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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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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洛芷常在医院陪白初升说话。

所以店面也开得不准时。

索性她直接将店铺转让了出去。

林洛芷的花店布置得不错,因此还转让了一个不错的价格。

至少在前期的装修布置上不会亏本。

然后继续收租也算有收益。

林洛芷没什么朋友,所以除了日常开销没有什么人际交往花销。

再加上现在抑郁症好转,没有治疗费和吃药的费用。

无房贷无车贷的情况下,收小几千的租金也足够日子过得悠闲。

她也在开始寻找买家买下她的店面。

买卖不破租赁,所以买家合适价格合适的情况下,她就会卖掉父亲留下的商铺。

与此同时,林洛芷也在委托中介寻找合适的买家。

她打算将榕城和北城的房子都卖掉。

虽然榕城的房子不值钱,但是卖三十万左右还是没问题。

北城的房子稍微值钱些,小区虽然不高端,但中介估价也在一百四十万左右。

房子是林父当年和林母全款买下的。

18年以前买房屋无技巧,全靠买的早。

因此北城这套房的价格比二十年前涨了一百万左右。

两套房和商铺再加手里原有的积蓄,能有三百多万的现金。

林洛芷留了部分零头存理财作为自己的日常开销使用。

又将剩余的三百万全部买了银行的投资金条存在银行里。

她为自己的将来都做好了打算。

等她离开北城,以后做个平凡的工作打发打发时间。

即使大手大脚,按照黄金的涨势,还有自己的理财利息,小日子终归是能过得不错的。

如果用不完,等她去世前就全部捐了也行。

白华成留意到林洛芷出售不动产变现的行为。

他原本改观的思想又打回原形。

在他看来,林洛芷就是需要钱所以才会靠近白初升。

结果白初升发生了车祸,估计林洛芷还没捞着什么好处。

夜晚,白华成就坐在病房外的椅子上。

他刚从公司过来看看。

林洛芷正准备回家。

打开病房门就看见坐在椅子上的白华成。

无需过多的语言。

林洛芷还是敬他是个长辈,叫了句叔叔。

白华成回应点头。

她直接往前走,准备离开。

白华成欲言又止,看着她的背影还是忍不住开口道,“林小姐,当初你说过的话还记得吧?”

林洛芷后背一僵,仿佛他的话就像是冰冷的刺。

她的语气很冷,“嗯,我记得。”

“如今这么久了,初升也没醒来,我想林小姐也该去做自己的事了,不要耽搁在这里。”

“好!”

林洛芷没回头,这次她连尊敬也不想给他了。

当初可是他来请自己的。

真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

她不禁在心里嘲讽,自己真是犯贱!

本来自己也没有多余的心思,不管他如何看,都无所谓。

林洛芷挺胸抬头,径直往前走,直至消失在长廊……

回到家,她就开始收拾屋子。

下个月之前就要把房子腾空,这个月先陆续配合过户。

这段时间陪着白初升把该说的心里话都说完了。

加上白华成的态度,她突然不想再继续等他醒来了。

林洛芷打算等着这些事情全部办完,就离开。

听说藏区的天空很蓝很蓝,风景也很美,尤其是绿绿的草原……

蓝色,绿色都是对林洛芷来说友好的颜色。

南江也不错,小镇风景好空气好,物价低但幸福感高……

她盘算着自己下一站的落脚点。

何必伤心,大好的风景等着她去看。

即使耽误了那么多年又如何呢?

换个角度,如今她也才二十几岁的年纪。

湖山别墅。

清晨。

傅辰笙习惯性的拥着沈漓来一个早安吻。

但是今天有些意外。

沈漓直接推开傅辰笙,连拖鞋都来不及穿,直接对着盥洗台干呕。

“呕~,呕~,呕……”

一阵儿又一阵儿的反胃感不断的涌上来。

但是她的胃里什么也没有。

只能不断的反出胃酸。

傅辰笙在一旁替她拎着头发,轻顺着后背。

“是我没刷牙的原因吗?”

他试探着哈口气闻了闻。

沈漓用清水漱口,又拍了拍脸。

“不是,可能是孕吐的原因,我没有嫌弃你的意思。”

他用毛巾给她的宝贝擦了擦脸上的水渍。

看着她难受的样子,眼眶都红了,心疼的说道,“对不起,老婆,我不知道怀孕孕吐这么难受,如果我知道,我就不会……”

还未等他说完,沈漓就捂住了他的嘴。

“阿笙,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要乱说话,奶奶说了,宝宝还没有三个月,很小气的,你乱说话,他们可是会生气的!”

沈漓摸了摸小腹,她对于肚子里的两个孩子是期盼的。

傅辰笙懊恼,“我傅辰笙的孩子没这么脆弱,再说了,你的感受比他们重要。”

“要不是这两个小兔崽子,我也不会禁欲!”

他看着沈漓小腹的目光看起来并不友好的样子。

刷牙的时候,沈漓又干呕了两次。

傅辰笙在一旁看着干着急。

胃酸反到喉咙的感觉确实很不舒服,有种灼烧感。

但是为了不让傅辰笙忧心,她一直强撑着说自己没事,都是正常的事情。

沈漓摇摇头,她觉得自己太难了,自己已经很不舒服了,还要照顾一下傅辰笙担忧的情绪。

不然今天受灾的一定是整个傅氏集团的人。

她就像是在哄一个大宝宝似的,出门时男人还要强扭着她亲个不停。

原本沈漓没有打算跟他一起去公司。

但是傅辰笙一直说放心不下她,所以最后变成了沈漓陪着傅辰笙去公司上班。

大概是禁欲了好多天的缘故。

傅辰笙现在每天都像是只粘人的大狗狗。

不管是晚上还是白天,他都要各种抱着沈漓亲亲,或者是在她的脖颈处又蹭又闻,因为她身上有种独特的香味。

傅辰笙有时候都开玩笑的说,是不是沈漓给他下了蛊。

实际上是因为傅辰笙被沈漓身上独特的气息所吸引。

这种独特的气息又叫信息素,是一个个体分泌到体外,被另一个同物种其他个体通过嗅觉器官察觉后,会使后者表现出某种行为。

表现出的行为可以是情绪上的,心理上的,也可以是生理上的……

信息素的别称是费洛蒙气息,两个彼此相互吸引的人,都能闻到彼此身上特有的味道。

而费洛蒙蕴含着“我携带刺激物”的意思。

因此每当沈漓在他身旁时,他都忍不住去嗅她身上特有的香气。

这种香气也刺激着傅辰笙的一些反应……

当然在沈漓嗅觉意识里,也有傅辰笙独特气息的记忆。

但是和他生理反应不同的是,这种费洛蒙气息引发的是沈漓情绪上,心理上的反应偏多。

他的味道可以给沈漓一种安全感,只要他在,她就会感到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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