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先秦诸子散文(29)
明主立可为之赏,设可避之罚。故贤者劝赏而不见子胥之祸,不肖者少罪而不见伛剖背,盲者处平而不遇深溪,愚者守静而不陷险危。如此,则上下之恩结矣。古之人曰:“其心难知,喜怒难中也。”故以表示目,以鼓语耳,以法教心。君人者释三易之数而行一难知之心.如此,则怒积于上,而怨积于下,以积怒而御积怨则两危矣。明主之表易见,故约立;其教易知,故言用;其法易为,故令行。三者立而上无私心,则下得循法而治,望表而动,随绳而斫,因攒而缝。如此,则上无私威之毒,而下无愚拙之诛。故上君明而少怒,下尽忠而少罪。
闻之曰:“举事无患者,尧不得也。”而世未尝无事也。君人者不轻爵禄,不易富贵.不可与救危国。故明主厉廉耻,招仁义。昔者介子推无爵禄而义随文公,不忍口腹而仁割其肌,故人主结其德,书图着其名。人主乐乎使人以公尽力,而苦乎以私夺威。人臣安乎以能受职,而苦乎以一负二。故明主除人臣之所苦,而立人主之所乐,上下之利,莫长于此。不察私门之内,轻虑重事,厚诛薄恼,久怨细过,长侮偷快,数以德追祸,是断手而续以玉也,故世有易身之患。
人主立难为而罪不及,则私怨生;人臣失所长而奉难给,则伏怨结。劳苦不抚循,忧悲不哀怜。喜则誉小人,贤不肖俱赏;怒则毁君子,使伯夷与盗跖俱辱;故臣有叛主。
使燕王内憎其民而外爱鲁人,则燕不用而鲁不附。民见憎,不能尽力而务功;鲁见说,而不能离死命而亲他主。如此,则人臣为隙穴,而人主独立。以隙穴之臣而事独立之主,此之谓危殆。
【赏析】
用人必先选人,选人必先考察。韩非主张在使用中去发现人、考察人,先让这个人“效忠于国以履位,见(同‘现’)能干官以受职,尽力于权衡以任事”。意思是:给此人以一定的职位,让他为国效忠;使他在其管辖的工作中(“见能于官”的“官”是“管辖”之意)表现才能,看他是否能尽力按法治的原则来办事(“权衡”即法治之意)。然后从中挑选那些“宜其能,胜其官,轻其任,而莫怀余力于心”的人,辅佐君王管理国政,推行法治。“莫怀余力于心”即全心全意。
怎样才能“结上下之恩”?韩非认为,为人主者“用人”,必须“循天理,顺人情,明赏罚”。这三点是他对“古之善用人者”的经验作出的总结。“循天理”指与臣下相处行事要合自然之理,循天理则用力寡而功立,即事半功倍。“顺人情”是说所作所为应该在人情之中而不超乎人情之外,顺人情“则刑罚省而令行”;“明赏罚”指入主用人应该良莠有别,黑白分明,赏罚皆得其中。赏罚分明,则“伯夷、盗跖不乱”——好人坏人不至混淆。
在《用人》里,韩非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论点:为人君者与臣下结恩,最重要的是了解和体恤臣下的苦衷。臣下通常有哪些苦衷?“人臣安乎以能受职,而苦乎以一负二”——以一人之身负担两个职务。其次,臣下的苦衷是害怕主上“立难为而罪不及”。意思是:臣下害怕入主命令他们去办人所难以办到的事(立难为);没有办好,入主又怪罪他办事不力(罪不及)。其三,臣下最痛心的是:入主不把他当人看待’对他毫无感情,“劳苦不抚循”(抚循:犹“抚慰”);臣下有忧悲之事,毫不表示哀怜。主上喜怒无常,“喜则誉(表扬)小人,贤与不肖俱赏;怒则毁君子,使伯夷与盗跖俱辱。”良莠不分’忠奸莫辨,是最使臣下寒心的事。
臣下这些苦衷主上如果一一看到了,帮助他们解决了,还必须使臣下时时有所追求。追求是前进的原动力。为此,韩非提出:入主应该“轻爵禄”,“易富贵”,以结臣下之心。所谓“轻爵禄”,“易富贵”,即不要把爵禄富贵看得太重,不赏吝赐群臣。有的人主不但吝啬爵禄富贵,反而“厚诛薄罪”(以重罚处置犯轻罪的臣子),“久怨细过”(长期怨恨臣下的小过失),那就不但不能“结上下之恩”,而且“有易身之患”(“易身之患”即江山易主之意)。
用人不仅要看才能,还要考虑这个人的籍贯乡里,要尽量任用本国的臣民。这是韩非在用人策略上具有独创性的论点。战国时代,诸侯在彼此兼并中时分时合;士这个阶层的人挟策求售,往往择枝而桮,晋材楚用。韩非本人就是以“韩之诸公子”而为秦国所大用的典型例子。正因为他对此有切身的体会,深知人才的巨大作用,人才流失对国家的重大影响,他告诫诸侯国主:入主如果不爱重本国的精英而重用外国的人才,“则人臣为隙穴”(这个外国人将来必为隐患)。千里金堤,往往溃于蚁穴,能不耽心吗?而且,国君重用外人,本国才士灰心失望,这个国君也就会陷入孤立的境地。
《用人》的结尾,韩非进一步申述了不能重用外国人才的道理,三复斯言,语重心长。上一段说到:治国不用本国臣民而重用外国流入的人才。“则人臣为隙穴,而入主独立(孤立)”。这最后一段便顺着“隙穴”之喻,痛陈得失,认为:人主不塞隙穴而劳力于赭垩(用赭红、白垩粉饰墙面),暴雨疾风必坏。不去眉睫之祸(眼前的祸害。指外来人员在朝任重要职务一事),而慕贲、育之死(幻想有孟贲、夏育那样的勇士出来为自己出生入死)。不谨萧墙之患(不预防隐伏在身边的危机),而在遥远的地方筑金城汤池以固边防;不用本国隽彦的计谋而结交千里之外的大国以为呼应。一旦政治风暴起,远水怎能救我燃眉?因此,韩非大声疾呼,为今之人主划谋,必不可身执燕国之柄而重用鲁国之才;不能以令人之身追慕古之贤者;不要奢望越国人可以救中国的溺水者于死亡。只有依靠法治革新政治,依靠本国隽彦之才以为辅弼。用白石灰粉的墙面再好看也抵御不了暴风雨的无情袭击。只有不幕古人,依靠今人,相信本国人民的智慧、力量和忠诚,丢掉幻想,防患未然。这样,才能“上居明而少怒,下尽忠而少罪”,上下团结,内足以建功立业以强国,外足以威名远扬于诸侯。
这篇文章里“不塞隙穴而劳力于赭垩,暴雨疾风必坏”的论断,无愧于千古名言。
显学(节选自《韩非子》
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自孑L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孑L、墨不可复生.将谁使定后世之学乎?
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墨之诚乎?殷、周七百余岁,虞夏二千余岁,而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审尧、舜之道于三千岁之前,意者其不可必乎!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故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愚诬之学,杂反之行,明主弗受也。
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世主以为俭而礼之。儒者破家而葬,服丧三年,大毁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将非墨子之戾也。今孝、戾、侈、俭俱在儒、墨,而上兼礼之。漆雕之议,不色挠,不目逃,行曲则违于臧获,行直则怒于诸侯,世主以为廉而礼之。宋荣子之议,设不斗争,取不随仇,不羞囹圄,见侮不辱,世主以为宽而礼之。夫是漆雕之廉,将非宋荣之恕也;是宋荣之宽,将非漆雕之暴也。今宽、廉、恕、暴俱在二子,人主兼而礼之。
自愚诬之学、杂反之辞争,而人主俱昕之,故海内之士,言无定术,行无常议。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洽。今兼听杂学缪行同异之辞,安得无乱乎?听行如此,其于治人又必然矣。
今世之学士语治者多曰:“与贫穷地以实无资。”今夫与人相若也,无丰年旁人之利而独以完给者,非力则俭也。与人相若也,无饥馑、疾疚、祸罪之殃独以贫穷者,非侈则惰也。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今上征敛于富人以布施于贫家,是夺力俭而与侈惰也,而欲索民之疾作而节用,不可得也。
今有人于此,义不入危城,不处军旅,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世主必从而礼之,贵其智而高其行,以为轻物重生之士也。夫上所以陈良田大宅,设爵禄,所以易民死命也。今上尊贵轻物重生之士,而索民之出死而重殉上事,不可得也。藏书策,习谈论,聚徒役,服文学而议说,世主必从而礼之,曰:“敬贤士,先王之道也。”夫吏之所税,耕者也;而上之所养,学士也。
耕者则重税,学士则多赏,而索民之疾作而少言谈,不可得也。立节参民,执操不侵,怨言过于耳,必随之以剑,世主必从而礼之,以为自好之士。夫斩首之劳不赏,而家斗之勇尊显,而索民之疾战距敌而无私斗,不可得也。
国平,则养儒、侠;难至,则用介十。所养者非所用,所用者非所养,此所以乱也。旦夫人主于听学也,若是其言,宜布之官而用其身;若非其言,宜去其身而息其端。今以为是也,而弗布于官;以为非也,而不息其端。是而不用,非而不息,乱亡之道也。
澹台子羽,君子之容也,仲尼几而取之,与处久而行不称其貌。宰予之辞,雅而文也,仲尼几而取之,与处久而智不充其辩。故孔子曰:“以容取人乎,失之子羽;以言取人乎,失之宰予。”
故以仲尼之智而有失实之声。今之新辩滥乎宰予,而世主之听眩乎仲尼,为悦其言,因任其身,则焉得无失乎?是以魏任孟卯之辩,而有华下之患;赵任马服之辩’而有长平之祸。此二者,任辩之失也。夫视锻锡而察青黄,区冶不能以必剑;水击鹊雁’陆断驹马,则臧获不疑钝利。发齿吻形容,伯乐不能以必马;授车就驾,而观其未涂\"则臧获不疑驽良。观容服,听辞言,仲尼不能以必士;试之官职,课其功伐,则庸人不疑于愚智。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夫有功者必赏,则爵禄厚而愈劝;迁官袭级,则官职大而愈治。夫爵禄大而官职治,王之道也。
磐石千里,不可谓富;象人百万,不可谓强。石非不大,数非不众也,而不可谓富强者,磐不生粟,象人不可使距敌也。今商官技艺之士亦不垦而食,是地不垦,与磐石一贯也。儒、侠毋军劳,显而荣者,则民不使,与象人同事也。夫知祸磐石象人,而不知祸商官儒侠为不垦之地、不使之民,不知事类者也。
故敌国之君王,虽说吾义,吾弗人贡而臣;关内之侯,虽非吾行,吾必使执禽而朝。是故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
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圜之木,千世无轮矣。自直之箭,自圆之木,百世无有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隐栝之道用也。虽有不恃隐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圜之木,良工弗贵也。何则?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发也。不恃赏罚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贵也。何则?国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
今或谓人曰:“使子必智而寿。”则世必以为狂。夫智,性也;寿,命也。性命者,非所学于人也,而以人之所不能为说人,此世之所以谓之为狂也。谓之不能,然则是谕也。夫谕,性也。以仁义教人,是以智与寿说人也,有度之主弗受也。故善毛啬、西施之美,无益吾面;用脂泽粉黛,则倍其初。
言先王之仁义,无益于治;明吾法度,必吾赏罚者,亦国之脂泽粉黛也。故明主急其助而缓其颂,故不道仁义。
今巫祝之祝人曰:“使若千秋万岁。”千秋万岁之声聒耳,而一日之寿无征于人,此人所以简巫祝也。今世儒者之说人主,不言今之所以为治,而语已治之功;不审官法之事,不察奸邪之情,而皆道上古之传誉、先王之成功。儒者饰辞曰:“听吾言,则可以霸玉。”此说者之巫祝,有度之主不受也。故明主举实事,去无用,不道仁义者故,不听学者之言。
今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欲得民之心而可以为治,则是伊尹、管仲无所用也,将听民而已矣。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夫婴儿不剔首则腹痛,不揊痤则寝益。剔首、揊痤,必一人抱之,慈母治之,然犹啼呼不止,婴儿子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而以上为严;征赋钱粟以实仓库,且以救饥馑、备军旅也,而以上为贪;境内必知介而无私解,并力疾斗,所以禽虏也,而以上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悦也。夫求圣通之士者.为民知之不足师用。昔禹决江浚河,而民聚瓦石;子产开亩树桑,郑人谤訾。
禹利天下,子产存郑,皆以受谤,夫民智之不足用亦明矣。故举士而求贤智,为政而期适民,皆乱之端,未可与为治也。
【赏析】
韩非把儒家列为“五蠹”之首,主张坚决予以铲除。原由在“儒以文乱法”,并用“私学”、“诵先王之书”,从而“以疑当世之法,而贰入主之心”。《商君书》有“燔《诗》、《书》而明法令”的过激主张(《和氏》),韩非为确立“法治”和法家的绝对权威,也提出“无书简之文”、“无先王之语”,只独留“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秦始皇后来导演了历史上空前的一幕“焚书坑儒”,正是法家提供了这种文化专制的理论。“世之显学,儒、墨也”,韩非著专文批判当时已成为时代思潮、声名赫赫的儒、墨两派的政治主张,进一步阐述自己的“法治”思想,是自然而必然的事情。
“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文章开头便从懦、墨两派的历史流变说起,接着指出都因为“取舍相反、不同”,已难判定是否“真尧、舜”、“真孔、墨”。韩非说:“无参难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不用事实加以验证就作出判断是愚蠢,不能确定事物的真相就把它作为依据是欺骗。在韩非眼里,“显学”不过是“愚诬之学”。韩非这里提出了著名的“参验”论,以之作为检验是非的标准。《奸劫弑臣》篇亦有曰:“循名实以定是非,参验而审言辞”,必须考察名称和实际是否相符才能判断是非,只有通过比较验证才能判断言辞是否正确。这种经验主义的“参验”论,是韩非政治思想的哲学基础,也是他在认识论上做出的重要贡献。
韩非进而指出,对“愚诬之学、杂反之辞”而“入主俱听之”,“安得无乱乎”,说儒、墨两家学说是造成国家混乱的根源。韩非认为儒者只是在那里“语已治之功”、“道上古之传”、“誉先王之成功”、“言先王之仁义”,都不过是一些无用之辞,“无益于治”。不仅如此,还使“海内之士,言无定术,行无常议”,言论没有统一的思想,行为没有固定的准则。这样必然造成思想界的混乱,因此必须“宜去其身而息其端”,对荒谬的学说决不能手软,应坚决予以驱除,且刚一冒头就要加以禁止。不然“以为非也而不息其端,是而不用,非而不息,乱亡之道也”,在荒谬的学说露头时如未加以禁止\"正确的不加以运用,错误的不去禁止,最终要导致国家的败亡。看来韩非是反对百家争鸣的,他主张用政治手段来干预学术的发展,以使人们的思想归于一尊,本篇的主旨正在这里。一句话归总,韩非是要说服君主,用君主的权势,去禁止儒、墨的学说。这种加强思想文化专制的主张,对思想文化的发展是起了不小的消极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