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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他是恶毒真少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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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鹤雪真的一点也猜不透小孩的心思。

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当个小流浪,白天到处乱晃,晚上非要睡天桥底下。

但是沈鹤雪能拿心尖上的小宝贝有什么办法呢,只能陪着他了。

只要他开心就好。

其实,他总觉得,小孩做这些事不是心血来潮的搞怪也不是突发奇想的行为艺术。

那更像是,在排演什么剧本。

尤其是这一天,小孩塞给他一把道具匕首,跟他说要他配合着玩一个“流浪汉抢地盘悍然拔刀捅人”的剧本杀。

沈鹤雪在陈矣不忍直视的告别中无言的接下了这个剧本。

虽然知道这把刀子是道具,捅到人身上就会缩回去,但当看到司岑腹部衣裳上染出血迹来时,沈鹤雪还是吓得差点心脏骤停。

司岑看他表情不对,一把松开捂住肚子的手给他看,跟他说是自己捏破的假血包,并且主动窝在他怀里安慰了他好久,他依旧没能从那种恐慌里回过神来。

系统一边看一边说风凉话,【你这个男人脑子指定有点什么问题。】

司岑破天荒没有和它贫嘴对呛。

司岑知道沈鹤雪为什么会这样。

沈鹤雪早就发现自己身上的违和了,他在害怕失去自己。

然而有关于系统和任务的一切,宿主都是不可以对原住民说的。

哪怕他想说也说不出来。

他知道,沈鹤雪或许会抱着这种患得患失,动不动就恐慌的心情,和他一起生活好久好久。

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短暂的一个任务世界。

对于沈鹤雪来说就是一辈子。

他或许,是不是做错了……个屁!

司岑眼神发冷,在沈鹤雪看不见的角度,透出幽幽红光。

短暂?

那他偏要把短暂变成无限延长。

他不论去哪里,活多久,都要带着这块香喷喷的小蛋糕!

【宿主你在想什么?刚才我寒毛忽然竖起来了。】

自从体验过当猫咪,系统爱上了这种有实体的感觉,一天大部分时间要司岑把它放在白雪体内。

好像有点对不起这只小猫咪?

嘛,反正白雪猫生大半时间都在睡觉,太浪费了,这些时间就由999来替它守护吧。

天光微亮,疲惫的打工人已经出现在大街上开始一天的工作了。

司岑拍了拍沈鹤雪,“沈叔叔,带我回家哦?”

沈鹤雪从心悸难安的状态中缓过来,闻言低头亲亲司岑,“好,我们回家。”

这次亲的是嘴角。

司岑偷偷笑了笑,距离吃小蛋糕还会远吗?

只有他和沈鹤雪在高兴,而旁边一只明明已经结束任务,却无法下班的系统喵垮着张小猫脸。

不过很快系统猫猫又高兴了起来。

不下班也行,在这里它可以吃好多好吃的呢(_)v

那天之后司岑再也没有诸如“睡天桥下”或者玩奇奇怪怪剧本杀的举动。

沈鹤雪问过他想不想回学校读书。

司岑拒绝了,转天就跟沈鹤雪说想去做爱豆。

沈鹤雪能有什么办法,当然是惯着他啊。

司岑签了侯哥公司,侯哥给他当经纪人,送他培训两个月,发现他果真天赋异禀,于是很快就送他参加了一档选秀节目。

经过一环环激烈的比拼,最终司岑以断层第一的人气c位出道。

有的人天生就是发光体,本人就是一颗行走的迷魂药,只要站在那里就吸引来无数目光和热爱。

司岑当了限定组合三年队长。

因为爱豆是不可以谈恋爱的,于是司岑那口小蛋糕也就拖延着迟迟没能吃到。

司岑那时候才知道他说要当偶像出道时,沈鹤雪带着一点点坏笑问他“确定不会后悔吗”是什么意思了。

此后这三年,私下里他每每想要馋一馋沈鹤雪,总是被他用“你是个偶像不可以哦”来拒绝。

司岑气得牙痒痒,憋着一口气,在组合宣布解散当天晚上就宣布退圈。

先不论这引起了多少粉丝和圈内人士的大震惊。

司岑当天晚上风尘仆仆赶回家,见到沈鹤雪的第一时间就把他给扑倒了。

大平层的位置相当高,一整面落地玻璃窗看出去,万家灯火城市霓虹就像是落满的星星。

清甜的橘子香气变得浓郁。

腿上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的红色线条和字符在发光。

是刺青吗?

可是怎么这么美?

那是由细细线条蜿蜒而成的一颗桃心,还有看不懂的一串神秘字符,却在夜晚绽放出难以言喻的妖异和美感。

让人反复流连。

爱不释手。

越是热烈,越是闪耀。

某一时刻,那颗桃心和那串字符像是流动了起来,仿佛被赋予了生命,在黑暗里悄无声息的缠绕在沈鹤雪的心口,咬了一口。

沈鹤雪全无察觉。

因为他的所有心神都已经被那双在夜里仿佛透出一丝丝一缕缕桃红色眸光的狐狸眼给勾住了。

湿润的眼眸,殷红的眼尾,一掀一瞥都流转着致命的魔力。

沈鹤雪定定的望着,倏地手臂绷起条条青筋,动作却无比温柔的低下头去亲吻他的眼睛。

沈鹤雪是第二天起来洗漱才发现自己心口处的怪异。

那里有一条细细的红痕,弯曲着成为一个圆润的弧度,不知道为什么越看越觉得可爱。

沈鹤雪以为那是不小心被指甲挠出来的,起先并没有很在意。

直到又过了几天,他在司岑腿上看到了字符和同样的半圆弧。

有些被不经意模糊的记忆回笼,他忽然抓住司岑的腿,俯身去看。

终于恍然醒悟,他心口的半圆,加上司岑腿上的半圆,他们挨在一起,是一个很漂亮的桃心。

沈鹤雪呼吸蓦然加重,抬头朝司岑看去,却对上他安静带笑的眼。

这一刻沈鹤雪的心从未有过的平静安宁,不,甚至觉得幸福。

他知道,他不用再患得患失,慌张害怕了。

虽然依旧不知道是为什么,但他就是这样确定。

司岑在这个世界待了四十五年,他是亲眼看着沈鹤雪闭上眼睛的。

沈鹤雪老了也并不难看,岁月的沉淀和人生的阅历让他越发富有魅力。

像是一本翻多少遍也依旧能吸引司岑再去翻一遍的书。

年轻的时候司岑染五颜六色的头发,最常用也最被粉丝喜欢的就是银发造型。

年老后司岑却陪沈鹤雪染黑发,两个人手牵手在国外的海边散步时,依旧是全场回头率最高,依旧吸引无数男男女女上来要电话。

闭上眼睛前,沈鹤雪看着自己宠了一辈子,爱了一辈子的爱人仿佛又变回初遇时那让他一眼心动的模样。

小孩那双漂亮的狐狸眼里,仿佛永远含情,却又仿佛永不动情。

当初的他还因为想要小孩真正懂得“爱”而固执的一直忍着底线,硬是忍了三年,等了三年。

最后却无奈还是败在了自己越来越无法忍耐的贪婪和随时会失去的不安中,妥协了。

时至今日他依旧不太明白,他的小孩到底懂不懂什么是“爱”了呢?

但此刻,他忽然觉得这其实也没那么重要了。

因为他此刻还在自己身边,那么乖的看着自己,那么乖的牵着自己。

在这一刻,沈鹤雪只想说,“司岑,我这一生,感觉很幸福。”

他看到那双狐狸眼弯了弯,于是放心闭上了眼睛。

死亡之后最后消亡的是听觉。

最后的最后,他听到他心爱的小孩说。

“我也是。”

那就好。

那真是……

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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