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这绿帽哥,还挺好玩的
她蹲下,伸手摸了摸马兰鼻息。
发现她只是晕过去后,借着衣服的遮掩,从口袋里摸了一把地枇杷出来,她捏碎几颗放到她嘴里。
这是从她移种到黑土地上的地枇杷藤上摘的,不但比外边野生的地枇杷个头大,还更甜。
她怀疑马兰是因为太久没吃东西,低血糖了。
果然,马兰很快转醒,看到季云霜,感受到嘴里甘甜的味道,她眼里闪过一抹感激,要爬起来给季云霜磕头,但却被季云霜制止。
“不用磕头,你要是真感谢我,就好好听我说几句话。”
季云霜把余下的地枇杷给她,道:“如今逃难,确实大家都很困难。
但再难,做人还是要有最基本的底线。
如果没有底线,那谁都不敢和你来往。毕竟谁也不想刚帮了人,就被人反咬一口。
再说了,你看这青山绿水,就算你不会打猎,但只要勤奋肯花心思,远没有到活不下去的情况。”
比起末世,她是真的觉得现在的人要幸福很多。
起码这里的空气没毒,植物也没有变异。
很多植物,都能被利用,成为饱腹的粮食。
“还有,爱人之前,先学会爱自己。”
她也不管马兰听进去没有,几句话说完,她就重新回到队伍之中。
如果马兰灵魂上就是无可救药的恶徒,她以后都不会再管她。
见陆寅珩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她朝他顽皮地眨了一下眼睛,笑道:“走吧!”
陆寅珩瞬间移开目光,脸上重新结了一层寒冰。
他刚才怎么会觉得那个蹲下,跟马氏说话的人像是在发光?
无耻的坏女人,为了勾引自己,手段真的越来越多了。
他寒着一张脸,绕开季云霜,大步走到最前面,越走,步子越快。
季云霜朝着他的背影吐了吐舌头。
突然觉得这绿帽哥,还挺好玩的。
马兰怔怔地看着一行人的背影,感受着嘴里的甘甜,想着季云霜说的话,突然觉得很羞愧又讽刺。
她想害她,她却拿了吃的给自己,还给自己指明了方向。
可那些她当成亲人来疼的,她们却从未关心过自己一句。
她珍惜地把地枇杷放口袋里,从地上捡了一根棍子当拐棍,她跟在队伍后面慢慢地走着。
实在饿得不行,她才吃一颗口袋里的地枇杷。
更多的时候,她一双眼睛鼓溜溜地看着四周,看有没有什么能填肚子的东西。
这次,她把全部心思都用在寻找吃食和赶路上,没再给夫家留记号。
陆秉淳一家睡到天大亮才起来。
一起来,刘氏就骂骂咧咧地骂马兰,说她是个没用的东西,怎么这么久了还没得手,说再不得手,肉都要被吃完了。
骂完马兰,她又骂陆寅珩和季云霜,说他们就是不安好心,什么肉要煮一晚上?肯定是知道他们在附近,故意煮那么香,来馋他们。
她嘴巴像吐枇杷子一般,噼里啪啦将马兰,陆寅珩一家人,以及一同逃难的村民都骂了一通后,一家人才拖拖拉拉地收拾东西赶路。
赶路的时候,一家人才发现,马兰没有留记号。
“那天杀的贱人,她想干什么?真是反天了!”刘氏像个圆规一般站着,指天大骂道。
陆秉淳脸色很不好。
他们可是笃定了马氏会在前面留记号,才不紧不慢地睡到天大亮才起来的。
可现在没了马氏留下的记号,他们又没能跟上陆寅珩的队伍,他们怎么能走出这座大山?
他看向大儿子,隐隐有责怪之意。
陆学文忙道:“马氏应该是把记号留在前面了,我们再往前走,找找看。我交代的事,她不敢不做。”
刘氏还在大骂,“那个贱人,记号不留密一点,怎么看?我们路上走错了怎么办?她这是想害死我们啊!”
陆学文听得厌烦,没好气道:“行了,娘,你少说两句。你也不嫌累!”
刘氏这才止了声。
一家人沉默着往前走,但越走,家里的气氛越凝重。一股无声的恐慌感,在家庭成员中蔓延。
因为走了好久,他们都没发现记号。
刘氏不免惊恐地猜测道:“难不成是那个蠢女人动手的时候被发现了?被人给杀了?”
不然她实在是想不出能有什么原因,让马氏不给他们留记号。
陆学文脸色发白,强制镇定道:“娘,你别乱说,要杀了人,我们后面总能看到尸体吧!就算没有尸体,也总该有血吧!”
刘氏煞有介事道:“这山里到处是野兽,她要把人杀了,丢去喂野兽了,你能看见什么?再说了,那狼崽子杀那么大的老虎都轻轻松松,更何况一个女人而已!”
听了刘氏的话,众人越发觉得马兰凶多吉少。
陆金和陆银年纪小,被家里压抑的气氛吓住,像小兽一样,发出细碎的哭泣声。
朱东娥抱着两个女儿,想着她和孩子可能都会死在这山里,也发出压抑的呜咽声。
刘氏听到几人哭,咒骂道:“哭什么哭!一群赔钱货,就知道哭!家里的福气都被你们几个赔钱货哭没了。”
陆武泽嫌弃朱东娥肚子不争气,只生了两个女儿,不讨爹娘喜欢,关键时候还只知道哭,他踢了朱东娥一脚,骂道:“哭什么哭?老子还没死呢!再哭把你们几个赔钱货赶林子里喂狼。”
朱东娥忙捂着两女儿嘴巴,紧紧地咬着下唇,不要发出哭声来。
“那我的肉呢?我的肉是不是没了?”陆天虎并不在乎马氏的死活,他只关心他的肉是不是吃不成了。
他拽着刘氏的衣摆,撒泼耍赖,“我不管,我要吃肉,你赔我肉吃。”
刘氏被闹得没办法,又咒骂起了马兰。
“行了,别吵了!你骂人能把路骂出来?”
陆秉淳打断了刘氏的咒骂,吩咐几个儿子试着从山里的痕迹来找路,追上陆寅珩的队伍。
不过这一路上并不顺利。
陆寅珩等人在山里走,确实会留下痕迹。但有的痕迹并不明显,再加上陆寅珩会趁着大家歇脚的时候,去打猎或者找治外伤的药材,留下的痕迹并不止一条。
陆学文兄弟几个又不是常在山中走的猎人,并不是十分擅长根据这些痕迹来判断路线,中途一家人好几次都走错了路。
一家人在山里来来回回转圈,最后直到天黑,也没走多远。
一家老小都累得不行。
且中途好几次听见山中野兽的吼叫声,个个被吓得脸色发白,差点尿裤子。
晚上,刘氏直接累瘫在地。
不过她这个人就算再累,嘴巴也不停歇。
她一会儿骂马兰没用,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害苦了他们,一会儿又骂陆寅珩没良心,丢下他们一家子要被天打雷劈……
而被他骂的陆寅珩等人,早已找了避风的山坳处扎营。
她嘴里没用,活该被杀死的马兰,却是在逃荒以来第一次吃上了肉。
她第一次吃饱肚子,有了一种在逃难之前也从没有体会过的幸福感。
这一路上,她都在想季云霜说的话。
越想,她就越觉得自己蠢。
她怎么就笃定了季云霜没看透他们的那点小计谋?
她不再想着占别人的便宜。
她没再把目光用来盯别人,而是努力观察四周,想着靠着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
她发现,当她不再一双眼睛都盯着别人,想着占别人便宜的时候,她的收获并不差。
今天她居然好运气地抓到了一只竹鼠。
以前她有了好吃的,她从不舍得自己吃。
在娘家的时候,有什么好吃的,她总是先孝敬父母。
父母会告诉她,有什么吃的用的,都要先紧着弟弟。弟弟才是家里的希望,是她嫁人后不被欺负的后盾。
嫁人之后,有什么好的,她也是先是讨好公婆,讨好丈夫。
后来生了儿子后,她又先紧着儿子。
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
可是今天想着季云霜说的那些话,想着那么对自己的丈夫儿子,歇脚的时候,她找季云霜借了火,把竹鼠用火烤了。
火候没掌握好,竹鼠烤得有些糊,也没有盐。但这是她从没有吃过的美味。
她吃了整整一只竹鼠,她身心获得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