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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心灯盏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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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贺远站在阳城一中的门口,转头回望了一眼。

还是有些舍不得。

“咋的,舍不得了?是不是坑挣钱那小子的钱还没坑够?”

沈警官靠在路边的路灯下,脚下已经扔了一堆烟头。

他递给贺远一支烟。

贺远摇了摇头。

沈警官收回烟,“不要更好,又省下一笔。你小子真是转性了,说戒就戒了?”

贺远咧嘴一笑,“没办法,马上就要回去了,要给部队里爱慕我的那些姑娘们留个好印象。他们的贺哥哥,可是个烟酒不沾的好男人。”

战场上一点的失误,都会害了自己害了队友。

沈警官也是笑了笑,“好,你小子的姻缘问题看来有着落了,那不如把咖喱酱交给我照顾?我会定时给她洗澡的。”

贺远叹了口气,“既然你真的有这个需要,那我就只能割爱了,谁让咱们是好兄弟呢?”

沈警官面色一僵。

来啊,互相伤害啊。

“贺老师。”

郑迁从学校里跑了出来。

贺远挑了挑嘴角,“咋的,小钱,怕老师钱不够花,特意出来要给老师塞点小红包?”

郑迁认真的看着眼前这个故作轻松的男人,他轻声道:“不要死。”

同时,在他脑海之中的那本古书以极快的速度轻轻翻动,有丝丝金光从中溢出,从他体内飘出,融入到贺远身上。

只是除了他,外人都不可见。

郑迁心神晃动,用力抱着头。

贺远感觉身上有一股暖流流过,只是他没放在心上。

倒是看到郑迁那小子抱着头,带着痛苦面具,他虽然关心,却还是调侃道:“小钱,你小子,不会是看老师要走了,准备最后再讹老师一笔吧?”

此时郑迁强忍着那种针扎般的头痛,他笑道:“贺扒皮,我是怕你死在了战场上,那以前坑我的那些钱,以后我可就坑不回来了。”

贺远脸色一黑,“你还想坑回去?”

郑迁点了点头,“那可不,你从我这坑的每一笔我都记着账呢,现在你是老师,不过等我毕了业,咱们就可以各论各的,到时候你喊我……”

贺远摆了摆手,“好了,不和你们废话了。我还要赶火车。”

他转过身去,准备离开。

沈警官突然说:“老贺,我已经跟上面申请调岗了。我也会到前线去,说不定你我还会再见。”

贺远脚步一顿,嗓音有些低沉,“蛮好嘛,打虎亲兄弟,何况咱们是一个咖喱酱的交情,到时候哥罩着你。”

沈警官面色一僵,没言语。

论起说荤话,他这种学院派果然比不过这种在战场上厮混过的兵油子。

郑迁揉着额头,有些昏昏沉沉。

贺远背对着两人,突然沉声道:“小钱,无论如何,都不要对这个世界失望。世界上有光明就有黑暗,要冲破这无边的夜幕,要用光啊,而这光是你,也是我。”

说完,这个其实已经怀抱死志的年轻军人迈步而走,再不回头。

两人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日光里。

“臭小子,走就走,说那么煽情干嘛,没人告诉过他不要随便立fg吗?”

沈警官吐了个烟圈,将烟屁股扔在地上,狠狠踩了踩。

从今天开始,他也戒烟了。

他转过头,看着神色突然萎靡的郑迁,以为他只是不舍得贺远离开。

“小钱,以后我和老贺都离开了,警局里没人给你撑腰了,你小子搞钱的时候小心点。”

听到钱字,郑迁的精神一振,强压下脑海里针扎般的头痛。

“沈叔,你这话就没道理了,虽然我常进局子,可是每次我都是有道理的,刑法我都能倒背如流。我不过是在为阳城惩奸除恶的同时,搞一点小钱钱,核不核理?合情合理。”

沈警官苦笑一声,“我是怕你小子进局子的频率太高,警局的兄弟们忍不住打你一顿。”

郑迁揉了揉下巴,想起每次自己进去时那些警局里的兄弟们有些带着怨气的眼神。

“沈叔说的有道理,看来以后不能小打小闹了,要做,就做个大的。”

沈警官笑了笑,郑迁还是那个死认钱的挣钱,那就挺好嘛。

他相信这小子还是有分寸的,毕竟,这小子是个几乎每天都入局子,却能够不止每次都全身而退,还能从中捞一把的狠人。

他最喜欢的就是这小子身上那股朝气,估计贺远也是。

至于郑迁说的那些要搞大事的话,他就只当没听见了。

毕竟,马上就要调职了,就算到时候局子里出了什么事,也和他没关系了嘛。

丝毫不慌,甚至他还有些想笑。

平日里鸡毛蒜皮的小事,仔细想想,其实也挺有意思。

“小钱,你有没有想过,万一你也能成为一个觉醒者,以后你会怎么样?”

郑迁抓着头发,缓解头痛,“没想过,现在的日子就挺好,每天调戏调戏同学,为阳城除暴安良,还能顺手赚些小钱,我还是很知足的。”

说到小钱时,他加重了语气。

“不过万一真的成了觉醒者的话,那我就要挣大钱,以后吃泡面吃两桶,一桶加鸡蛋,一桶加火腿,喝酸奶再也不用舔瓶盖。”

以后脚踩小甜甜,拳打傻富贵儿,让他们知道谁才是阳城第一首富。”

沈警官点了点头,“不错,有志向。不忘初心,厉害的,厉害的。”

………

深夜,晨宏公寓,211号。

有些破旧的书桌上摆着一桶泡面,红烧牛肉的香气从纸桶里不断向上飘扬,清香而迷人。

郑迁闭着眼,神识沉入到脑海之中,那本古书还在。

只是悬浮在他的脑海之中,一动不动。

从放学开始,郑迁和它已经沟通了三个小时,不论他怎么在脑海里呼唤,这本书就是一动不动。

一本无字书,没有想象中的白胡子老爷爷,没有闪闪发光的金手指。

果然他是天生的穷命。

他不再挣扎,开始一边吃着泡面,一边摊开桌子上的笔记本,开始了一天之中最重要的写日记工作。

他从小就喜欢写日记,人脑子再好使,也会有忘记的时候,可写下来就不同了, 他能反复看,直到倒背如流。

他面色神圣,每天写日记的时候才是他一天中最郑重的时刻。

深夜的灯火下,少年挑灯记账。

多么温馨而励志的画面。

深夜,郑迁已经入睡,嘴角流着口水。

梦里他穿金戴银,带着数百兄弟,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砍砍杀杀。

他脑海里的那本古书微微晃动。

有人轻声开口,嗓音温淳。

“独我一人,比肩神明,不如人间,亮起心灯盏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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