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基本内容
磋商中的策略包括推敲对方报价的全部内容,询问如此报价的原因根据,以及在各项主要交易条件上有多大的灵活性。
还价策略
即使对方报价极不合理,也不要立刻予以全面拒绝,比较可行的做法是:
(1)你可强调对方报价太高,实在无法接受,要求对方重新报价。
(2)你可要求对方澄清为什么报价这么高。
(3)你可向对方提出他报价中哪一部分你认为有进一步谈判的可能,哪一部分你觉得无法接受。
(4)暂不还价,有把握地挑剔对方的报价,令其降低价格。
(5)以让步换取让步,如对方不肯降价,则要求对方放宽其他条件。
制约性还价策略
在谈判中,碰到对方的有力进攻又没有充分的理由予以反驳时,可以受到某种客观因素或条件的制约而无法满足对方的需求为由,拒绝对方的要求,从而使得这种客观因素对我方的限制,转变为对我方进攻的限制。经常运用的限制因素有:
1.权利限制
一般情况下,一个谈判者所拥有的权力是有限的,他的权力大小主要取决于:上司的授权;国家的法律和公司的政策;交易的惯例等。谈判人员为了阻止对方讨价还价,可以很坦然地告诉对方,我很想帮忙,可权力有限。因为这不是他个人是否愿意的问题……他本身受到诸如上司授权、国家的法律规定、公司政策等的限制而无能为力。任何谈判者都不能强迫对方超越其权力而答应对方的要求。这种利用“权限”阻挡对方进攻的方法,只能在少数几个关键时刻运用。如果过多使用,对方会认为你根本无谈判的诚意,或者无谈判资格而对你置之不理。
2.资料限制
在谈判中,当对方就你的某一个问题要求你给予进一步的解释,或者有的要求你在这个问题上做出让步时,你可以抱歉的口气告诉对方:对不起,有关这个问题的详细资料我手头没有,或者没有准备,或者这属于本公司的商业机密,不能透露,因此,暂时不能作出答复。这样,暂时将对方的问题搁置起来,轻易地阻止了对方的咄咄逼人的攻势。
让步策略
制造和利用竞争来迫使对方让步。在谈判一方存在竞争对手的时候,其谈判实力就会大为削弱,处于劣势。在谈判中,我们应该有意识地制造和保持对方的竞争局面。有时,对方实际上并没有竞争对手,但我们可以巧妙地制造假象来迷惑对方,以求逼迫对方让步。在双方争执不下,对方不愿以接受我方交易条件作出让步时,为了迫使对方让步,我方也可以向对方发出最后通牒。其通常做法是:给谈判规定最后的期限,如果对方在这个期限内不接受我方的交易条件达成协议,我方就宣布谈判破裂而退出谈判。“最后通牒”只能在谈判的最后阶段或最后关头使用,因为这时对方已在谈判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花了很多成本,一旦真正谈判破裂,他的这些成本将付之东流,因而促使对方珍惜已花费的劳动,使之欲罢不能,同时使对方意识到通过这笔交易所获得的利益,只要在最后的一两个问题上作出让步,那些利益即可得到。
谈判中让步有时是难免的。让步应该遵循步步为营的原则。所谓步步为营,就是要坚守每一个让步的阵地,不轻易让步,不做无谓的让步,避免某一步让得过大。人们总是对经过自己艰苦努力而得到的成果倍加珍惜,而对轻易就可获得的东西是不那么看重的。因此,在谈判中,某项让步是否能使对方感到满足,并不仅取决于这项让步的绝对值的大小,还取决于你是怎样作出这个让步的,或者对方是怎样争取到这个让步的。因而,凡是轻易作出的让步,给对方的满足程度是不会高的。不管是怎样的让步,是哪种形式的让步,都不要轻率决定,你要努力让你每一次的让步都是有效的,有回报的,是互惠互利的适当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