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参赛即为同意与例外原则
好心提醒陈乐的人名为“王感才”,是陈乐的同班同学。他因为是班务。所以需要时常在校内走动,这天刚好看见安碧沙罗学校的校长贡尚?加拉驾车到来。
过往,加拉校长借着“广州湾教育厅长”的虚衔,经常来益智学校进行巡视,以显示他的权利。
因为益智学校是殖民地中国人所设的私立学校,所以学校的领导在政治上无权无势,对加拉校长的所为是无可奈何,只能任得他胡闹。好在,加拉校长巡视归巡视,却没有对学校的经营指手划脚。
不过,王感才今天所见的加拉校长却与平时大为不同,先是气势汹汹而来,然后直接地走进了校长的办公室,最后王感才听到加拉校长说及陈乐的时候,想到怕是来者不塞,来找陈乐麻烦了。
于是王感才急匆匆地找到了陈乐,要带他避避风头。
陈乐却是甩掉了王感才的手,叹息道:“走?要走到哪里才行?我已经无路可走了!”
话刚说完,陈乐就转身往校长办公室而去,去看看安碧沙罗的校长要玩什么花样。
他甫一进到校长办公室,就看见加拉校长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而益智的黄佑伦校长则和一个长衫男子说着什么,气氛尚算友好。
长衫男子应该便是加拉校长的翻译了,他客气地对黄佑伦校长说:“球是一定要赔的。那个足球在欧洲所购,质量上乘,价格高昂,一向是加拉校长的珍藏。因为今次比赛适逢国庆,加拉校长才忍痛把足球捐出,让大家体验一下真正的足球是什么样子的。结果却是你方的球员不知出于何等心思,,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狠心把球弄破!”
“那你说赔多少?”黄佑伦校长问。
“至少这个数!”翻译伸出了五个手指头。(作者也不知道是什么数,请读者忽略之……)
“呀,你不如去抢!难道你的足球是镶金的么?这么贵!”黄佑伦校长忍不住大声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法国人在殖民地内说一不二,只能任他们欺诈勒索了。
翻译回答说:“加拉校长说的就是这个数,要么学校赔,要么就叫那陈乐赔,如果他赔不起的话,就叫他洗干净屁股准备坐牢吧!”
“不过是比赛中的意外造成的,大家都有责任,怎么就只让我一个人负责赔这么多?”陈乐见黄佑伦校长哑口无言,只能站出来为自己辩护了。
“若是比赛中你伤了人,这伤药费不是只由你赔吗?难道还要大家一起帮你赔?荒谬!”翻译听见有外人插嘴,老实不客气地反问道。
“当然是……”陈乐的滞口,是因为他忽然想到,不知道如今体育暴力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观点,发展到哪一步了?
体育暴力行为一直伴随着人类的体育活动发展,而且自现代体育发展以来,暴力现象日益严重,人们为了遏制和惩治这种行为,防止它将人类的体育文明精神销蚀掉,采取了多种措施。
按照传统的做法,对于违反规则的暴力行为,是按照体育组织的内部规则来处理的,比如,对于暴力行为者采取禁赛、罚款等制裁措施。但是这种做法不断地受到人们的批判质疑,现实中的体育暴力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有日益蔓延之趋势。于是法律责任便被引入其中,其中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英国在长期的司法审判中,针对体育比赛中的暴力伤害行为,该国法院确立了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参赛即为同意”原则与例外原则。
“参赛即为同意”原则指的是在体育比赛中,必要的身体碰撞是难免的,因此,对于一些被规则允许的并且被合理提示的行为造成的伤害,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和明知,则将当事人同意参赛视为同意接受了这些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例外原则指的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的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或者明知的,并且引起严重损害结果发生的,受害人的参赛既不能认为视为同意,行为人也就不能以“参赛即为同意”原则作为辩护理由。
由此可见,“参赛即为同意”原则是否定体育暴力伤害行为并承担刑事责任的原则,而例外原则是认定此类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
现行的法律已经能够表明,对于一些轻微的伤害行为,同意可以成为免责事由;但是对于一些故意或者疏忽大意的过失造成的严重身体伤害,同意不能够成为辩护理由。
有两个案例可以体现出“参赛即为同意”原则与例外原则。在波瑞德召一案中,被告波瑞德召在比赛中将膝盖撞到对手的腹部,导致该对手最终因抢救无效身亡。根据裁判在比赛中的判断认定发生的比赛是符合规则的并且是公正的,陪审团在证据的基础上认定被指控为杀人罪的被告波瑞德召无罪。
但20年后,英国发生了摩尔案,它与波瑞德召案有着极为相似的实施情节,但摩尔主观上的故意却使法院做出了有罪判决。主审法官霍金斯在给陪审团阐明法律时指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使用可能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暴力,如果一旦有人实施了这种暴力并且导致死亡的结果发生,那么应当认定这种行为构成了杀人罪。这一判决开创了例外原则的内涵,使体育暴力伤害行为的刑事责任原则得到了新的发展。
我国立法中没有规定体育比赛中伤害行为的主观要件,实践中追究体育暴力行为刑事责任的案件极为少见,司法实践部门对相关问题还难以操作。
这点就导致了,在我国的各级足球比赛中,恶意伤害事件日益增多。顶级联赛上,外援或被踢爆眼睛,或被踹断腿骨,种种暴力行为频繁出现,施暴者因为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滥用暴力。其中更有幼稚者,把暴力施展在国际赛场,结果败坏了我国的足球形象。
更可怕的是,有很多足球爱好者把球场上的暴力行为,视作理所当然。他们忽视球技,只用暴力,为胜利不择手段而又有极好的借口。“参赛即为同意”嘛,用“上了球场受伤在所难免”做掩护。就算需要追究法律责任,也往往会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而无罪,顶多和受害者双方分担损失。他们好在是生在我国,若果是住在其它国家,早就因为比赛暴力行为而赔钱,坐牢,甚至枪毙。
暴力行为是我国足球运动不能健康发展的元凶之一。首先,就令到不少害怕受到严重伤害的人,选择了放弃足球运动;其次,不少青少年球队过分追求暴力而忽略技术的提高;再次,不少有志于足球事业的球员,因为遭受到暴力行为而缩短了的运动寿命;最后,技术出众或天赋过人的球员,更容易受到暴力行为的青睐,运动生涯因而过早夭折。
事实上,如果严格按照规则来进行比赛,是完全可以杜绝严重伤害事件的,说到底,球例是有着保护球员,打击暴力行为倾向的。
可以说,所谓的杀伤战术,其实是现代足球的中国特色。在现代的欧洲联赛上,若果教唆球员伤人犯规,而球员也实行恶劣犯规的话,那么无论教练还是球员,做的都是一种犯罪行为,罪行暴露后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陈乐现在的情况,就是不知道怎么回答比赛伤人应该负上什么责任。比如受伤的如果是法国总公使的儿子,说不定施暴者马上就被枪毙了。和法国人在殖民地讲法律,是最大的笑话。
翻译见陈乐被问得“口滞滞”,正要乘胜追击,彻底压服对方,却听到一阵乱糟糟的声音抢着说到:“赔!我们一起赔!只不过是区区一个足球罢了,我们这么多的人一起凑钱,难道还买不起?”
陈乐回头一看,却看见王感才带着一批人过来了。这些人,有些是陈乐的同学,有些是足球队的队员,还有一些他不认识但又热心的人。
在广州湾现在的事势下,读得起书的人,其实大多都是家中富裕的。要知道,益智学校建立的原因,就是广州湾的大批士绅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入读法国人的学校,以免被法国人奴化。要知道的是,安碧沙罗学校的主课是法文,为学生们灌输着“法兰西是高等民族”、“法国人统治华人有理”等民族侵略意识。
翻译大概是被这群乱糟糟的人吓坏了,一时间手足无措。幸亏安碧沙罗的校长加拉这时候咳嗽了一声,示意翻译走过去,有新的事情交代。
翻译站在加拉身边,倾身听了一会,然后站直了大声说到:“咳咳,你们听好了!都听好了!加拉校长对于这件事情,有了一个新的提议。只要你们能够办得到加拉校长所说的要求,这件事情就一笔勾销!”
王感才可以说得上是一位学生领袖,他刚才示意,让到来的学生们都肃静了一下,听了翻译所说,然后问道:“什么要求?快说!”
“那就是让你们益智学校的足球队,在两周之后再和我们安碧沙罗的足球队较量一次!”翻译大声说,“不过,鉴于你们有了陈乐之后实力大涨,因此,我们于比分上有要求。那就是你们必须要赢五球以上,才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