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密谈:彼可取而代之
“不知大名何意,还望大名直言。”
里织直接问道。
旁边又没有他人,二人直言即可。
“我的意思是,大名府是你的了。”
里织瞪大了她的眼睛。
不会这老贼要禅位于她吧!
“当然不是你想的那样!”
大名一挥手。
“还是那句话,大名府包括火之国的一切都供你调遣。我只需要你在我百年之后拉我的儿子一把,不至招致灾祸。”
“我那儿子本来就本事平平,也没有其他人支持。还望木叶兼并大名府后,让他安安静静过完一生就好。”
里织深深看了大名一眼。
往常她都是在糊弄大名,这还是她第一次认真审视大名。
里织不禁思考这种说法的可靠性。
原著中大名府和千手联姻,尤其是柱间的儿子,直接住到了大名府,通过这种方式稳固了大名之位。
毕竟柱间的儿子,既是联姻,也是质子。
可见未来大名也没老大名说的那么差。
难道大名看走眼了?
“里织承蒙大名厚爱,必行忠君报国之事。”
大名这才笑了出来。
没错,里织最后还是干了。
身为穿越者,即便是女子,也不应畏畏缩缩,要不然不是白穿越了?
富贵险中求。风浪越大,鱼也越贵。
“这样,我写两封秘旨,一封给你,一封藏在大名府内。”
里织这才被大名震撼住了。写旨,这就是主动给里织的“篡位”背书啊!
“不仅如此,在我还在位的时候,我会全力配合你的。”
“注意,只是你。我信不过有些人,只能是你。”
大名强调了好几遍。
里织没说什么,转身告别了。
回到木叶,里织和斑与柱间密谈一夜。
没有人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只知道后来,外交部兼管了对大名府联系事务,由里织单独负责。
12月,里织和泉奈的婚礼如期举行。
这是第一场,也是最后一场在中央大楼举行的婚礼。
原因大家都知道,那里后来改名叫“火影大楼”了。
对于里织的婚礼,大名府特意随礼了好多,“以示尊荣”。
当然,里织是清楚其中的弯弯绕绕的,不过某个人就看不清了。
点名某位叫由子的“小女生”,现在正在和扉间发小脾气。
结果扉间劝不动,直接冷脸不劝了,搞得由子还要反过来哄她。
台下的故事影响不到台上的两人。
里织和泉奈的婚礼是中式的传统婚礼,台上二人正在相互拜堂。
婚礼的所有环节都是里织自己“设计”的,虽然很多人反对这件事情,但是泉奈力排众议,支持了里织的“胡闹”。
经过一天的折腾,二人终于来到了令人“兴奋”,面色“羞红”的环节。
泉奈缓缓揭开里织的盖头。
看着面若桃花,皓齿星眸的里织,泉奈的心狠狠地跳了一下。
里织羞涩地低着头,有些紧张。
“以后,我会是你的丈夫,你也会是我的妻子。无论在外发生什么,我都会护你周全……”
一旁的烛灯熄灭,房间里弥漫着春天的气息。
第二天,里织难得地起来晚了。
“啊!!!”
里织抓狂道。她今天还有工作呢,结果就没起来。
“都怪你!”
里织疯狂地喊叫着,顺便把呼呼大睡的泉奈摇起来。
泉奈很无奈。
╮(╯▽╰)╭
里织倒也不是瞎扯,她是真的有事。
现在已经12月份了,而木叶建立的初步时间定在了1月1日。
所以里织现在必须要抓紧时间订立公法了。
只有木叶的公法订立起来,木叶从根本上才具有法理性。
12月29日,里织主导订立完成《木叶公法》。
12月30日,三人小组表决通过《木叶公法》。
12月31日,《木叶公法》正式生效。
【名称】《木叶公法》
【等级】公法
《木叶公法》作为木叶的首部法律以及法律总纲,在木叶历史中具有重要地位。《公法》明确规定了木叶的组成、体制和性质,构建了木叶成立的法理性,同时为后来的木叶法制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石。
木叶元年,1月1日。
以火影大楼为核心,这个木叶举行了盛大的建村仪式。
在木叶众多忍者的见证下,柱间、斑为首,里织、泉奈、扉间次之,各忍族代表最后,大家一同走上大楼高台。
当时下午13点30分,千手柱间在此发表重要讲话。讲话充分肯定了木叶建立的重大意义,同时对在木叶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优秀团体表示衷心的感谢!
柱间还强调,木叶的建设仍未停止。我们要以木叶精神和火之精神为指导,发扬众人肯吃苦、不怕累、敢奋斗、能进取的优秀品格,做好……
(主要是码字的时候正在看新闻,不得不水一下(~ ̄▽ ̄)~)
发表完讲话,大家下楼,和普通的忍者和村民一同游乐。
甚至有几个胆大的青年忍者,趁机摸了一把斑的刺猬头,到最后斑甚至要开写轮眼,看看是谁敢“拽老虎尾巴”。
大家热热闹闹游玩一天,第二天该建设建设,该学习学习,该开会开会。
火影大楼,全村所有上忍到会开会。
“同志们,在正式开会之前,我们应当就此法案进行表决。”
里织率先掏出了《木叶立法法》、《木叶司法法》、《木叶选举法》三本法律。
这将会是今天所有会议内容的开端。
在场的众人知道自己今天的目的就是“分赃”,都在关注最后一本;
几个消息广的,知道里织在刑部省的“丰功伟绩”,稍微关注了一下中间那本;
少数真正的聪明人,知道里织行为逻辑的“本质”,例如千手扉间、奈良鹿柴,将重点放在了第一本。
“这只是初稿,大家有意见可以提嘛……”
里织淡淡地留了一句。
大家立刻就具体内容,尤其是最后一本选举法,开展了商讨。
少数人对司法法有些疑议,但没有人对立法法提出质疑。
【名称】《木叶立法法》《木叶司法法》《木叶选举法》
【等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