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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1章 神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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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由自己的思绪自由的漂荡,黄粱的大脑仿佛分出了两个部分,一部分在保证安全行驶,另一块相对较小的部分则是在自由的驰骋。黄粱任由思绪带领着自己,而不是去有意识的控制思绪。

毫无来由的,黄粱突然想到了方才上车之前看到的那只流浪猫。那只流浪猫的体型过于肥硕了,看样子是只成熟的猫,能够在街道上混的膘肥体壮,这说明了它求生的本领。

如果让同样膘肥体壮的豆眼去街道上讨生活的话,它肯定活不了几天就得饿死吧。黄粱想了想,觉得以豆眼的智商,它不出一个钟头就能给自己安排好下家。毕竟是会用抽水马桶的狗子,智商这一块没毛病!

话说只要是沾染到‘橘色’的动物,好像都容易变成大体格子。豆眼作为一条金毛犬,虽然底盘低了点,血统也不是很纯正,但在长胖这方方面面的,的确是一把好手。那真是吃的多、拉得多,如果不是它自己会用抽水马桶的话,单单是铲屎这一项工作,就够黄粱的张芷晴头疼的了。

而方才瞪了黄粱一眼的那只流浪猫,身上也有着橘色的花纹,准确的说是白橘相间的毛色。果然是大橘为重啊。

不过似乎肥胖和毛发的颜色没什么直接关系,刘畅养的那只叫做‘妹妹’的狸花猫,身上的花纹中‘橘色’的占比可不多,但仍是一副胖乎乎的小老虎的模样。即便是看着照片,黄粱也不禁生出想要把这只可爱的大胖猫抱在怀中狠狠撸上一番的冲动。

或许可以去弄只猫放在事务所中养养。黄粱开始认真的思索起来。反正已经有了豆眼这个先河了,再养只猫似乎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就算再能吃,猫还能有豆眼吃得多?而且猫不需要带

出去溜,一年洗个几次澡也就可以了,这东西本身就爱干净。嗯似乎可以去问问领养方面的问题。抽空的吧,最近肯定是不行了。

难不成我今年就要达成‘猫狗双全’的目标了?黄粱不禁为自己天马行空的想法笑了笑。

似乎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了。黄粱摇了摇头。饲养宠物的人一直都在,只不过是现在盲目跟风的人太多了,才导致流浪猫狗的数量直线上升。冲动之下做出的决定总是伴随着后悔和随之而来的麻烦。如果每个人都能够保持克制的话,这个世界上会减少不计其数的破事。

杀死刘畅的那个人是冲动之下做出的意外之举吗?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黄粱更倾向于后者。这个人可能已经有了动手杀人的模糊念头,但并没有为此而进行筹划和准备,这才是人之常情。

生出杀人的念头其实很正常,黄粱扪心自问,他也曾无数次的想要杀死某个人——通常是罪犯,还少数情况下也会是认识或不认识的人。那句话说的很有道理:即便是再恩爱的夫妻,仍会有超过五十次想要亲手掐死对方的冲动。更何况是面对关系不那么近的人的时候了。

杀死刘畅的那个人十有八。九是在冲动情况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杀人行径。但是这个人并没有第一时间崩溃,而是想到了当时在京阳市中搅起腥风血雨的‘月牙杀人狂’。

这个人要么亲眼目睹多惨死在‘月牙杀人狂’手下的那些无辜女孩的尸体惨状,要么他从别人口中偶然听闻了相关信息。

这可能是这两种情况之一。

问题是他为何会戳瞎刘畅的眼睛呢?

黄粱更愿意相信凶手是在刘畅死后戳瞎她的双眼的,这种结果更符合常理,在感情

上也更能让人接受。

凶手为何要这样做呢?

是因为向他透露尸体特征的那个人擅自添油加醋,给予了凶手多余的信息?还是说戳瞎刘畅的双眼,只是凶手在极端情绪下的一种变态的行径?

黄粱多方求证过,在刘畅之前的那五名被‘月牙杀人狂’杀害的女性被害人,她们的眼睛都没有被戳瞎,凶手并没有对眼睛做过什么。也正是这一点让黄粱更倾向于相信杀死刘畅的凶手没有亲眼见过尸体特征。

如果他亲眼看到过,就不会做这种无意义的举动,他的目的在于让刘畅的尸体看起来像是死于‘月牙杀人狂’之手,对尸体过多的举动只会增加警方识破诡计的概率。虽然从结果上来说,这人的手法完全骗过了当时的专案组,但是在罪犯本身看来,这种无谓的举动只会成为拖累,没有任何收益。

为什么他要戳破刘畅的双眼呢

在这一问题上纠结了几分钟,黄粱摇摇头,把它驱赶走。想不通的问题再怎么努力也只是浪费时间罢了。脑仁又开始一动一动的抽痛起来,在这份疼痛变得无法忍耐之前,黄粱赶紧让自己想一些无关紧要的念头,放松过于紧绷的神经。

恒达超市

被员工刘畅波及到的恒达超市之后又经营了数年,最终还是败给了时代。当大型连锁超市在京阳市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后,恒达超市也就没有了往日的繁盛了,只能默默的走下舞台,成为人们记忆中模糊的影像。

由于十六年前的黄粱还在上初中,距离恒达超市所在的街区十分遥远,黄粱确定自己没去过这间大型超市。即便是当年闹起了轩然大波的‘月牙杀人狂’,黄粱的印象也不是很深刻,他那时的性格就已经大

致形成了,黄粱也知道同学们背后是如何议论自己的:整天丧着个b脸。

无忧无虑的青春岁月啊。虽然黄粱的青春中没有早恋,没有意外怀孕,也没有各种多角恋和撕逼,但他并不为此而感到遗憾,正相反,平平凡凡才是他所认为的青春该有的模样,那些朦胧的、略显苦涩的回忆才是最让人回味的纪念。

早恋如果初中就恋爱了的话,说不定大学没上完就结婚了。黄粱的思绪渐渐放飞自我。算一算的话,说不定我的孩子现在都已经上小学了。

也不一定。黄粱苦笑着摇摇头。听说能和初恋走进婚姻殿堂的人少之又少,我肯定不会是这样的幸运儿。连恒达超市老板的女儿都被人悔婚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约定是一定会被遵守的呢?

想到这里,黄粱突然对这位被悔婚的千金大小姐生出了浓厚的兴趣,如果这位大小姐真的是千斤之躯,他多少还能对她悔婚的遭遇感到理解。

没费多大功夫,黄粱就找到了此人的照片。毕竟她的父亲也算是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家,恒达超市在当年也算是家喻户晓的程度,所以某些闲的蛋疼的记者会去采访这位千金大小姐也就不足为奇了。

黄粱找到的就是当年在刘畅出事后,代替父亲出面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视频画面截图。图片上的女人显得有些狼狈,可能是打光不好的缘故,她的肤色十分黯淡、毫无光泽,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这人没有千斤之躯,长得也算是标志,谈不上倾国倾城,但绝对是在及格线之上。黄粱自认为自己的审美标准可不低。

可能是性格的缘故,黄粱只能给自己一个看似合理的解释。他扪心自问,如果让自己和家世条件如此优

秀的女孩订婚的话,只要这女孩不是那种特别令人无法忍受的性格,他应该都不会悔婚,即便还只是订婚宴的阶段。

能够走到举办订婚宴的地步,至少说明男女双方对彼此有了很深的了解才对,恒达超市的千金肯定是个好面子的人吧,她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来引来众人的嘲笑?

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但是人心这种事可不能完全只考虑逻辑。黄粱见过太多不按套路出牌的人了。即便做出的举动只会损人不利己,但还是有许许多多的人乐此不疲,你要问他们为什么做出这种近似荒唐的举动,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

就像是那个在自己居住的公寓中挂满了过世宠物猫照片的独居男人。他曾经也是恒达超市的工作人员,而且还是职位不低的管理人员,但是他就放弃了稳定的生活,选择去探索另一种生命的可能。虽然换得的是孤独一人的生活,但他似乎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平衡。

怎么又扯到猫的身上了?黄粱无奈的笑了笑,眼前浮现出那个男人家中的一幅幅宠物猫的照片。那些都是同一只猫的照片——也可能是几只猫,毕竟猫这种生物的繁衍生息,完全可以做到复制粘贴。黄粱对猫的品种知之不多,但还是认得常见的种类。

那是一只可爱的狸花猫。

诶竟然也是狸花猫。黄粱脑海中的一根弦突然拨动了一下。还真是巧合啊不过也正常,狸花猫是我国土生土长的猫种,常见倒是不足为奇。可爱的外表深受国内外养猫人士的钟爱。

不过为什么会如此相像呢?瞳色和花纹似乎都能够对应上这又是为什么呢

黄粱把手伸向手机,是时候让家中的助手忙碌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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