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本宫不死,尔终究是庶!(7)【二合
养心殿,侧殿,军事处办事点。白圣刚一回来,便被明光帝以及一众军机大臣团团围住,目光炯炯盯着。显然大家都很期待结局如何。毕竟这也关乎他们的未来命运。如果按过去的亡国流程走,他们在场这些人大概率是活不了的,特别是明光帝和宗室几位实权王爷,更别说大同军对勋贵、士绅官员向来比较残忍了。他们善终的可能性无疑更低。不能将所有鸡蛋放一篮子里,也不能真的百分百全身心相信大同军的话。白圣娘家郑家,同样并不例外。之后主要有矛盾的是大同军内部。现在执行到位,结果就是,菜市街东口那边天天砍头,血流成河,大理寺和昭狱、天牢等各地能关人的地方,都快塞不下了,同时百姓个个欢呼鼓掌。绝嗣更是妥妥的。不然也没必要提不能过继,一旦绝嗣,就彻底废除皇室,这哪是什么限制条件,分明是架在明光帝脖子上的一把刀,随时可能落下,带大乾一起消亡。毫无疑问,他怕了……有的劝他为祖宗考虑。白圣清楚,这时候自己不管怎么劝都没什么用,还是得靠时间,来慢慢抚平他内心的恐慌和害怕,因此白圣没有继续劝,只是派人煮了些药膳给他吃。然而他亲生父母那边怕被连累,表示不可以,不能僭越,过继了就是过继了,再认回来又算什么,若是过继了还能认回来,那不是光明正大吃绝户吗所以现在,他们其实也不敢奢望太多,比如保留权力、保留皇室。他们只希望能保住性命,以及抄家的时候给他们留些底蕴就够了,就能安心投降了。至于那些大臣以及王爷所言,真心与否,当然不是真心的啦,他们这么说纯粹就是死道友,不死贫僧,回头有危险的人又不是他们,站着说话不腰疼!劝劝又如何而且要是明光帝不同意,回头直接投降,皇室被废的话,估计明光帝是亡国之君,他们也是亡国之臣啊,名声很难听的。可如果明光帝坚持坚持,当一当傀儡皇帝啥的,运气好,坚持到他驾崩,再有个儿女来继位,他们无疑就没人在意了,也绝对不能算是亡国之臣。白圣自然不可能害他。另外便是,一些比较重要的两国外交场合,可能会需要明光帝未来出席。他被废后又活了十四年才薨逝,活了五十几岁,在历史所有皇帝当中,寿命已经算排前列了,比明光帝上面好几个皇帝活得都长,所以明光帝这么说是觉得自己能有山阳公结局就很满意了。但后面,他还又赶忙表示。其他的,一切按他们的规矩来。毕竟死刑的,要么鱼肉百姓,要么曾经欺压良民,手里有人命,身上没人命的也够不着死刑,撑死了流放边疆。皇室依旧要被废除。如果确认是民脂民膏的话,会直接没收,但哀家与他们商定了个底线,最后留给皇室的总资产不会低于一千万两银子,除此外,他们不会再给皇室任何支持,皇室所有开销,都将自己承担。同样能勉强避免成为亡国之臣。如此又过了一天两夜,直到第三日的早上,白圣他们一众人等才穿上各自的官袍,诰命服,勉强挤出些笑意的来到京城门口,打开城门,迎接大同军。权力啥的,他们肯定是没什么指望了,现在也只能指望下身后名好听些。再加上一旦他绝嗣,依旧废除皇室的限制,皇室被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皇室现存所有资产,包括内帑。过程肯定是显得有些丢人的。可如果投降也是抄家灭族的话。毕竟白圣跟他们没啥感情,同时人家又没搞族灭啥,只是把有罪的人杀了或者关起来判刑,没罪的人屁事没有。其实吧,大乾律没什么问题,有些方面制定的还相当不错,关键是没人执行,或者说有人有特权,执行不到位。也就是君主立宪协议!接下来便好办了,无非就是大同军接管整个京城,对京城进行全面肃清。不得不说,这话还真没法反驳!所以,自然也就没继续谈下去,而明光帝与亲生父母吃了顿饭,便向他们拜别,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最离谱的是,他亲生父母也觉得明光帝活不了。最后,都不用白圣开口,在场的那些个大臣们,就七嘴八舌的将明光帝劝服。但紧接着,依旧还不是开城门,明面上是说要请人算个日子,可能明天或者后天某个吉时才比较合适。实际上是他们想回去准备准备,好歹将家里面的资产想办法分一分,散一散,藏一藏。等全国上下基本稳定,未来大概率要么让明光帝搞禅让,要么就让他死。“我知道你们觉得有些惊讶,但事实就是如此,大同军首领确实同意了君主立宪,不过这个君主立宪,比如今海外一些国家的君主立宪,要严苛许多。大同军估摸着是想要明光帝死。忧虑过多会伤身体,服用一些安心宁神的药膳,虽然无法治根,但也能治表,好歹让明光帝身体没那么快败坏。免得回头被抄家啥都不剩。甚至都想来个黄袍加身了。然后就声音略有些颤抖的说道:“要不朕退位吧,朕觉得可能也没必要搞什么君主立宪,朕退位就好,直接禅让也行,王朝兴替,岂能违背”所以白圣搞的这个所谓的君主立宪制,只能算是临时君主立宪法,只要她想,或者未来的大同军首领想,又或者明光帝,乃至于他的后人不争气,那么所谓君主立宪制,顷刻就灰飞烟灭了。这是什么魔幻现实啊想在正式登基之前来个过渡阶段。都需要进行审查。变成庶民他也能接受!反正他是先帝过继的,要不是同辉帝绝嗣也轮不到他,回到自己亲生父母家,重新当自己亲生父母的孩子,跟所有宗室一起除名,也好过一直提心吊胆的,当所谓君主立宪制的傀儡皇帝啊!白圣解释的很清楚,这个君主立宪限制的也十分厉害,在废除其他所有宗室成员身份,只认明光帝一个人,同时还有那么多约束的情况下,明光帝除了老老实实当个傀儡吉祥物,别无他选。安心宁神的药膳。并表示以后就没这么多限制了。全都一视同仁。哀家好说歹说,也只让他们将条件放宽到明光帝生下公主,公主也可以继承皇位,出女帝总好过皇室被废吧。”而听到这,大家就都能理解,大同军首领为什么愿意同意了,同时他们还很快面露怜悯的看向明光帝,因为他们觉得大同军此举,无非就是权宜之计。应该有报酬,不过具体的没谈。对此,白圣也不好拒绝,更不好告诉他们,大同军有自己提供的扫描检测仪器,别说将金银藏犄角旮旯里了,埋到一百米深的地下,都能设法找出来。一孩子怕死,其实也正常。更别说未来大同军大概率会推出一夫一妻制,想要多生子嗣就更困难了。有罪定罪,无罪释放。”山阳公是汉献帝被废后的封号。大同军内部,觉得没必要搞什么君主立宪,相当支持首领刘铭直接登基。只有明光帝还有少许特权。即便坚持不到那时候,没有儿女就死了,他们那时也不是明光帝臣子了。想见亲生父母随时都能见。一个不小心,或者谁身体有问题。虽然看起来有点像傀儡吉祥物,但他们还给予了些好处,那就是只要打个申请就可以离开皇宫,旅游也好,逛街也罢,只要让他们派两个人跟着就行。明光帝则是被白圣强拽着。毕竟过继本来就是为了传承香火。而大同军首领刘铭,显然不可能不给自己主人面子,不但立刻阻止边上不懂事的人动粗,还赶忙翻身下马,朝白圣和明光帝行了个简礼。然后就跟白圣以及明光帝一起坐上,白圣提前替他准备好的马车,并一众人等,直奔皇宫。最重要的是,他们怀疑。表示不用担心,哀家会保护你的。如果犯了罪,可以罪轻一等,怎么着都不至于判处死刑,万一真的犯了死罪的话,那就以皇位抵消,从此彻底废除皇室。所以以后明光帝你必须得熟读律法,并遵纪守法,万万不能犯罪,一旦犯罪的话,君主立宪恐怕便没了。”只能派人到城墙上,跟外面大同军说一声,然后继续安慰小皇帝明光帝。按大乾律规定,惩罚犯人。然而,还没等到白圣劝他放心,其他大臣包括三位王爷就赶忙劝了起来。首先,他们只认可当今皇帝。毕竟皇朝末年,皇帝绝嗣。之后因为明光帝比较胆怯,动不动就腿软,以及那些仿生机器人只给白圣面子,直接沟通比较麻烦,还要担心明光帝出丑,所以白圣只能参与接下来的所有流程,并且代替明光帝签署协议。有的劝他保全大乾天下要紧等等。明光帝虽然年纪小,但登基这十一年来,并未少学知识,所以在看到众人的怜悯目光后,便也很快想到了这点。皇族也遭到了全面清洗。两个人是哭着离开的,哭的像极了依萍去陆家要钱那天晚上的瓢泼大雨。好歹得给家族留点底蕴。白圣见他们全都一言不发的呆愣愣看着自己,没办法,只能又继续说道:白圣这话一出,在场人等全都呆愣愣的看着她,有些不敢置信,不敢置信的点不是在于他们的小命保住了,而是在于大同军的首领,竟然会同意君主立宪,他们这是脑子坏了,还是咋了啊本来他们觉得先前东太后有这个想法就已经很离谱了,没想到,现在更离谱的事来了,大同军首领竟然同意了!那还不如拼命,死的壮烈些呢!“经过哀家的努力争取,大同军的首领已经同意君主立宪了,另外你们以及你们的家人,如果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大同军方面不会追究你们派兵围剿他们的事,保命估计没什么问题。其他大臣还行了跪拜礼,也就明光帝和白圣两人依旧站着,白圣是不怕自己派出去的仿生机器人会对自己动手。“还有就是,因为他们只认可明光帝,所以接下来,如果明光帝大婚后没有子嗣传承,那么他是不允许过继的。明光帝知道,他其实没有什么反抗的余地,所以最后也认命了,只提了一个要求,希望能见一见亲生父母,白圣依旧没拒绝,赶忙将他亲生父母招来。君主立宪就是这么个立宪法,其他所有一切朝政机构全部废除,他们会自己重建,大概便是这么个情况,你们看看怎么样没问题,我们就开城门。”重新认回去都行,不过大同军那边只认他,不可能认他父母做太上皇啥。拿了家产又认回去,传承啥香火违法犯罪,皆一视同仁。只要哀家不死,绝不会让你出事。就是说,一旦明光帝绝嗣。“除此之外,条件还有很多,比如皇宫外围建筑,全部收归国有,皇室只能保留后宫内廷,依旧归明光帝所有。宗室成员未来将和百姓一样。剥夺所有宗室勋贵身份和特权,紧接着,就是根据他们过去的罪行开始定罪,该杀杀,该埋埋,该流放流放,该坐牢坐牢,同时因为大同军还没有制定自己的律法,所以依旧沿袭着大乾律。也就是说,他们只认可明光帝一个人,其他所有现存的宗室,全部都废除宗室身份,包括你们这些所谓王爷们。这家伙八岁的时候白圣就来了,后续相处了六七年,怎么都有了些感情。不要太寻常。合理吗合理性是被狗吃了吗对方难道就不想当皇帝“朕做个山阳公挺好,实在不行重归我亲生父母膝下,变成庶民也行。”毕竟只有刘铭当了皇帝,才能名正言顺封赏他们这些一起造反的人,他们也能因从龙之功得个世袭罔替的爵位。留着小皇帝,当摄政王啥的。未免也太奇怪了点!........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