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第 64 章
弥洛斯冷着脸刷了一遍信息,然后联络纳德中将:“刚才有人在会议室偷拍,这种行为是不是可以当作泄密处理?”
纳德中将那边先是沉默了一会,然后回复:【是我的疏忽,我会严肃处理的。】
通讯还没断,那边就传来他一声大喝:“td哪个兔崽子赶在上级会议中偷拍!被我查到,非得弄死不可!”
声音中断,弥洛斯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这件事到最后肯定会不了了之。虽然头像不过五分钟就被撤下,但很多人都已经收藏了。
安亦倒不是很在乎,虽然这张脸与她原本的样子有七、八分像,但毕竟不是她本人,看着那些评论,感觉就像在评论别人一样,她并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然而,弥洛斯不爽啊!他给安亦制造身体,可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
此时,【粉身碎骨】的骨兵们还在热烈的讨论着,开始研究各种让安亦取下头盔的方法,甚至打算组团去刷。
弥洛斯黑着脸看了半天,然后打出一行字。
骨帅:【想刷boss,先过我这一关再说(凶残脸)】。
骨兵n号:【……】
尼玛,这简直就是永远也过不了的副本啊!少将大人,你就是一个bug!
弥洛斯带着安亦回到房间,问道:“你和我一起回3号基地吗?”
安亦摇头。虽然现在有了身体,但是与其他人接触太多,也难保不会露出破绽。
“嗯,那我们明天就启程。”弥洛斯并没有挽留,尽管他非常希望安亦能留在他身边。
【3号基地那边怎么办,我就这样走了没关系吗?】安亦难得关心一下。
“你不用担心,我会处理的。”这时,弥洛斯顿片刻,突然说道,“能让我再看看你吗?”
安亦扬了扬下巴:知道你舍不得,我就勉为其难地满足你的要求好了。
弥洛斯伸手取下她的头盔,摸了摸她的头发,然后捧住她的脸,轻轻在她额头上落下一吻。
安亦抬头望着弥洛斯,明明贴得很近,却又好像相隔很远。她感受不到唇的触感,也闻不到他的气息。即使披上人皮,她也不再是人。
心跳的感觉,动情的感觉,羞涩的感觉,yu望的感觉……她都已经没有了。
第二天,弥洛斯带着士兵,在纳德中将等人的欢送和好真菌不舍的跟随下离开了2号基地。
梭车行驶两天后,安亦也和弥洛斯分道扬镳。
临行前,安亦递给弥洛斯一件东西:【礼物。】
弥洛斯仔细一看,发现是一块记忆芯片。随手将芯片插-入卡槽中,几秒钟后,弥洛斯脸上露出吃惊之色。
这竟然是……
呵,安亦,你到底还要带给他多少惊喜?
丛林中,一片湖泊的湖底,一只全身金毛的生物缓缓从沉睡中醒来。他伸展着身体,银色的鳞片将皮肤层层覆盖,随即又很快隐匿于无形,只留下零星数片。
金毛在水里翻滚了一圈,然后如一条剑鱼般朝水面冲去。哗啦一声,他破水而出,踏着浪花,冲向彼岸,周身的气劲在水面上留下一道长长的波纹。
安亦!
金毛轻盈地落在陆地上,正打算循着气息去寻找安亦,告诉她自己又变厉害了,比那个雄性更厉害。
然而,安亦的气息已经变得很淡,等他寻到原来的山洞,却没有看到安亦。
安亦!
金毛朝着天空大吼一声,然后纵身一跃,消失在丛林深处。
金毛醒了?
安亦接到骷髅水蜥f的信息时,刚刚离开2号基地。后来又在路上耽误了几天,等她回来,已经失去了金毛的踪影。
对此,安亦并不太担心。以金毛的实力,这片区域应该没有什么生物能够伤害他。
然而,安亦放心得太早了。金毛刚刚完成进化,能量还没有稳定,再加上急着寻找安亦,情绪处于暴动边缘,情况非常不妙。他在丛林中连续跑了几天几夜,血液受到能量的冲击,不断从毛孔中渗出,几乎将他染成了一个血人。
浓烈的血腥味吸引了很多野兽,但是摄于金毛的威势,并没有什么生物敢挑衅他。除了一种,那就是——绿妖。
无论金毛有多强,一旦被绿妖沾上,瞬间就会变成一堆白骨。敏锐的第六感,让他及时感知到危险,在绿妖出现前远远遁走。但是,他身上的血腥味对绿妖有着极大的吸引力,逃奔数百里,依然不紧不慢地缀在他身后。
金毛的体力几乎达到了极限,速度也越来越慢。就在他即将被绿妖赶上时,突然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
安亦,是安亦!
金毛涣散的眼瞳重新闪耀光彩,积蓄最后一份力量,向气息所在的方向冲去。
快了,就快了。
穿过茂密的树丛,眼前豁然开朗,明媚的阳光下,那人就在山石边……
扑通一声,金毛精疲力尽,重重倒在地上。
彼时,安亦正在洞口炼骨,忽然有所感应,抬头望去,赫然见一个血人从树丛中冲出来,仅仅看了她一眼,便晕倒在地上。
金毛?安亦还来不及吃惊,就看见随后而至的绿妖。
她快速冲过去,在绿妖即将碰到金毛时,激活了一块骨雕。
安亦早就发现,骨雕生成的灵兽,对绿妖具有一定震慑作用。虽然无法对它造成伤害,却能将其驱离。
果然,十二生肖之虎灵一出,绿妖立刻放弃金毛,消失在空中。
山洞中,金毛趴在草席上,安静地沉睡着。不知过了多久,他缓缓从昏迷中醒过来。
手上传来一阵冰凉的触感,他转头看去,只见一个“人”正在帮他擦拭手上的血迹,动作轻柔,神色专注。
人?金毛嗅了嗅,这熟悉的气味,确实是安亦。他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安亦长肉了?!
他忍不住用手指戳了戳安亦的皮,软软的,温温的,还很有弹性。
【别乱戳。】安亦拍开金毛作怪的手。再让他戳下去,人皮肯定会被戳破。
真的长肉了!金毛一跃而起,兴奋地将安亦扑倒,在她脖子上嗅来嗅去。然后抬起头,眼中露出疑惑之色。
奇怪,闻起来不像肉的味道。
金毛亮出牙齿,打算咬一口试试。安亦连忙阻止,用力在他胸口推了推,让他起开。
金毛动也不动,继续压着她,手指在她的身上划来划去,驾轻就熟地将她的制服撕成了条条。
这只流氓!安亦顾不上袒-胸-露-乳,竭尽所能地留下了最后一片遮-羞-布。
金毛似乎对她的新身体很感兴趣,连身上的伤也懒得理会,聚精会神地研究人体之美。
看完正面,他又将安亦反过来,开始观察背面。
察觉某只魔爪正在捏她的屁股,安亦忍无可忍,抬手按住后脑,5秒后,原本光滑的后背突然裂开一条长长的缝隙。
裂开了!安亦的皮裂、开、了!!!
金毛张大嘴巴,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怎么会这样”的惊吓表情。
接着,他又看到安亦扒开自己的皮,将头颅取出来,然后慢悠悠地蜕掉整个身体的人皮,露出一具白花花的骨头架子。
安亦“蜕完皮”后,重新把自己的头装好,见金毛一脸呆滞,便伸手拍了拍他的肩,结果他往旁边一倒,就这样晕过了去。
安亦: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可怕啊?居然被吓晕了……
不过,也有可能是他重伤未愈,精神过度亢奋所以引起的晕眩。
安亦用“浮”字诀将金毛送回草席,然后将人皮收好,决定在野外生活期间,尽量不披人皮,免得吓坏某人脆弱的小心脏。
看着金毛身上的血迹,安亦想了想,干脆将他移到水里,直接在水里帮他清洗身体。金毛的恢复能力比弥洛斯更胜一筹,只要不是毁灭性创伤,基本都能自愈。
安亦不知道他这几天经历了什么,但看他疲惫的样子,应该过得不太好。安亦细心地帮他清洗毛发和血迹,金毛十分安分,没有丝毫挣扎和抗拒,即使在昏迷中,也是那样信任着安亦。
清洗完毕,安亦把他放到草席上,刚准备离开,腿骨突然被一只大手抓住。抓得太紧,安亦没法挣脱,只好暂时将腿骨留在他手里,自己坐到一旁研究骨头去了。
安亦没有看到,抱着腿骨的金毛,眉目舒展,好像得到了什么宝贝,睡得十分安心。
第二天,金毛的精神恢复了大半,看到手上的腿骨,第一时间寻找安亦。见到她就坐在不远处,立刻眉开眼笑,甩着尾巴凑过去。
安亦看了他一眼,指指自己缺了半截腿骨的腿,示意他把骨头装回去。
金毛马上照做,抬起她的肱骨,将小腿骨往上装,试了好几次,终于把骨头接好。他抬起头,欢快地摇着尾巴,一脸“快来表扬我、快来表扬我”的骄傲样。
不错。安亦摸摸他的脑袋,以示鼓励。
以前看得多的都是男人或女人替情人温柔地穿鞋,到她这里,就直接变成豪放地接腿了。
这画风太美,注定鬼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