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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古侠的生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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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在江湖中还成为敌我斗争的一种手段。如饮酒诈醉、诱敌上当便是江湖侠客的一种用兵之计。直接诱敌饮酒,然后乘敌人酒醉而攻之,“智取生辰纲”是这种计谋的成功运用。北宋年间,北京大名府相公梁中九,为他的岳父太师蔡京搜刮了十万贯的生日贺礼,委派青面兽杨志押往东京。晁盖、吴用等梁山好汉为打劫生辰礼物,在黄泥冈设计诱使杨志一行饮酒上当,乘他们烂醉如泥之机劫走所有货物,轻而易举地取得了胜利。因此,洒往往成为侠客故事中不可或缺的物质因素,侠客经常利用对手嗜好饮酒的弱点而出奇制胜,大败对方。据清·高继衍《蝶阶外史》的记载:清代河北献县大侠窦尔墩是一个挺讲义气,见义勇为的人。有一次,窦尔墩本来想劫取一伙商人的财物,跟踪商人来到一个庙宇里,谁知这是一个贼窝。窦尔墩于是放弃了打劫商人的初衷,想一探庙里的究竟。发现庙里的和尚藏匿抢劫来的良家妇女,荒淫作乐。于是打算想办法偷走和尚惯使的武器铁翼,暗地里吩咐被和尚欺凌的妇女,用酒灌醉那些恶僧。正当和尚醉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妇女偷出了铁翼,窦尔墩随即一脚踹开房门,举起钢刀猛刺和尚。和尚急忙找自己的武器,哪里还能找到!加上饮酒过度,和尚终于力怯不支,被窦尔墩送上了西天。在这里,酒成了侠客惩罚恶人的一种辅助工具。

当然,在江湖上行走的侠客时时要提防酒中的玄机,黑道人物惯常在酒中下蒙汗药,在小说《水浒传》中便有不少好汉被酒中的蒙汗药放倒,有的还因此差点遭杀身之祸。打虎英雄武松在十字坡一家黑店里饮酒,母夜叉在酒里下了药,酒变得混浊不堪,加热以后,药力更大。所幸武松江湖经验丰富,早有防备,要不也被母夜叉做了人肉包子。

酒壮豪情,自古如此。清末鉴湖女侠秋瑾《对酒》诗说:“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绿林豪侠常以“大秤分金银,大碗吃酒肉”相称,酒不仅助长、增添了侠的英风豪气,更表现着性情的自由发挥。“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古往今来,酒可谓与中国的侠客渊源深厚,是他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嗜好,也是侠客们任侠行侠的一种文化符号。

游侠的服饰佩戴

游侠非常人,他们或有奇节异行,或具绝技神功,或有奇智奇谋。那么,在日常生活中他们的穿着打扮是否也异于常人?

对于游侠的服饰佩戴,先秦典籍没有专门记载。孔子弟子子路“冠雄鸡,佩假豚”,这可能就是那时游侠的装饰。韩非《五蠢》在谈及儒、侠的时候,称儒者身着华丽的服饰,而侠者一般佩戴宝剑。可知儒士大多衣着鲜华,而游侠除佩剑之外,并无其他特殊的装束。以后,司马迁为汉代游侠立传,称朱家“衣不完采”、“乘不过轺车”,他的打扮也普通。郭解的穿戴,干脆未提及,应该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汉末,情况有所改变。侠者不再折节从俭,他们中许多人再不愿随随便便地穿着破旧的衣服,做出谦逊低调的样子。如哀帝时大侠陈遵承父荫做了京兆尹以后,出入公府。当时公府中的官吏们出门所乘的车都是破车小马,不饰纹彩。只有陈遵这人车马鲜明,特别讲究穿戴。尽管同时的大侠原涉“衣服车马才具”,不事奢华,但崇尚鲜丽的消息已露。王符《潜夫论·浮侈篇》曾详细地介绍了当时世人崇尚奢华的情况,说人们喜欢穿漂亮的衣服,饮食奢侈,可能游侠也受到了这种尚奢世风的熏染。

汉以来,游侠的佩戴也不仅以剑为限,还有弓箭。据《西京杂记》的记载:当时的少年无赖用青州地方的芦苇制作弓矢,骑着快马,身穿艳服,在大道上相互追逐,嬉戏游玩。东汉末年董卓是一位健侠,喜欢带双鞬(盛弓的器具),左右驰射。隋初虞庆则尚气任侠,也好身披重铠,带双鞬驰射。至于马本身的剽悍雄俊,络头鞍镫的精美,也是游侠颇为注意的。以至在历代文人吟咏游侠的诗篇中,它们被得到突出的强调。如曹植《白马篇》在描绘少年游侠的勃发英姿时说:“白马饰金羁,连翩起西北。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鲍照《拟古诗》云:“幽并重骑射,少年好驰逐。毡带佩双鞬,象弧插雕服”。吴国伦《名都篇》说:“名都故佳丽,少年何翩翩。千金饰宝剑,百金缧文鞍”。诗歌的这些描述很难说只是艺术上的夸张,应该有着现实生活的依据。

如果说,上述衣饰佩戴还不能算太特别的话,那么挟丸与带铃就几乎为游侠所独有。游侠挟丸多见于汉代,它与一般人拿弹丸作游戏用,如作跳丸之戏(用手连续抛接若干弹丸)、捶丸之戏(由击鞠演化而来,专意在击球人窝)、击弹之戏(击鸟雀)不同,专用来赌行击杀官吏之用。据《汉书·酷吏传》记载:长安城里豪侠奸猾之人颇多,闾巷中的任侠少年受人收买,往往群集在一起,射杀官吏。少侠们摸掏弹丸,用作赌真:拿到红色弹丸的杀武官,摸到黑色的就杀文官,掏到白色的主办丧事。在城里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少侠们抢劫行人,死伤之人横于道路。当然,不排斥游侠也有用弹丸作游戏之具的,但用以赌行杀人之事,确实是他们怀丸挟弹的重要原因。对此,历代文人的相关诗作也有反映。如何逊《拟轻薄篇》说:“城东美少年,重身轻万亿。柘弹随珠丸,白马黄金饰”,徐悱《白马篇》所谓“少年本上郡,邀游入露寒。剑琢荆山玉,弹把随珠瓦”,弹丸这类器具突出了和加重了汉代游侠的身份特征。

侠者带铃的习俗见于汉末三国时。据《三国志·吴书·甘宁传》注引《吴书》的记载:吴国的甘宁为游侠,不仅铺张声华,穷极奢靡。他走陆路时则乘车骑马,走水路时则轻舟相连;连他的侍从也锦绣艳丽。他所走过的道路非常光洁,在水路上停泊舟楫时,常常以丝织的布匹来稳固船只,离开时便割断布匹,丝毫不为可惜。他还好结交间里少年,结伙为伴,挟持弓箭,穿着羽毛装饰的衣服,佩戴铃铛。周围的人一听到铃响,便知道是甘宁来了。他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在自异其形,以此收到张扬威势、震慑人心的效果。

两晋南北朝以下,游侠的衣饰佩戴多尚鲜丽。如唐时侠少“或危帽散衣,击大球,户官道,车马不敢前”(《新唐书·李绅传》)。李白《少年行》所谓“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贯休同题诗所谓“锦衣鲜华手擎鹘,闲行气貌多轻忽”,是当时真实情况的形象反映。与此同时,一种争尚怪异的倾向开始出现。《新唐书·武元衡传》载:宪宗时,李师道任用游侠作刺客行刺武元衡,事发后京师的人们非常害怕,在城门口派兵严加盘查,凡是相貌奇伟,穿着怪异的人,而且是燕、赵一带口音的人,都要仔细盘问,验明身份才予放行。可知当日游侠衣饰已与常人不同。 在唐代,“侠少”中还盛行纹身的习俗。段成式《酉阳杂俎》中《黥》记载,京畿高陵县捉住一位宋元素,他全身共镂71处,左臂刺言:“昔日已前家未贫,苦将钱物结交亲。如今失路寻知己,行尽关山无一人”;右臂则“刺葫芦,上出人首,如傀儡戏郭公者,县吏不解,问之,言葫芦精也。”又,蜀市人赵高好斗,常入狱,背上“镂毗沙门天王,吏欲杖背,见之辄止,恃此转为坊市患害”。唐代恶少通过纹身来夸耀自己的勇武,彰显自己的个性。

宋元以降,随着专制集权统治的加强,游侠社会地位降低,社会影响日益减少,大多沦落民间,乃或为盗为寇,较之以前在衣饰方面似不再刻意讲究,从现在可以见到的材料看,未有特别的记载。

游侠的资财来源

历史上的游侠是如何获得资财以维持生活的呢?在获利谋生方面,他们有什么特殊的手段呢?

我们知道,游侠并非一独立的社会集团,他们来自社会不同的阶层,既有卿相之侠,也有豪暴之侠,乃或豪强、官僚兼而为游侠。这些人或有食邑俸禄,或有田产收入,其财资来源都不成问题。有的游侠虽不治生产,不事常业,但因声名在外,权贵富豪乐与之游,也可顷致千金,无生计之虞。如汉大侠郭解、楼护即如此。前者迁徙茂陵的时候,诸公送者赠送千万钱;后者母死,送葬者致车也多达二三千辆。甚至一些称不上著名侠魁的人,有时也可不费吹灰之力,获得稳定的生活。据《魏书·薛安都》记载,南朝时游侠薛安都喜欢结交轻侠,他的兄弟们非常担忧,安都于是要求孤身离开家里,身上不带一文钱,他的弟兄们答应了他。安都居住在一家马厩之中,远近的游侠们听到后争相前来,馈送钱物,没多久,赠送的牛马衣物便堆满了庭院。又据《隋书·沈光传》云:隋时游侠沈光不拘小节,家里非常贫困,他的父兄都靠租书为生,只有沈光游手好闲,不事产业。他每天结交轻侠,京师里的恶少年都来归附他,送给他不少钱财,得以赡养父母家庭,经常能得到甘食美服,从来没有困窘过。但是,大多数活动在乡曲闾巷的布衣匹夫之侠,既不愿意老死乡间,躬耕垄亩,过一般人自食其力的平淡生活,又没有上述权贵的馈赠或同道资助,他们赖以维生的手段就不免越出正道,其方式较之常人也就有了许多不同的地方。具体来说,大低有剽掠、椎埋、掠卖、劫质、盗铸、私煮、发冢等手段。

攻劫日剽,强夺日掠,因此所谓剽掠,即指以强力劫取他人钱财。又,古称盗劫人财为贼,剽掠过往者为寇,可见这剽掠一事较之盗劫,更具有以强力挟持的色彩。然而自两汉以来,几乎历代游侠都干过此事。如郭解在末发迹前,就曾作奸剽攻。一些豪暴之侠更是纵使门下宾客、家奴,公行此事。如前面所述,汉代长安剽掠成风,往往可见到被害者死伤于路上。在治安状况相对较好的首都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可想而知。由魏晋南北朝而及元明,此风不坠。如果说东晋祖逖手下一批游侠,当饥荒之年,劫掠富室,尚不能称之为害民间,那么像南朝末时的王僧达,纠合闻里轻险少年公行剽掠,就不仅以富室为限了。有些游侠更等而下之,干脆入山下海,躬为盗贼,如明高捷日与群盗剽掠行旅,已无侠行可言。

椎埋,指将死人椎杀,然后埋葬了事,有时也泛指将人杀死后埋掉。如汉代王温舒好任侠,少时就曾椎埋为奸。杀人埋尸,或为恩仇,但也包括为财物,故又有“椎剽”一词,即杀人劫货。如唐肃宗时新安豪侠沈千载,就曾交结椎剽之党公行劫掠,地方官竟不能禁。椎埋之风盛于两汉,南北朝时也常可见到。如前已提过的薛安都就常操此业,以至陈宣帝诉其罪状,有“椎埋发掘,毒流泉壤”之语。一直到明清两代,“群聚为椎埋者”还未绝迹,这些人中,不少是游侠。

掠卖,是指强夺人口,贩卖获利。如唐侠郭元振任侠使气,不干正当营生,前后所掠卖的人不下千人,当礼物来送给宾客,当地百姓深以为害。与此相关的是劫质,即今所谓绑票。游侠为得人财物,也尝为之。明人郑仲夔《耳新》一书记载:潮州、惠州一带的大侠,每当窥视到有富家子弟出门,便绑架而去。然后在大街上贴出布告,要求其家属拿出赎金,一定要满足大侠们的条件才放回人质,以此来勒索钱财。所劫虽尽是富家子弟,但不说富者并非个个都属为富不仁,侠者们的这种行为,很难说是光明正大的。

发冢,又称掘冢,则是所谓 “向死人要铜钿”。秦汉以来,兴厚 葬之风,秦始皇陵葬殉之丰自不必 说。汉魏以降,虽历代帝王尚奢尚 俭各不相同,但即就尚俭如文、宣 之霸、杜二陵而言,据《晋书·索 琳传》记载,墓葬已不可谓菲薄, 奢者更不知如何排场。帝王之外, 一班权贵富豪也竞尚奢华,平民百 姓起而效仿,尽其可能,多有营 费、明器之外,还埋钱人土,名日 瘗。虽朝廷明令禁止,仍不能绝。 由于墓葬如此丰厚,掘冢之事自然 就多了起来。汉文帝墓在武帝时已 被人盗发,其他诸皇陵以后几乎都 被盗发过。公卿以下更不能幸免, 不仅玉柙金缕悉数盗去,并骸骨也遭毁弃。两晋南北朝如石季龙、姚 苌、慕容垂等人都干过此事。唐室 诸陵,在黄巢起义时也尽遭发掘。而无主坟墓被盗的就更多了。这些盗墓人大多是失去常业的绿林草莽,闾里窃贼,或者是屯戍的军士,此外便是游侠。郭解早年就曾干过此等营生。《西京杂记》载广川王好聚无赖少年游猎毕弋,地方上的坟冢被他们盗掘一尽,这些无赖少年,多为轻侠之徒。曹操少时任侠,至老仍末脱尽故性,《曹操列传》称其尝引兵人砀山,伐梁孝王墓,撬破棺材,获得金宝万斤。唐代的窦建德任侠,也曾发掘邺中一地的墓冢。《神异录》载其曾发得一墓,内无他物,只一妇人颜色如生,候之似有气息,三日复活,自称魏文帝曹丕宫中人。所言玄虚,不足为信,但他盗墓发冢之事当有。

此外便是盗铸与私煮。盗铸,指违反国家规定,私造货币。汉代此风最盛,由于盗铸时可以行奸巧,杂铅锡入白银,以充成色,获利颇丰,故行此者如云而起。文帝时,吴王刘濞擅章郡铜山之私,私自铸钱,一时山东奸猾咸聚吴国。袁盎称其所招引,皆“无赖子弟”、“亡命”、“铸钱奸人”,其中就多游侠。武帝时虽严刑禁止,仍未能平息。郭解之“休乃铸钱掘冢”,便是证明。南北朝时期,币制崩坏,原因也在私铸。《魏书·辛子馥传》载:“时有豪右,在山鼓铸,奸党多依之,又得密造兵权”。这些豪右奸党也多有亡命无赖和乡曲豪侠的辅助,唐以后国家币制渐趋稳定,盗铸一事随之消歇,游侠才开始收手,转趋他途求利。

私煮,指私自煮盐谋利。此事也以汉代为盛,但持续时间则要较盗铸为长。盐之为物,煮于海,晒于池,汲于井,成易利厚,向来为人瞩目。古时政治简平,山海之利未有禁止,以藏富于民。秦用商鞅法,盐利二十倍于古,是为苛政。汉以后,因豪强巨盗专擅其利,朝廷颁立法禁,命其赋人。光武中兴,专卖法废止,私煮之风又起。两晋南北朝至唐五代,或征税,或无税,政既不一,官商勾结、重敛营私,盐政遂弊端丛生,社会上私煮私贩日渐增多并历久不绝。《会昌五年正月三日南郊赦文》即言唐末“江淮诸道私盐贼盗,多结群党,兼持兵仗劫盗及贩卖私盐,因缘便为大劫”。黄绾《弭江盗疏》也说明时太仓等地不法之徒“招纳之命,聚集游手,教习武艺,弄成恶性,肆行兴贩私盐”。胡世安《备边十策疏》更说:“私贩之徒,贪利畏捕,沿海沿江,招引逋逃,窝纳盗贼,出持兵器,归肆抢夺,官军逻卒,莫敢撄锋”。与此相联系,所谓盐枭也由此产生。如唐末黄巢、王仙芝,五代吴越钱镠、蜀王建,元末张士诚、方国珍,明王直,清谭阿昭、蔡牵,大者揭竿聚众,小者亡命江湖。这些人当中有的本身就是游侠,如吴越王钱镠《旧五代史·世袭列传》载“少权勇,有谋,性任侠,以解仇报怨为事”。《新五代史·吴越世家》言“及壮,无赖,不喜事生产,以贩盐为盗”。《新五代史-前蜀世家》载“蜀主王建少无赖,以屠牛,盗驴贩私盐为事”。张士诚和方国珍为人皆有任侠气。严从简的《殊域周咨录》卷二载王直“少落魄有任侠气,及壮,多智略,喜施与,以故宗人信之”。一直到清末,好任侠行义,被人称为朱家、郭解之流的关中刀客,仍以此作为一项重要的收入。如著名刀客“王狮子”王振乾任侠好义,他家中有四套大车两辆,大船两艘,就是专用来贩运河东潞盐及茶叶的。当然,被盐枭招来并任用的人中就更多游侠了。

综上所述数者,有的虽还称不得谋财害命,但其不轨于正义,以歪门邪道横致富贵却是显然的。游侠被视为横捍文罔,乃至奸邪盗贼之徒,一个重要原因便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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