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林地射手的强悍
<div id="tet_c">“你感觉怎么样?”
“我很好,大人。”
罗兰的眼神中,流露出明显的崇拜之色:“我感觉自己现在甚至能够射下天空中的雄鹰。”
洛萨心道,射下雄鹰应该是不可能,这就跟自己刚加完点以后,感觉自己力大无穷,实则只提升了三点一个道理。
他吩咐道:“那就试试你的弓吧,伦纳德,把我让你带来的废甲拿来,固定在二百码外。”
罗兰取出箭失,搭在弓弦上。
拉动弓弦,脸上竟然露出了惊异之色。
最终,脸色竟被憋得涨红,弓弦也仅开了不到一半!
嗖——
弓箭没有命中目标,从钉在一旁的鳞甲甲片旁擦过,不知飞往何处了。
他的脸色涨红:“大人,我的力气不够,竟然开不了这弓。”
洛萨皱起眉。
是因为这弓原本是林地精灵射手所使用的,而不是普通士兵所能使用的吗?
想想也是,系统军营的转职是无法提高人身体素质的,只是提供了战斗经验,技巧,还有装备。
敕令骑士更惨,连装备都不提供。
伦纳德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脑勺上:“你这个蠢材,乌尔姆刚得到天父赐福,就能像个老练骑手一样,骑在马背上如履平地,怎么就你不行?”
伦纳德是知道内情的,这老货也算是洛萨的心腹,同样属于那种,有能力,但不多的属下,能管好筑新城的事就算不错了。
不然洛萨肯定也给他加加担子。
“不用急,罗兰,你用你的旧弓再试射一次。”
洛萨安慰道:“会出现这种状况,你应该也清楚是因为什么。”
罗兰点了点头:“我们不是精灵,身体比他们弱,手臂也没那么长。”
罗兰再度挽起自己原本的猎弓,这一次,直接拉满,脱手箭失疾飞,稳稳当当命中了钉在木靶上的甲片。
仔细看去,竟是入木三寸。
拿来看它那箭镞,毫发无伤,只是箭杆有些开裂。
弓箭都是这个时代军队里的贵重物,弓如此,箭更甚。
这个时代,西方的游牧骑兵势弱的原因,也在于他们冶铁技术糟糕,许多箭失仍在使用骨质箭镞的缘故。
经过检验,哪怕是换了弓,只用这特制的箭失,鳞甲和札甲,在两百码内,都能轻易洞穿。
板甲没有库存,所以就没检验。
也没那个必要。
因为现在广泛装配板甲的,也就部分富裕的十字军骑士,穷苦骑士连一套锁子甲都凑不齐,更别提更金贵的板甲了。
许多大贵族虽然购买了很多套板甲,但往往是为了收藏或是炫耀。
洛萨也没考虑过最近要打一场内战的事。
萨拉森人广泛装备着鳞甲,札甲,能够洞穿绝大多数这两种甲就已经足够了。
至于重装弓骑的骑弓就不用提了。
虽然要比这一时期的游牧骑兵普遍使用的三十磅轻弓强,达到五十磅。
但在马背上难以使劲,导致弓骑在骑射时很难对全副铠甲的敌人造成有效杀伤,除非停马开弓,才能完全发挥出威力。
这种拜占庭式具装骑兵,更像是东方金国,如铁浮屠一般的同行。
此时的大金国,国力虽然已呈日薄西山之势,但幅员辽阔,有几千万人口,仍是东方帝国中最强的一个,要排在宋,辽之前。
其实单论人口,军队数目还有富有程度,宋才是最强的,但南宋朝廷……不提也罢。
“罗兰兄弟,可以让我试试你那把弓吗?”
说话的是扎克。
他作为重装弓骑兵,射术也是相当不错的。
罗兰有些不情愿地将弓递了过去:“给你你也用不了。”
扎克试了试,见果然如此,也不恼,笑着说道:“的确是用不了,这把弓起码一百磅往上了。”
“也给我试试吧。”
洛萨轻咳了声,让罗兰将那把精灵弓取来,挽弓搭箭。
在两人惊异的目光中,直接拉满。
嗖——
箭如流星,轻易洞穿了木靶的头部,向远方疾飞而去,不知所踪。
“大人,您好大的力气!”
洛萨轻笑道:“看到没,弓箭兵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明天你到让娜骑士长那里报到,协助她整训新兵,往后再挑一些拔尖的,来生命之树这儿来转职。”
人前小小显圣一波,洛萨心中还是很得意的,这么长时间没练习箭术,竟然没有半点退步。
弓也是好弓,没校准第一次射都能命中,它功不可没。
罗兰躬下身:“是!”
片刻后。
一根根枝叶交替着,将远方飞到不知何处的箭失运送到洛萨这边来。
生命之树传来抱怨的情绪,埋怨洛萨险些将弓箭射中它的根茎。
“抱歉。”
洛萨道了声歉,神情中却丝毫没有歉意,生命之树这么大的块头,就算被攻城弩炮射了一箭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他将箭失塞回罗兰的箭袋中:“物归原主。”
罗兰连忙道:“谢大人,也谢神树先生。”
枝叶微微摇晃,算是接受了罗兰的谢意。
洛萨勉励道:“罗兰,以后努力锻炼,我相信你很快就能拉开这把精灵弓。”
他没有把这把精灵弓据为己有的想法,这把弓虽说有些非凡之处,但实际上也就对普通人而言很不错罢了。
罗兰仅仅是个小地方的猎户,射术准一些,但放眼草原部落里,比他射术强的比比皆是。
经转职后,这射术是上来了,但身体素质还是原来那样,还不如曾经担任希伯伦城卫军的扎克身体强壮。
不过洛萨对林地射手这支新部队期待感更高了。
一百名能拉开一百磅以上重弓的精锐射手这是什么概念?
哪怕在极度重视弓箭的清初军队里,都属于绝对的高手了。
换上破甲箭,任你什么具装骑兵,统统射穿了账,放眼整个欧陆,刨除超凡因素以外,也属于顶格的弓箭兵了。
进到新哈布斯堡,这里的内堡已经接近完全竣工,依附外围城墙的建筑已经相当完善,看上去比前段时间俨然一个大型工地的模样,要整洁有序了许多。
伦纳德恭敬道:“大人,工程进度很快,要不了多久您就能住进来了。”
“不急,在我规定的时间内建好就行。”
洛萨在新哈布斯堡的公示栏上,看到了一幅画:双头鹰张开双翼,庇护着一对簇拥着孩童的夫妻。
“这是谁画的?”
伦纳德连忙道:“大人,是我亲手画的。”
洛萨称赞道:“很不错,老伦纳德没想到你还有这种本事?”
伦纳德很诚恳地说道:“总要让大家知道,他们的好日子是怎么来的,往常,每年都有因为饥荒饿死的。”
“有道理。”
洛萨若有所思。
他不是慈善家,对底层平民好,起初,绝大多数是因为他也曾出身于平民阶层,对平民更有同理心。
现在嘛,这个理由仍旧排在首位,但底层平民比异教徒的地方豪强更加容易收买也成了主要原因之一。
“伦纳德,给我拿张纸,我要写封信给库尔斯。”
伦纳德的做法给了他启发,他打算用贴大字报...大字报不靠谱,现在文盲太多,还是简笔漫画的形式更实用。
“是。”
“你再自己从库房里取五十枚金币作为自己的奖赏。”
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因为有座天使的凋像在,他的领民对他的好感度一向很高,增加个内宣方式,也就是锦上添花罢了。
...
洛萨在新哈布斯堡住了一宿,便回到了希伯伦。
眼下,近期内已经没有什么需要处理的琐事,他又可以享受一段悠闲的时光了。
狩猎火龙当然不可能只算上洛萨跟般若两个。
他俩输出能力有限,而暴虐龙又是皮糙肉厚的主儿,就算暴虐龙站在自己面前,任由自己攻击,恐怕也杀不了它。
毕竟洛萨最主要的攻击手段,除了借来让娜的圣枪以外,也就是使用“巨龙之息”了。
但那暴虐龙是能在岩浆里泡澡的,几乎等同于火焰免疫。
别看这一龙种没有翅膀,实际上,就算在整个火龙族群内,暴虐龙都能排在中等偏上的行列,许多有翼火龙都要排在它的下面。
】
再加上,这头暴虐龙若计算寿命,保守估计都有五百年,已经属于成年龙的范畴。
绝对是需要洛萨,让娜,芙琳,切利尼娜还有般若组成五人小队,才能考虑对付的。
在希伯伦的宅邸。
洛萨躺在般若的膝枕上,自言自语道:“不过也不是不能提前针对。”
“据说,那头暴虐龙应该还处于睡眠状态,不然这么多年下来,也不可能没被人发现。”
“趁着它还睡着,先来一波集火,再进行正义的群殴?”
“但若是不凑巧引发火山喷发呢?”
般若低头看了一眼洛萨,忍不住嘴角微微翘起:“大人,兴许那头火龙早就已经不在了呢?毕竟那本古书记载的,距离现在已经很多年了。”
洛萨笑道:“这倒不会,我已经拜托妮莎亚替我找人探查过了,那里仍旧有火龙的气息,不会弄错的。”
“那里是哪里?”
“哈拉特火山群,那里是圣裔家族的地盘,距离拜火教两圣地很近。”
般若皱起眉:“所以,我们要先穿越拉乌夫的地盘,再进入到哈希姆?”
“深入敌境,听起来是有些危险,但那里已经是距离我们最近的有龙类出没的地点了,若是总窝在领地里,我恐怕这辈子都很难将龙裔血脉觉醒了。”
洛萨认真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