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文字类(5)
《秋天的花园》(1951)是海尔曼又一力作,它一反作者一贯的锋芒毕露的风格,以淡淡的哀愁的调细腻描绘几个步入中年的人的心理,他们为年华虚度而痛苦,却又缺乏毅力去改变习惯形成的生活固定模式。50年代初,海尔曼受到麦卡锡主义的迫害,但她拒绝在法庭上作证,并公开写信谴责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后她被列入黑名单,直到1960年才重新获得发表剧作的机会。这一年她最后一部作品《阁楼上的玩具》公演,为她第二次赢得纽约评论界大奖。剧中两个中年女子为弟弟牺牲了一切。当有机会实现多年愿望时,却发现自己宁可维持原状。此剧风格与《秋天的花园》相近。作者对不敢面对现实的自我欺骗者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同情和谅解。
海尔曼运用传统的现实主义手法写作,大部分作品情节跌宕起伏,戏剧冲突激烈尖锐,语言直露泼辣,很受欢迎,《小狐狸》,《守望莱茵河》都有连演400场以上的记录,有的还被改编为电影和歌剧。不过她对主题的开掘往往有片面偏颇之嫌,人物形象鲜明但不够丰满,从而影响了作品的深度和力度,《森林深处》(1946)这部企图追溯《小狐狸》中那个南方世家的罪恶根源的剧作便是突出的例子。
海尔曼晚年写了三部回忆录:《一个不成熟的女人》(1969)、《旧画翻新》(1975)和《邪恶的日子》(1976),都获得高度评价;其中关于她少年时代的朋友朱丽亚在反法西斯斗争中牺牲的故事被改编成电影;获得巨大成功。她直到70年代中期还常常应邀到美国各大学讲学,被授予各种名誉学位。
邓巴·保尔·劳伦斯
(1872~1906)美国黑人诗人,1872年6月27日生于俄亥俄州的代顿市,1906年2月9日因肺结核病逝在故乡,年仅34岁。他父母原来是奴隶,父亲在蓄奴时代逃往加拿大,南北战争时参加北军作战,战后在种植园当瓦匠。母亲曾是种植园里的家奴,能读会写,善于讲故事,常常把南方种植园里的种种传说讲给邓巴听。邓巴自认为受母亲的熏陶和影响很大。
邓巴在公立学校毕业后,由于家境贫寒,只好到一家百公司开电梯。1892年自费印刷了第一部诗集《橡树和常青藤》,亲自兜售。诗集受到一个白人医生的欣赏,出钱资助他出版第二部诗集《大调和小调》(1895)。这部诗集引起当时的名作家豪威尔斯的注意,在他主编的《哈珀氏杂志》上写了一篇长文推荐,使邓巴一举成名;成为第一个全国闻名的黑人诗人。接着第三部诗集《下等生活抒情诗》(1896)出版,进一步奠定他的文学地位。翌年出访英国伦敦朗诵他自己的诗歌,回国后先在国会图书馆工作一个时期,不久放弃工作专门从事诗歌和小说创作,从1897年到他逝世的十年中,共出版了诗集三部:《炉边抒情诗》(1899),《爱与笑抒情诗》(1903)和《阳光与阴影抒情诗》(1905);短篇小说集四部:《来自南方的人们》(1898),《吉狄恩的力量与其他故事》(1900),《过去在种植园的日子》(1903)和《快乐谷的心脏》(1904);长篇小说四部:《不速之客》(1898)。《兰德里的爱情》(1900)、《狂热者》(1901)和《众神的娱乐》(1902)。
总的说来,邓巴的诗要比小说写得好,而小说中短篇要比长篇写得好。短篇中只有《私刑处死裘伯·班逊》涉及种族问题,长篇小说中只有《众神的娱乐》以黑人为主人公,描绘了黑人在腐败堕落的南方以及纸醉金迷的北方城市的悲惨命运,其他小说都以白人为中心,拙劣地模仿白人小说家托马斯·纳尔逊的种植园传统小说。
邓巴的诗歌大致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个部分以前期诗歌为主,约占三分之一,用黑人方言写成,这些诗拿豪威尔斯的话说,是“诗人能从美学角度体验黑人生活,并用抒情方法把它表达出来”。诗人接受并模仿“种植园传统文学”,缅怀,美化和歌颂蓄奴时代的旧南方(如诗篇《给南方:论它的新奴隶制》),把旧种植园美化为人间乐园,如诗篇《玉米之歌》写奴隶们种完玉米唱着歌回家,坐在廊子里的主人听见歌声,竟感动得流泪。诗篇《荒芜的种植园》写一个忠心的老妇怀念旧种植园,拿今日的荒芜景象与昔日的盛况作对比,最后竟希望自己早日归天,好去侍候在天的老主人!
邓巴另有三分之二的诗用普通的正规英语写成,这些诗继承浪漫派诗人的传统,表现出一种抑郁惆怅的伤感情调,觉得生活像监狱,人的情欲很难满足,人生没有什么意思,黑人的生活便其如此。在一些比较优秀的诗里,诗人也歌唱黑人民族和黑人军队,(诗篇《埃塞俄比亚》,《黑战土》,《无人歌唱的英雄》等),歌颂历史上的英雄人物(诗篇《弗莱德里克·道格拉斯》,《布兰迪威的黑参孙》,《斯托夫人》等),甚至隐晦地抗议种族歧视(诗篇《神学》、《同感》《闹鬼的橡树》等)。
邓巴是个很有才华的作家,写作也很努力,可惜他名利心切,渴望得到白人上层社会的承认和接受,不得不写出一些言不由衷的作品去迎合白人评论家和读者的口味,结果使他心中充满矛盾和痛苦,这种思想感情在他晚期的作品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他的诗歌在艺术上吸取了黑人民间诗歌的丰富营养,文体简洁质朴,别具一格,富于艺术魅力,因此在美国黑人诗歌发展史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布鲁克斯·克林思
(1906~)美国批评家,新批评派代表人物之一。1906年10月16日生于肯塔基州默里市。1928年于范德比尔特大学毕业后人牛津大学深造。1932年至1947年执教于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其间曾创办《南方评沦》。1947年开始任耶鲁大学教授。1964年至1966年曾担任伦敦美国大使馆文化专员。他是“流亡者”集团的主要成员。他与罗伯特·潘·沃伦合编的《诗的理解》(1938)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对新批评的广泛流行和在大学文科里制度化起了关键的作用。《诗的理解》按照传统标准选择诗和诗的评论,把新批评的分析过程简单化,以为它所假定的程序和判断便是读诗和教诗的正确方式;它要求读者细读,把注意力只集中在诗上,抛开历史和社会语境,认为一首好诗就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将不同的素材以复杂的;反讽的对立统一在张力中聚合在一起,因此只需读诗就够了,甚至读诗本身就是一种目的。《诗的理解》长期被作为大学教科书,对几代文科学生产生了影。响,但其僵化的分析方式也导致了新批评的衰落。布鲁克斯还与沃伦合编了《小说理解》,影响远不及。《诗的理解》。他的其他主要著作有:《现代诗与传统》(1939),《精制的瓮》(1947),《文学批评简史》(1947,与威姆萨特合著)和《威廉·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1963)等。其中《精制的瓮》对反讽有比较精辟的阐述。
布鲁克斯后期的文学观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他仍然坚持新批评的立场:另一方面,他接受了“反映沦”或模仿论的观点,承认诗的语言是社会的产物,具有人文主义的含义。因此有人说他后期的立场介于纯形式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社会诗学”之间。
贝凯特·萨缪埃尔
(1906~)用法语写作的爱尔兰剧作家和小说家。1906年4月13日生于都柏林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在中学读书时,学业以法文最优,课余爱好橄榄球和戏剧。1927年,他毕业于三一学院,获法文和意大利文学土学位。次年,他到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和巴黎大学任教。在巴黎期间,他结识了英国作家乔伊斯,深受其影响。1930年,他回都柏林教法文,因对教书不感兴趣,两年后辞职。在伦敦度过了一段经济上和精神上都十分困苦的日子以后,他于1936年出游德国。卢森堡,最后于1937年在巴黎定居。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在巴黎沦陷期间,他参加过地下抵抗组织,任一个抵抗小组的秘书和信使。1942年,他逃过盖世太保的一次搜捕,到达非占领区,当农业工人。1945年,他去爱尔兰一个红十字会组织的战时医院担任翻译。战争结束后返回巴黎,专门从事文学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