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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26章 我需要你为我杀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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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羡他今日穿着件白衣, 乌发挽起。

他眉眼是很柔媚的,但经由岁月风霜的雕琢后沉淀下来的温润,却很好地冲淡了那女子般的姿媚。

就像窖藏的滋味醇美的美酒。

入口之初未觉不同, 甚至有过于柔和之嫌,回味却十分悠长深远。

慕朝游愣了一下, 哪里想到王羡会找到门上来, 初时震惊, 不知如何是好。

她与他两面之缘,算不得熟稔。

但转念一想, 来者是客, 人家或许只是凑个热闹来喝个酒的,该怎么招待便怎么招待就好。

就尽职尽责招呼着王羡落座。

王羡也有点不好意思, “不请自来, 叨扰了娘子。”

慕朝游定了定心神, 说话也和煦镇定了许多:“郎君是酒肆的顾客, 怎么能说得上叨扰呢?”

王羡不禁微微一笑。

慕朝游:“郎君想吃些什么?”

王羡很少在这种小酒肆进食,一时间也有点儿犯了难, “不若娘子推荐几个?”

慕朝游想了想,就给他推荐了店里最受欢迎的几样酒菜。

王羡没一点名士的架子,就说都好。

店里忙, 她没工夫多招待王羡,在他面前站了没一会儿,就有客人喊人。慕朝游只好匆忙道了声歉,忙转身穿过拥挤的人潮去招呼其他客人。

上菜, 收桌,结账,或是回厨下帮工, 慕朝游马不停蹄地像个陀螺一样,几将王羡抛之脑后。忙活了大半天,好不容易得了点儿清闲,她才又想起王羡这一茬。

回头一看,只看到王羡正在和邻桌的客人说话。

他生得好看,皮肤又白,和王道容一样,都是仅仅坐在那里便清华耀目,如玉树在庭的。

南国的百姓好美人,没一会儿的功夫他就被酒客们给围了个严严实实,甚至还有人去拉他的手说话。

王羡明显不太适应这个环境,有些彬彬有礼的局促,但还是笑着一一和人说话问好。

这可是活生生的贵人,坐在那里就像庙里的菩萨一样,浑身都在发光!他头发是那样的黑,皮肤那样的洁白光润!

见他脾气又好,怎么也不红脸不生气,众人争先恐后,像摸庙里的菩萨像祈福一般,都要去摸他的手。

一直到近日暮了,天色渐晚了,众人这才恋恋不舍地散去。王羡早已应接不暇,疲惫不堪,不由大松了口气。

刚刚人太多,慕朝游插不过去,此时才得以和王羡说几句话。怕他心有芥蒂,慕朝游安慰说:“他们是喜欢郎君。”

王羡长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劫后余生的庆幸,“仆既无什么才学,也无什么功业,实在愧不敢当。”

说着话的时候,他仍是笑着的,看起来倒不像是介怀的模样。

“天色已晚了。”慕朝游抬头看了眼天色,“这几天来鬼物频频为祸城中,郎君还是早点儿回去吧。”

王羡当然也看到了树梢上挂着的那一轮落日,心里不着痕迹地叹了口气。

那日元夜过后,他心里就忍不住常常惦念着慕朝游。

他素来是个随遇而安的性格,惦念归惦念,没想主动去寻她的下落。

前几日机缘巧合听说秦淮河附近有个当垆卖酒的慕娘子,猜想或许是她,鬼使神差地就摸了过来。

他今日本是为慕朝游而来,却没说几句话,心里也不免黯然可惜。

倒也没强求,打起精神,点了点头。还有心情和她说笑:“我若此时不走,又要麻烦娘子护我性命。”

慕朝游一直将王羡送出门,送上了车。

王羡微动了动唇,很想和她说些什么。

他平日里与一众名士们高谈阔论,说得人哑口无言,慷慨清迈,此时反倒像是锯嘴的葫芦。

实在是因为他十三岁成亲生子,十六岁时妻子病逝,从那之后,就再没和其他女郎有过多余的接触。

除了大将军强送他的那一妾。

他不要,他便杀她。

王羡只得收留了下来。

平日里也只是去她那边听听琴,没有过肉-体上的纠缠。一想到要脱了光秃秃的与女人交缠,王羡觉得这太奇怪了。

他欲-望本来就淡,和妻子是夫妻敦伦,是符合人伦大义,是必须履行的职责,平日里夫妻二人相敬如宾,从未有过什么孟浪不敬之举。

可以说,活了三十多年,对于异性的接触王羡是全然缺失而陌生的。这个时候就是想和慕朝游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王羡想了想,不禁问出自己颇为关切的问题,“娘子既擅阴阳术数,为何还要留在这一间小小的酒肆呢?”

慕朝游摇头:“我知道自己的深浅,会的东西只能自保,不能拿来谋生,否则就是害人了。”

更遑论她身负神仙血,与其说是驱鬼莫若说是招鬼,不牵连旁人就算好事,如何能护得住旁人的安危。穿越到这个乱世,在自保的同时能尽量护住身边的人她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王羡不禁又另看她一眼。

这世间能懂得阴阳术数的人少之又少,便是女子也能借此谋生,以图大富大贵。

她虽身怀异术,却不骄不躁,沉得下心,静得下气,视富贵荣华为过眼云烟,在这一间小小的酒肆谋生。

他本来就是个无欲无求的性子,此时看慕朝游更觉哪里都好,十分合他的脾胃。

说话间,已经走到车前。

之前见过的阿簟正坐在车辕上打盹,见王羡出来了,慌忙站起身迎接。

目睹王羡上了车,慕朝游遥遥朝他行礼作别。

王羡微微一顿,回眸见慕朝游站在柳树下,晚风吹动她单薄的袖口,昏黄的霞光勾勒出她远淡的身影,她乌黑的发梢和柳絮一起在风中飞舞。

他心不住漏跳了一拍,不禁脱口而出:“慕娘子?”

慕朝游:“嗯?”

王羡赧然轻咳了两声:“贵店的巴乡酒确为一绝。”

“不知某下次可还能再来叨扰?”

慕朝游不解:“郎君是客,哪有做生意的把回头客往外赶的道理。”

王羡面上一热,暗道了声自己糊涂。

慕朝游很坦然地辞别:“我还得回店内帮忙,就不多送郎君了。”

王羡窘得面红耳赤,笨拙回复:“哦、哦。叨扰娘子这多时,辛苦娘子为我费心,娘子且回吧。”

话到一半,王羡心口一跳,自己先觉不妥。

……当初江畔初见,累得她来相救,此时被她催着往家里赶。

只怕自己在她心底已成了个笨拙无能的形象,不免补充一句,“某虽不才,却也略通剑术,杀过几个胡人几只鬼物,自保当是无碍的。”

慕朝游朝他略点了点头,“郎君保重。”暮色昏暗,王羡也没看清她的神色。

等坐回车中,车帘落下。王羡回想起刚刚那三言两语的对话,抿了抿唇角,叹了口气。

……那几句话说得……是否又有自吹自擂,自夸之嫌了?

当初南渡,他的确是杀过几个胡匪,也杀过几只鬼物的,应算不得自夸。

阿簟听他唉声叹气的,心里觉得好笑。自家郎君平日里是最疏阔潇洒的人物,何尝有过这般优柔寡断,辗转反侧的时候。简直就是个初初坠入爱河的毛头小子。

王羡脾气好,纵着底下的仆役,阿簟胆子也大,笑着问:“郎君喜欢慕娘子直说便是,我就不信凭我们郎君这个条件,慕娘子她不心动!”

王羡自己也觉得好笑了,笑骂说:“说什么胡话。”

又突然想起什么,问,“我那镜子呢?”

取了镜子来,王羡凝神揽镜自照。

镜中的男人乌发薄唇,修眉挺鼻,端丽如玉。

王羡知晓自己生得好,美人是生来便知自己美的。可看着看着,他眉头就忍不住轻轻蹙了起来。

镜子里那根白发,到底是什么时候长的?

他怎么不记得了?

还有眼角那淡淡的细纹,是何时染上了这般多的风霜?

阿簟正憋笑。王羡忽然怅然地搁下了铜镜。

他当真是老了。

美人对于自己身上的变化,对岁月的流逝同样也是很敏感的。

阿簟纳闷他突然的怅然:“郎君?”

王羡:“我没事。” 只是原本火热的一颗心,像是被人骤然泼了一盆冷水。

是啊,他年纪都这般大了。

想到这里,王羡又不住莞尔,想笑。笑自己刚刚那没话找话的模样。年纪都这么大了,还学什么毛头小子的作派呢?

他并不否认自己对慕朝游是有些淡淡的,模糊的好感的。只是他从未想过将这好感发展下去。所以哪怕对慕朝游有好感,他也未曾着意打听过她的消息。

他年纪不小了,早已过了执着情情爱爱的时候,就这样坐着说说话,内心便已然十分平和和富足。

话是这么说的,但一路上,撩起车帘,看那人来人往,看秦淮河上的落日熔金,见道旁清翠的橘树,见远处的敬爱寺塔顶。晚风拂过人面,还是忍不住扬起唇角。

平日里所见怪不怪的景致,今日再看却处处新奇,令人不自觉就要笑。

大抵是心情好了,看什么唇上都要带三分笑意。

王羡果如他临别所言,没过几日,又再次光临了魏家的酒肆。

酒肆生意重回正轨,慕朝游每天忙得脚不点地,很少能竭心去招待他。

但王羡能自得其乐。

每日晌午来,点上一两样酒菜,和身边的酒客说说笑笑,一坐就是一下午。

男子眉眼弯弯的像亭亭的星月,唇角含笑,乌发闲散地半拢着,支着腿,青袍逶迤在地上。

王羡喝得不多,和刘俭等人比起来可算十分克制,只唇瓣略沾点酒水。

每当慕朝游百忙之中抽空见他怡然自得的模样,实在很难不感到嫉妒。

王羡曾对她承认过,他是白身,无官无职。

每天就是躺在家里睡大觉,驾车去城郊游玩,要么就是去拜访自己那几位身居高位的好朋友,和他们闲来执麈论道。

王羡来得频繁了,这些时日刘俭又不见了踪迹。

刘俭是个浪荡的性格,新鲜感来去如风,神龙不见神尾的,慕朝游也不担心奇怪。

不同左右说话的时候,王羡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她。

他其实不喜欢高枕于家中酣眠。

妻子去得早,儿子王道容不着家。每日王羡起身,往往要坐着出一会儿神,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待在家里吧,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王羡偶尔会去妾室张悬月那儿坐一会儿,听她谈会儿琴。

然后便是看看书,写写字。

一抬头,日头还老高呢,白日太长,光阴实在难消磨。

他就叫上阿簟,驾车去见老朋友周泰几人,他们平日里去官署打个卡,在家里也闲得长毛。

几个人坐在一起说说话,勉勉强强到日暮了,这才又回到家中。

阿簟点上一盏孤灯,孤零零地枕着孤影睡了。

偶尔,也不是没有怅惘不知前路的恍惚感,但这是人人都有的,年纪大了,就是在等死,没必要去探寻这些有的没的。

不去想,很快也就打发掉了。

王羡很喜欢看慕朝游忙活,他不爱喝酒,就叫上一碗热腾腾的水引,看她抱着酒坛子忙得团团转。

风吹动旌旗,春风熏得人陶陶然,酒香熏得行人熏熏然。

热气腾腾的饭菜飘着白烟,酒肆里的酒客们在高声说笑,嘈杂的说话声在烟气中飘得很高。

她穿行在人群里,忙得足不沾地,额头鼻尖盈着细密的汗珠,却不慌乱,忙得富有条理,像这一曲乐章中最和谐的音符,看得王羡觉得心里很踏实。

年轻,可爱,活力。

王羡仅仅只是看着,便觉得自己也变得年轻了,好像明天还有盼头呢,每一天都还有盼头呢。

老子一连几日都不着家,就连王道容这个薄情的儿子都觉察到了蹊跷。

王道容平日里不太着家,但并不是全不回。

否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南国人虽然放浪,还是在靠着举孝廉做官。就算演戏,王道容也得旬日去王羡那边问个安磕个头。

刚踏进王家的宅院,小僮阿笤就迎了上来,“郎君来得不巧,郎主才出门。”

王道容不关心王羡去了哪里,或许又是驾着车和他那几个名士朋友游山玩水。

但他近日出门的频率实在有点儿高了。

王道容不禁拧起了眉头:“又出门了?”

因着这些时日大将军动向不定,他过来这里也比往日频繁了点儿。几乎回回过来,回回都要吃上闭门羹。

王道容微有些倦怠,他这个爹一向不着调。他这个做儿子的也懒得去做老子的主。

再说他今日也不是冲王羡来的。

总归是自己的家,王道容入了府,看了会儿书,又练了会儿字,撂下书又小睡了一会儿。

他和王羡基本上日日都是重复着这样枯燥乏味的生活。

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之后,王道容沐浴更衣,端坐在蒲团上入了一会儿定。

然后便叫来了他此行的目的—他留在府上的心腹彭仆元。

一个年约三十少许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生得高大,留着一团乱糟糟的络腮胡,眼神很凶恶。

彭仆元是卢水胡,性格残暴,头脑简单,虐杀过不少人,本来是要处以死刑,为他所救,在很早之前就替他做事。

叫来他之后,王道容安静了一会儿。这个暴虐的卢水胡竟也不敢多问。

王道容杀过人。

杀过鬼物,杀过胡人。

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下决心。

这倒不是出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感。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性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进去书,就站起身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王羡派来照顾他的随从曾经劝阻过他,说这鸟被人饲养得年岁久了,放它归林是害它性命。

王道容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

再后来是那只抓伤了他的狸奴,在刘俭问他讨要之后,他本想一剑刺死了这狸奴,回刘俭说它病死了。

恶意是一点点膨胀的。

他的生活每日无趣得一眼便能望到底,每日读书习字,和父亲去拜访所谓的名士。

小小的王道容,安安静静地随父坐着,低眉顺眼,规规矩矩,一坐就是一下午,从不吵闹。

但谁知道他的思绪早已经放空到不知何处去了呢?

他觉得他们说的大话很响,很无聊,浅薄得一眼就能分明。

他常听他们说些玄之又玄,空虚得没有边际的话语,时不时互相赞叹、吹捧,最终这一场场清谈流传出去,成全他们的名声,成就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政治资本。

每一个人都像是在描眉唱戏的优伶戏女,端看谁演得最超然洒脱。

在这无趣的,浅薄的生活中,杀生变成了一件难得令他感到有趣的事。

感受着生灵在自己掌心挣扎求生,温热的鲜血在脚下流淌,脉搏还在鲜活的跳动。

……生与死交界之时迸发出的那股蓬勃的、旺盛、甚至是耀眼的生命力。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移不开视线,深深地为之着迷。

在一开始,王道容做得不是很明显,每每杀过什么畜生,总要细致地擦干净鲜血,焚烧掩埋,将现场处理妥当。

频率也不太高,谨慎起见,两三个月一次罢了。

后来,他发现,杀一两只畜生,在众人眼里其实无伤大雅,这世间谁不杀人。

从那之后,他杀过许多飞禽走兽。

被王羡知道了,劈头盖脸好一顿责骂。

王道容只是不解,都是杀生,为何游猎可以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甚至还能由人秉笔记载,歌功颂德,书之后世。

每一次天子田猎,堆积在营帐旁的猎物都如小山高了。而他杀几只畜生为何就成了王羡眼中的恣睢残暴呢。

都是杀生,为何还能将田猎明明白白写入《礼记》之中?

王羡被他的歪理邪说气得面色铁青,大骂他难道还想学罚北边那些残暴的胡人不成?

他被罚了面壁思过。

跪在堂前,王道容静静想了许久。

终于明悟,或许不是不可以杀生,只是缺一个光明正大的,名正言顺的理由。

那么,若是有了合理、恰当的理由,杀人似乎也不是不行吧?

他的第一次杀人,始于一场实验。

对象是那个他很讨厌的,被王羡派来的,总是管束他的随从。

那个仆从的手脚并不干净,他设了一个局,找到一个机会,当众揭发了他。

王羡念旧情,犹有不忍。在他宽恕他之前,小小的王道容眼睛眨也不眨,迅速拔出剑,赶在王羡开口前,一剑刺死了他。

当时,恰逢大将军来访,周围坐了许多宾客。

鲜血飞溅上他的眼皮,挂在眼睫上很不舒服。

众人大吃了一惊。

在众人注目之下,这个冷淡文秀的小少年神情淡漠,满不在乎地说:“我王家之物,怎容他人觊觎?”

又迅速收了剑,无不谦逊,彬彬有礼地朝众人一一行过礼赔过罪:“惊扰诸公,是容之过。这刁奴屡教不改,我替王家清理门户。”

“今日污了诸公双眼,更是容御下无方,但听诸公责罚。”

这是一场表演。

时至今日,王道容还记得他那掩藏在柔顺谦逊外表下的激动。

热血迅速滚过四肢百骸,他兴奋地浑身泛起一阵细微的战栗,将从大人们那里学到的表演技巧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将军双眼一亮,果然夸他杀伐果断。

众人遂都夸他小小年纪,就有了将帅之风。

也有人背地里说他小小年纪,太过残忍,可王家势大,就算再不喜也只能吞回肚子里。

杀人当然可以,需要有名正言顺的理由。

而且最好一击毙命,不能虐杀,若学了那石羯残虐凶暴的作派,如未经教化的畜生无疑,姿态不好看,名声也不好听。

实验很成功。

但在那之后,王道容便再也未曾凭一时之兴杀过人。

他只是好奇,并不滥杀,到后来年岁渐长,明善恶,了礼义,化性起伪。一举一动,无不恪守礼教典范。

但王道容清楚,本性的恶只是分明,未曾消失,如心中毒蛇,需时时警戒制御。今日杀慕朝游,无疑于猛兽出笼,制御了十多年的猛兽一朝释放,还能再回到最初吗?他不清楚。

他想要掌握权柄,想要高高在上,想要姿态好看,做人人交口称赞的君子名士。

滥杀无辜,这并不体面。

王道容微微抿唇,内心一阵摇动。

慕朝游的存在,仿佛是为他设立的变数,打破他行事的准则,总要在他为自己规划好的道路上横生出许多枝节来。

若不杀她,他只能预感到一而再再而三的,更多的变数。这些天里建康阴气频动,只怕有心人早晚会找到她门上来,单是神仙血这一样,他就不能坐视她落入别人的掌中。

王道容静静地想了很久。

彭仆元的鬓角渗出细密的汗珠,望着这位高雅的公子静坐在窗边,不敢出言打搅。

过了一会儿,一只玉白色的足踩落在地上,洁白的道袍如雪浪般掠过地面,那无比高雅的琅琊王氏的公子终于下定了决心。

王道容赤足而立,与慕朝游经历过的前尘种种一一浮现,但这一次只蜻蜓点水般地,很快便从脑海中拂去。

他顿了顿,嗓音轻轻地,很动听,哪怕面对眼前卑贱的杂胡,甚至也保持了君子般的谦逊,语气轻柔得像花开落:“我需要你为我杀一个人。”, ,887805068

刘俭是个浪荡的性格,新鲜感来去如风,神龙不见神尾的,慕朝游也不担心奇怪。

不同左右说话的时候,王羡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她。

他其实不喜欢高枕于家中酣眠。

妻子去得早,儿子王道容不着家。每日王羡起身,往往要坐着出一会儿神,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待在家里吧,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王羡偶尔会去妾室张悬月那儿坐一会儿,听她谈会儿琴。

然后便是看看书,写写字。

一抬头,日头还老高呢,白日太长,光阴实在难消磨。

他就叫上阿簟,驾车去见老朋友周泰几人,他们平日里去官署打个卡,在家里也闲得长毛。

几个人坐在一起说说话,勉勉强强到日暮了,这才又回到家中。

阿簟点上一盏孤灯,孤零零地枕着孤影睡了。

偶尔,也不是没有怅惘不知前路的恍惚感,但这是人人都有的,年纪大了,就是在等死,没必要去探寻这些有的没的。

不去想,很快也就打发掉了。

王羡很喜欢看慕朝游忙活,他不爱喝酒,就叫上一碗热腾腾的水引,看她抱着酒坛子忙得团团转。

风吹动旌旗,春风熏得人陶陶然,酒香熏得行人熏熏然。

热气腾腾的饭菜飘着白烟,酒肆里的酒客们在高声说笑,嘈杂的说话声在烟气中飘得很高。

她穿行在人群里,忙得足不沾地,额头鼻尖盈着细密的汗珠,却不慌乱,忙得富有条理,像这一曲乐章中最和谐的音符,看得王羡觉得心里很踏实。

年轻,可爱,活力。

王羡仅仅只是看着,便觉得自己也变得年轻了,好像明天还有盼头呢,每一天都还有盼头呢。

老子一连几日都不着家,就连王道容这个薄情的儿子都觉察到了蹊跷。

王道容平日里不太着家,但并不是全不回。

否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南国人虽然放浪,还是在靠着举孝廉做官。就算演戏,王道容也得旬日去王羡那边问个安磕个头。

刚踏进王家的宅院,小僮阿笤就迎了上来,“郎君来得不巧,郎主才出门。”

王道容不关心王羡去了哪里,或许又是驾着车和他那几个名士朋友游山玩水。

但他近日出门的频率实在有点儿高了。

王道容不禁拧起了眉头:“又出门了?”

因着这些时日大将军动向不定,他过来这里也比往日频繁了点儿。几乎回回过来,回回都要吃上闭门羹。

王道容微有些倦怠,他这个爹一向不着调。他这个做儿子的也懒得去做老子的主。

再说他今日也不是冲王羡来的。

总归是自己的家,王道容入了府,看了会儿书,又练了会儿字,撂下书又小睡了一会儿。

他和王羡基本上日日都是重复着这样枯燥乏味的生活。

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之后,王道容沐浴更衣,端坐在蒲团上入了一会儿定。

然后便叫来了他此行的目的—他留在府上的心腹彭仆元。

一个年约三十少许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生得高大,留着一团乱糟糟的络腮胡,眼神很凶恶。

彭仆元是卢水胡,性格残暴,头脑简单,虐杀过不少人,本来是要处以死刑,为他所救,在很早之前就替他做事。

叫来他之后,王道容安静了一会儿。这个暴虐的卢水胡竟也不敢多问。

王道容杀过人。

杀过鬼物,杀过胡人。

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下决心。

这倒不是出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感。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性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进去书,就站起身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王羡派来照顾他的随从曾经劝阻过他,说这鸟被人饲养得年岁久了,放它归林是害它性命。

王道容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

再后来是那只抓伤了他的狸奴,在刘俭问他讨要之后,他本想一剑刺死了这狸奴,回刘俭说它病死了。

恶意是一点点膨胀的。

他的生活每日无趣得一眼便能望到底,每日读书习字,和父亲去拜访所谓的名士。

小小的王道容,安安静静地随父坐着,低眉顺眼,规规矩矩,一坐就是一下午,从不吵闹。

但谁知道他的思绪早已经放空到不知何处去了呢?

他觉得他们说的大话很响,很无聊,浅薄得一眼就能分明。

他常听他们说些玄之又玄,空虚得没有边际的话语,时不时互相赞叹、吹捧,最终这一场场清谈流传出去,成全他们的名声,成就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政治资本。

每一个人都像是在描眉唱戏的优伶戏女,端看谁演得最超然洒脱。

在这无趣的,浅薄的生活中,杀生变成了一件难得令他感到有趣的事。

感受着生灵在自己掌心挣扎求生,温热的鲜血在脚下流淌,脉搏还在鲜活的跳动。

……生与死交界之时迸发出的那股蓬勃的、旺盛、甚至是耀眼的生命力。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移不开视线,深深地为之着迷。

在一开始,王道容做得不是很明显,每每杀过什么畜生,总要细致地擦干净鲜血,焚烧掩埋,将现场处理妥当。

频率也不太高,谨慎起见,两三个月一次罢了。

后来,他发现,杀一两只畜生,在众人眼里其实无伤大雅,这世间谁不杀人。

从那之后,他杀过许多飞禽走兽。

被王羡知道了,劈头盖脸好一顿责骂。

王道容只是不解,都是杀生,为何游猎可以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甚至还能由人秉笔记载,歌功颂德,书之后世。

每一次天子田猎,堆积在营帐旁的猎物都如小山高了。而他杀几只畜生为何就成了王羡眼中的恣睢残暴呢。

都是杀生,为何还能将田猎明明白白写入《礼记》之中?

王羡被他的歪理邪说气得面色铁青,大骂他难道还想学罚北边那些残暴的胡人不成?

他被罚了面壁思过。

跪在堂前,王道容静静想了许久。

终于明悟,或许不是不可以杀生,只是缺一个光明正大的,名正言顺的理由。

那么,若是有了合理、恰当的理由,杀人似乎也不是不行吧?

他的第一次杀人,始于一场实验。

对象是那个他很讨厌的,被王羡派来的,总是管束他的随从。

那个仆从的手脚并不干净,他设了一个局,找到一个机会,当众揭发了他。

王羡念旧情,犹有不忍。在他宽恕他之前,小小的王道容眼睛眨也不眨,迅速拔出剑,赶在王羡开口前,一剑刺死了他。

当时,恰逢大将军来访,周围坐了许多宾客。

鲜血飞溅上他的眼皮,挂在眼睫上很不舒服。

众人大吃了一惊。

在众人注目之下,这个冷淡文秀的小少年神情淡漠,满不在乎地说:“我王家之物,怎容他人觊觎?”

又迅速收了剑,无不谦逊,彬彬有礼地朝众人一一行过礼赔过罪:“惊扰诸公,是容之过。这刁奴屡教不改,我替王家清理门户。”

“今日污了诸公双眼,更是容御下无方,但听诸公责罚。”

这是一场表演。

时至今日,王道容还记得他那掩藏在柔顺谦逊外表下的激动。

热血迅速滚过四肢百骸,他兴奋地浑身泛起一阵细微的战栗,将从大人们那里学到的表演技巧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将军双眼一亮,果然夸他杀伐果断。

众人遂都夸他小小年纪,就有了将帅之风。

也有人背地里说他小小年纪,太过残忍,可王家势大,就算再不喜也只能吞回肚子里。

杀人当然可以,需要有名正言顺的理由。

而且最好一击毙命,不能虐杀,若学了那石羯残虐凶暴的作派,如未经教化的畜生无疑,姿态不好看,名声也不好听。

实验很成功。

但在那之后,王道容便再也未曾凭一时之兴杀过人。

他只是好奇,并不滥杀,到后来年岁渐长,明善恶,了礼义,化性起伪。一举一动,无不恪守礼教典范。

但王道容清楚,本性的恶只是分明,未曾消失,如心中毒蛇,需时时警戒制御。今日杀慕朝游,无疑于猛兽出笼,制御了十多年的猛兽一朝释放,还能再回到最初吗?他不清楚。

他想要掌握权柄,想要高高在上,想要姿态好看,做人人交口称赞的君子名士。

滥杀无辜,这并不体面。

王道容微微抿唇,内心一阵摇动。

慕朝游的存在,仿佛是为他设立的变数,打破他行事的准则,总要在他为自己规划好的道路上横生出许多枝节来。

若不杀她,他只能预感到一而再再而三的,更多的变数。这些天里建康阴气频动,只怕有心人早晚会找到她门上来,单是神仙血这一样,他就不能坐视她落入别人的掌中。

王道容静静地想了很久。

彭仆元的鬓角渗出细密的汗珠,望着这位高雅的公子静坐在窗边,不敢出言打搅。

过了一会儿,一只玉白色的足踩落在地上,洁白的道袍如雪浪般掠过地面,那无比高雅的琅琊王氏的公子终于下定了决心。

王道容赤足而立,与慕朝游经历过的前尘种种一一浮现,但这一次只蜻蜓点水般地,很快便从脑海中拂去。

他顿了顿,嗓音轻轻地,很动听,哪怕面对眼前卑贱的杂胡,甚至也保持了君子般的谦逊,语气轻柔得像花开落:“我需要你为我杀一个人。”, ,887805068

刘俭是个浪荡的性格,新鲜感来去如风,神龙不见神尾的,慕朝游也不担心奇怪。

不同左右说话的时候,王羡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她。

他其实不喜欢高枕于家中酣眠。

妻子去得早,儿子王道容不着家。每日王羡起身,往往要坐着出一会儿神,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待在家里吧,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王羡偶尔会去妾室张悬月那儿坐一会儿,听她谈会儿琴。

然后便是看看书,写写字。

一抬头,日头还老高呢,白日太长,光阴实在难消磨。

他就叫上阿簟,驾车去见老朋友周泰几人,他们平日里去官署打个卡,在家里也闲得长毛。

几个人坐在一起说说话,勉勉强强到日暮了,这才又回到家中。

阿簟点上一盏孤灯,孤零零地枕着孤影睡了。

偶尔,也不是没有怅惘不知前路的恍惚感,但这是人人都有的,年纪大了,就是在等死,没必要去探寻这些有的没的。

不去想,很快也就打发掉了。

王羡很喜欢看慕朝游忙活,他不爱喝酒,就叫上一碗热腾腾的水引,看她抱着酒坛子忙得团团转。

风吹动旌旗,春风熏得人陶陶然,酒香熏得行人熏熏然。

热气腾腾的饭菜飘着白烟,酒肆里的酒客们在高声说笑,嘈杂的说话声在烟气中飘得很高。

她穿行在人群里,忙得足不沾地,额头鼻尖盈着细密的汗珠,却不慌乱,忙得富有条理,像这一曲乐章中最和谐的音符,看得王羡觉得心里很踏实。

年轻,可爱,活力。

王羡仅仅只是看着,便觉得自己也变得年轻了,好像明天还有盼头呢,每一天都还有盼头呢。

老子一连几日都不着家,就连王道容这个薄情的儿子都觉察到了蹊跷。

王道容平日里不太着家,但并不是全不回。

否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南国人虽然放浪,还是在靠着举孝廉做官。就算演戏,王道容也得旬日去王羡那边问个安磕个头。

刚踏进王家的宅院,小僮阿笤就迎了上来,“郎君来得不巧,郎主才出门。”

王道容不关心王羡去了哪里,或许又是驾着车和他那几个名士朋友游山玩水。

但他近日出门的频率实在有点儿高了。

王道容不禁拧起了眉头:“又出门了?”

因着这些时日大将军动向不定,他过来这里也比往日频繁了点儿。几乎回回过来,回回都要吃上闭门羹。

王道容微有些倦怠,他这个爹一向不着调。他这个做儿子的也懒得去做老子的主。

再说他今日也不是冲王羡来的。

总归是自己的家,王道容入了府,看了会儿书,又练了会儿字,撂下书又小睡了一会儿。

他和王羡基本上日日都是重复着这样枯燥乏味的生活。

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之后,王道容沐浴更衣,端坐在蒲团上入了一会儿定。

然后便叫来了他此行的目的—他留在府上的心腹彭仆元。

一个年约三十少许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生得高大,留着一团乱糟糟的络腮胡,眼神很凶恶。

彭仆元是卢水胡,性格残暴,头脑简单,虐杀过不少人,本来是要处以死刑,为他所救,在很早之前就替他做事。

叫来他之后,王道容安静了一会儿。这个暴虐的卢水胡竟也不敢多问。

王道容杀过人。

杀过鬼物,杀过胡人。

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下决心。

这倒不是出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感。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性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进去书,就站起身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王羡派来照顾他的随从曾经劝阻过他,说这鸟被人饲养得年岁久了,放它归林是害它性命。

王道容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

再后来是那只抓伤了他的狸奴,在刘俭问他讨要之后,他本想一剑刺死了这狸奴,回刘俭说它病死了。

恶意是一点点膨胀的。

他的生活每日无趣得一眼便能望到底,每日读书习字,和父亲去拜访所谓的名士。

小小的王道容,安安静静地随父坐着,低眉顺眼,规规矩矩,一坐就是一下午,从不吵闹。

但谁知道他的思绪早已经放空到不知何处去了呢?

他觉得他们说的大话很响,很无聊,浅薄得一眼就能分明。

他常听他们说些玄之又玄,空虚得没有边际的话语,时不时互相赞叹、吹捧,最终这一场场清谈流传出去,成全他们的名声,成就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政治资本。

每一个人都像是在描眉唱戏的优伶戏女,端看谁演得最超然洒脱。

在这无趣的,浅薄的生活中,杀生变成了一件难得令他感到有趣的事。

感受着生灵在自己掌心挣扎求生,温热的鲜血在脚下流淌,脉搏还在鲜活的跳动。

……生与死交界之时迸发出的那股蓬勃的、旺盛、甚至是耀眼的生命力。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移不开视线,深深地为之着迷。

在一开始,王道容做得不是很明显,每每杀过什么畜生,总要细致地擦干净鲜血,焚烧掩埋,将现场处理妥当。

频率也不太高,谨慎起见,两三个月一次罢了。

后来,他发现,杀一两只畜生,在众人眼里其实无伤大雅,这世间谁不杀人。

从那之后,他杀过许多飞禽走兽。

被王羡知道了,劈头盖脸好一顿责骂。

王道容只是不解,都是杀生,为何游猎可以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甚至还能由人秉笔记载,歌功颂德,书之后世。

每一次天子田猎,堆积在营帐旁的猎物都如小山高了。而他杀几只畜生为何就成了王羡眼中的恣睢残暴呢。

都是杀生,为何还能将田猎明明白白写入《礼记》之中?

王羡被他的歪理邪说气得面色铁青,大骂他难道还想学罚北边那些残暴的胡人不成?

他被罚了面壁思过。

跪在堂前,王道容静静想了许久。

终于明悟,或许不是不可以杀生,只是缺一个光明正大的,名正言顺的理由。

那么,若是有了合理、恰当的理由,杀人似乎也不是不行吧?

他的第一次杀人,始于一场实验。

对象是那个他很讨厌的,被王羡派来的,总是管束他的随从。

那个仆从的手脚并不干净,他设了一个局,找到一个机会,当众揭发了他。

王羡念旧情,犹有不忍。在他宽恕他之前,小小的王道容眼睛眨也不眨,迅速拔出剑,赶在王羡开口前,一剑刺死了他。

当时,恰逢大将军来访,周围坐了许多宾客。

鲜血飞溅上他的眼皮,挂在眼睫上很不舒服。

众人大吃了一惊。

在众人注目之下,这个冷淡文秀的小少年神情淡漠,满不在乎地说:“我王家之物,怎容他人觊觎?”

又迅速收了剑,无不谦逊,彬彬有礼地朝众人一一行过礼赔过罪:“惊扰诸公,是容之过。这刁奴屡教不改,我替王家清理门户。”

“今日污了诸公双眼,更是容御下无方,但听诸公责罚。”

这是一场表演。

时至今日,王道容还记得他那掩藏在柔顺谦逊外表下的激动。

热血迅速滚过四肢百骸,他兴奋地浑身泛起一阵细微的战栗,将从大人们那里学到的表演技巧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将军双眼一亮,果然夸他杀伐果断。

众人遂都夸他小小年纪,就有了将帅之风。

也有人背地里说他小小年纪,太过残忍,可王家势大,就算再不喜也只能吞回肚子里。

杀人当然可以,需要有名正言顺的理由。

而且最好一击毙命,不能虐杀,若学了那石羯残虐凶暴的作派,如未经教化的畜生无疑,姿态不好看,名声也不好听。

实验很成功。

但在那之后,王道容便再也未曾凭一时之兴杀过人。

他只是好奇,并不滥杀,到后来年岁渐长,明善恶,了礼义,化性起伪。一举一动,无不恪守礼教典范。

但王道容清楚,本性的恶只是分明,未曾消失,如心中毒蛇,需时时警戒制御。今日杀慕朝游,无疑于猛兽出笼,制御了十多年的猛兽一朝释放,还能再回到最初吗?他不清楚。

他想要掌握权柄,想要高高在上,想要姿态好看,做人人交口称赞的君子名士。

滥杀无辜,这并不体面。

王道容微微抿唇,内心一阵摇动。

慕朝游的存在,仿佛是为他设立的变数,打破他行事的准则,总要在他为自己规划好的道路上横生出许多枝节来。

若不杀她,他只能预感到一而再再而三的,更多的变数。这些天里建康阴气频动,只怕有心人早晚会找到她门上来,单是神仙血这一样,他就不能坐视她落入别人的掌中。

王道容静静地想了很久。

彭仆元的鬓角渗出细密的汗珠,望着这位高雅的公子静坐在窗边,不敢出言打搅。

过了一会儿,一只玉白色的足踩落在地上,洁白的道袍如雪浪般掠过地面,那无比高雅的琅琊王氏的公子终于下定了决心。

王道容赤足而立,与慕朝游经历过的前尘种种一一浮现,但这一次只蜻蜓点水般地,很快便从脑海中拂去。

他顿了顿,嗓音轻轻地,很动听,哪怕面对眼前卑贱的杂胡,甚至也保持了君子般的谦逊,语气轻柔得像花开落:“我需要你为我杀一个人。”, ,887805068

刘俭是个浪荡的性格,新鲜感来去如风,神龙不见神尾的,慕朝游也不担心奇怪。

不同左右说话的时候,王羡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她。

他其实不喜欢高枕于家中酣眠。

妻子去得早,儿子王道容不着家。每日王羡起身,往往要坐着出一会儿神,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待在家里吧,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王羡偶尔会去妾室张悬月那儿坐一会儿,听她谈会儿琴。

然后便是看看书,写写字。

一抬头,日头还老高呢,白日太长,光阴实在难消磨。

他就叫上阿簟,驾车去见老朋友周泰几人,他们平日里去官署打个卡,在家里也闲得长毛。

几个人坐在一起说说话,勉勉强强到日暮了,这才又回到家中。

阿簟点上一盏孤灯,孤零零地枕着孤影睡了。

偶尔,也不是没有怅惘不知前路的恍惚感,但这是人人都有的,年纪大了,就是在等死,没必要去探寻这些有的没的。

不去想,很快也就打发掉了。

王羡很喜欢看慕朝游忙活,他不爱喝酒,就叫上一碗热腾腾的水引,看她抱着酒坛子忙得团团转。

风吹动旌旗,春风熏得人陶陶然,酒香熏得行人熏熏然。

热气腾腾的饭菜飘着白烟,酒肆里的酒客们在高声说笑,嘈杂的说话声在烟气中飘得很高。

她穿行在人群里,忙得足不沾地,额头鼻尖盈着细密的汗珠,却不慌乱,忙得富有条理,像这一曲乐章中最和谐的音符,看得王羡觉得心里很踏实。

年轻,可爱,活力。

王羡仅仅只是看着,便觉得自己也变得年轻了,好像明天还有盼头呢,每一天都还有盼头呢。

老子一连几日都不着家,就连王道容这个薄情的儿子都觉察到了蹊跷。

王道容平日里不太着家,但并不是全不回。

否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南国人虽然放浪,还是在靠着举孝廉做官。就算演戏,王道容也得旬日去王羡那边问个安磕个头。

刚踏进王家的宅院,小僮阿笤就迎了上来,“郎君来得不巧,郎主才出门。”

王道容不关心王羡去了哪里,或许又是驾着车和他那几个名士朋友游山玩水。

但他近日出门的频率实在有点儿高了。

王道容不禁拧起了眉头:“又出门了?”

因着这些时日大将军动向不定,他过来这里也比往日频繁了点儿。几乎回回过来,回回都要吃上闭门羹。

王道容微有些倦怠,他这个爹一向不着调。他这个做儿子的也懒得去做老子的主。

再说他今日也不是冲王羡来的。

总归是自己的家,王道容入了府,看了会儿书,又练了会儿字,撂下书又小睡了一会儿。

他和王羡基本上日日都是重复着这样枯燥乏味的生活。

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之后,王道容沐浴更衣,端坐在蒲团上入了一会儿定。

然后便叫来了他此行的目的—他留在府上的心腹彭仆元。

一个年约三十少许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生得高大,留着一团乱糟糟的络腮胡,眼神很凶恶。

彭仆元是卢水胡,性格残暴,头脑简单,虐杀过不少人,本来是要处以死刑,为他所救,在很早之前就替他做事。

叫来他之后,王道容安静了一会儿。这个暴虐的卢水胡竟也不敢多问。

王道容杀过人。

杀过鬼物,杀过胡人。

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下决心。

这倒不是出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感。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性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进去书,就站起身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王羡派来照顾他的随从曾经劝阻过他,说这鸟被人饲养得年岁久了,放它归林是害它性命。

王道容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

再后来是那只抓伤了他的狸奴,在刘俭问他讨要之后,他本想一剑刺死了这狸奴,回刘俭说它病死了。

恶意是一点点膨胀的。

他的生活每日无趣得一眼便能望到底,每日读书习字,和父亲去拜访所谓的名士。

小小的王道容,安安静静地随父坐着,低眉顺眼,规规矩矩,一坐就是一下午,从不吵闹。

但谁知道他的思绪早已经放空到不知何处去了呢?

他觉得他们说的大话很响,很无聊,浅薄得一眼就能分明。

他常听他们说些玄之又玄,空虚得没有边际的话语,时不时互相赞叹、吹捧,最终这一场场清谈流传出去,成全他们的名声,成就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政治资本。

每一个人都像是在描眉唱戏的优伶戏女,端看谁演得最超然洒脱。

在这无趣的,浅薄的生活中,杀生变成了一件难得令他感到有趣的事。

感受着生灵在自己掌心挣扎求生,温热的鲜血在脚下流淌,脉搏还在鲜活的跳动。

……生与死交界之时迸发出的那股蓬勃的、旺盛、甚至是耀眼的生命力。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移不开视线,深深地为之着迷。

在一开始,王道容做得不是很明显,每每杀过什么畜生,总要细致地擦干净鲜血,焚烧掩埋,将现场处理妥当。

频率也不太高,谨慎起见,两三个月一次罢了。

后来,他发现,杀一两只畜生,在众人眼里其实无伤大雅,这世间谁不杀人。

从那之后,他杀过许多飞禽走兽。

被王羡知道了,劈头盖脸好一顿责骂。

王道容只是不解,都是杀生,为何游猎可以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甚至还能由人秉笔记载,歌功颂德,书之后世。

每一次天子田猎,堆积在营帐旁的猎物都如小山高了。而他杀几只畜生为何就成了王羡眼中的恣睢残暴呢。

都是杀生,为何还能将田猎明明白白写入《礼记》之中?

王羡被他的歪理邪说气得面色铁青,大骂他难道还想学罚北边那些残暴的胡人不成?

他被罚了面壁思过。

跪在堂前,王道容静静想了许久。

终于明悟,或许不是不可以杀生,只是缺一个光明正大的,名正言顺的理由。

那么,若是有了合理、恰当的理由,杀人似乎也不是不行吧?

他的第一次杀人,始于一场实验。

对象是那个他很讨厌的,被王羡派来的,总是管束他的随从。

那个仆从的手脚并不干净,他设了一个局,找到一个机会,当众揭发了他。

王羡念旧情,犹有不忍。在他宽恕他之前,小小的王道容眼睛眨也不眨,迅速拔出剑,赶在王羡开口前,一剑刺死了他。

当时,恰逢大将军来访,周围坐了许多宾客。

鲜血飞溅上他的眼皮,挂在眼睫上很不舒服。

众人大吃了一惊。

在众人注目之下,这个冷淡文秀的小少年神情淡漠,满不在乎地说:“我王家之物,怎容他人觊觎?”

又迅速收了剑,无不谦逊,彬彬有礼地朝众人一一行过礼赔过罪:“惊扰诸公,是容之过。这刁奴屡教不改,我替王家清理门户。”

“今日污了诸公双眼,更是容御下无方,但听诸公责罚。”

这是一场表演。

时至今日,王道容还记得他那掩藏在柔顺谦逊外表下的激动。

热血迅速滚过四肢百骸,他兴奋地浑身泛起一阵细微的战栗,将从大人们那里学到的表演技巧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将军双眼一亮,果然夸他杀伐果断。

众人遂都夸他小小年纪,就有了将帅之风。

也有人背地里说他小小年纪,太过残忍,可王家势大,就算再不喜也只能吞回肚子里。

杀人当然可以,需要有名正言顺的理由。

而且最好一击毙命,不能虐杀,若学了那石羯残虐凶暴的作派,如未经教化的畜生无疑,姿态不好看,名声也不好听。

实验很成功。

但在那之后,王道容便再也未曾凭一时之兴杀过人。

他只是好奇,并不滥杀,到后来年岁渐长,明善恶,了礼义,化性起伪。一举一动,无不恪守礼教典范。

但王道容清楚,本性的恶只是分明,未曾消失,如心中毒蛇,需时时警戒制御。今日杀慕朝游,无疑于猛兽出笼,制御了十多年的猛兽一朝释放,还能再回到最初吗?他不清楚。

他想要掌握权柄,想要高高在上,想要姿态好看,做人人交口称赞的君子名士。

滥杀无辜,这并不体面。

王道容微微抿唇,内心一阵摇动。

慕朝游的存在,仿佛是为他设立的变数,打破他行事的准则,总要在他为自己规划好的道路上横生出许多枝节来。

若不杀她,他只能预感到一而再再而三的,更多的变数。这些天里建康阴气频动,只怕有心人早晚会找到她门上来,单是神仙血这一样,他就不能坐视她落入别人的掌中。

王道容静静地想了很久。

彭仆元的鬓角渗出细密的汗珠,望着这位高雅的公子静坐在窗边,不敢出言打搅。

过了一会儿,一只玉白色的足踩落在地上,洁白的道袍如雪浪般掠过地面,那无比高雅的琅琊王氏的公子终于下定了决心。

王道容赤足而立,与慕朝游经历过的前尘种种一一浮现,但这一次只蜻蜓点水般地,很快便从脑海中拂去。

他顿了顿,嗓音轻轻地,很动听,哪怕面对眼前卑贱的杂胡,甚至也保持了君子般的谦逊,语气轻柔得像花开落:“我需要你为我杀一个人。”, ,887805068

刘俭是个浪荡的性格,新鲜感来去如风,神龙不见神尾的,慕朝游也不担心奇怪。

不同左右说话的时候,王羡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她。

他其实不喜欢高枕于家中酣眠。

妻子去得早,儿子王道容不着家。每日王羡起身,往往要坐着出一会儿神,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待在家里吧,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王羡偶尔会去妾室张悬月那儿坐一会儿,听她谈会儿琴。

然后便是看看书,写写字。

一抬头,日头还老高呢,白日太长,光阴实在难消磨。

他就叫上阿簟,驾车去见老朋友周泰几人,他们平日里去官署打个卡,在家里也闲得长毛。

几个人坐在一起说说话,勉勉强强到日暮了,这才又回到家中。

阿簟点上一盏孤灯,孤零零地枕着孤影睡了。

偶尔,也不是没有怅惘不知前路的恍惚感,但这是人人都有的,年纪大了,就是在等死,没必要去探寻这些有的没的。

不去想,很快也就打发掉了。

王羡很喜欢看慕朝游忙活,他不爱喝酒,就叫上一碗热腾腾的水引,看她抱着酒坛子忙得团团转。

风吹动旌旗,春风熏得人陶陶然,酒香熏得行人熏熏然。

热气腾腾的饭菜飘着白烟,酒肆里的酒客们在高声说笑,嘈杂的说话声在烟气中飘得很高。

她穿行在人群里,忙得足不沾地,额头鼻尖盈着细密的汗珠,却不慌乱,忙得富有条理,像这一曲乐章中最和谐的音符,看得王羡觉得心里很踏实。

年轻,可爱,活力。

王羡仅仅只是看着,便觉得自己也变得年轻了,好像明天还有盼头呢,每一天都还有盼头呢。

老子一连几日都不着家,就连王道容这个薄情的儿子都觉察到了蹊跷。

王道容平日里不太着家,但并不是全不回。

否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南国人虽然放浪,还是在靠着举孝廉做官。就算演戏,王道容也得旬日去王羡那边问个安磕个头。

刚踏进王家的宅院,小僮阿笤就迎了上来,“郎君来得不巧,郎主才出门。”

王道容不关心王羡去了哪里,或许又是驾着车和他那几个名士朋友游山玩水。

但他近日出门的频率实在有点儿高了。

王道容不禁拧起了眉头:“又出门了?”

因着这些时日大将军动向不定,他过来这里也比往日频繁了点儿。几乎回回过来,回回都要吃上闭门羹。

王道容微有些倦怠,他这个爹一向不着调。他这个做儿子的也懒得去做老子的主。

再说他今日也不是冲王羡来的。

总归是自己的家,王道容入了府,看了会儿书,又练了会儿字,撂下书又小睡了一会儿。

他和王羡基本上日日都是重复着这样枯燥乏味的生活。

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之后,王道容沐浴更衣,端坐在蒲团上入了一会儿定。

然后便叫来了他此行的目的—他留在府上的心腹彭仆元。

一个年约三十少许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生得高大,留着一团乱糟糟的络腮胡,眼神很凶恶。

彭仆元是卢水胡,性格残暴,头脑简单,虐杀过不少人,本来是要处以死刑,为他所救,在很早之前就替他做事。

叫来他之后,王道容安静了一会儿。这个暴虐的卢水胡竟也不敢多问。

王道容杀过人。

杀过鬼物,杀过胡人。

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下决心。

这倒不是出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感。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性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进去书,就站起身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王羡派来照顾他的随从曾经劝阻过他,说这鸟被人饲养得年岁久了,放它归林是害它性命。

王道容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

再后来是那只抓伤了他的狸奴,在刘俭问他讨要之后,他本想一剑刺死了这狸奴,回刘俭说它病死了。

恶意是一点点膨胀的。

他的生活每日无趣得一眼便能望到底,每日读书习字,和父亲去拜访所谓的名士。

小小的王道容,安安静静地随父坐着,低眉顺眼,规规矩矩,一坐就是一下午,从不吵闹。

但谁知道他的思绪早已经放空到不知何处去了呢?

他觉得他们说的大话很响,很无聊,浅薄得一眼就能分明。

他常听他们说些玄之又玄,空虚得没有边际的话语,时不时互相赞叹、吹捧,最终这一场场清谈流传出去,成全他们的名声,成就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政治资本。

每一个人都像是在描眉唱戏的优伶戏女,端看谁演得最超然洒脱。

在这无趣的,浅薄的生活中,杀生变成了一件难得令他感到有趣的事。

感受着生灵在自己掌心挣扎求生,温热的鲜血在脚下流淌,脉搏还在鲜活的跳动。

……生与死交界之时迸发出的那股蓬勃的、旺盛、甚至是耀眼的生命力。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移不开视线,深深地为之着迷。

在一开始,王道容做得不是很明显,每每杀过什么畜生,总要细致地擦干净鲜血,焚烧掩埋,将现场处理妥当。

频率也不太高,谨慎起见,两三个月一次罢了。

后来,他发现,杀一两只畜生,在众人眼里其实无伤大雅,这世间谁不杀人。

从那之后,他杀过许多飞禽走兽。

被王羡知道了,劈头盖脸好一顿责骂。

王道容只是不解,都是杀生,为何游猎可以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甚至还能由人秉笔记载,歌功颂德,书之后世。

每一次天子田猎,堆积在营帐旁的猎物都如小山高了。而他杀几只畜生为何就成了王羡眼中的恣睢残暴呢。

都是杀生,为何还能将田猎明明白白写入《礼记》之中?

王羡被他的歪理邪说气得面色铁青,大骂他难道还想学罚北边那些残暴的胡人不成?

他被罚了面壁思过。

跪在堂前,王道容静静想了许久。

终于明悟,或许不是不可以杀生,只是缺一个光明正大的,名正言顺的理由。

那么,若是有了合理、恰当的理由,杀人似乎也不是不行吧?

他的第一次杀人,始于一场实验。

对象是那个他很讨厌的,被王羡派来的,总是管束他的随从。

那个仆从的手脚并不干净,他设了一个局,找到一个机会,当众揭发了他。

王羡念旧情,犹有不忍。在他宽恕他之前,小小的王道容眼睛眨也不眨,迅速拔出剑,赶在王羡开口前,一剑刺死了他。

当时,恰逢大将军来访,周围坐了许多宾客。

鲜血飞溅上他的眼皮,挂在眼睫上很不舒服。

众人大吃了一惊。

在众人注目之下,这个冷淡文秀的小少年神情淡漠,满不在乎地说:“我王家之物,怎容他人觊觎?”

又迅速收了剑,无不谦逊,彬彬有礼地朝众人一一行过礼赔过罪:“惊扰诸公,是容之过。这刁奴屡教不改,我替王家清理门户。”

“今日污了诸公双眼,更是容御下无方,但听诸公责罚。”

这是一场表演。

时至今日,王道容还记得他那掩藏在柔顺谦逊外表下的激动。

热血迅速滚过四肢百骸,他兴奋地浑身泛起一阵细微的战栗,将从大人们那里学到的表演技巧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将军双眼一亮,果然夸他杀伐果断。

众人遂都夸他小小年纪,就有了将帅之风。

也有人背地里说他小小年纪,太过残忍,可王家势大,就算再不喜也只能吞回肚子里。

杀人当然可以,需要有名正言顺的理由。

而且最好一击毙命,不能虐杀,若学了那石羯残虐凶暴的作派,如未经教化的畜生无疑,姿态不好看,名声也不好听。

实验很成功。

但在那之后,王道容便再也未曾凭一时之兴杀过人。

他只是好奇,并不滥杀,到后来年岁渐长,明善恶,了礼义,化性起伪。一举一动,无不恪守礼教典范。

但王道容清楚,本性的恶只是分明,未曾消失,如心中毒蛇,需时时警戒制御。今日杀慕朝游,无疑于猛兽出笼,制御了十多年的猛兽一朝释放,还能再回到最初吗?他不清楚。

他想要掌握权柄,想要高高在上,想要姿态好看,做人人交口称赞的君子名士。

滥杀无辜,这并不体面。

王道容微微抿唇,内心一阵摇动。

慕朝游的存在,仿佛是为他设立的变数,打破他行事的准则,总要在他为自己规划好的道路上横生出许多枝节来。

若不杀她,他只能预感到一而再再而三的,更多的变数。这些天里建康阴气频动,只怕有心人早晚会找到她门上来,单是神仙血这一样,他就不能坐视她落入别人的掌中。

王道容静静地想了很久。

彭仆元的鬓角渗出细密的汗珠,望着这位高雅的公子静坐在窗边,不敢出言打搅。

过了一会儿,一只玉白色的足踩落在地上,洁白的道袍如雪浪般掠过地面,那无比高雅的琅琊王氏的公子终于下定了决心。

王道容赤足而立,与慕朝游经历过的前尘种种一一浮现,但这一次只蜻蜓点水般地,很快便从脑海中拂去。

他顿了顿,嗓音轻轻地,很动听,哪怕面对眼前卑贱的杂胡,甚至也保持了君子般的谦逊,语气轻柔得像花开落:“我需要你为我杀一个人。”, ,887805068

刘俭是个浪荡的性格,新鲜感来去如风,神龙不见神尾的,慕朝游也不担心奇怪。

不同左右说话的时候,王羡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她。

他其实不喜欢高枕于家中酣眠。

妻子去得早,儿子王道容不着家。每日王羡起身,往往要坐着出一会儿神,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待在家里吧,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王羡偶尔会去妾室张悬月那儿坐一会儿,听她谈会儿琴。

然后便是看看书,写写字。

一抬头,日头还老高呢,白日太长,光阴实在难消磨。

他就叫上阿簟,驾车去见老朋友周泰几人,他们平日里去官署打个卡,在家里也闲得长毛。

几个人坐在一起说说话,勉勉强强到日暮了,这才又回到家中。

阿簟点上一盏孤灯,孤零零地枕着孤影睡了。

偶尔,也不是没有怅惘不知前路的恍惚感,但这是人人都有的,年纪大了,就是在等死,没必要去探寻这些有的没的。

不去想,很快也就打发掉了。

王羡很喜欢看慕朝游忙活,他不爱喝酒,就叫上一碗热腾腾的水引,看她抱着酒坛子忙得团团转。

风吹动旌旗,春风熏得人陶陶然,酒香熏得行人熏熏然。

热气腾腾的饭菜飘着白烟,酒肆里的酒客们在高声说笑,嘈杂的说话声在烟气中飘得很高。

她穿行在人群里,忙得足不沾地,额头鼻尖盈着细密的汗珠,却不慌乱,忙得富有条理,像这一曲乐章中最和谐的音符,看得王羡觉得心里很踏实。

年轻,可爱,活力。

王羡仅仅只是看着,便觉得自己也变得年轻了,好像明天还有盼头呢,每一天都还有盼头呢。

老子一连几日都不着家,就连王道容这个薄情的儿子都觉察到了蹊跷。

王道容平日里不太着家,但并不是全不回。

否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南国人虽然放浪,还是在靠着举孝廉做官。就算演戏,王道容也得旬日去王羡那边问个安磕个头。

刚踏进王家的宅院,小僮阿笤就迎了上来,“郎君来得不巧,郎主才出门。”

王道容不关心王羡去了哪里,或许又是驾着车和他那几个名士朋友游山玩水。

但他近日出门的频率实在有点儿高了。

王道容不禁拧起了眉头:“又出门了?”

因着这些时日大将军动向不定,他过来这里也比往日频繁了点儿。几乎回回过来,回回都要吃上闭门羹。

王道容微有些倦怠,他这个爹一向不着调。他这个做儿子的也懒得去做老子的主。

再说他今日也不是冲王羡来的。

总归是自己的家,王道容入了府,看了会儿书,又练了会儿字,撂下书又小睡了一会儿。

他和王羡基本上日日都是重复着这样枯燥乏味的生活。

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之后,王道容沐浴更衣,端坐在蒲团上入了一会儿定。

然后便叫来了他此行的目的—他留在府上的心腹彭仆元。

一个年约三十少许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生得高大,留着一团乱糟糟的络腮胡,眼神很凶恶。

彭仆元是卢水胡,性格残暴,头脑简单,虐杀过不少人,本来是要处以死刑,为他所救,在很早之前就替他做事。

叫来他之后,王道容安静了一会儿。这个暴虐的卢水胡竟也不敢多问。

王道容杀过人。

杀过鬼物,杀过胡人。

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下决心。

这倒不是出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感。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性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进去书,就站起身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王羡派来照顾他的随从曾经劝阻过他,说这鸟被人饲养得年岁久了,放它归林是害它性命。

王道容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

再后来是那只抓伤了他的狸奴,在刘俭问他讨要之后,他本想一剑刺死了这狸奴,回刘俭说它病死了。

恶意是一点点膨胀的。

他的生活每日无趣得一眼便能望到底,每日读书习字,和父亲去拜访所谓的名士。

小小的王道容,安安静静地随父坐着,低眉顺眼,规规矩矩,一坐就是一下午,从不吵闹。

但谁知道他的思绪早已经放空到不知何处去了呢?

他觉得他们说的大话很响,很无聊,浅薄得一眼就能分明。

他常听他们说些玄之又玄,空虚得没有边际的话语,时不时互相赞叹、吹捧,最终这一场场清谈流传出去,成全他们的名声,成就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政治资本。

每一个人都像是在描眉唱戏的优伶戏女,端看谁演得最超然洒脱。

在这无趣的,浅薄的生活中,杀生变成了一件难得令他感到有趣的事。

感受着生灵在自己掌心挣扎求生,温热的鲜血在脚下流淌,脉搏还在鲜活的跳动。

……生与死交界之时迸发出的那股蓬勃的、旺盛、甚至是耀眼的生命力。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移不开视线,深深地为之着迷。

在一开始,王道容做得不是很明显,每每杀过什么畜生,总要细致地擦干净鲜血,焚烧掩埋,将现场处理妥当。

频率也不太高,谨慎起见,两三个月一次罢了。

后来,他发现,杀一两只畜生,在众人眼里其实无伤大雅,这世间谁不杀人。

从那之后,他杀过许多飞禽走兽。

被王羡知道了,劈头盖脸好一顿责骂。

王道容只是不解,都是杀生,为何游猎可以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甚至还能由人秉笔记载,歌功颂德,书之后世。

每一次天子田猎,堆积在营帐旁的猎物都如小山高了。而他杀几只畜生为何就成了王羡眼中的恣睢残暴呢。

都是杀生,为何还能将田猎明明白白写入《礼记》之中?

王羡被他的歪理邪说气得面色铁青,大骂他难道还想学罚北边那些残暴的胡人不成?

他被罚了面壁思过。

跪在堂前,王道容静静想了许久。

终于明悟,或许不是不可以杀生,只是缺一个光明正大的,名正言顺的理由。

那么,若是有了合理、恰当的理由,杀人似乎也不是不行吧?

他的第一次杀人,始于一场实验。

对象是那个他很讨厌的,被王羡派来的,总是管束他的随从。

那个仆从的手脚并不干净,他设了一个局,找到一个机会,当众揭发了他。

王羡念旧情,犹有不忍。在他宽恕他之前,小小的王道容眼睛眨也不眨,迅速拔出剑,赶在王羡开口前,一剑刺死了他。

当时,恰逢大将军来访,周围坐了许多宾客。

鲜血飞溅上他的眼皮,挂在眼睫上很不舒服。

众人大吃了一惊。

在众人注目之下,这个冷淡文秀的小少年神情淡漠,满不在乎地说:“我王家之物,怎容他人觊觎?”

又迅速收了剑,无不谦逊,彬彬有礼地朝众人一一行过礼赔过罪:“惊扰诸公,是容之过。这刁奴屡教不改,我替王家清理门户。”

“今日污了诸公双眼,更是容御下无方,但听诸公责罚。”

这是一场表演。

时至今日,王道容还记得他那掩藏在柔顺谦逊外表下的激动。

热血迅速滚过四肢百骸,他兴奋地浑身泛起一阵细微的战栗,将从大人们那里学到的表演技巧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将军双眼一亮,果然夸他杀伐果断。

众人遂都夸他小小年纪,就有了将帅之风。

也有人背地里说他小小年纪,太过残忍,可王家势大,就算再不喜也只能吞回肚子里。

杀人当然可以,需要有名正言顺的理由。

而且最好一击毙命,不能虐杀,若学了那石羯残虐凶暴的作派,如未经教化的畜生无疑,姿态不好看,名声也不好听。

实验很成功。

但在那之后,王道容便再也未曾凭一时之兴杀过人。

他只是好奇,并不滥杀,到后来年岁渐长,明善恶,了礼义,化性起伪。一举一动,无不恪守礼教典范。

但王道容清楚,本性的恶只是分明,未曾消失,如心中毒蛇,需时时警戒制御。今日杀慕朝游,无疑于猛兽出笼,制御了十多年的猛兽一朝释放,还能再回到最初吗?他不清楚。

他想要掌握权柄,想要高高在上,想要姿态好看,做人人交口称赞的君子名士。

滥杀无辜,这并不体面。

王道容微微抿唇,内心一阵摇动。

慕朝游的存在,仿佛是为他设立的变数,打破他行事的准则,总要在他为自己规划好的道路上横生出许多枝节来。

若不杀她,他只能预感到一而再再而三的,更多的变数。这些天里建康阴气频动,只怕有心人早晚会找到她门上来,单是神仙血这一样,他就不能坐视她落入别人的掌中。

王道容静静地想了很久。

彭仆元的鬓角渗出细密的汗珠,望着这位高雅的公子静坐在窗边,不敢出言打搅。

过了一会儿,一只玉白色的足踩落在地上,洁白的道袍如雪浪般掠过地面,那无比高雅的琅琊王氏的公子终于下定了决心。

王道容赤足而立,与慕朝游经历过的前尘种种一一浮现,但这一次只蜻蜓点水般地,很快便从脑海中拂去。

他顿了顿,嗓音轻轻地,很动听,哪怕面对眼前卑贱的杂胡,甚至也保持了君子般的谦逊,语气轻柔得像花开落:“我需要你为我杀一个人。”, ,887805068

刘俭是个浪荡的性格,新鲜感来去如风,神龙不见神尾的,慕朝游也不担心奇怪。

不同左右说话的时候,王羡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她。

他其实不喜欢高枕于家中酣眠。

妻子去得早,儿子王道容不着家。每日王羡起身,往往要坐着出一会儿神,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待在家里吧,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王羡偶尔会去妾室张悬月那儿坐一会儿,听她谈会儿琴。

然后便是看看书,写写字。

一抬头,日头还老高呢,白日太长,光阴实在难消磨。

他就叫上阿簟,驾车去见老朋友周泰几人,他们平日里去官署打个卡,在家里也闲得长毛。

几个人坐在一起说说话,勉勉强强到日暮了,这才又回到家中。

阿簟点上一盏孤灯,孤零零地枕着孤影睡了。

偶尔,也不是没有怅惘不知前路的恍惚感,但这是人人都有的,年纪大了,就是在等死,没必要去探寻这些有的没的。

不去想,很快也就打发掉了。

王羡很喜欢看慕朝游忙活,他不爱喝酒,就叫上一碗热腾腾的水引,看她抱着酒坛子忙得团团转。

风吹动旌旗,春风熏得人陶陶然,酒香熏得行人熏熏然。

热气腾腾的饭菜飘着白烟,酒肆里的酒客们在高声说笑,嘈杂的说话声在烟气中飘得很高。

她穿行在人群里,忙得足不沾地,额头鼻尖盈着细密的汗珠,却不慌乱,忙得富有条理,像这一曲乐章中最和谐的音符,看得王羡觉得心里很踏实。

年轻,可爱,活力。

王羡仅仅只是看着,便觉得自己也变得年轻了,好像明天还有盼头呢,每一天都还有盼头呢。

老子一连几日都不着家,就连王道容这个薄情的儿子都觉察到了蹊跷。

王道容平日里不太着家,但并不是全不回。

否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南国人虽然放浪,还是在靠着举孝廉做官。就算演戏,王道容也得旬日去王羡那边问个安磕个头。

刚踏进王家的宅院,小僮阿笤就迎了上来,“郎君来得不巧,郎主才出门。”

王道容不关心王羡去了哪里,或许又是驾着车和他那几个名士朋友游山玩水。

但他近日出门的频率实在有点儿高了。

王道容不禁拧起了眉头:“又出门了?”

因着这些时日大将军动向不定,他过来这里也比往日频繁了点儿。几乎回回过来,回回都要吃上闭门羹。

王道容微有些倦怠,他这个爹一向不着调。他这个做儿子的也懒得去做老子的主。

再说他今日也不是冲王羡来的。

总归是自己的家,王道容入了府,看了会儿书,又练了会儿字,撂下书又小睡了一会儿。

他和王羡基本上日日都是重复着这样枯燥乏味的生活。

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之后,王道容沐浴更衣,端坐在蒲团上入了一会儿定。

然后便叫来了他此行的目的—他留在府上的心腹彭仆元。

一个年约三十少许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生得高大,留着一团乱糟糟的络腮胡,眼神很凶恶。

彭仆元是卢水胡,性格残暴,头脑简单,虐杀过不少人,本来是要处以死刑,为他所救,在很早之前就替他做事。

叫来他之后,王道容安静了一会儿。这个暴虐的卢水胡竟也不敢多问。

王道容杀过人。

杀过鬼物,杀过胡人。

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下决心。

这倒不是出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感。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性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进去书,就站起身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王羡派来照顾他的随从曾经劝阻过他,说这鸟被人饲养得年岁久了,放它归林是害它性命。

王道容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

再后来是那只抓伤了他的狸奴,在刘俭问他讨要之后,他本想一剑刺死了这狸奴,回刘俭说它病死了。

恶意是一点点膨胀的。

他的生活每日无趣得一眼便能望到底,每日读书习字,和父亲去拜访所谓的名士。

小小的王道容,安安静静地随父坐着,低眉顺眼,规规矩矩,一坐就是一下午,从不吵闹。

但谁知道他的思绪早已经放空到不知何处去了呢?

他觉得他们说的大话很响,很无聊,浅薄得一眼就能分明。

他常听他们说些玄之又玄,空虚得没有边际的话语,时不时互相赞叹、吹捧,最终这一场场清谈流传出去,成全他们的名声,成就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政治资本。

每一个人都像是在描眉唱戏的优伶戏女,端看谁演得最超然洒脱。

在这无趣的,浅薄的生活中,杀生变成了一件难得令他感到有趣的事。

感受着生灵在自己掌心挣扎求生,温热的鲜血在脚下流淌,脉搏还在鲜活的跳动。

……生与死交界之时迸发出的那股蓬勃的、旺盛、甚至是耀眼的生命力。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移不开视线,深深地为之着迷。

在一开始,王道容做得不是很明显,每每杀过什么畜生,总要细致地擦干净鲜血,焚烧掩埋,将现场处理妥当。

频率也不太高,谨慎起见,两三个月一次罢了。

后来,他发现,杀一两只畜生,在众人眼里其实无伤大雅,这世间谁不杀人。

从那之后,他杀过许多飞禽走兽。

被王羡知道了,劈头盖脸好一顿责骂。

王道容只是不解,都是杀生,为何游猎可以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甚至还能由人秉笔记载,歌功颂德,书之后世。

每一次天子田猎,堆积在营帐旁的猎物都如小山高了。而他杀几只畜生为何就成了王羡眼中的恣睢残暴呢。

都是杀生,为何还能将田猎明明白白写入《礼记》之中?

王羡被他的歪理邪说气得面色铁青,大骂他难道还想学罚北边那些残暴的胡人不成?

他被罚了面壁思过。

跪在堂前,王道容静静想了许久。

终于明悟,或许不是不可以杀生,只是缺一个光明正大的,名正言顺的理由。

那么,若是有了合理、恰当的理由,杀人似乎也不是不行吧?

他的第一次杀人,始于一场实验。

对象是那个他很讨厌的,被王羡派来的,总是管束他的随从。

那个仆从的手脚并不干净,他设了一个局,找到一个机会,当众揭发了他。

王羡念旧情,犹有不忍。在他宽恕他之前,小小的王道容眼睛眨也不眨,迅速拔出剑,赶在王羡开口前,一剑刺死了他。

当时,恰逢大将军来访,周围坐了许多宾客。

鲜血飞溅上他的眼皮,挂在眼睫上很不舒服。

众人大吃了一惊。

在众人注目之下,这个冷淡文秀的小少年神情淡漠,满不在乎地说:“我王家之物,怎容他人觊觎?”

又迅速收了剑,无不谦逊,彬彬有礼地朝众人一一行过礼赔过罪:“惊扰诸公,是容之过。这刁奴屡教不改,我替王家清理门户。”

“今日污了诸公双眼,更是容御下无方,但听诸公责罚。”

这是一场表演。

时至今日,王道容还记得他那掩藏在柔顺谦逊外表下的激动。

热血迅速滚过四肢百骸,他兴奋地浑身泛起一阵细微的战栗,将从大人们那里学到的表演技巧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将军双眼一亮,果然夸他杀伐果断。

众人遂都夸他小小年纪,就有了将帅之风。

也有人背地里说他小小年纪,太过残忍,可王家势大,就算再不喜也只能吞回肚子里。

杀人当然可以,需要有名正言顺的理由。

而且最好一击毙命,不能虐杀,若学了那石羯残虐凶暴的作派,如未经教化的畜生无疑,姿态不好看,名声也不好听。

实验很成功。

但在那之后,王道容便再也未曾凭一时之兴杀过人。

他只是好奇,并不滥杀,到后来年岁渐长,明善恶,了礼义,化性起伪。一举一动,无不恪守礼教典范。

但王道容清楚,本性的恶只是分明,未曾消失,如心中毒蛇,需时时警戒制御。今日杀慕朝游,无疑于猛兽出笼,制御了十多年的猛兽一朝释放,还能再回到最初吗?他不清楚。

他想要掌握权柄,想要高高在上,想要姿态好看,做人人交口称赞的君子名士。

滥杀无辜,这并不体面。

王道容微微抿唇,内心一阵摇动。

慕朝游的存在,仿佛是为他设立的变数,打破他行事的准则,总要在他为自己规划好的道路上横生出许多枝节来。

若不杀她,他只能预感到一而再再而三的,更多的变数。这些天里建康阴气频动,只怕有心人早晚会找到她门上来,单是神仙血这一样,他就不能坐视她落入别人的掌中。

王道容静静地想了很久。

彭仆元的鬓角渗出细密的汗珠,望着这位高雅的公子静坐在窗边,不敢出言打搅。

过了一会儿,一只玉白色的足踩落在地上,洁白的道袍如雪浪般掠过地面,那无比高雅的琅琊王氏的公子终于下定了决心。

王道容赤足而立,与慕朝游经历过的前尘种种一一浮现,但这一次只蜻蜓点水般地,很快便从脑海中拂去。

他顿了顿,嗓音轻轻地,很动听,哪怕面对眼前卑贱的杂胡,甚至也保持了君子般的谦逊,语气轻柔得像花开落:“我需要你为我杀一个人。”, ,887805068

刘俭是个浪荡的性格,新鲜感来去如风,神龙不见神尾的,慕朝游也不担心奇怪。

不同左右说话的时候,王羡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她。

他其实不喜欢高枕于家中酣眠。

妻子去得早,儿子王道容不着家。每日王羡起身,往往要坐着出一会儿神,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待在家里吧,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王羡偶尔会去妾室张悬月那儿坐一会儿,听她谈会儿琴。

然后便是看看书,写写字。

一抬头,日头还老高呢,白日太长,光阴实在难消磨。

他就叫上阿簟,驾车去见老朋友周泰几人,他们平日里去官署打个卡,在家里也闲得长毛。

几个人坐在一起说说话,勉勉强强到日暮了,这才又回到家中。

阿簟点上一盏孤灯,孤零零地枕着孤影睡了。

偶尔,也不是没有怅惘不知前路的恍惚感,但这是人人都有的,年纪大了,就是在等死,没必要去探寻这些有的没的。

不去想,很快也就打发掉了。

王羡很喜欢看慕朝游忙活,他不爱喝酒,就叫上一碗热腾腾的水引,看她抱着酒坛子忙得团团转。

风吹动旌旗,春风熏得人陶陶然,酒香熏得行人熏熏然。

热气腾腾的饭菜飘着白烟,酒肆里的酒客们在高声说笑,嘈杂的说话声在烟气中飘得很高。

她穿行在人群里,忙得足不沾地,额头鼻尖盈着细密的汗珠,却不慌乱,忙得富有条理,像这一曲乐章中最和谐的音符,看得王羡觉得心里很踏实。

年轻,可爱,活力。

王羡仅仅只是看着,便觉得自己也变得年轻了,好像明天还有盼头呢,每一天都还有盼头呢。

老子一连几日都不着家,就连王道容这个薄情的儿子都觉察到了蹊跷。

王道容平日里不太着家,但并不是全不回。

否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南国人虽然放浪,还是在靠着举孝廉做官。就算演戏,王道容也得旬日去王羡那边问个安磕个头。

刚踏进王家的宅院,小僮阿笤就迎了上来,“郎君来得不巧,郎主才出门。”

王道容不关心王羡去了哪里,或许又是驾着车和他那几个名士朋友游山玩水。

但他近日出门的频率实在有点儿高了。

王道容不禁拧起了眉头:“又出门了?”

因着这些时日大将军动向不定,他过来这里也比往日频繁了点儿。几乎回回过来,回回都要吃上闭门羹。

王道容微有些倦怠,他这个爹一向不着调。他这个做儿子的也懒得去做老子的主。

再说他今日也不是冲王羡来的。

总归是自己的家,王道容入了府,看了会儿书,又练了会儿字,撂下书又小睡了一会儿。

他和王羡基本上日日都是重复着这样枯燥乏味的生活。

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之后,王道容沐浴更衣,端坐在蒲团上入了一会儿定。

然后便叫来了他此行的目的—他留在府上的心腹彭仆元。

一个年约三十少许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生得高大,留着一团乱糟糟的络腮胡,眼神很凶恶。

彭仆元是卢水胡,性格残暴,头脑简单,虐杀过不少人,本来是要处以死刑,为他所救,在很早之前就替他做事。

叫来他之后,王道容安静了一会儿。这个暴虐的卢水胡竟也不敢多问。

王道容杀过人。

杀过鬼物,杀过胡人。

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下决心。

这倒不是出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感。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性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进去书,就站起身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王羡派来照顾他的随从曾经劝阻过他,说这鸟被人饲养得年岁久了,放它归林是害它性命。

王道容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

再后来是那只抓伤了他的狸奴,在刘俭问他讨要之后,他本想一剑刺死了这狸奴,回刘俭说它病死了。

恶意是一点点膨胀的。

他的生活每日无趣得一眼便能望到底,每日读书习字,和父亲去拜访所谓的名士。

小小的王道容,安安静静地随父坐着,低眉顺眼,规规矩矩,一坐就是一下午,从不吵闹。

但谁知道他的思绪早已经放空到不知何处去了呢?

他觉得他们说的大话很响,很无聊,浅薄得一眼就能分明。

他常听他们说些玄之又玄,空虚得没有边际的话语,时不时互相赞叹、吹捧,最终这一场场清谈流传出去,成全他们的名声,成就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政治资本。

每一个人都像是在描眉唱戏的优伶戏女,端看谁演得最超然洒脱。

在这无趣的,浅薄的生活中,杀生变成了一件难得令他感到有趣的事。

感受着生灵在自己掌心挣扎求生,温热的鲜血在脚下流淌,脉搏还在鲜活的跳动。

……生与死交界之时迸发出的那股蓬勃的、旺盛、甚至是耀眼的生命力。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移不开视线,深深地为之着迷。

在一开始,王道容做得不是很明显,每每杀过什么畜生,总要细致地擦干净鲜血,焚烧掩埋,将现场处理妥当。

频率也不太高,谨慎起见,两三个月一次罢了。

后来,他发现,杀一两只畜生,在众人眼里其实无伤大雅,这世间谁不杀人。

从那之后,他杀过许多飞禽走兽。

被王羡知道了,劈头盖脸好一顿责骂。

王道容只是不解,都是杀生,为何游猎可以成群结队,浩浩荡荡,甚至还能由人秉笔记载,歌功颂德,书之后世。

每一次天子田猎,堆积在营帐旁的猎物都如小山高了。而他杀几只畜生为何就成了王羡眼中的恣睢残暴呢。

都是杀生,为何还能将田猎明明白白写入《礼记》之中?

王羡被他的歪理邪说气得面色铁青,大骂他难道还想学罚北边那些残暴的胡人不成?

他被罚了面壁思过。

跪在堂前,王道容静静想了许久。

终于明悟,或许不是不可以杀生,只是缺一个光明正大的,名正言顺的理由。

那么,若是有了合理、恰当的理由,杀人似乎也不是不行吧?

他的第一次杀人,始于一场实验。

对象是那个他很讨厌的,被王羡派来的,总是管束他的随从。

那个仆从的手脚并不干净,他设了一个局,找到一个机会,当众揭发了他。

王羡念旧情,犹有不忍。在他宽恕他之前,小小的王道容眼睛眨也不眨,迅速拔出剑,赶在王羡开口前,一剑刺死了他。

当时,恰逢大将军来访,周围坐了许多宾客。

鲜血飞溅上他的眼皮,挂在眼睫上很不舒服。

众人大吃了一惊。

在众人注目之下,这个冷淡文秀的小少年神情淡漠,满不在乎地说:“我王家之物,怎容他人觊觎?”

又迅速收了剑,无不谦逊,彬彬有礼地朝众人一一行过礼赔过罪:“惊扰诸公,是容之过。这刁奴屡教不改,我替王家清理门户。”

“今日污了诸公双眼,更是容御下无方,但听诸公责罚。”

这是一场表演。

时至今日,王道容还记得他那掩藏在柔顺谦逊外表下的激动。

热血迅速滚过四肢百骸,他兴奋地浑身泛起一阵细微的战栗,将从大人们那里学到的表演技巧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将军双眼一亮,果然夸他杀伐果断。

众人遂都夸他小小年纪,就有了将帅之风。

也有人背地里说他小小年纪,太过残忍,可王家势大,就算再不喜也只能吞回肚子里。

杀人当然可以,需要有名正言顺的理由。

而且最好一击毙命,不能虐杀,若学了那石羯残虐凶暴的作派,如未经教化的畜生无疑,姿态不好看,名声也不好听。

实验很成功。

但在那之后,王道容便再也未曾凭一时之兴杀过人。

他只是好奇,并不滥杀,到后来年岁渐长,明善恶,了礼义,化性起伪。一举一动,无不恪守礼教典范。

但王道容清楚,本性的恶只是分明,未曾消失,如心中毒蛇,需时时警戒制御。今日杀慕朝游,无疑于猛兽出笼,制御了十多年的猛兽一朝释放,还能再回到最初吗?他不清楚。

他想要掌握权柄,想要高高在上,想要姿态好看,做人人交口称赞的君子名士。

滥杀无辜,这并不体面。

王道容微微抿唇,内心一阵摇动。

慕朝游的存在,仿佛是为他设立的变数,打破他行事的准则,总要在他为自己规划好的道路上横生出许多枝节来。

若不杀她,他只能预感到一而再再而三的,更多的变数。这些天里建康阴气频动,只怕有心人早晚会找到她门上来,单是神仙血这一样,他就不能坐视她落入别人的掌中。

王道容静静地想了很久。

彭仆元的鬓角渗出细密的汗珠,望着这位高雅的公子静坐在窗边,不敢出言打搅。

过了一会儿,一只玉白色的足踩落在地上,洁白的道袍如雪浪般掠过地面,那无比高雅的琅琊王氏的公子终于下定了决心。

王道容赤足而立,与慕朝游经历过的前尘种种一一浮现,但这一次只蜻蜓点水般地,很快便从脑海中拂去。

他顿了顿,嗓音轻轻地,很动听,哪怕面对眼前卑贱的杂胡,甚至也保持了君子般的谦逊,语气轻柔得像花开落:“我需要你为我杀一个人。”, ,88780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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