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救人
第二百三十六章 救人
三年來,随着马斯职位的提升,他的亲信也越來越多,当他成为马斯军团军团长时,全军团所有的军官都是亲信,而士兵则达到了百分之八十的地步,
不过,就在自己开始准备实行最后计划的时候,隆纳也派了个人,拿着父王的命令來当自己的副将,说是帮忙,其实就是监视,
马斯被隆纳的话语叫醒:“马斯,那个夏兰国的元帅呢,是不是已经被控制了,”
看到隆纳的样子,马斯心一震,点了点头,他知道大哥对捉拿元帅之功,志在必得,其实他何尝不是呢,面对如此功劳,不动心才怪,
他正矛盾要不要把元帅叫出來,叫出來的话,那么这个功劳肯定轮不到自己的身上,不交的话,和大哥之间的决裂就先一步來临,
隆纳看到马斯皱着眉头的样子,不由心中冷笑,就算马斯不交人也无所谓,因为自己的亲信一定会帮自己干好这件事,
两人无语的随着大军前进,已经看到敌军大营了,隆纳兴奋的手一挥喊道:“进攻,”
马斯则向跟在身旁的马斯军使个眼色,那名骑士会意的点头,解下弓箭,向天空射了一支明亮的白色火箭,
顿时,大营内传來了厮杀声,营外的骑兵也不甘示弱抽出武器,齐齐向军营大门冲去,
雪羽帝国真正的入侵战终于开始了,
军营里跟着马斯军搜索的士兵,看到空中的火箭愣了一下,接着看到那些马斯军在看到火箭后,齐齐从怀里掏出一条白布巾系在手臂上,又是一愣,不过他们沒能愣上多久,
马斯军一系上白巾,就挥刀把身旁的其他士兵砍翻,不管这些士兵是求饶还是大声询问,都是全部砍死,
很快地,数万名马斯军马上把整个军营闹翻之后,开始朝营外的两个军团营地突进,
这些军营中士兵大多是步兵,怎是全是骑兵兼训练有素的马斯军的对手呢,而且他们的上司都不在了,沒有统一号令,再加上是睡梦中被吵醒的,这两个军团的士兵可想而知是有多么的混乱,
而这帮混乱的士兵人数虽然多,但却只能跟着小队长或大队长,组织毫无作用的抵抗,
这些抵抗的人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多数人都在往后方逃跑,因为他们在遇到马斯军的突击时,军营外也同时出现敌军的攻击,
现在沒有人会去追究马斯军为何会叛变,所谓的大难临头各自飞,我又不是将军,管你们去死,打不赢的战争还是保住自己的命为紧,这些人一见到敌人,选择的路只有一条,,逃,
什么都不拿就逃的人,很多都躲过一劫,
但除了那些抵抗的,很多士兵逃走时的劣根性出现了,
他们拥到军需官处,哄抢保存的军饷、军用物资等等值钱的东西,等抢到东西想逃时,整个军营已经被敌人把守住了,面对全副武装的敌人和明晃晃的兵刀,这帮倒霉的士兵只好跪下投降,
龙璇认识的那个叫做奎奇的团队军需官,早就在军营外远处的山头了,
奎奇坐在马车上回头望着远处灯火大亮,杀声大传的军营,叹了一息:“保重,龙璇,”掉转头,缰绳一抽,马车离开了山头驶向夜幕,
这位叫奎奇的军需官,在听到龙璇的话后,就把他治理的军饷和贵重物资搬了一空,
这些都是他管的,沒有人理会他,他会这么干,是认为这些东西与其被敌人夺去,不如被自己夺走,
不要说他什么,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这么干的,不带走难道留着资敌,沒有谁会这么傻,
奎奇只要抛出自己的官衔证件,说句去购物,就走出了军营,
幸好这边的营门守卫不是马斯军,所以很顺利的离开了,他知道自己车上的东西值多少钱,但完全沒有想着发财,只是不想让敌人**,至于以后的事情谁也不清楚,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龙璇在听到喊杀声时,知道敌人终于來了,他也开始了救人的行动,
要找公主的所在地,实在是很容易,因为听到的情报,有人站在门外看守,而有人的话,那么就有灯光,在一片漆黑的营地里,这会行多难找呢,
很快,龙璇找到了,他躲在暗处远远的打量着眼前的屋子,
门口只有四名穿着马斯军盔甲的士兵守护着,他们沒有提着长枪,只是腰间佩戴着一把马刀,
这帮家伙可能认为沒有人会到这里來吧,又或者是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不但沒有把手按在刀柄上,也沒有处于警戒状况的注意着四周,反而是在聊天说笑,
“唉,真艳羡外面的兄弟,可以杀敌立功,”一个士兵艳羡的聆听着外面的喊杀声,
“嘿,我倒不艳羡他们,刀剑无眼,谁也说不准会出什么事,再说了,只要我们把里面夏兰国的元帅看好了,等殿下來的时候,就是大功一件啊,”另一个士兵笑道,
一个士兵不以为意地说:“监视一个曹老头算什么大功,还是砍几个将军的脑袋才算是大功呢,”
“嘻嘻,你还想砍几个将军啊,难道你不知道,这里夏兰国的将军都被副军团长大人干掉了吗,外面最大的一个夏兰国军官,也就是团队长这一级别的,沒有贵族的啦,也许整个夏兰国的贵族,就剩下我们身后的元帅阁下了呢,”另外,个士兵笑道,
听到这些,龙璇知道自己找对目标了,立刻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伤口,嗯,干掉这四个人的力量还是有的,
但难就难在怎么一次干掉四个人,而且绝对不能让一个人呼喊,
外面虽然闹翻了天,但谁知道外面的人听不听得见,要是听见了跑进几十个人來,自己就完了,现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在战场上和人拼搏,一切都要小心行事才行,
龙璇隐在暗处,想着法子,忽然他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以前打猎为生的时光,
记得那时,自己为了猎得一只山猪,把自己伪装在丛林里等待机会,想到这,龙璇嘴角动了动,灵光一闪:“对,伪装成他们的伙伴,但去哪找他们的盔甲呢,难道又要跑出去,”
正想着,一名士兵向其他三人打声招呼,拿起一支火把就独自一人离开了,
龙璇心中一喜,真是好运,想什么就來什么,不管他去干什么,这样的机会可不能放过啊,
龙璇立刻小心翼翼的跟去,只见那士兵來到昏暗角落的一间木屋,屋内隐隐约约传來难闻的厕所臭味,那士兵嘀咕了一句,沒有推门进去,把火把插在地上,站在墙角就脱下裤子方便,
很多时候,守卫的士兵因为警戒任务不能走远,都是就地解决的,这名士兵嫌厕所脏,不肯进去是对的,因为他的尸体不会被遗弃在厕所内,
龙璇无声无息的干掉那名士兵后,马上换上他的盔甲和头盔,并且带上了他那把佩刀,
尸体就放在地上,沒有隐藏,一來是临时沒有人会來这里,二來是沒有这个时间,龙璇想早点救出公主离去,要是等战争结束后,那就插翅难飞了,
房前本來只有两支火把,又被那名上厕所的十兵拿走一把,三个士兵就挤在一支火把周围等待那名士兵回來,
也许人类应该跟飞蛾一样都是奇怪的生物,天生都向往光明吧,在黑暗中都会不自觉的追求和渴望光明,
那三个士兵从隐约的昏暗中见到了那名士兵,但他却沒有拿着火把,这时有个士兵不满的喊道:“喂,火把呢,怎么不带回來,”
那名士兵越走越近,虽然容貌看不见,但身形却能看清楚,只见那名士兵一边在地面蹉着鞋底,一边甩着手,模糊的骂骂咧咧的走來,
他这个样子的动作很容易让人误解,三名士兵都笑了:“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哈哈哈,”
“哈哈,喂,别靠我们这么近,可不要污染空气哦,”
“对呀,不然等下我们连宵夜都……”
说这话的士兵的声音忽然停止,其他两人扭头看去,只见那名士兵嘴里插着一把明晃晃的马刀,不用想,这名士兵绝对生还无望,
在两名士兵还被这一幕震得反应不过來时,龙璇已经用身上这身盔甲主人的佩刀,把靠自己最近的那名士兵的脑袋砍飞,
这名士兵的鲜血刚喷出來,龙璇回手一刀,削断最后一名士兵的喉咙,这名士兵的手才刚摸到刀柄,就无力的垂下了,
龙璇也觉得十分顺利,自己完全沒有受伤,而且才几秒钟就解决了三个人,并且完全沒有让敌人发出一丝惨叫,而且就算屋内有敌人,他们肯定也沒发觉,可以说是來到这个空间以來,杀人杀得最利索的一次,
龙璇明白,会有这样的结果,一是自己速度快,并且专砍脖子,二是自已使用的计谋好,
看着地上的尸体,龙璇第一次感到计谋的重要,要是自己和他们硬拼的话,虽然可以杀死他们,但自己也会受伤,而且可能惊动别人,哪有现在如此轻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