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阳光孤儿院搬迁
第376章 阳光孤儿院搬迁
苗舒兰道:“我明白。郭行长,之前陈昊宇信誓旦旦的声称要让东方集团倒台,您觉得他这是气话还是真的有把握?”
郭亮想了想,道:“有把握的气话。他敢让你用八十三亿美金做空东方集团,说明他肯定有相当的把握。可是他又把收益率调到百分之二十,显然并不是要把东方集团弄死。我觉得他的目标应该是东方震。”
苗舒兰点点头,道:“东方震在东方集团拥有百分之四十一的股份,几乎属于绝对控股。若是他出点儿事,必然会反映到东方集团的股价上。但东方集团的资产优良,哪怕东方震出了问题,那些股东也不可能让股价无限的跌下去。所以,陈昊宇把这条线定在了百分之二十。相对来说,已经是有些保守了。”
郭亮正容道:“若是我们的猜测完全正确,那东方集团的麻烦就大了。”
苗舒兰站起身来,道:“东方集团的麻烦大不大,与我无关。我目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用八十三亿美金全部做空东方集团,而且购买的价格要尽量做到最高。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接到五百亿以上的超大项目,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郭亮沉声道:“那就加油吧。”
就在苗舒兰忙着做空东方集团的时候,陈昊宇用最快速度抵达了阳光孤儿院。
在银行的时候,他之所以敢把八十三亿美金完全交给苗舒兰操作,并不是暴怒之后的冲动,而是因为苗舒兰的身上带着一种富丽堂皇之气,面相更是贵不可言。
相比苏雨瑶的家族,苗舒兰背后的家族实力可能还要强上三分。
这样一位公主级别的女子,自然不可能拿钱跑路,更不可能做那种让自己家族蒙羞的事情。
在阳光孤儿院的楼前停下车,陈昊宇走进了老妈的办公室。
此时,陈娇与陈江河正坐在老妈的身边。
两姐弟今天给孤儿院的孩子们买了不少东西,没曾想碰到了东方胜找茬。
两人生怕吴秀芳吃亏,便留了下来。
对面坐着一脸得意的东方胜与几个政府工作人员。
看到陈昊宇进来,吴秀芳就像是找到了靠山一般,心中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陈昊宇,你终于来了。”东方胜玩味儿的说道。
陈昊宇扫了一圈,拿起一个凳子,直接坐到了东方胜的对面,道:“你想怎么样?”
东方胜指了指桌子上摆着的几份材料复印件,道:“这是民政司出具的遣散阳光孤儿院,把孤儿们安顿到其他孤儿院的文件。”
“这是我与民政司、土地管理司签署的买卖阳光孤儿院这块地皮的协议。”
“这是土地管理司给我出具的在这里建造两栋豪华写字楼的证明。”
“呵呵,为了购买阳光孤儿院的地皮,我花了足足十五个亿,总算是搞定了。”
“对了,这几位是民政司和土地管理司的工作人员。你有什么问题,可以问他们。”
陈昊宇拿起这些材料复印件,认真的看了一下,神色变得极为凝重。
阳光孤儿院的顶头上司是民政司,它要集中资源,把孩子们送到其他孤儿院,完全是有理有据,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
放下材料,陈昊宇问道:“哪位是民政司的领导?”
坐在东方胜旁边的一个戴着眼镜,神情严肃的男子道:“我是民政司三处处长杨贺斌。陈先生,有什么事情吗?”
陈昊宇眸光一闪,道:“三处处长亲临,看来你们民政司与东方胜的关系不错呀。”
杨贺斌皱眉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陈昊宇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道:“杨处长,你似乎想多了。只要是按照法律和制度办事,我们阳光孤儿院一定会执行。但是,我有一个问题不太明白,燕海一共十二家孤儿院,为什么一定要撤掉阳光孤儿院?”
杨贺斌道:“因为阳光孤儿院是私人孤儿院,吴秀芳院长的年龄也大了,不适合继续经营下去。”
旁边一个土地管理司的政府人员道:“还有一个原因是周围的小区有些太老了,政府打算在这里建造一个居民小区和一个小型商业区,以免影响市容。陈先生,我们希望您能配合一下。”
陈昊宇问道:“您是哪位?”
这人说道:“我是土地管理司办公室副主任肖洛。”
不管是杨贺斌还是肖洛,两人都看出了陈昊宇不是一般人。
不说其他,光是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股气势,就比他们的司长还要强上几分。
所以,两人表现的都非常客气。
陈昊宇问道:“老妈,您知道这里要拆迁的事情吗?”
吴秀芳点点头,道:“半年前政府动员过一次,我没有同意,后来就没有动静了。”
陈昊宇一听,不由大感头疼。
阳光孤儿院牵扯到了政府拆迁,地皮和所有权又都是民政司的,这就不好办了。
吴秀芳显然也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扛过去,脸上一片黯然。
东方胜翘起二郎腿,道:“陈昊宇,不要再做无谓的挣扎了。阳光孤儿院必须解散,明天中午之前你们必须全部搬走,下午我会命令拆迁队过来把这里推平。哈哈,想想都感觉爽。”
陈昊宇淡淡的说道:“东方胜,为了赌一口气,值得吗?”
东方胜道:“值得。陈昊宇,我告诉你,如果是别人,我还可以多给你们一些时间搬家。可谁让这里是你长大的地方呢?我看着就讨厌,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对于这个死期将至的傻胖子,陈昊宇没有继续搭理他,道:“杨处长,阳光孤儿院一共有三十多个孩子。按照你们民政司的意思,他们会分配给其他孤儿院,这无疑会增加民政司和这些孤儿院的负担。”
“我陈昊宇从小在阳光孤儿院长大,对这里的工作人员和小家伙们有着极为深厚的感情,实在不想让他们分开,所以我想向你们民政司申请建立一个私人孤儿院,他们所有的费用都由我来出,不需要花你们民政司一分钱,您觉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