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基本内容
航空货运单,即航空运单,是航空运输中最重要的单据。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一种运输合同,也是进行运输的凭证。航空货运单不能作为物权凭证,不得转让,因而是一种不可议讨的单据。
对货运单规定
1.每批货物或集合运输的货物均填制一份货运单。
2.货运单的有效期为货运单填制完毕,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和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后开始生效;货物运到目的地,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货运单效付联(或提货通知单)上签收认可后……货运单作为运输的凭证,其有效期即告终止。但作为运输合同,其法律依据的有效期应延长至运输停止后两年内。
3.货运单号码是货运单的组成部分,由两组数字组成,第一组为前三位数字,是航空公司的代号,每个航空公司都有固定代号。第二组为后半部分的八位数字,七位数字是货运单的顺序号,第八位数字为检查号。
4.在办理航空货物集中托运业务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为每批货物的收货人出具的该公司的货运单称为分运单。代理公司将货物集中后,向航空公司托运,航空公司向代理公司出具的货运单称为总货运单。
5.中国外运总公司签发的航空分运单,适用于空运出口货物业务。发货人将货物交与外运分公司,并由外运分公司按每批货给发货人签发分运单,正本第一份交给发货人,第二份由外运分公司留存,第三份随货同行,交给收货人,副本作为报关、财务、结算、国外代理中转分拨等用途分别使用。
6.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对货运单所填写内容的准确性负责。倘若由于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原因造成货运单的填写不正确、不完整而使航空公司或其他方面遭受损失,由发货人负全部责任,即使该货运单由其代理人或承运人代替填写的。
7.货运单的填写应按照托运人在托运书上所填内容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准确,切勿涂改。一般用英文填写。
8.货运单已填内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修改,则在修改项目的近处注明修改货运单的空运企业名称、日期和地点。修改货运单不能只修改一页,要将所有剩余的各页均同时修改。
9.如果货物无法交付需要退运时,则须填制新的货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