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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不配拥有她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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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景宁讶异:“我娘绣的?”

她起身,踱步过去,细细观赏。

插屏是紫檀木边座,内嵌花鸟图双面绣,绣工精湛,枝头上的喜鹊栩栩如生,那层层叠叠的花瓣,层次分明,每一处都淋漓尽致体现出,刺绣者高超的技艺和娴熟细腻的情感。

“真美。”

她情不自禁感叹,在脑子里找寻久远的记忆。

罗景宁的母亲卫氏在九年前就去世了,那时候,原主才六七岁左右。她的印象中,卫氏总是低声咳嗽,身子不好,常常卧病在床。

罗温对卫氏态度恶劣,常常出言责骂,卫氏则默默无言。当时,继母黄氏还是罗温的一个妾,明里暗里没少让卫氏吃亏。

她想了又想,还是找不到卫氏刺绣的记忆。

“阿妙姑姑,我好像,从来没有看过我娘做刺绣,没想到,她的绣艺如此之好。”

罗阿妙眼神悠远,徐徐说道:“卫家的表姐妹之中,你娘性格最沉静贞顺,一向不爱说话。以前,我去外祖家的时候,她就常常闷在房中刺绣,不大和姐妹们嬉闹。”

她缓缓笑了,像是想到了什么:“说起来,我与她原也是点头之交的情分而已。只是有一次,我帮了她一个小忙,没想到她就记在了心里。”

“那一年夏天,我在外祖家,常常能收到她给我做的各种东西。手帕、小衣、枕套等等,样样都十分用心,我们这才慢慢相熟起来。”

“后来,我出嫁,她绣了不少东西赠我,这插屏就是其中之一。早些年,我随着夫君天南地北,与她联系不多,等我再回来,她就去了。”

她长叹一声:“我想,到了罗家,她该是没有当初的心境了,也就不想再绣了吧。”

听了这些,罗景宁心情有些沉重。

卫氏是一个良善之人,重情重义,别人的一点点善意,她牢记于心,用心回馈。只可惜,罗温不是良配,她短暂的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大概就是在闺阁中,安心刺绣吧。

她又仔细看了看眼前的插屏,好像看到了一个温婉娴静的女子,端坐窗前,一针一线,认真落下,绣成一幅幅动人的画卷。

“景宁,你把它带走吧。”

罗阿妙看她如此喜欢,也便忍痛割爱了。罗景宁却摇摇头:“这是我娘对阿妙姑姑的祝福,自然要留在你身边。我这次回去,也许在罗家,能找到我娘的其他刺绣。”

即便她在罗家再不愿意动手,也不该一件都没有的。以前她不知道这回事,这次回去,她一定仔仔细细找一找。罗家那个地方,不配拥有她的东西。

罗阿妙点点头:“别的不说,你娘出嫁前,确实绣了许多物件,插屏挂屏都有。你回去找找,许是能找到一些。”

将近午时,罗景宁准备回去了,罗阿妙却留住她:“婳儿一早出去找朋友了,你大嫂带着几个孩子回娘家了,你便留下来吃了午饭再回。”

在哪里都要吃饭的,罗景宁就留了下来。

这一桌饭菜不算丰盛,素菜偏多,但是味道十分可口。罗阿妙道:“上了年纪了,吃不得太油腻的东西,可还吃得惯?”

罗景宁弯着唇角,一点都不勉强:“天气渐渐热了,吃些素的正合适。”

两人正在用午膳的时候,沈越竟然来了。

听到通报,罗阿妙看了罗景宁一眼,笑着说:“你们小夫妻两个可是说好的?”

当然没有。

沈越进来,看到罗景宁,也颇为意外。

“伯娘,我想着,过两日就要出发了,不知道你这里可有东西需要捎带?”

罗阿妙这次,忍不住大笑起来。

沈越一头雾水,罗阿妙揶揄地说:“你们两个,算是心有灵犀了,景宁问的话,同你问的一样。”

沈越没想到,罗景宁也这样周到。

他看了眼一旁的女子,淡淡的紫色衣裙,脂粉未施,头上是一个十分简单的发髻,只簪了几朵绒花。不过,这满嘴的油光,显然吃了不少东西。

沈越自然被留下来一同用膳了。

临走的时候,罗阿妙打发罗景宁去前头,对一对捎去扬州的东西。罗景宁走后,她郑重对沈越说:“阿越,景宁这个孩子,以前过得太苦了,你可要好好待她,不然,我定不饶你。”

沈越虽然打定主意和罗景宁和离,但是,他不觉得这算对不起她,毕竟,这也是她想要的,不是吗?

所以,他半点心虚都没有:“伯娘放心,我会好好待她的。”

夫妻一起离开了镇国将军府。罗阿妙看着他们渐渐走远,百感交集,表妹,你的孩子以后就交给沈越了,你在天有灵,保佑她吧。

镇国将军府住在双槐街,越国公府住在多宝街,两府中间还有许多街巷,乘坐马车,这一路大概要一刻多钟。

沈越翻身上马,动作十分流畅,格外好看。罗景宁一时之间,也被他潇洒的动作帅到了。不过,她很快就被街景吸引过去了。她掀着帘子,看着外头热热闹闹的街巷,很是惬意。

沈越不经意看过去,阳光洒在她的脸上,她正露出一个笑容。白皙的脸庞,晶莹好看,原来,她长得也不差啊。

路过双槐街的街角,一阵诱人的香气迎面扑来。罗景宁放眼一看,两眼放光,她喊了一句:“停车。”

沈越以为出了什么事,策马而上,隔着窗问她:“怎么了?”

罗景宁指着不远处的小摊,露出垂涎的目光:“我想买那个。”

沈越顺着她修长莹白的手指望过去,一张随风飘起的旗子上写着“炙羊肉”三个大字,他有些迟疑:“你要吃炙羊肉?”

罗景宁连连点点,马上吩咐冬葵:“快去,这摊主手艺必定极好,那炙羊肉的味道,令人欲罢不能,冬葵你快去,买个四五斤回来,如果有羊腿,就多要两个。”

沈越真的吃惊了:“你吃得完吗?而且,方才不是才吃了午膳?”

“方才是正餐,这个算是零食,不冲突的。”

好不容易可以吃肉了,她当然要把半年吃不到的肉,赶紧吃回来。她看沈越一脸不赞同,就不满地问:“难道越国公府不能吃羊肉的吗?”

沈越:“……”

还真不是,只是,他不爱吃羊肉罢了。

“当然可以。”

“那就成了呗,这个钱我自己掏,又不要你花钱。”

沈越一脸无语,难道他是为了省钱吗?他不过是怕她吃撑了。算了,她都不怕撑着,那又关他什么事。

走到了长兴街上,突然有人喊:“越表哥,越表哥,等一等。”

沈越停下来,就看到了五六个少年,朝他一路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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