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他?摄政王
不说别的什么危险,就说食物就是个难题。
如果是在西部大陆的森林里,暗夜精灵可以看都不看,仅凭肌肉记忆就能分辨哪些果实可以食用,一边聊着天就能把食物给采摘了。但在这里可不行,这里大部分植物都没见过,有些植物别说能不能食用了,说不定碰都不能碰,确定能吃的就那么几种,万一找不到不就难办了。
而且生活这里的野兽也不一样。在西部大陆的森林中最常见的就是豹类、鹰隼、鹿类、牛、羊等。
像是成群结队出现的森林狼、力大无穷又狡猾的灰熊、横冲直撞的野猪,可都不是暗夜精灵们擅长处理的,仅凭她们四个人一旦遇上就很难缠。对暗夜精灵威胁最大的是森林狼,这种野兽不但拥有豹子敏锐,还拥有更强的力量和耐性,更过分的是,森林狼很少有落单的,它们喜欢打团战,经常成群结队出现,有成熟的狩猎战术和指挥系统。
还欺软怕硬,酷爱以多欺少。
如果对方人数够多,它们会毫不犹豫的给让开一条路,还会摇摇尾巴示好。
当然,会摇尾巴的是少数,更多的还是掉头就走。
就算它们知道你们都是战五渣基本也不会冒犯,因为它们知道能大规模团队作业的都是有团体意识的,甚至是有组织有纪律的,这样的往往都象征着对方是更高级的物种。你说咱们艾尔森林物产这么丰盛,咱们也不差你这一口,回去后说好话,可别给咱整来一队冒险者。
但如果你只有四个,那么欢迎来狼穴里留夜,晚上还有狼高音狂欢晚会。
就算知道你们是高级生物又怎样,出来混是要看势力的。出门就四个,那说明你们在高级生物那圈子里混的也不咋样嘛,就算消失了应该也没多少人来找吧,哎,到时候又是一单外卖。
汇帆船队平常进入艾尔森林谈业务时,一组业务员最少也要配备二十个暗夜精灵才能有把握活着回来。
像罗兰这样的人类战士则完全相反,像他这种全副武装到牙齿的骑士,遇到狼群把面甲合下来,只需保护住脖子和关节等几个关键部位,站着不动让你们咬又如何。如果不能把你们全巢的牙都咯掉,回去必须砸了那铁匠的摊子。
但是罗兰这种骑士又怕灰熊这种力大无穷,拳拳到肉。揍完人以后皮肤表面没有明显刮痕,但全是内伤。但灰熊数量少,而且单独行动,遇到了总归能打能跑,但遇到狼群就难说了,它们如果就要和你死磕,在分出胜负之前,你还就真走不了。
也是因为如此,当初罗兰和雷恩两个人就敢从酒馆一路来到闪金部落,但如今晨星姊妹有四人却不敢脱离大部队。
晨星姐妹如今被裹挟着来到森林深处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而且目前这些人丝毫没有怀疑自己的身份,这是否说明,闪金部落也有暗夜精灵雇佣兵了。
可当看到这一番田园景象后难绷了,这简直就是暗夜精灵们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家园。
又走了约莫几里地后,小路逐渐变得宽阔,并出现了两条岔路,一条通向西南方向,另一条则向着东南方向。
岔路口有一个木板制成的路牌,上边有三个箭头,在这三个箭头上分别写着字。
晨星姐妹上前查看,上边的字迹歪歪扭扭,但珊戴斯能辨认出来是通用语。
“闪全金真2k”
“闪全工亚巨18k,奥这好像还有个点。”
“塞铁镇(末开通?野巨4k)”。
其中4这个数字还有涂改的痕迹。
如果不仔细辨认,真的很难看出来。
狗头人们没有停留,很自然的拐进了带有闪金镇字样的箭头所指示的道路。
看到精灵姐们和地精兄弟站在路牌前讨论这几个字到底是什么时,罗兰以手掩面,喃喃自语道:“简直就是狗,呃不,简直就是鸡爪划出来的,或许真该找阿玛达谈谈了,你这路牌上的字不是本地人还真认不全。”
这里已经丝毫没有森林的景象了。
除了道路两旁有一行大树遮荫以外,放眼望去全是农田。
珊戴羽的视力最好,她看到远处有一群人影,便一个身法跳上树枝观望了起来。
发现那是十几个狗头人在驱使一个食人魔开凿水渠。
那个食人魔艰难的推着一个类似犁的巨大的木制工具翻动土壤,狗头人们则是拿着锄头站在边上大喊大叫,虽然珊戴羽听不到,但看神态和动作是这样。
不一会儿那个食人魔好像发现了珊戴羽,并向她投来了可怜巴巴的目光,仿佛是在向她求救。
但这一求救行为很快就被附近的狗头人发现了,这些狗头人一拥而上,跳到了食人魔身上、肩膀上,对着他的脑袋拳打脚踢,强制性结束了他的注视,迫使他继续劳作。
珊戴羽把这一发现和姐妹三人都说了一下,三人听后都直摇头。
他们竟然在试图引溪水来灌溉这些农田?还奴役了食人魔?
加入汇帆商队都已经二十多年了,艾尔森林也来来往往十几趟了,就从来没见过这么诡异的一幕。
要狗头人要有这种文明程度,能被地精奴役近二百年?
珊戴羽低声说道:“真难相信,我竟然会收到食人魔的求救目光。”
珊戴斯:“别管他,我们自身都难保,更何况食人魔不值得拯救。”
珊戴枫:“可是,我看他好像很可怜啊,与你们描述的不太一样。”
地精兄弟和来拉投资的这位地精老板也是一脸懵逼。
特别是地精兄弟,心想上一次来的时候也不这样啊。
难道是地精撕裂者的效率太高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如果森林过快的被开发完了,那还卖给谁?这次得暗中给他调一下。
马伦见到这副情景也是非常惊喜。
他对罗兰激动的说道:“天哪,原来蜡烛王国是真实存在的。”
“太好了,这是不是意味着,老爷已经在这里获取爵位和封地了,乡亲们知道一定会高兴的。罗兰爵士,请问老爷还需要人手来经营这里的封地吗?我们雄狮领上的居民可都是种地的好手,打仗也不含糊,乌瑞恩老爷是知道的。”
罗兰在心里泛起了嘀咕,蜡烛王国肯定是没有的,爵位和封地也是没有的,但确实是缺人种地啊,特别是有经验的种地老选手。
雄狮领上的原住民好像还真合适,反正他们现在也没什么好日子,弄过来种地不过分吧。
但这话该怎么说呢,这是个艺术。
罗兰回道:“蜡烛王国是在我们缇圣斯语言中的叫法,正确一点应该叫闪金部落,他们的国王称大酋长,每个地区的领主都称区长或小酋长。”
马伦狂点头,很对啊,语言不一样,翻译后难免会有偏差。
他追问道:“那乌瑞恩老爷也是区长或者小酋长了吗?”
罗兰咬了咬牙,坚定的回道:“不,他是摄政王。”
马伦激动的一挥拳:“yes!罗兰爵士,快请摄政王老爷救救乡亲们吧,我马伦愿做使者,代表蜡烛王国出使缇圣斯王都。”
罗兰心中暗骂造孽啊,我就是想白嫖些劳动力来耕地,怎么就上升到邦交层次上了呢。
以骑士的名誉发誓,以后再也不能说假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