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嘉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类型 >胖媳妇又娇又软,七零军官拿命宠 > 第212章 拐走大嫂!

第212章 拐走大嫂!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消失于人海,那怎么可能?”李淑芬一想苏眉的话,觉得确实也是那么一回事,刚有的希望一下子被浇灭了苗头,她一下子就如霜打了茄子一般蔫巴巴的,“我没别的地方可去了啊!”

“跟我去燕京!”苏眉斩钉截铁的说道。

“去燕京?”李淑芬皱了皱眉,“跟你去燕京做什么?”

“嫂子,你跟我去燕京吧,我到了燕京是打算买房子的,考上了燕京的大学之后,我可以把户口迁到燕京。

到时候我就能买燕京的房子,你和秋秋可以跟我一起去住,一方面你可以照顾我的起居,再一个可以帮我看住房子!”苏眉想,先把人带过去留下,明年允许办个体营业执照之后,她会让李淑芬派上用场。

李淑芬不知道苏眉心里的小九九,只以为苏眉这是为了帮她,她忙拒绝:

“我不能给你添这种麻烦,我和秋秋没有户口,去了燕京那就是黑户,也不能找工作,就等于要全靠你养活,这怎么能行?”

“大嫂,就算你不去,我也得找别人帮我看房子,我在学校住着,打算在燕京买几个院子,自己没时间打理,不都得荒废。

与其我拿钱找别人帮我,不如你去,而且粮食的事情你也不用担心,秋秋身体弱,她的情况最好是能去燕京看病。

你找大队长开个证明,证明你是去燕京看病的,那你和秋秋的粮食就还会照发给你们的!”苏眉这说的也都是实话。

从商做生意,还需要时机,房子却是越早买越便宜。

燕京的房子,现在买下来,以后直接就是钱。

苏眉暂时没打算买四合院,她手上就一万块钱,买四合院也就够买下一套的。

但是买普通的民宅,不管质量,不管面积,她却是可以买下好几套来。

房子的质量无所谓,地皮才是最重要的。

先置办上一些,等到以后赚了钱,再去买四合院,到时候她要做全燕京不动产最多的女人。

买那么多的房子,苏眉也不能全给空着,可以收拾收拾,少收点租金租出去。

她要上学,自己是没时间打理房子的,所以她也确实需要一个帮助她管理的人。

李淑芬怎么看,都是适合做这件事的人。

听到苏眉这么一解释,李淑芬顿时也有了一点心动:“只是,大队长不一定会给我办这个手续?”

“会办的,我让我爷爷给秋秋写个说明,就说她的病需要去燕京治,我爷爷救过大队长的命,他会答应这件事。

而且秋秋的身体不好,这是全村都知道的事情,也没有弄虚作假。

我还有四天就要离开,嫂子你抓紧时间,拿到离婚证我就带你走,咱们走得远远的,再也没有人能干涉你的人生。”说到后面,苏眉笑了起来,她也真心为李淑芬能脱离这样的魔窟高兴。

“好。”李淑芬点了点头,不过,她眼睛闪了一下,似又想到了什么,

“我这样跟着你走了,那就等于让你大哥,建军,还有秋秋的爷爷奶奶都知道了,我离婚是撺掇的。

这样岂不是会让你以后跟他们更难相处?”

“怕什么!”苏眉摇摇头,“就算没有你的事情,我也不见得能跟他们好好的相处。”

“也是,就算处不好也没关系,建国是个好人,他会护着你的。”说起霍建国,李淑芬忍不住劝了苏眉几句,

“这个家是这样的,建国也没办法,你不要同他置气,更不该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有问题就解决,要不然错过了会遗憾的。”

“我没有想离家出走,离开是因为我不愿意争吵,不想为了本就正确的事情,去跟他娘吵得面红耳赤,没有必要。

他想要跟我在一起,那么他应该自己去平衡好这些关系,而不是让我每次回来,都要面对这些风雨。

如果我每次回来,都要因为这些烂摊子闹得身心俱疲,你说这值得吗?”

苏眉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她孤身一人,没有那么多的资本,所以做什么都要考虑值不值得,不值得的都该被及时舍弃止损。

不过,今天李淑芬给了苏眉另一个答案:

“感情里,有时候没有值得不值得,只有有愿意不愿意,愿意便是值得。”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