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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妾者接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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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社会的各个阶层都有买妾的需求,相应地卖方市场也逐渐发展起来。“春秋时有货妻女求食者,谓之‘娼夫’,以绿巾裹头,以别贵贱。”战国时期,买卖妇女的市场又花样翻新,准备出卖的婢妾,像畜生一样排列在用栏杆围着的土台上,任人挑选。卖主为了得高价,把平时衣不蔽体受尽虐待的妇女,打扮得漂漂亮亮,甚至给穿上绸缎衣服,以吸引顾客。

到了后世,经营这一产业的人更多。据宋代廖莹中的《江行杂记》说,京城的一些贫穷人家,生了女儿,“则随其姿质,教以艺业,供士大夫采拾娱侍”。长得好又有艺术修养的,就给人家做妾;长得一般又没什么艺术细胞的,就给人家做婢。

到了明代,蓄养幼女然后卖人为妾,更加蔚然成风。以扬州为例,根据王士性的记载,当地有很多人专门收养穷人家的姑娘,进行上岗培训。这时人们已经注意在培训中进行分级,既有素质教育如闺门礼法、刺绣女工;也有精英教育如琴棋歌咏,诗词书画。这要视姑娘的长相、涵养而定。这些姑娘经严格培训后,不但各有专长,而且尊老爱幼,行为有度,能让家长少费心神。一旦成为人家侍妾,马上就能获得主人欢心。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当地称做“养瘦马”,具体意思不清楚。大概培训姑娘就像养马,买来时瘦弱不堪,经过高手调教,很快就长得膘肥体壮,从而能卖上好价钱。

关于买妾的过程,时人也有记载。主人将姑娘培训好后,还要负责找到买主,不像现在的培训班,收了钱就完事,学好学不好,工作找到找不到概不负责。为此,主人还招收了专门的推销员,负责上门服务。这些推销员有男有女,总称牙婆驵侩,专靠业务提成生活,所以对买主很上心。一旦听说哪家男主人要买妾,这些人就闻风而动,将人家院子挤得满满的,互相褒贬。主人如不耐烦赶他们走,那是千难万难的,因为这些人就像苍蝇逐臭一样,轻易不肯放过肥肉。最后总有一个成功者,强拉硬扯将人家拉到瘦马家。其他人不甘心,尾随而去,伺机而动。

到了瘦马家,买主坐上座、喝香茶,折腾舒服了,然后看货。先看形体表演,无非是行礼、走猫步。接着观察五官、音质。牙婆对瘦马说:姑娘转身!于是瘦马转身,面部朝外,主人大致看个轮廓。牙婆对瘦马说:姑娘让人家睇睇手!刷的一声整个上衣给剥了,不但手露出来,胳膊、酥胸也展露无遗。牙婆再对瘦马说:姑娘相相相公!瘦马眼一睁,眼大眼小也暴露了。牙婆接着问:姑娘几岁?瘦马回答时,音质如何,买主也了解了。最后一关是亮脚,这个最关键,所以买主非有经验不行。一般情况下,熟练的买主第一眼就能判断姑娘的脚大脚小。如是大脚,穿的裙子就比较宽大厚重,整个脚包得严严实实,惟恐人家发现。如系小脚,往往裙子挽得高高的,人还未出门,脚倒先出来了,明显是有意显摆,必然是小脚没错。看完脚,相亲程序告一段落。如买主满意,就用金簪或钗一股插到姑娘鬓角,名谓“插带”,这就算成交了。如不满意,交上几百钱赏钱,前脚离开店,后脚就被另一个牙婆拉走了。就这样看了五六天,姑娘也见了五六十个,最后买主自己也看晕了,到底哪个好、哪个歹,心里没一点谱,“心与目谋,毫无把柄,不得不聊且迁就,定其一人”。成交后,卖主交给买方一纸红单,上面开有婚礼所需彩缎若干,金花若干,财礼若干,布匹若干,让买主审阅。买主同意后,举办一个隆重的欢送仪式,送买主回家。买主刚到家,鼓乐盘担、红绿羊酒早在门口准备好了。不一会儿,礼币、糕果俱齐,鼓乐喧天,引导着买家迎娶新人。刚走不到半里,花轿花灯、擎燎火把、山人傧相、纸烛供果牲醴之属,也到了主人家。这时候,大师傅也到了,顺带蔬果、肴馔汤点、花棚糖饼、桌围坐褥、酒壶杯箸、龙虎寿星、撒帐牵红、小唱弦索之类,也都担来了。一切都不需要主人安排,花轿及亲送小轿一齐到瘦马家迎娶新人。新人拜堂后,小唱鼓吹,喧阗热闹。还没过午,这一伙人讨赏后匆匆忙忙赶到别家,又一档生意成交了。

以上介绍的只是一般情况,实际上商业欺诈自古就有。在昆山,从事小妾推销工作的也叫“白蚂蚁”。为了多赚提成,这些白蚂蚁故意以次充好,漫天要价。有时甚至专门让客人看没人要的货。有的客人也贱,光看不买,故意挑三拣四,趁机调戏人家姑娘。白蚂蚁也不是好惹的,他们以丑作美,以老诈少,说是上门服务,找个机会脱身而去。客人还以为赚了老大便宜,哪知打开盖头竟是个模型。急忙到店里论理,却发现原店转让,主人早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客人想报官,仔细想想却想不起人家姓甚名谁,只好自认倒霉。

四、赠而为妾

赠而为妾,实际上既包括由上而下的赏赐、由下向上的进献,也包括相互之间的赠送。这时候,往往包含特殊的政治目的。有献给君主取宠的:夏戊看准卫出君贪色,把自己漂亮的女儿献给卫出君,卫出君得此美妾,就让夏戊及其几个儿子都当了大官:更有用于外交的:魏襄王为了加强与楚国的联盟关系,特地选了绝色美女,送给楚怀王做妾,由此还发生了一件很有名的事。据说楚怀王得到这个美女后,非常宠爱。楚王的夫人郑袖十分嫉妒,但表面上并没有表露出来,反而对这位美人大献殷勤。凡是美人喜欢的服饰玩物,她都派人送去;美人喜欢的官室卧具,她一概让出,对这位美人细致入微的关照胜过了楚王。楚王见了后,还不时地夸奖夫人郑袖的贤德。其实郑袖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楚王的信任,好设计陷害这位美人。有一天,郑袖对这位美人说:“咱们老公非常喜欢你的美貌,可是不喜欢你的鼻子,你要得到老公的长久宠爱,今后见面时,最好把鼻子掩住。”这位美人听了就按她说的去办。楚王对此大为不解,就前去问郑袖其中的缘故。郑袖装出欲说不说的样子,在楚王的再三追问下,她才说这位美人是厌恶楚王有臭味。楚王听后,非常生气,于是下令把这位美人的鼻子割掉。

也有以美女降服敌国的:秦武王为了安抚西戎,以便集中力量对付山东诸侯国,一次就送给西戎首领100名美女,不过,这次美女外交效果并不好,此后秦国仍不时受到西戎的骚扰其中最强的要数义渠国。为了安抚西戎,秦昭王时,宣太后于脆亲自出马,长期与义渠王同居,并生有二子,昭王三十五年(前272年).当秦国一天天强大起来,有足够的实力歼灭西戎时,宣太后毫不犹豫地用匕首穿透义渠君的胸膛,连自己和义渠王所生下的两个孩子也送上刑场,义渠国灭亡,西戎消失了,变成秦国的陇西郡、北地郡和上郡。

献女为妾最为成功的,要数战国时的李园。当时楚国的国君考烈王一直没孩子,考烈王一直很着急,天天吃补品,却没一点效果.此时当政的足春申君,春申君为了表示忠心,就四处寻找“宜子”的姑娘,过一段时间就要进献一批。可这些姑娘都不争气,没有一个怀上龙种的。

赵国有个叫李园的人,早就想发家致富,就是没有机会。眼见考烈王一直无子,又广泛招聘美女,就想抓住这个大好机会。不过李园是个有头脑的人。他想,考烈王找了这么多妃子都怀不上,该不会考烈王自己有问题吧?自己就一个妹妹,万一送给考烈王却没有怀孕,这不赔本了吗?于是李园心生一计,与妹妹商量好了,先将妹妹献给春申君做小老婆。李家妹子长得确实漂亮,春申君一见就看上了,很快二人成其好事。春申君看来没什么不孕不育症,不久小李妹子就怀孕了。这时候,小李妹子开始实施哥哥的计划,向春申君提出请求,要改嫁考烈王。小李妹子按照哥哥教好的话,对春申君说: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难道你不想维持目前的地位吗?如果考烈王死了,他的弟弟将要为王,这时你就会失宠。但是,如果您把我献给楚王,楚王必定喜欢我。我生下儿子,必被立为太子,那就是说,您的儿子将会做楚王。这样,您就可以一直大权在握。春申君认为她的话有道理,便把她进献给楚王,楚王得此美人,非常欢喜。不久,小李妹子生了一个男孩,楚王便立他为太子,封小李妹子为皇后,并重用李园。

不久之后,心满意足的考烈王就放心地到地下去见他的列祖列宗去了,这时李园和他妹妹开始了进一步的夺权行动。考烈王病死后,春申君入官办理丧事,李园得知这一消息,就在棘门里边埋伏了刺客。春申君刚走到棘门,李园的刺客就刺死了春申君,砍下他的头,扔到棘门外面。李园同时派人诛杀了春申君的满门,从而掌握了楚国大权。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赠妾都这样具有功利性:唐宋两代文人地位较高,著名文人获赠美妾,当做意外艳福,用诗词吟咏,在当时也算文坛佳话。比如,有一次郭子仪的儿子郭瑗大宴宾客,让自己的爱婢镜儿弹筝助兴。镜儿姿容姣美,又弹得一手好秦筝,很得主人的欢心。酒宴开始,音乐徐徐奏起,大家边听边饮,只有著名文士李端既不饮酒,也不谈话,只是目不转晴地注视着弹筝的镜儿。主人注意到李端的表现,他用扇子拍了拍全神贯注发呆的李端,笑着说:“才子既然如此爱好秦筝,能不能以‘筝’为题为在座的诸位吟诗一首,使大家开开眼界呢?”李端点了点头,应声诵道:“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本来是李端对人家有意,诗中偏偏写入家对他有意,还故意错弹琵琶,好引起他李端的关注。当然了,这不能说明李端虚伪,也许这正是他的机灵之处。主人明白他的心思,加之这首诗确实写得不错,小郭一高兴,就把镜儿赏给李端做妾了,桌上的金银酒器则成了他们的嫁妆。

五、典妾

“典”系中国特有的一种经济行为,出典人可将自己所有物交与典主,前者获得典价,后者则对于典物获得使用权。典物可以回赎,双方约定期限,到期后可以随时赎取。所谓典妾,指的就是将自家的妻子或女儿典与别人做妾,并从中获得物质利益。典妾多发生在民间,早在北宋初期,就出现了典妻女的现象:在岭南,老百姓如果欠税,有时官方代为交纳,有时则向有钱户借贷,条件是以妻女为抵押品。容州知州毋守素曾向中央反映这一情况,宋太祖因而下诏严禁。

在两浙一带,则有所谓的“贴夫”现象。据记载,“两浙妇人皆事服饰口腹,而耻为营生。故小民之家不能供其费,皆纵其私通,谓之‘贴夫’,公然出入,不以为怪”。也就是说,当地妇女讲吃讲穿,又不愿付出劳动。家里负担不了,干脆让她们干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与别家的男人私通,从而补贴丈夫之不足,故而称作“贴夫”。

不管做人质还是“贴夫”,都是暂时做别人的妾,而出典的一方则得到一笔数量不等的钱,以解燃眉之急。时间长了,形成惯例,就有了典妾习惯。到了南宋,典妾已十分盛行,但仍局限于南方。所以,元世祖灭南宋不久,当局对这些现象还不习惯。有一个叫王朝的官员就上书提出,江南盛行典雇妻女恶俗,“败坏风俗”,请求朝廷颁令禁止。于是朝廷发布禁令,一律禁止。后来发现民间很不习惯,既不利于搞活经济,也不利于人民的和谐生活。元政权只好放宽限制,规定在双方自愿又不拆散夫妻关系的基础上,只要没有钱财来往,就能成交。这个规定够吊诡的,可是典妾却不能收受钱财,人家吃饱了撑的?好在老百姓总是按自己的需要进行理解,他们只注意到了上半句,该怎么着还是怎么着,民间典妾行为禁而不止,而且继续蔓延,花样也更多了。元代作品中经常提到的“两头大”,就是当时的制度创新。常年在外地经商的商人,家中一妻,又在外典雇一妾,因为妻妾分住两地,妾亦如同主妇,就变成两头一般大了。

明代对典妾仍持禁止的态度,规定凡是将自己的妻妾典雇于人者,要杖80。接受的一方,如果明知属于典妻妾,同罪处罚,最后还得判离,佣金予以没收。但事实上明代典妾之风更盛,冯梦龙《寿宁待志》载,老百姓典妻就如饥食渴饮一样,只要需要马上就找下家。他们对此见怪不怪,根本不瞒人。有的是赁给别人生子,每年的租金不过一两银子。一般典期三年,期满后原夫还要举行仪式,迎接妻子凯旋归来。清律沿用了明律,但对典妾构成犯罪的条件进行了界定,规定典妻妾以立契为准,如不立契,则合约不成立。这为典妾大开了绿灯,只要不正式立契,就可不受约束。

由于典妻成习,有的丈夫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有个懒汉做饭没酱油,便拿衣服去典,典来的钱也就够买一斤酱油。用酱油蘸面包红蟹吃,是最地道的了,便拿床去典面包红蟹:面包红蟹既然买来,如有姜末佐之,岂不美哉?于是拿儿子换了块姜,对着清风明月铺开桌子,叼了条螃蟹腿,享受人生的欢娱。无奈儿子他妈在一边因为奶胀,莺莺哭泣,着实烦人。干脆也典了,换回来一瓶陈年花雕。

典妻就够无耻的了,更无耻的是还要说谎。跟外界说起来,居然是以赡养老娘为由,万般无奈之下,才把妻子给典了。最无耻的是,这人还天天挂在嘴上,惟恐别人不知道自己跟母亲的感情,但私下里,恨不能把老娘也典掉,再换一顿酒喝。

六、收婢为妾

男人习惯于吃着碗里,瞅着锅里。尽管妻妾成群,仍旧心怀不足,一不小心就与丫鬟勾搭上手了。时间长了,大老婆见不是事,干脆“过明路儿”,收为“通房丫头”。否则只能算通奸,袭人已经与宝玉“那个”了,但是没履行“收房手续”,所以连个通房丫头的名分都没有,最后只好嫁给一个戏子。

但是,通房丫头仍比不上正式的妾,在本质上仍属奴才的身份。比如平儿就没香菱地位高。香菱做妾后是有丫头服侍的。平儿虽管事,权力大,却还没有资格用丫头。不过,婢女要想出人头地,通房丫头也是一条捷径。通房丫头的优势在于,做夫人的通常是千金小姐,自小受着《烈女传》、三从四德和三纲五常的流毒,从不把喜怒哀乐挂在脸上,在夫君面前只能是一副知书达理、知寒知暖的大家闺秀模样。而做丫头的就无须顾忌太多,一忽儿唯唯诺诺,一忽儿唧唧喳喳,上蹦下跳、清纯可人,自然深得老爷欢心。通房丫头还有远大的前景,一旦有了孩子,就能获得姨娘的身份。如果足够幸运,扶为夫人也不是不可能的,比如平儿最后就修成了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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