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现金整理完后,出纳员应根据整理后的金额填写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一般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回单,由银行签章后作为送款单位的记账依据;第二联为银行收入传票,第三联为收账通知,第四联由银行出纳留存作为底联备查。出纳员在填写现金收款簿时,要按格式规定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包括收款单位名称、款项来源、开户银行、送款日期、科目账号、送款金额的大小写及各券别的数量等。
出纳员在填写“现金送款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出纳员必须如实填写现金送款簿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其中的款项来源等。
(2)交款日期应当填写送存银行当日的日期。
(3)券别的明细账的张数和金额必须和各券别的实际数一致。壹元、伍元、壹角、伍分、贰分、壹分等既有纸币又有铸币的,应填写纸币、铸币合计的数量和金额。
(4)另外,出纳员在填写“现金送款簿”时必须采用双面复写纸,字迹 必须清楚、规范……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