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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16 蕙质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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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嘉煜半点也不觉得对不起邓馨兰,答的毫不犹豫。

邓馨兰听后,面上的笑容没有衰减,她点点头:“明白了,那就解除吧。我父亲那边由我来说服。”

这位姑娘的爽快让嘉煜和欣怡吃了一惊,毕竟她的父亲是那么顽固,态度又那么强硬,他们实在想不出,这位邓小姐为什么会这么快答应,而且表情也没有一丝痛苦,甚至连个“为什么”都不问。

是女性的自尊?还是因为她心底明白,邓家终究是惹不起韩家?

可是嘉煜却没有从这位邓小姐的表情上看到一丝负面情绪,她的微笑真挚而纯真,就好像是一颗原石,未被世俗利益雕琢,纯净得一尘不染。

嘉煜的心里就生出一种愧疚的情绪,因为被退婚的女儿家不论是在古代也好还是现代也罢,面子上都是极伤的,他现在也终于明白邓家主刚才态度那么强硬的原因。

可是,究竟是面子重要些,还是幸福更重要?

邓馨兰看着嘉煜,笑容就更暖,若仔细看,还能看出她带着一份感激的情绪:“韩先生真是个善良的人,其实你并没有做错,不用觉得有愧于我。”

这位邓小姐竟也有着敏锐的观察力与洞察力,嘉煜暗暗惊讶,他并不是一个轻易将内心的想法外露的人,即便不小心露了,也不过一瞬,但是这一瞬的功夫就已经被她抓住。

“我是来退婚的,你却说我善良?”

“不错,虽然邓家的确失面,可是你却同时挽救了两个女人,所以我说你善良。或许我会被人当成笑柄,可是你失信于我,于世人眼光中也未必好过,所以我才说你不用觉得有愧于我。”她笑了笑,“我们的心境一样,背负也一样。扯平了。”

“心境?”

“是,心境。你的心已经被一个女孩盈满,再也装不下别人,如果你今天真的应下这门婚约,只会变成三个人的不幸,我说的对吗?”

嘉煜佩服:“很对。”

“不幸的婚姻只会让大家成为仇人,虽然跟韩先生是第一次见面,但我可不想大家成为仇人,我更想跟韩先生交个朋友。”

邓家现在最缺的就是朋友,有身份有地位的朋友。

朋友当然要比仇人要好得多,而且还是一个感激你善解人意的朋友,这样的朋友又怎么会不对你两肋插刀?

这位邓小姐很不简单,她说话得体,心思细腻,人也是极其聪明的。嘉煜在内心叹气,他之前真的是太低估邓家了。

他忽然就想起了一句话:“尽量让别人去低估你,但你却永远不要去低估任何人。”

其实这位邓小姐,若真是嫁到韩家或是欧阳家,那只会是这两家的福气,因为她实在是聪明,也实在是善解人意,她虽然不是明艳动人,但是却细致耐看。一个这样的女子站在身侧,无论是哪个男人都会觉得风光体面的。

欣怡一直没有说话,她跟嘉煜相处的一年里飞速成长,学到了不少东西。

少说话,多倾听!

话多错多,破绽就越多。

因为她已经知道,自己跟这位邓小姐比,就好像是襁褓里的婴儿一样稚嫩。欧阳瑾慧也极不上她。

可是她没办法停止去“想”!

她在想,如果韩家和欧阳家一早就知道这位邓小姐是这样一个人物,也许就不会去搞什么万魂比拼,而是争着抢着来提亲了。

她在想,当见识过这位邓小姐的聪慧,嘉煜有没有感到后悔?

嘉煜就忽然握住了欣怡的手,十指相扣。

欣怡看向他,看到他看着邓馨兰的眸中有着欣赏和钦佩,但也仅此而已。

他的柔情蜜意,只给能盈满他心的女人。

而如今盈满他一颗心的,不是邓馨兰,而是她,吴欣怡。

“当然,邓小姐永远是我们的朋友。”

我们?邓馨兰的目光淡淡从他们紧握的手中掠过,冁然一笑。

他们果然是一类人,所以注定只能成为朋友,而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情人。

“还未请教姑娘芳名?”邓馨兰柔和的目光转向欣怡。

“叫我欣怡就好了。”

“呵呵,那你也可以直呼我馨兰。”她又看向嘉煜笑了笑,“二位大婚时,一定要准许我过去叨扰一杯喜酒。”

“当然!”嘉煜也笑了,“因为我们是朋友。”

我们是朋友——这话嘉煜说得并不违心。因为他已深刻明白“不能低估任何人”的道理,也一早就懂得人不应该只去结交有身份地位的朋友。

就因为孙玉伯广结好友,连杀猪的、种田的都能成为跟他要好的朋友,所以他在江湖中的地位屹立不倒,即便是暴戾如万鹏王、阴险如律香川也撼动不了。

嘉煜忽然问:“那不知邓小姐今后有何打算?”

邓馨兰先是一愣,然后她忽然明白了嘉煜这句话的意思,心下除了佩服,还有更多的是感激。

依这个男人的聪明程度,一定已从她的话中品出她也有自己的心上人,她会爽快答应退婚,也多半是为了这个心上人。他绝口不提,是给她保全了脸面。如果她的父亲知道女儿在与两家有婚约的情况下,她的心里还装着别的男人,一定会大为光火。

这样,邓家主方才指责嘉煜的话就真的成了自打脸皮。

邓馨兰感激,在说服她父亲的同时,也一定会想法子不让两家失和,那么嘉煜这一趟就总算不是白来。

邓馨兰一双明亮的眸子忽然黯淡了些,但又很快掩饰了过去。她笑笑:“我也得学着从商,来帮父亲一把了。还望韩先生不吝赐教。”

心上人的事,邓馨兰也闭口不提。嘉煜自然也无意刨根问底。

“当然,因为我们是朋友。”

心事已了,嘉煜和欣怡便不再叨扰了。邓家主借口看书,不喜欢被人打扰,其实是他有意避而不见,嘉煜也不点破,只是对邓馨兰点点头。

邓馨兰送他们出了院门,嘉煜瞥了一眼院子里的盆栽,忽然说:“邓小姐,我家里的兰花不管怎么照顾都养不好,下次我让欣怡带来,能否帮我看看?”

邓馨兰微微颔首:“当然可以。”

回程的路上,欣怡问他:“你是想让我跟邓小姐多学学?”

嘉煜嘴角上浮:“你越来越聪明了。”

“吸收了你这个人精,想不变聪明也难。”

嘉煜听后笑出了声,若不是专注开车,一定会在她的小脸蛋上啄一口。小鬼灵精,学会一语双关了。

可是欣怡的眸色却暗了下去:“可惜还不够邓小姐聪明,否则你也不会让我去跟人家好好学学。”

“多学学终归没有坏处。”

“究竟是谁在乱传邓小姐‘比猪还难看’的?唉!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这话真是没错,人不能勿信谣言啊。”

嘉煜苦笑:“没错。”

欣怡忽然看着他,问:“你说……如果欧阳瑾瑜在知道邓小姐的为人时,会后悔吗?”

嘉煜拧眉:“为什么提他?”

因为我本想问你,但又不敢问你。心里明知你不会后悔,但还是会怕。

“你说他会不会后悔?”

嘉煜忽然靠边停了车。

捧住她的脸,他说:“我不许你提他,更不许你想他,从今以后他就是空气——不,比空气还不是。”人不能没有空气,所以——“他什么也不是!”

“我没有想他,我讨厌他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想他。”她闻见醋味了。

“我说了他什么都不是,把他从你心里的回收站彻底删除。”

讨厌的升级就是恨,恨一个人往往比爱一个人更强烈,也更容易进驻在心里,所以,他不许。

“喂,你怎么这么霸道,我讨厌人都不行?”

“不行。我就霸道,这辈子就霸道你一个,你不服?”

“不服。”

她马上就被嘉煜堵住了嘴。

过了一会,车子才渐渐启动。

“不后悔。”他知道她又在胡思乱想,所以他才回答。

“为什么?”

“因为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是同一类人。”

所以他们绝对成不了情人,也许最初会因为欣赏对方的聪慧而相互吸引,但很难长久。谁也想保留自己隐秘的一点空间,谁都不想被人知根知底的。

文仲和韩信的下场就是个好例子,只因他们的王上嫌他们知道的太多了。

“喔。”欣怡似懂非懂,怕他又乱停车,就不再问。

车子又行驶了一阵,她又问:“你去哪找一盆快死的兰花?”

嘉煜笑笑:“你还真把我问住了。可见我们这类人有时候说话也未必过脑子。”

我们这类人,他强调。

所以,欣怡,不要觉得你比邓馨兰差到哪里去。

“你的朋友、熟人那里没有?”

“没有。”

“一个都没有?”

“没有。”

他又叹气:“只因一个肯花时间花心思去培育花花草草的人,内心一定很寂寞。”

邓馨兰是很寂寞。

与她相处久了,欣怡不得不佩服起嘉煜的见解来。

欣怡第一次单独去的时候,没有带上那盆快死的兰花,邓馨兰仿佛知道似的,也没去计较。

嘉煜说:“你就当做是朋友间的探望呗。”

有朋友来探望,总是很开心的,那代表你还没有被人遗忘。

现在正值暑假,欣怡便有更多的时间来串串门,带着她四处转转。因为欣怡发现这个女孩虽然见识深远,但是去过的地方实在不多。

她们很快就变得无话不谈。

而没过多久,邓馨兰终于吐露了心声,告诉欣怡一直藏在她心中的那个男孩子。

她说他们只在很小的时候在一个小公园见过几次,现在那个小公园早已变成了商品房。

然后欣怡就见到了邓馨兰贴身的玉观音。

羊脂白玉,温润细腻,状如凝脂。她说,这玉本该有两块,当年她将其中一个赠予了那个男孩。

男子间赠玉是互颂友谊,而男女间赠玉,则是许下终身之意。

只是她现在已经不知道那个男孩子在哪里,所以,她寂寞。

当嘉煜听过欣怡的描述后,突然就想起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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