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基本内容
出口退税,简而言之,即出口企业在出口后由税务机关退回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它是一国为鼓励出口,在商品出口环节退还以前纳税环节已纳税款,使其整体税负为零,以不含税价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基本方式。
增值税
增值税(VAT)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动服务各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附加价值为计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1996年1月1日起,出口煤炭、农产品的退税率由原13%降为3%;出口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的工业品和适用13%征税率的工业品的退税率由原13%降为6%;出口原适用17%征税率的工业品退税率由原17%降为9%。1998年1月1日起,国家对纺织品实行11%的出口退税率,7月1日起,将通讯设备、发电及输变电设备、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高档家用电器、农机及工程机械、飞机及航空设备、汽车(含摩托车)及零部件等七大类机电产品和自行车、钟表、照明器具、鞋、陶瓷等五类轻工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9%提高至11%,同时国家将煤炭的出口退税率调为9%,钢材和水泥调为11%,船舶调为14%。
出口退税额计算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必须掌握正确的计算方法:
1.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记载的,应根据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
应退税额
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退税率
对外贸公司而言,出口退税可以看成出口外贸企业的一项收入,直接冲抵某外贸商品的收购成本。
退税收入
〖外贸商品收购价(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退税率2.出口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且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账核算的,应先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若: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则:应退税款
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若: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则:应退税款
销项金额×税率
结转下期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消费税
烟、酒和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等11种税目的消费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以引导消费方向,调节产品结构,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外贸企业出口或代理出口货物的应退消费税税款,凡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凡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
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税率〖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税率或: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消费税应税货物,依其实际出口数量予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