,如果队伍中有个很有经验的人带路的话,走出去的几率便会大得多,不过李焕却没有请认识路的人当向导,因为这片森林还奈何不了他,只要李焕想要走出去,那就能够出去,不过现在并不是走出去那么简单,因为它要带着龙炎的战士们杀光这里所有的雷鹰。
李焕手中的碧玉戒指闪了一下,几个大箱子变出现在身前,这些箱子中装着的都是枪械,包括手枪,突击步枪和狙击枪。
“金彪,张峰,还有猫头鹰,带着你们的手下领取枪械,每人一把手枪,一把突击步枪,猫头鹰你小队的人每人还要多领取一把狙击枪,弹药按人数分配,进入雾岭之后,你们将要面临的是一场苦战,而且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雾岭中充满着浓雾,你们看不到敌人,同样敌人也不可能看到你们,利用地形与地利,你们要做的便是,杀光森林中的雷鹰,记住,你们现在的身份是猎人,雷鹰便是你们枪口上的猎物,用你们手中的枪,将他们一个个的从空中打下来。”李焕的话语很平淡,话语中并没有慷慨激昂的陈词,但确实把战士们心中的那份激动带了起来。
十五分钟后,枪械的分配便已经完成了。
“这次的任务,你们将分成两个小组,金彪你是第一小组的队长,张锋你是第二小组队长,猫头鹰你的小队中都是狙击手,所以我要求你将队伍分成两个小组分派给第一小组,第二小组组队。”
“为什么?”猫头鹰显然为这次的任务分组感到不忿。
“狙击手只有在队友的保护下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失去了队友的保护已经随时都可能面临着敌人的攻击,狙击手的弱点便是机动性。”
“是。”猫头鹰虽然心中有些怨言,但仍旧是听从了李焕的命令,因为他知道就算是再好的狙击手也有可能被敌人从背后偷袭,而这正是狙击手最怕的事情。
两个小队集合完毕,所有的龙炎成员都跃跃欲试。
“此次任务以竞赛的方式进行,哪只队手中的雷鹰兽丹的数量多,哪只队伍便胜出,优胜者将会得到属于自己的枪械,好,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