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世界历程(4)
勃兰特
(1913~1992)维利·勃兰特,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总理,1969~1974年在任。原名赫伯特·弗拉姆。1913年12月18日生于德国北部的吕贝克市。由外祖父抚养长大,由于其外祖父是德国社会民主党的信徒,因此从小就受到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影响,思想激进。中学时加入了“社会民主工人青年”组织。因受到社会民主党国会议员、《吕贝克人民信使报》主编勒伯尔的赏识。1930年只有16岁时被破例接纳为社会民主党党员。1931年10月因不赞成党的领导的政策,同一些左翼青年退党并加入新成立的社会主义工人党,任该党年组织主席。1932年高中毕业后,到吕贝克船舶商行当不支薪的辅助工。1933年希特勒上台后,从事地下抵抗活动,改名为维利·勃兰特。1933年4月,经丹麦流亡挪威,先在奥斯陆任社会主义工人党办事处负责人,后以记者身分到西欧各国同社会党人联络,继续从事反纳粹活动,同时在奥斯陆大学学习现代史和哲学。1937年2月以记者身份采访西班牙内战。1938年被剥夺德国籍后加入挪威国籍。1940年4月纳粹德国侵占挪威后,一度被关进多夫勒战俘营。后逃往瑞典,继续从事记者工作和积极记者工作和积极参加反希特勒的政治抵抗斗争。在此期间,他曾领导一个叫做“梅特罗”的反纳粹地下组织,还到西班牙、荷兰、比利时、英国、法国、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等国活动,与各国社会民主党流亡人士联络。1944年10月在斯德哥尔摩重新加入德国社会民主党。1945年希特勒败亡后,以斯堪的纳维亚报纸记者身份返回德国。1946年任挪威驻柏林军事代表团少校新闻专员。1947年恢复德国国籍。1948~1949年任德社会民主党理事会驻西柏林代表,参加了柏林的战后重建工作。1949~1957年和1969~1992为联邦议院议员。1950~1951年任《柏林市报》总编辑。1950~1963年任社会民主党在西柏林的执行委员会委员,1954~1958年间任执委会副主席,1958~1963年任主席。1951~1966年任西柏林市议会议员。1954年当选为西柏林市社会民主党副主席。1955~1957年任西柏林市议会议长。1957以绝对多数当选为西柏林市长,担任此职直至1966年。1958年和1961年爆发了两次“柏林危机”,勃兰特在危机期间表现出冷静、果断而又理智,因此而闻名于西方政界。1958年当选为西柏林社会民主党主席。同年被选入社会民主党联邦理事会。1961年被首次提名为社会民主党联邦总理候选人,但以明显劣势败于阿登纳总理。1962年当选为社会民主党副主席,1964年2月年仅51岁的勃兰特接替去世的奥伦豪尔出任党主席。1966年社会民主党与基督教民主联盟一基督教社会联盟组在大联合政府后,出任副总理兼外交部长。1969年社会民主党成为主要执政党后,任总理。任职期间,在国内大力推行社会改革政策,对外积极奉行“新东方政策”,努力谋求改善与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关系。1970年亲赴莫斯科签订《德苏放弃使用武力条约》。同年又访问波兰,签订《德波条约》,承认奥得—尼斯河边界,并在华沙原犹太人居住区的纪念碑前下跪,以表示对千百万受害者的“特殊悼念”。由于推行“新东方政策”并取得成果,被认为“对实现欧洲的政治缓和做出了贡献”,1971年获诺贝尔和平奖金。1974年5月,因其私人助理纪苞姆被揭露为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间谍,引咎辞去总理职务。下台后,仍频繁出访,为实现裁军、维护世界和平、推动南北对话和协调工业国与发展中国家关系,并先后两次出访前苏联,寻求同苏的合作,继续活跃在联邦德国和世界的政坛上。1976年在日内瓦的社会党国际十三大上当选为社会党国际主席。作为该组织的专职主席,勃兰特扮演着“世界公民”和“和平使者”的角色。奔忙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诸国,特别是超级大国之间,充当美苏和解的牵线人。为了促进世界的稳定与发展,他在1977年发起建立国际发展问题独立委员会(南北委员会),并任主席,呼吁大家共同解决失业、债务、饥饿、环境恶化、经济停滞等问题。在他主持下,该委员会先后发表两份重要报告,在国际上赢得好评。1979~1983年任欧洲议会议员。1987年6月辞去社会民主党主席,当选为该党终身名誉主席。信奉以“自由、公正、互助”为主导原则的民主社会主义。主张在不触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前提下,通过对现行资本主义制度的改革,充分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民主。对外政策上强调和平高于一切,维护世界和平是人类当务之急。主张东西方在现有联盟基础上,通过建立安全伙伴关系来实现共同安全;强烈呼吁各大国通过南北对话,加强工业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剿、贫富国差距。拯救第三世界经济;通过大幅度裁军,将省下的资金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发展。主张建立一个团结自强的欧洲,使欧洲成为世界政治力量结构中的一个稳定因素,但强调新欧洲不应是“一个新的核超级大国”。积极支持德国统一,但反对操之过急或一方兼并另一方,主张东西德两部分逐渐融合。重视中国的国际地位和作用,主张与中国在维护世界和平和支持第三世界问题上合作,1972年决定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并派副总理兼处长瓦尔特·谢尔前来北京正式签署建交公报。曾于1984年5月应中共中央的邀请,率领社会民主党代表团第一次访问中国。著有《欧洲的和平政策》、《会见与思考》、《左翼与自由》、《勃兰特回忆录》、《扩军备战和世界性饥荒、荒唐之极》等。喜欢音乐、名人传记和收集艺术性纪念品。暇时爱好钓鱼、远足。结过3次婚。1992年10月8日病逝。
谢胡
(1913~1981)穆罕默德·谢胡,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1954年7月~1981年12月在任。1913年1月10日生于塔特拉地区乔鲁什村。在家乡读小学,1932年毕业于地拉那中等技术学校农业机械专业。1933年赴意大利那波利军事学校学习,后因参加反法西斯和反索古封建王朝的活动而被召回地拉那,并被捕入狱。1937年初出狱后,11月经法国秘密进入西班牙,参加了国际纵队第十二旅,先后任排长、连长、副营长等职。1937年12月加入西班牙共产党。西班牙战争后,随国际纵队撤至法国境内,1939年2月被法国当局逮捕,在集中营度过40个月,其间加入意大利共产党,并任集中营党委委员。1942年8月回国,加入阿尔巴尼亚共产党,任发罗拉州党委委员、组织书记。1943年3月当选为党中央委员,同时任民族解放军第一突击旅旅长,8月升任师长。1944年5月2日当选为阿尔巴尼亚反法西斯民族解放委员会委员。曾指挥地拉那解放战役。1944年11月任阿尔巴尼亚人民军副总参谋长,少将军衔。阿尔巴尼亚全国解放后,被派往前苏联莫斯科“伏罗希洛夫”高等军事学院学习。1946年8月回国后任阿尔巴尼亚人民军总参谋长。1948年11月起任阿尔巴尼亚劳动党**********委员。1948~1954年任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副主席兼内务部长。1949年7月晋升为中将。1954年7月~1981年12月任部长会议主席。1974年10月~1980年4月兼任阿尔巴尼亚国防部长。1981年出版《谢胡选集》第一卷。1981年12月19日,阿尔巴尼亚政府宣布谢胡因“神经忧郁”而自杀。1982年11月起,思维尔·霍查开始公开指责谢胡是“多国间谍”,并称谢胡是因谋害霍查未遂而被迫自杀。曾获阿尔巴尼亚人民议会主席团授予的一级自由勋章和“人民英雄”、“社会主义劳动英雄”称号。1956年8月、1959年9月、1966年4月和1967年9月四次访问中国。
列希
(1913~)哈奇·列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人民议会主席团主席,1953年11月~1982年11月在任。1913年5月1日生于阿尔巴尼亚北部城市迪布拉的莱莎村。从青年时期起就开始参加民主革命运动,积极参与反对索古封建王朝统治的斗争。1941年流亡到南斯拉夫,与阿尔巴尼亚其他流亡者一起开展反对意大利、德国法西斯运动。1942年返回阿尔巴尼亚,参加过1942年9月在佩萨召开的阿尔巴尼亚民族解放代表会议,并在佩什科比区组建游击队,任负责人。1943年加入阿尔巴尼亚共产党。同年7月当选为阿尔巴尼亚全国民族解放委员会委员。1944年5月被任命为内务工作的负责人。阿尔巴尼亚解放后,历任内务部、国防部负责人。1945年起连续当选为阿尔巴尼亚人民议会代表,1953年11月~1982年11月年连任阿尔巴尼亚人民议会主席团主席。1948~1956年任阿尔巴尼亚劳动党中央候补委员。1956~1985年任中央委员。1991年2月22日任人民议会主席团主席委员会成员。1991年3月31日在阿尔巴尼亚首次多党议会选举中当选为议会代表。1960年5月曾访问中国。
保大
(1913~1996)保大,1926~1945年7月、1949年6月~1955年10月为越南“末代皇帝”(后改称“国家元首”)。原名阮永瑞。1913年10月22日生于越南中部。自幼受法国教育,毕业于巴黎大学。1926年其父启定去世后继承王位,是越南阮氏王朝第十三代皇帝。1941年被侵越日军扶植为“越南帝国”皇帝。1945年“八月革命”后,被迫宣布退位,任胡志明主席的顾问。后逃亡香港。法国殖民者重返越南后,保大于1949年6月14日以“立宪群主”名义重新登台,任“国家元首”。1955年10月26日被****的吴庭艳“总理”废黜,后移民法国。1996年去世。
黄晋发
(1913~1989)黄晋发,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主席,1969年6月~1976年6月在任。生于美荻省安和县。毕业于河内建筑学校。学生时代曾参加反殖民主义的民主运动。日本占领期间,曾任《青年》杂志社长,是“先锋青年”运动的倡导者之一。1945年“八月革命”时在西贡参加总起义,任南部人民委员会新闻通讯局副局长。法国殖民主义者重新占领西贡时被捕,监禁两年,出狱后在西贡从事地下工作。1949年到解放区。1949~1950年任南部抗战行政委员会委员和“西贡~~堤岸自由之声”电台负责人。1954年日内瓦协定签订后,重返西贡从事地下斗争,负责知识分子运动。1962年任民族解放阵线西贡—嘉定市委员会主席。1962年和1964年当选为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副主席,1964年兼任秘书长。1969年6月~1976年6月任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主席。1975年11月出席关于越南统一问题的政治协商会议,任越南南方代表团副团长。1976年4月当选越南第六届国会代表。同年7月任政府副总理。1979年2月兼任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1981年任部长会议副主席。1982年任国务委员会副主席。1977年2月当选为越南祖国战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员,1983年当选主席团主席。1980年5月任越南驻经互会代表团团长。黄还曾任越南南方民主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解放阵线中央机关报《解放报》社长。1989年9月30日去世。
武志公
(1913~)武志公,越南国务委员会主席,1987年6月~1991年7月在任。又名南公、武全。1913年8月7日生于广南—岘港省三纪县三春乡。1930~1934年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活动。1935年加入印度支那共产党,1936年任支部书记,1939年任县委书记。1940年任广南—岘港省临时省委书记。后因遭法国殖民当局通缉,转入地下活动,负责在南方各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等工作。1943年被捕,判处无期徒刑,后被流放。1945年3月获释,继续从事革命活动,并领导了夺取广南—岘港省地方政权的斗争。1946年任第五联区组织部副部长。1951年任高棉东北区干事委员会顾问、第五联区区委委员。1952年任广南—岘港省省委书记。1954年被调回北方,任土改工作团成员。1955年返回南方从事秘密活动,任第五联区区委副书记。1960年9月在越共三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任第五联区区委书记。1961年任中央南方局副书记。1962年任越共派驻越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党代表、民族解放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副主席。1976年7月任副总理兼水产部部长,同年12月在越共四大上当选为**********委员。1977年7月~1979年2月在兼再次当选利库德集团领导人。同年6月执政15年之久的利库德集团在大选中败给工党,在党内许多人公开要求其辞职的压力下,沙米尔表示从此将退出政坛。著作有《以色列在变化中的中东的地位》、《以色列奶年》等。
贾蒂
(1913~)巴沙帕·达纳帕·贾蒂,印度代总统,1977年2月~1977年7月在任。1912年9月10日生于卡纳塔克邦比贾普尔县。曾获文学士和法学士学位。1940~1945年在比贾普尔县任律师。1945~1948年任贾姆坎迪邦立法议会议员,并任邦政府部长和首席部长。1952年当选为孟买省立法议会议员。1952~1956年任孟买邦卫生和劳工部副部长以及土改委员会主席。1958~1962年任迈索尔邦首席部长。1962~1965年任中央政府财政部长。1965~1968年任粮食和民用供应部长。1968~1972年任本地治理直辖区副邦长。1972~1974年任奥里萨邦邦长。1974年8月~1979年8月任副总统兼联邦院议长。1977年2~7月任代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