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商检自验与共同检验
1.商检自验
商检机构在受理了对外贸易关系人对出口商品提出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安全、卫生的检验鉴定申请后,自行派出检验技术人员进行抽样、检验鉴定,并出具商检证、单,这种检验形式就是商检自验。
2.共同检验
共同检验简称共验。商检机构在接受了对外贸易关系人对出口商品提出的检验申请后,与有关单位商定,由双方各派检验人员共同检验,最后出具检验结果证单。或者是商检机构与有关单位各承担商品的某部分项目的检验鉴定,共同完成该批商品的全部项目的检验工作,最后由商检机构出具检验鉴定证单。
出口检验与预先检验
1.出口检验
出口检验是指商检机构对准备装运出口的商品按照外贸合同或信用证、标准等规定进行的检验。商检机构在接受了报检人的申请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货物堆存地点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商检证单即可出口。
2.预先检验
预先检验简称预检。预检是商检机构为了方便对外贸易,根据需要,对某些经常出口的商品进行预先检验。
产地检验
产地检验是商检机构为了配合生产加工单位和出口经营单位做好出口检验,派出检验人员到出口商品的产地进行检验。产地检验有两种形式:
1.与出口检验相同
这种形式的产地检验,商品按出口要求生产、加工、包装完毕,经产地检验合格后,刷好标记号码,具备了装运条件,商品就可以装运出口。
2.与出口预验相同
这种形式的产地检验,检验合格后运往口岸或出口装运点待运出口,在货物具备了装运条件后,申请人再申请查验换证或办理放行出口。
产地检验主要适用于大宗出口的农产品如棉花、粮谷、柑桔、苹果、核桃、花生等商品的检验。由于这些商品产地分散,生产季节性强,集中口岸检验有一定困难,而且有些商品要在产地发运,所以需要检验人员到商品产地进行检验。
内地检验与口岸查验
1.内地检验
根据商检法规的规定,内地省市的出口商品需要由内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内地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当商品的装运条件确定后,外贸经营单位持内地商检机构签发的“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查验放行。
2.口岸查验
口岸查验是指经产地商检机构检验合格,运往口岸待运出口的商品,运往口岸后申请出口换证的,口岸商检机构派人进行的查验工作。
免验
根据《商检法》及《商检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列入《检验检疫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经收货人、发货人申请,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可免予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