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没机会了
对于甘松的故事,郑绾来之前想了好几种可能性,却唯独没有料想到他的故事竟然是这般。
“对不起。”郑绾这时觉得这三个字真的好沉重,她想要救朱翊钧,但是却揭开了甘松的伤疤,她本以为这样做可以说明她至少能做个倾听者,却暴露了每个人总有的那么自私的一面。
甘松摇摇头,听到郑绾的道歉他就知道,她在同情他,随意擦了擦脸上的泪水,道:“说什么对不起,根本就不怪你们,即使你们不去揭,也会有人时刻提醒我。”
七年了,他从没有忘记过这段屈辱,或许这辈子也忘不了。
朱翊镠拿过水壶将杯子倒满水,插话道:“我看你总是出神的望着御药房,是那里的人吗?”
“没错。”甘松回答的干净利落,既然三个人坐在这里,他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拿起酒壶将两只杯子倒满,三个人又碰了下,他顿了顿,看着脸色红扑扑的郑绾,道:“你随意喝。”
郑绾呵呵笑,却是一口干了,朱翊镠的喉结动了动,可怜他已经发撑了,但最终还是将杯中水干掉,谁让他是个男人。
甘松扶住就要倒下的郑绾,他知道她想听什么,也知道她为何而来,但他并不怪她,或许他在心里早已期待着自己能走出那段阴霾,只是勇气欠佳罢了。
手中的酒一仰头喝光,道:“娘死后,爹将我赶出了家门,师傅也和我断绝了师生关系,我带着对娘的愧疚、悔恨游荡在大街上,无意中碰到御药房的一位御医外出采药,他听了我的经历,毅然决然的将我带进宫。师傅年轻的时候也做过御医,我以为我能沿着他的路走下去,却不想竟是一次侮辱。那天他让我配了一副药,那个药方我知道有禁忌,但他让我不要多问,等他再回来的时候,我便听说后宫里有位妃嫔死了,我发了疯似的质问他,他告诉我这皇宫本就是弱肉强食,杀那个妃嫔是皇上的授意,但他是大夫,他的手是治病救人的,而我正好可以替他杀人。那天我被赶出御药房,理由是一个杀了自己娘亲的人没有一颗医者仁心。”
郑绾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指着门外道:“这都是什么破......破御医啊,他是大夫,你就不是大......大夫了,他还谈什么医者仁心,狗屁,你告诉我,我帮你出气去。”
“难听。”朱翊镠幽幽的说。
“你没机会了。”甘松将郑绾胡乱飞舞的手放下,有些好笑的看着她。突然发现,其实他可以坦然面对的。毕竟所有的错都是他一味的强加给自己的。
郑绾打了个酒隔,有些疑惑的问:“为......什么?”
甘松特别傲气的说:“因为皇上已经让他告老还乡!”
郑绾扑通坐在凳子上,咯咯直笑:“太帅气了。”
朱翊镠站起来,郑绾总是不说他们来这的目的,他实在按耐不住:“甘松大哥,你救救皇兄吧。”
没想到他这话一出,郑绾“哇”的一声便哭起来,惹得他们二人吓了一跳。
正在这时,朱翊钧和隐走了进来。
由于甘松的药,朱翊钧的病情已经被控制住,虽然能走,但还是有些虚弱。
朱翊钧一靠近郑绾,就被她身上散发的酒味熏得直皱眉头,道:“竟敢喝酒!”
郑绾抓过她的手,使劲地晃:“我们这叫酒壮怂人胆。”说着还不忘最后指向甘松。
一屋人哈哈大笑,只有甘松无可奈何的摸了摸脑袋。
朱翊钧想要将郑绾扶起来,可是她却好像粘在桌子上一般,气至丹田,用力将她拉起,大家纷纷过来帮忙,将她放在了他的背上,朱翊钧微微晃了晃,却是努力站稳了。郑绾倒也听话,老老实实趴到了他的背上,并且舒舒服服的蹭了蹭脸。
眼见着朱翊钧要背郑绾踏出门,甘松扯开嗓子道:“朱翊钧,我要救你。”
“朱翊钧,我要救你。”
一模一样的话是在三年前。
那时候,已经是甘松从御药房走出来的第四年。他在京城的一家饭馆做店小二,因为饭馆的对面经常有一个人在那里摆案,每每看到这个人,他就提醒自己不是个好大夫,只适合在这里做个勤快的店小二。哪怕只有几步之遥,他都不曾去求得他的谅解,他是他的爹爹,却也是他的戒尺。他知道不管他做过什么,爹爹还会对他有期盼,但他真的只会让爹爹失望。想他的时候趴在门后偷偷看一阵,其实有好多时候他都会和爹爹的眼神相撞,他从不闪躲,甚至会贪婪的多看几眼,因为他相信戴着人皮面具的他,爹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认出来的,也就不会失望。
可是有一天,他发现爹爹来的特别晚,而且脸上还出现了淤青。他想要关心一下却迈不开步子,等几个蒙面人持刀而至,他在冲出去时却怎么也招架不住。眼见着爹爹就要被杀害,就在这时,几人出现,愣是合力将蒙面人赶走,原本能打得领头人突然脸色苍白,浑身发抖,只瞬间便昏迷过去。把过脉他才知道这个领头的体内藏有剧毒,根本不能剧烈运动。
待他跟着几个人走后,他才惊讶的知道这个领头的便是当今的皇上,震惊之余他也坚定的说出,朱翊钧,我要救你。
一转眼已是三年,第二次说出这话,不变的还是他的那份心。一直只是控制朱翊钧体内的毒,不是不想救他,只是他怕自己再次失误,因为朱翊钧需要的也是以毒攻毒。
几个人脸上都是一阵惊喜,虽然甘松平日里嘻嘻哈哈,但做起事来还是很稳妥的,只要他说,他们便相信他行。
朱翊钧正了正郑绾的身子,歪过头,问:“为什么?”
甘松看了眼熟睡的郑绾,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头,道:“谁让我们是兄弟呢!”
朱翊钧笑了笑,这么多年,这家伙终于说了句他爱听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