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猛药(求粉红票)
高麟回道:“强制戒瘾,或以毒攻毒。”
孟琦想了一瞬,心下主意已定,便没再多问。向高麟致谢、道别后,挂下电话,安然入睡。
第二天早上,孟琦托苗青青照顾林娴,自己匆忙赶去了北区。
“咚咚——”,孟琦叩响了北区3号楼320宿舍的房门。
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像开启尘封了许久的记忆。
记忆里,房门打开后,出现了一个阳光俊朗的少年。他看到孟琦,先是一愣,随即坏笑道:“d宝贝,原来你这么想我呀!是不是已经达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地步?我们昨天才见过面,你今天就一大早追到宿舍来找我了!”
孟琦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气鼓鼓地瞪了他一眼,把手中的仙人球往他怀里一塞,转身要走,却被他一把拉住了。
他觍着脸道:“d宝贝,既然来了,就进来喝杯茶吧!否则,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你架子大,连学长都不屑一顾。又或者,有人会认为:我们320宿舍不懂待客之道,招呼不周!”
孟琦不由暗叹:流氓马不仅脸皮厚到堪称一绝的地步,嘴皮子也一点都不输给脸皮。
孟琦一时想不出反驳的词,与他僵持在门口。
他身后忽然蹿出一大帮兄弟,亲热地上前帮腔:“马嫂,您就赏个脸,进来坐坐吧!”
还有人已经倒好了茶,递给孟琦,恭敬地说着:“嫂子,您请喝茶!”
孟琦站在320宿舍门口,被一群大男生左一声“马嫂”、左一声“嫂子”叫得热乎,立即闹红了脸,羞得无地自容。
门口的走廊上,人来人往。见320宿舍如此热闹。立即有人凑过来围观。
孟琦不想在男生宿舍门口与张骏拉扯不休。只得顺着他的意思,进了他们宿舍。
那是她第一次进320宿舍,也是今天之前唯一的一次。
而这一次,房门打开后,出现了一个脸带着书卷气的同学,是她的好友林浩。
林浩面露欣喜,结结巴巴地说:“孟......孟琦,你......你来......了”。
来之前,孟琦给林浩打了电话。320宿舍里虽然留着张骏的床位,但他并不在宿舍住。猴子昨晚一夜未归。现在宿舍里只有林浩与闹钟两人。
林浩站在门口,没请孟琦进去。而是拿出手机,给她发了一条微/信:“闹钟打了一个晚上的游戏,刚刚睡下。不如,我们另外找一个地方聊聊,其他书友正在看:。”
孟琦看了一眼他发来的微/信,抬头问他:“闹钟知道我要来找他吗?”
林浩点了点头,又发来微/信:“接到你的电话后,我就告诉他。你会过来找他。可是,他说,他实在困得受不了,所以......”
孟琦叹了一口气,闹钟沉溺于网络游戏,就是为了逃避感情上的挫败感。现在,他竟连见朋友一面的勇气都没有了!
孟琦看着林浩,坚定地说:“林浩,除了你们宿舍。我哪也不去。如果闹钟现在真的睡着了,我在宿舍里说任何话,都不会影响到他。如果他没有睡着,正好可以让他听听我要说的话。”
想当初,她是被人连拉带扯地哄进宿舍。现如今,她却义正辞严地硬要进宿舍。真是今非昔比!
林浩敞开房门,把孟琦请进宿舍。
宿舍里的陈列摆设,一如往日。只是,安静、空荡的宿舍,少了当初的热闹、欢愉。
孟琦在靠门边的书桌旁坐下,林浩给她倒了一杯热茶。
孟琦进来后,见闹钟在床铺上翻了一下身,向里而睡,蓝色的厚棉被高高地拱起,枕头上只露出后脑勺乱糟糟的头发。
孟琦的心里一阵哇凉。躺在床上装睡?这就是闹钟的待客之道?当初那个彬彬有礼的绅士哪儿去了?
她眼角的余光,不由自主地瞄向闹钟隔壁的床位。
靠窗的床铺上,没有被褥、枕头,只有冷冰冰的木床板,空荡荡的。
窗外有风吹进来,吹进一片发黄、残破的梧桐叶,飘落在木床板上。当初照在床上的那缕阳光已经不在,现在只余阴风阵阵.......
孟琦的周身陡生几分寒意,忙收起目光,别过脸,不再多看,不愿多想。
她端起茶杯,轻抿了一小口,借着热茶的一点暖意,才缓缓开口:“林娴生病了,需要人照顾。”
林浩面露忧色,但知道孟琦的话是说给闹钟听的,便未多言。
闹钟的床铺上没有丝毫动静,仿佛已经熟睡。
以往,林娴生病时,即便是一个小感冒,闹钟都会嘘寒问暖,鞍前马后。
是否已经竭尽全力,却无法赢得佳人芳心,便自暴自弃,不再抱任何希望?
孟琦不甘心,继续说着:“林娴有一个很要好的姐妹自杀了,她悲痛欲绝,食不下咽。她整日哭得跟泪人似的,精神萎靡,我担心她撑不下去......”
孟琦语声哽咽。世上最深的悲痛不是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而是爱上一个再也无法见到的人。
闹钟的蓝色棉被轻轻颤动了一下,过了许久,却不再有任何动静。
孟琦见状,站起身,准备告辞,但又狠狠地抛下最后一句话:“有些人,她死了,有人为她伤心欲绝;有些人,他活着,却如同死人一般。”
林浩为孟琦下的狠话感到震惊,看了一眼闹钟床铺上毫无动静的蓝色棉被,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
孟琦向林浩告别。临走前,她的目光扫过靠窗的空床位。窗外的阴风,吹落片片梧桐黄叶。窗台上的一小盆仙人球,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孟琦仰起头,忍住眼泪,头也不回地,向门口走去,其他书友正在看:。
记忆中的一幕幕,又浮现在眼前,恍如昨日。
张骏坐在靠窗的床上,笑嘻嘻地问:“d宝贝,你怎么把仙人球还回来了?”
“我不喜欢仙人球,扎手!”孟琦硬编了一个理由。其实,她最喜欢的植物就是仙人球,因为它好养。
张骏举着粉红色花盆的小仙人球,如电视购物节目的主持人一般,极力夸赞它的好处,“这盆仙人球多好,粉粉的、绿绿的、刺刺的,不仅鲜艳可爱,还是引领盆栽植物时尚潮流的风向标!把它放在你电脑旁,不仅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还能防辐射,并且可以有效地阻止你一边吃泡面一边上网的不健康行为,真是一举多得!不过,如果你嫌它的刺扎手,我可以把刺全扒光了,再给你送回去!”
“晕!仙人球没了刺,还叫仙人球吗?那岂不成了‘和尚仙人球’。”孟琦满脸黑线,讽道:“红配绿,狗臭屁!你要是觉得这盆小仙人球这么好,那你就自己留着,就当是我回赠给你的小礼物吧!”
张骏装出一副感激涕零的表情,“d宝贝,你真是用心良苦呀!为了不让我变成‘和尚’,特地送我一盆没‘剃头发’的仙人球,作为我俩的定情信物,我真是太感动了!我一定好好养着它,不辜负你对我的一片心意!”
当初,孟琦听完张骏的这番话,真想找块豆腐撞死。
如今,物是人非。
孟琦刚走到楼下,就收到林浩发来的微/信:“前阵子,马哥每天都会回宿舍一趟。每次回来,他总是对着窗台上的仙人球发呆,有时笑,有时难过。每次临走前,他都会拿块干净的抹布,轻轻地擦拭花盆边的灰尘。从上个星期开始,他突然不再回宿舍了,连课也没去上......”
孟琦的心一紧,心里承载的一些东西瞬间跌落,一大颗泪珠滴落在手机屏幕上。
忽然,背后传来由远及近的跑步声,“孟琦——”有个沙哑的声音叫住了她,她慌忙拭去眼角的泪滴。
她红着眼框,转身看去,闹钟穿着一条皱巴巴的牛仔裤,披着一件单薄的外套,头发凌乱,满脸胡渣,黑沉沉凹陷的眼圈,戴着一副酒瓶底一般厚的眼镜,眼里布满血丝。疲惫的眼神里,满是担忧。
“我想见她。”他喘着气,看着孟琦,一脸祈求。
孟琦点了点头,打量了他一下,问:“你就这样去见她?”
闹钟顿了一下,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皱巴巴的牛仔裤,面露羞愧,“孟琦,你先回宿舍,我去换一下衣服,随后就到。”
孟琦提醒他:“你最好能戴一顶假发,再借一套女生的衣服。我们南区3号楼的一枝花阿姨可不好对付哦!”
闹钟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嗯,那我先回宿舍换衣服了。”
孟琦看着他飞奔回宿舍的背影,想起那个曾经与她一起晨跑过的闹钟。他能否变回到从前那个彬彬有礼、整洁健康的绅士呢?
不管怎样,今天的转变会是好的开始。
林娴为所爱之人逝去而伤心难过。将心比心,她应该知道,爱她的人看到她憔悴不堪,也会伤心难过。
如此一来,如果让闹钟在她身边照顾她,能否让她不忍心过于悲伤?
把闹钟和林娴安排到一起,是孟琦大胆又冒险的尝试。
无药可救时,只能痛下猛药。但愿此药奏效,永无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