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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见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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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冬离开民事府后,一路向西北方向走去,竟然到了春口菜市场。远远的,他找到段胡医家那扇朱红色的大门。他犹豫了一阵,没有上前。因为他昨天来的时候,那个管家说段胡医出了远门,丁冬估计对方既然出了远门,绝对不可能一天就回。想想那管家的嘴脸,他只是摇了摇头,继续往西北方向走去。

丝绸华服穿着虽然好看,但是丁冬却觉得穿在身上十分别扭,于是在街边一家小店里买了最便宜的粗布衣裤换上,顿时感觉轻松自在了不少,心情大好。忽然,一阵幽香被他捕捉到,使他顿时心旷神怡。扭头去找幽香来源,却惊得呆了。

在距离丁冬右侧不远处,有一个卖小玩意的摊位,摊前此时正有两个女孩子在兴奋的挑选着东西。两个女孩一个身着华服,一个穿着丫鬟装,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丁冬看向那方向时,正巧女孩也在向他这边看,四目相对,竟然产生了化学反应,丁冬甚至看到了金花四溅。

这是怎样一个女孩?肌肤白如凝脂,双眸闪若秋水,双颊淡露红霞;一身纯白锦服平整顺滑,若隐若现的勾勒出曼妙的曲线;一颦一笑,淡雅脱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多看一眼,也是罪;长发柔顺似水,偶有风吹起她的发梢,都会让人恼怒于风的轻佻。

“好标致的妞。”丁冬咽了下口水,回过神,连忙将脸扭向别处,而偷偷用余光去看女孩。女孩忽然抬起右臂,向着丁冬这边招了招手,丁冬惊喜交集,他正犹豫着要不要给点回应,却感觉身边有人推了他一下,使他向一边让出两步,接着一个身材健硕的中年男子向着那女孩走了过去。

“难道是有钱人家的小妾?”丁冬皱眉胡思乱想,心中莫名一痛,却听到那边传来女孩清脆的笑声。

“爹,你看这个怎么样?”女孩兴奋的拿起一个巴掌大的狗布偶在男子面前晃了晃,模样可爱而认真。

丁冬松了一口气,莫名窃喜,“原来是他女儿,还好,还好。”

“家里什么好东西没有?真不知道你怎么成天对这些破东西感兴趣。看完没有,看完快点跟我回家。”男子沉声说,语气中透露出不耐烦。

“哦。”女孩立刻由兴奋变得垂头丧气,耷拉着脑袋,恋恋不舍的将那狗布偶放回到摊位上,缓慢的和身边的丫鬟跟在她爹的后面,却忍不住不时回头去望那摊位。

丁冬见女孩几乎要消失在他视线中,莫名的开始有些着急,他快步走到之前女孩滞留的那个摊位前,找出那个狗布偶,也不问价,就丢下一个银币,算作付款,使得摊位老板惊喜交加,絮絮叨叨的对着丁冬的背影感谢不停。

“我为什么要买这东西?”丁冬一边快步追赶那女孩,一边拿起狗布偶看了又看,自言自语的说:“算了,反正这东西我也不喜欢,那就送给那个小姑娘吧。”说完,愣了愣,忽然大笑,精神病一样,一边用手指轻捅着狗布偶,一边大声说:“啥时候老子也这么虚伪了,老子就是喜欢上她了,就是要买东西送她。”说完,感觉心里敞亮了不少,一打眼看到身边一户人家窗户打开,一张浓妆艳抹的肥脸探出,频频向他抛着媚眼,妖声妖气的对着他说:“小帅哥,你要送我什么吗?”吓得他忙低下头,灰溜溜的逃走。

不知是巧合还是命运,丁冬在迷失方向、丢失目标后,竟然又在人群中见到了那女孩。他拿起狗布偶,用手指抠了抠狗布偶的眼睛,傻笑几声,然后装作寻常路人,远远在跟在女孩身后。

女孩像是初入世的顽童一般,好奇心重,一路上拉着小丫鬟四处乱看,频频引来其父不耐烦的催促。

丁冬比那女孩好奇心更重,凡是女孩玩看过的东西,他都一股脑的买了去。因为都是些零碎的东西,他没地方放,索性全塞到了怀里。没多久,丁冬衣服的胸前撑得鼓鼓囊囊得,使他看起来十分怪异。

女孩看玩一路,丁冬买装一路,把衣服的胸前撑得鼓鼓囊囊得,使他看起来十分怪异。

穿过闹市区,又绕过了几条小巷,最终丁冬眼看着女孩进入一座大宅子内。女孩的父亲站在大宅门口,扭头向他这边瞥了一眼,伸手招来一个管家装扮的人,低头吩咐了几句,才进入宅内。接着,朱红色大宅门被关了起来。

可怜的丁冬装着满怀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哗哗啦啦”的晃到了那座大宅门前。他抬头去看,正看到大宅门上的牌匾,上有鎏金大字“武府”。

丁冬挠了挠下巴,傻笑着暗想:“原来她姓武。”

正这时,丁冬听到有吵杂声从武府内传出,他正准备上前从门缝往里偷看,却见大宅门忽然大开,十几个身着土黄色皮甲的大兵抄着朴刀冲了出来,团团将丁冬围了起来,之后一个看似军官的人大踏步走了出来,此人络腮胡子,方盘脸,一双怒目滴溜圆,穿的是棕褐色皮甲,胸前皮甲上刺绣着一只狼头图案,怒目獠牙,威风凛凛。

这些大兵身材都极为健硕,无论胖瘦高矮,几乎一致。高大的身材配上土黄色的皮甲,将相对矮小的丁冬立刻对比得矮瘦孱弱。

“你是什么人?跟着我们武副帅一路,到底是何居心?”军官站在门口阶上,一手搭在腰间刀柄上,一手指着丁冬,厉声问道。

“我……”丁冬一时间找不出合适的理由,磕磕巴巴说不出话,眼看着围着他的那些大兵想要动手,他眼珠一转,有了打算,连忙大声道:“我要当兵!”

说完,丁冬觉得好笑,暗想:“主动上赶着要当兵的马匪,估计全天下就我一个了。”他觉得好笑,却不能笑,只能干憋红了脖子和脸。

那军官听了丁冬的话,皱起眉头,打量一番丁冬,忽然“哈哈”大笑道:“就你这样子还想当兵,话都说不利索,一句话没说完就红了脸,像个大姑娘似的,你想当的是娘们军吧?”

所有大兵跟着大声哄笑。

丁冬被嘲笑,忍不住动了怒气,指着那军官大声道:“你少瞧不起我,真要打起来,你不一定能打得过我。”

当兵的最受不了激,尤其是被比自己矮小还穿着普通布衣的草民激。兵爷很生气,后果很严重。那军官大踏步从石阶上走了下去,分开手下,走到丁冬面前,俯视着丁冬,怒问:“你说你能打得过我?”

军官姓郑,名魁,原本也是平民出身,十几岁便从了军,跟随本朝副帅武元齐经历大小战役十数场,斩敌军头颅无数,战功赫赫,一度让敌人闻名丧胆,因此才被破格提拔成了中级军官,位居百夫长。要知道,这个时代,平民出身的兵士多是被拿去充当炮灰,能够当上军官的屈指可数,更别提百夫长这种中级军官了。可想而知,郑魁在战场上的表现是如何的优异,他的战功,是多么的显赫。

可是现在,昔日能让敌人闻风丧胆的郑魁百夫长竟然被人鄙视了,而且这个人,竟然只是一个比他要矮小的多的平民,这让他如何能不气?

“哼!说啥都没用,打过了才知道。”丁冬双手叉腰,一挺胸脯,仰脖望着郑魁的脸,不卑不亢的说。

“好小子。”郑魁被气笑了。他退后两步,一摆手,对周围的手下说:“你们拉开点,划个大圈,我来见识见识这小子有什么本事。”

“郑哥,我来吧,这种货色不用你亲自动手,掉身份。”一个大兵想要上前,却见郑魁向他摆手,道:“不用,好久没打仗了,手都痒了,你们在旁边看着就行了,谁也不许插手。”

丁冬看着面前的郑魁,脱下了外套,将满“肚子”的东西用脱下的衣服包好,小心放在了一边,向旁边正看着他发愣的大兵说:“哥们,帮看着点。”说完,他回到圈内,撸起了袖子,抬起右手,向郑魁招了招手,道:“上来吧。”

“好小子。”郑魁卸下腰刀,丢给身边手下,怒吼一声,向着丁冬扑了上去。

丁冬手中此时藏了几个十字标,本打算偷袭对方用的,但他见到对方卸了腰刀,似乎要堂堂正正的对战,也不好做阴险的动作,又将暗器插回了腰间。可就这一个动作,使得他已经失去了先机,因为郑魁动作极快,身形一晃,已经到了丁冬面前,暴喝一声,狠狠一拳挥出,击向丁冬面门。

“动作好快。”丁冬心中暗惊,来不及躲闪,结结实实的中了郑魁这一拳,接连几个跟头倒翻出好几米的距离,趴在地上半晌没有丝毫动静。

郑魁收回拳头,瞥了一眼地上的丁冬,摇了摇头,满心失望。他原本以为碰上的是一个硬角色,却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之弱,被自己一拳打得倒地起不来。他不屑的瞥了一眼地上一动不动的丁冬,转身要走。却惊讶的发现那个毛头小子的身体动了动,接着“腾”的一下背对着他跳了起来。

丁冬一开始便中了重拳,此时脑中有点发懵,左右看了看,没找到对手,却发现原来自己朝错了方向,连忙回身,终于找到对手。

“好小子,有点意思。”郑魁面露笑容,身形一晃,再次上前,又是一记重拳向着丁冬面门击落。

丁冬知道对方比自己快,无法躲避,只能硬接,于是抬起双臂,交叉于脸前,及时挡住了郑魁的这一拳,身体倒着滑出一米多,沙砾把他的鞋子磨得起了黑烟。

“小子,你练过?”郑魁没着急继续进攻,抱着双臂,饶有兴趣的望向丁冬问道。

“爷爷我还杀过人呢。”丁冬暴喝一声,膝盖微曲,化作一道黑影,向着郑魁****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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