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努力写字
毕竟是自己的家,让其他人来搜,有点不大好。读零零小说那么多的人和狗,难道就搜不出一个大活人吗?
趁着雷格尔在犹豫的时候,程千寻想出了一个主意,于是她跳到了桌面上。
“你这小家伙要干什么?”雷格尔又气又好笑,哪怕再喜欢,畜生还是畜生,怎么可以上桌面?硬是将她又抱了下来。
看着象一团毛球的雪狐,那哀怨的乌溜溜眼珠子,斯内德笑了起来:“不碍事,难得有那么好玩的事情,是不是要吃东西,来!”还很好心地撕下一条不知道什么野鸟的大腿来,放在了她的盘子里。
“这小家伙刁得很,东西扔在地上不吃,盘子不干净也不要。”雷格尔嘴里说着不好,可溺爱地摸着雪狐的毛:“倒是不挑嘴,面包、野菜什么都吃。”
“真可爱,来,肯让我抱了吗?”斯内德伸出双手,实在要抱。
看着盘子里的鸟腿,程千寻欲哭无泪,一个扭头,将头埋在了雷格尔的怀中。让大家都一阵的笑,其实她想的是死了算了,累,太累了。
此时楼上突然喊了起来:“拦住拦住!”
三个人相互看看后,立即全部起身,往楼上跑去。
好机会,程千寻赶紧地跳上桌子,毛茸茸的小细爪,在牛奶罐子里沾了点牛奶,在雷格尔刚写的地方后面加着。狐爪不是人手指,也只能写得大一点。
“cheng”写得大大的,让他们一眼就能看到,随后看着字,读出来。。。程千寻美好地幻想着,能有一个说出来,就有一个能过关,谁说只能在手掌上写字,桌面也能呀。想着想着。她简直要得意地笑出来了。
“别跑,别跑。。。”喊叫声从楼上一直喊下来,外加狂吠的狗叫声。
“喵呜~”一只花猫被猎犬撵得慌不择路,一跃跳上了桌面。不偏不倚地跳在了她好不容易写好的字上面,几个梅花脚印就将字全弄糊了。
程千寻顿时怒火中烧,上去一巴掌就将猫“喵啊”地一声尖叫地拍了下去。
正好看到这一幕的总管赶紧地喊着狗:“别过去,老爷的宝贝雪狐呀!”
狗才不管呢,三条狗去追被雪狐拍下桌面的花猫,而剩余三只趴在桌边,冲着站在桌面上的雪狐狂吠。
“我的字,我的字呀!”程千寻欲哭无泪,被狗叫得烦躁,对着这些狗气急败坏地一个瞪眼龇牙。凶恶的表情大约一下吓到了三条狗,它们吓得夹着尾巴转身逃跑了。
“赫赫,好凶呀,到底是狐狸,还是有点野性的。”斯内德正好看到这一幕。笑着跟其他两个贵族说。
快点写吧,也许还来得及,看到桌面上被猫弄得已经辨别不清的字,程千寻也来不及将爪子伸进牛奶罐子里了,直接用前肢沾了点桌面字迹化开的牛奶。
“好了,别舍不得这些牛奶了。看在你保住我们午饭的份上,给你倒一点。”刚写完一个“c”字。雷格尔就过来保住了她柔软的腰肢,将她抱了起来。还一只手拿起牛奶罐,在她盆子里倒了一些。
程千寻又被放在了雷格尔的大腿上,她想上桌面去写,可雷格尔不准她再上桌子了。厨娘过来将桌子脏了,还用抹布将桌面给擦得干干净净。什么字什么猫爪印全部擦得不见踪影。
雷格尔一手去拿取食物,而一手压着她,防止她上餐桌,毕竟贵客在。
三个浑然不知地队友继续就餐聊天,话题继续着那些吃饱饭没事干的贵族打来打去的事情。
该死的拉斐尔呀。好不容易想出一招来,就给黄了,和你不共戴天。。。程千寻看着面前的一盘牛奶,想哭。最后还是忍住愤怒和悲痛,伸出舌头一点一点地舔了起来。
搜了个底朝天,自然是找不到那个老用罐子砸贵族老爷头的女人。有猎狗会嗅到味道,老往雪狐那里凑,但都当成了它们的天性,被呵斥着拉开了。
雷格尔带着几分困惑:“她应该不会溜走,怎么会找不见人?”
斯内德笑而不语,戈登也很是识时务的没提到斯内德的骑士雷格尔。这是人家的家,提到一次就行了,别人愿意的话自然会要求的。
雷格尔叫管家继续搜查,扩大范围,连院子、马厩、杂物间什么的全部都搜一遍。于是整个城堡,到处都是狗叫声,和来来往往的人。
吃完午饭,戈登说要去院子里走走,消消食去。戈登出去,雷格尔请斯内德去看收藏品,大约会将那张熊皮适时的送给斯内德吧。
看着戈登出去,程千寻也想跟着去。
“去哪里?”雷格尔喊了一声,程千寻扭头看了看他。
雷格尔好似明白了什么:“是不是怕那些标本?那就去吧。”随后还吩咐管家出去说一声,雪狐任何人都不能伤害。
有了这个命令,就可以稍微安全点了,如果谁敢扒了她的皮,身为老爷的雷格尔就会扒了他的皮。程千寻一路小跑,追上了戈登。
戈登正往马厩走去,贵族就是如此,除了头衔和财产,其余关心的就是猎鹰、猎狗、骏马、宝剑、外加女人。
程千寻迈着小碎步跟着他,盘算着找个机会,在地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让戈登念出来。
戈登也发觉了她跟着,于是放慢了脚步:“你怎么跟上来了?”
她抬起头对着戈登“嗷嗷”地嗲嗲地叫了两声,惹得戈登笑了起来,又一只那么漂亮的雪狐跟着,自然不会觉得讨厌的。
一路走了过去,马厩里住着很多骑士,他们都吃饱喝足、闲来无事,有些正在拿着刷子刷马、有些正在擦剑、还有一些躺在稻草上打瞌睡。
见到戈登子爵来了,只要醒着的都纷纷向他点头打招呼,并用好奇的目光看着跟在他身边的一只毛皮似雪、没有一根杂毛的上等雪狐。
戈登看了几匹马后,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的赞叹了一声:“不错,都是好马。”
随后走到了正在用短剑削木头的鲁道夫跟前:“听说你很有本事。”
鲁道夫继续削着木头:“还可以吧。”
戈登看着他手中的短剑,嘴角微微翘起:“那么短的剑。能干什么?”
鲁道夫没有回答,旁边一个骑士道:“戈登子爵,可别小看了他。他用这把剑对付过野狼群。”
“是吗,吹牛的吧?”戈登不相信。
可程千寻相信。以鲁道夫的能力,不要说狼群,弄三四只狮子,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也应该可以脱身。
骑士赶紧地证实:“那天我和他一个队的,路上被狼群盯着了。他叫我和其他人回去找救兵,一个人留下来挡住狼。等我们带着足够的人回去,他已经坐在一头狼的尸体上,我们就顺着路,一路收狼的尸体。结果一共收了六头狼尸,可都是大个头的成年野狼。我算是服了!” 看他眉飞色舞的样子,还带着几分崇拜。
此时程千寻趁着所有人都没注意她,赶紧地在地上用前爪将地上的碎草清理掉。地面好硬,最主要这几天没有下雨。问题不大,只要能写上字就行。
“那么厉害?”戈登看着他手中的剑:“你的剑术怎么样?”
鲁道夫面无表情地,还是平静地将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还可以吧。”
程千寻已经把草全部扒掉,开始用前肢上的指甲,在地上化了起来。
“比试一下怎么样?”戈登兴趣上来了。
鲁道夫这才抬起了头,斜眼看着戈登,口吻中带着几分自傲:“不敢伤了子爵大人。”
这下戈登非要试试了。他侧头对着自己的随从道:“去房间里拿我的剑来。”
“不用那么麻烦,知道大人用的是重剑。”鲁道夫此时将用短剑削好的木头短剑拿在了手中,将短剑一下甩在了戈登的脚尖前:“大人用我的剑,我用这个!”
鲁道夫挥舞了一下手中的木剑,让戈登顿时恼了起来。
太看不起人了吧,戈登没有去拔短剑。冷笑着道:“这里骑士都有剑,你随便挑一把,不要到时候说我仗着贵族身份欺负你,大家凭本事打。”
戈登左右看了看:“谁的剑最重,给我!”一个骑士赶紧地抽出了他的剑。双手捧着走过来递过去。
地面好硬,程千寻好不容易写上二个字母就被送剑过来的骑士给踩了。踩得还真是平实,写的字都看不出了。
“啊~”她哀怨地抬头看着这个从她字上大步踏过去的骑士,看着他把剑递给了戈登。
戈登拿到后,左右抖出了两个剑花,带着几分轻蔑:“比我的剑轻,凑合着用吧。”
她的命可真苦,那快点再写吧,程千寻只有要紧牙关再写。
鲁道夫一看,就知道这个贵族和斯内德一样,并不是挂着剑当装饰的。不敢怠慢地从地上拔出了自己的短剑:“我还是用我自己的。”
很多贵族的剑鞘很大,其实里面的剑不是小了很多,就是薄了一半。身为贵族,四周都是骑士,大部分时间根本就不用拔剑。
“啊~”程千寻一声惊叫,出口后成了“嗷”的一声。这次只写了一个字母,就被鲁道夫给踩没了。
“来吧!”戈登单手就持着剑,站在原地等着。正好有点怨气,昨天平白无故的被一个女人用罐子砸晕了,哪怕消息封锁了,不会沸沸扬扬,这些骑士难保私下不会偷偷议论。
“大人小心了!”鲁道夫拿着短剑就攻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