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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三章农家 (求点推收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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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指农户。田家,从事农业的人家。先秦时期反映农业生产和农民思想的学术流派。主张劝耕桑,以足衣食。又称“农家流。”《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 出处五代 颜仁郁 《农家》诗:“时人不识农家苦,将谓田中谷自生。” 宋 陆游 《岳池农家》诗:“春深农家耕未足,原头叱叱两黄犊。”

许行(约公元前390-前315年),与孟子是同时代人,其事迹和主张见于《孟子?滕文公上》。他依托远古神农氏之言来宣传其主张,是战国时代农家的代表人物。从孟子骂他是‘南蛮舌之人‘和‘自楚之滕‘看来,1他应是楚国人。钱穆在《先秦诸子系年?许行考》中认为,许行即是墨家禽滑的弟子许犯,而杨伯俊《孟子译注》则认为钱说并无确凿证据。《汉书?艺文志》有《神农》二十篇,当是许行的著作,可惜早已失传。关于农家的记载,见于《吕氏春秋》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和《爱类》等篇,以及《淮南子?齐俗训》。农家在战国时地出现不是偶然的。春秋战国的社会大变革使阶级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动,以至于反映劳动者利益的思想学说,在当时也能有存在的条件,墨子、杨朱和许行正是劳动者的思想代表。但是,由于他们所代表的阶级与阶层各不一样,因此其思想又各有差异。墨家是小手工业者的思想代表,杨朱学派代表小土地私有者的利益,而以许行为代表的农家,则是下层农民的代言人。许行有弟子几十人,他们生活极为简朴,穿着普通的粗布衣服,靠打草鞋、编席子为生。他们没有土地,过着流浪的生活。他们从楚国来到滕国,不是追求高官厚禄。而是希望得到一块土地、一间房子,以便定居下来从事耕种。许行的主张在当时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以至使儒家的门徒陈相及其弟陈辛也抛弃儒家而拜许行为师。从孟子对许行的大肆攻击也可以看出,许行代表着当时一股相当大的社会势力,所以引起孟子的如此重视。

农家,是先秦在经济生活中注重农业生产的学派。吕思勉先生在其《先秦学术概论》中,把农家分为两派:一是言种树之事;二是关涉政治。《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将农家列为九流之一,并称: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长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 ‘所重民食‘也正是农家的特点,尊神农氏。农家学派主张推行耕战政策,奖励发展农业生产,研究农业生产问题。农家对农业生产技术经验之总结与其朴素辩证法思想,可见于《管子?地员》、《吕氏春秋》、《荀子》。

战国时,农家代表人物有许行。许行,楚国人,无著作留传,生平事迹可见于《孟子》一书。生卒年不可考。约与孟子同时代。当时随行学生几十人,颇有影响,儒家门徒陈相、陈辛兄弟二人弃儒学农,投入许行门下。《孟子?滕文公上》载:“陈相见孟子,道许行之言曰:‘……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陈相有一天去拜访孟子,转述许行的话,说:“……贤人治国应该和老百姓一道耕种而食,一道亲自做饭。”), 鼓吹“贤者与民并耕而食”是许行两点主张之一。还有便是提出“市贾不二”的价格论,这一主张的中心要旨是在肯定分工互助的基础上,提倡人人平等劳动、物物等量交换,以实现其改革思想。

由稷下学者们集体编撰的《管子》一书包含各家的思想学说,一般认为,其中《地员》一篇就是农家的著作,而《牧民》《权修》《五辅》《八观》等篇重点记述了农家思想。由于当时的平民绝大多数都从事农耕,所以“重农”就是“重民”,重农倾向必然会发展为民本思想。《管子》中有关农家的内容着重体现着农家的民本主义思想,成为农家思想中最重要的一环。01.顺民心,忠爱民农家看到,民心是不可违背的,“顺民心”是一切统治的基础,贤明的统治者能够顺应民心,以民心向背作为自己行为的指针。《管子?牧民篇》提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由此可见,农家通过“民心”这个概念,初步感觉到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比儒家的民本主义还要进了一步。“忠爱民”是统治天下的基本方式,农家看到从事耕种的农民的辛苦,要求统治者要体恤百姓疾苦,不可巧取豪夺。《管子?权修篇》提出“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要求统治者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可巧取豪夺,不能对百姓剥削太重,也就是要减轻赋税,轻徭薄役;同时要注意节约,不能穷奢极欲。这里虽然已经改变了许行的人人平等劳动的主张,但这样的改变无疑是统治者更易接受的。02.修饥谨,救灾荒在《管子》一书中,农家还非常关注农业灾害问题,提出“修饥谨,救灾荒”。农家将水灾、旱灾、风雾雪霜、疾病、虫灾合称为“五害”,认为“五害”是危害百姓生活和生产的重大灾害,因此,一个贤明的统治者要想巩固自己的统治,当务之急在于扫除“五害”,只有解决了这些灾害问题,解除百姓的痛苦,百姓才会服从统治。在《管子》的作者看来,水灾是最危险的自然灾害,尤应引起统治者的重视。这样,灾害意识就成为农家民本主义的重要构成部分。03.农本商末“农本商末”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得到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先秦农家力主“农本商末”,推动统治者确立这项基本国策,并促进社会认同这一价值观念。 农家认定,农业是一切财富的基础和来源,一个国家要想安定富足,就必须大力发展农业。而商业则是破坏和损耗社会财富的根源。商人不会创造财富,只不过是拿别人的产品,买贱卖贵,从中渔利,同时,商人还要吃饭和穿衣,要大量消费农民生产的粮食和布帛。不仅如此,农民劳动多而收获少,商人却付出少而收获多,这种反差和对比会造成农业劳动力的流失。首先,农业是保障百姓生存的基本手段。国家以百姓为根,百姓以谷为命。如果百姓无谷,国家就会失去根基,因此,必须将发展农业生产摆在重要的位置。而珠、玉、金、银之类既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衣穿,对于处于饥寒之中的百姓来说毫无价值。其次,农家认为,强大的军队是国家稳定的根本保障。在先秦时期,对军队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充足的军粮和稳定的兵源,而这两项都需要通过发展农业来提供。再次,农家认为,农业是道德教化的前提和保证。劝民务农,会使百姓民风淳朴,也就容易供统治者利用和役使;劝民务农还会使百姓举止持重,减少结党营私、图谋造反的机会,将老百姓束缚在土地上,防止他们随意迁徙,从而保证政令的推行,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农家主张重农抑商,并不是否定工商活动存在的价值,而是要求从国家意志的高度来缩小和控制工商活动的范围,使其不会成为农事活动的障碍。在包罗万象的杂家著作《吕氏春秋》中,也有不少阐述农家思想和农业技术的篇章。其中,作者提出了统一度量衡,以避免商业投机行为。具体做法是,在每年的仲春和仲秋两个月,由国家统一组织人力划齐度量单位,统一衡称,平整量器,修正溉具。这也开了秦朝“车同轨、书同文”的先河,与许行的主张相比又是一个进步。

农家著作有《神农》二十篇,《野老》十七篇,《宰氏》十七篇,《董安国》十七篇,《尹都尉》十七篇,《赵氏》十七篇等等,均已佚。农家没有一部完整的著作保存下来,他们的思想和活动散见在诸子的著述中,虽星星点点但仍然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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