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三十二章 连雨天(1)
“当然。”黄粱赶忙站起身,“我这就送您回去。”
“成,走着。”
两人推门走出店外,三步并作两步的钻进了停在门前的亮黄色甲壳虫。黄粱发动车子,在下的冒烟的大雨中缓慢前行。车辆前行的速度比快走强不了多少,毕竟在这种五米外就看不清东西的能见度里,越慢越不嫌慢。
“这就算是告一段落了吗?”黄粱自言自语的嘀咕了一句。
坐在一旁看着窗外打嗝的张阳懒洋洋的问道:“咋地?你小子还不满意啊?你打算看场好戏?要不我把关强给放了,我和他联手给你演一出‘七擒孟获’?”
黄粱苦笑着回答:“您别揶揄我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看你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张阳提高了嗓门,“实话和你说,你小子的态度让我很不高兴啊。”
“我惹您不高兴了吗?”黄粱惊讶的快速瞥了脸颊紧绷的张阳一眼。
“你以为呢?我和你叭叭说这么多,还不是被你气的。”张阳砸吧着嘴说,“本打算说几句车轱辘话给你打发了,你小子可倒好,摆出一副视察工作的派头!把我的话都给引出来了,你小子审讯
工作肯定是一把好手。”
“视察工作的派头?我没有吧”
“你还想咋地?跟我比比划划的,一副‘我这儿不满意、那儿也不满意’的架势,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服从你指挥呢。”
与其说张阳是在生黄粱的气,倒不如说他其实是在发泄对自己的不满,毕竟嘴长在自己身上,明知道对方是来打探消息的,他却一股脑的全说了,实在是让回过味儿来的他心里有些窝火。
“呃抱歉?”
“你还能再敷衍点吗?”
“抱歉,张警官,我没有任何恶意的。如果我让您感到不愉快了,我在这里真诚的向您说声对不起。张警官,请您原谅我。”
“行了行了,弄得我好像是小肚鸡肠的人。”张阳摆摆手,“我呀,也是高兴,这么快能抓住关强,算是一个小小的惊喜吧,要不是条件不允许,我指定喝两杯。为了不让我喝酒,这不,老天爷把你这个丧货派过来了。”
变成丧货的黄粱无奈的笑了笑,诚恳的说道:“我知道我今天扫您兴了,我检讨。其实我和您是一样的心情,对找到关强的下落感到振奋不已。可能因为我是身在其
中的人吧,才会有些患得患失。”
张阳半真半假的调侃道:“你小子是真会说话,考虑一下,回来去基层干吧,解决个家长里短需要你这种嘴皮子。你这种爱管闲事的性格太合适了。”
“哈哈,其实我是个懒人。”
“这还用你说,你小子脑门上清清楚楚写着四个大字:我是懒货。”
黄粱嘀咕道:“我不是丧货吗?”
“又丧又懒,不耽误。行了,路边停一下,你进出还怪麻烦的。”
“张警官,您慢走。”
“这是慢走的时候吗?”丢下这句话,甩上车门的张阳急匆匆的跑进了雨幕中,眨眼间便消失了踪影。黄粱出神的发了一会儿呆,发出一声满含无奈的笑,踩下油门,向着家的方向开去。
————,————
今年的雨季来的比往年早一些,淅淅沥沥的下雨几乎没有间断过,大雨滂沱的景象也时有发生。透过窗户看向窗外,有时会恍惚间分不清白天还是黑夜,曾经厌倦的不得了的太阳也成了稀罕之物,应了那句名言: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对于不需要每天按时按点上下班的黄粱而言,雨季几乎没带给他任何不便之
处。或是狂风骤雨,或是滴答小雨,无论是何种雨声,黄粱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得其乐的点,享受着风雨带来的凉爽和安静。
不光是街道上安静,解忧事务所内也是异常的安静。虽然向来是惨淡经营,但每天还是会有几个不长眼的人按响事务所的门铃,或是站在门口、或是走进屋内,承受着在黄粱死鱼眼的注视下的冷嘲热讽。
自从进入雨季后,连这样的人都少了,在过去的六天时间里,解忧事务所的大门除了被外卖员和快递员敲响过,再也没有其他人打扰黄粱的清净。
黄粱过着自己梦想中的生活,一大早醒来后在客厅内做做运动,锻炼一下肌肉,先来二百个深蹲,休息一下,再来一百个波比跳,不需要担心楼下邻居投诉的他肆无忌惮的享受着运动带来的喜悦。
做完这些基本就浑身大汗了,去卫生间冲个冷水澡,一身轻松的他喝着热咖啡看新闻,等来了被送到的早点外卖后,黄粱会去把睡懒觉的张芷晴叫醒,两个人美美的吃上一顿丰盛的早餐。
开车把张芷晴送去学校后,黄粱通常会立刻返回事务所,开始长达一天的阅读。
当然,这一整天黄粱不会把时间全部耗在读书上,豆眼的饭他要弄,为了让体重超标的狗子瘦下来几斤,黄粱是费劲了心思,必须每天抽时间陪它玩上一会儿。往往是金毛犬豆眼意犹未尽,而黄粱已经累的直吐舌头了。
有时候心血来潮了,吃腻了外卖的他也会尝试着自己做午饭。只不过通常在做到一半的时候,黄粱就开始后悔为什么不在洗好菜之前点个省时又省力的外卖。
没有委托人的日子就是好日子!
如果人人都没有烦心事的话,黄粱不介意把这间事务所关掉。曾经的他不知道生活的方向何在,在经历了如此多的波折后,他渐渐走了出来,也萌生了下一个人生目标。
或许开一间旧书店是个不错的选择。
赚钱是肯定不用想了,这年头开书店很少有不赔钱的,个人书店基本都是用爱发电。黄粱并不在乎赚钱,他虽然没有很多钱,达不到财务自由的程度,但如果只是维持现有的生活,倒是还绰绰有余。
只是他还有些下不了决心,自己才三十三岁,这么早就要归隐山林,做个不问世事的闲云野鹤吗?是不是有些太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