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四 拔剑术
自由民能够随意外出,能够迁移(当然要交纳原本保护领主一笔赋税)、参军、经商、甚至还能够当雇佣兵,
看着涂着泥的墙上,挂着剑和陈旧的皮甲,再结合记忆,马格明白自己这个身体,到底是怎么样获得自由民身份了,,别以为自由民很常见,一般來说,一个男爵拥有上千佃户,数千人,有自由民者寥寥无几,
这个身体的家族,通过五代充当领主的职业士兵,并且二代牺牲,直到汉尼特父亲牺牲,领主才赐给这个家族自由民身份,
只是汉拔米亚似乎并不怎么样有本事,或者是太过年轻了,虽然获得自由民,也沒有野心外出,就充当庄园的传信员,或者负责外出运输货物,,这对汉尼特來说,已经是不错的美差了,
这些都无所谓,现在重要的是,马格要以怎样的方式來获得强大的力量,而不被位面的规则力量所排斥,以及传播自己的信仰,
如果可以,获得信仰德的方式,是不是会有所不同,
思考了半刻,马格的目光慢慢露出了坚定的神色,
他拿起了剑,这剑是普通铁剑,是祖先传下來的,已经长满了铁锈,当下就取出磨剑石,开始磨了起來,
小时候,在汉拔米亚的记忆中,有这个过程,那是他父亲严厉监督的课程,在他父亲牺牲后,汉拔米亚就沒有再磨过,
现在重新磨起了铁剑,马格似乎又找回了汉拔米亚当年的记忆,用水和磨石开始磨了起來,
半小时后,他已经把剑磨光,透出了锋利的光來,
这时,天已经蒙蒙亮了,马格手握长剑,汉拔米亚小时候受到的基本剑术课程的记忆就浮现出來,而马格自己的拔刀术,同样浮现出來,
一对比,除了有限把汉拔米亚的基本剑术课程的一些技巧吸取外,就集中到了他的拔刀术的演练上,
这倒不是所谓的东方必胜过西方,剑术本是为了杀人而用,理论上说,考究的是各个文明的杀戮历史有多少,除了有意识禁武外,一般來说,杀戮历史越长,剑术等杀人技巧进化的越是完备
而是马格的拔刀术,是他经过千锤百炼,在意识中已是无比熟悉的技能,能够在当初百家齐放,各种奇功绝艺层出不穷的情况下都占据一席之地的拔刀术,自然远不是乡下士兵所学的皮毛可比喻,
而拔刀术,自然也可以应用到长剑上,拔刀术和拔剑术,不过是称谓的不同罢了,在使用方式上,倒是区别不大,
马格开始跑步,锻炼身体,熟悉自己的身体和剑术,半小时,他满意的停止了,
又将皮甲拿出來清洗,换上了新的系带,也就可以了,
这和锻炼身体沒有关系,或者说沒有直接关系,但是却是保护自己的不二法门,隐约的,他产生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现在,就是等待机会,或者自己制造机会了,
战争來的比想象要早,太阳还沒有出來,城堡的钟声就响了起來,
这钟声连绵不断,几乎周围十里之内都能够听见,
马格这时,正在吃粥,这时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他已经熟悉了领地内的情况,并且作为自由民,由于职业是传信,他开始熟悉了骑术,并且结合这个异界的基础剑法,他的剑术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而神术,却是完全不能应用,不知是否是这里沒有他的信仰,而无法得到神力的缘故,
当然,若是指望能够跨越空间使用神力,也不是不可能的,但,这立即就会被这个世界的规则所排斥,而下场就是,要么马格立即离开这个世界,要么他和这个世界的守护力量进行战斗,赢了这个世界彻底毁灭,输了他毁灭,总之,对于他沒有半点的好处,
他虽然是有一笔固定的收入,但是每日里吃的食品,还是黑面包和麦片粥,
对于从小就受苦的汉拔米亚來说,这已经算是好食物了,但是对于马格來说,这简直就是猪才吃的东西,马格不由想起在那原本的世界上,享受的香喷喷烤鸭和醇净的葡萄酒,就不由使他感觉到天上人间的区别,
听见了钟声,马格突然之间一呆,一股记忆就被阅读出來,
当下,他就立刻把吃了一半的粥,就这样一丢,直接将皮甲穿上,并且拿上了长剑,目光警惕的望向外面,,那里传來了马蹄的声音,
“布里曼伯爵的军队快來了,今年晚上之前,所有领民全部撤入城堡,”一声马匹的嘶喊,从雾气中发出了洪亮的声音,
再踏前几步,才发觉随着声音,附近佃户都纷纷尖叫着,他们似乎早有准备,疯狂从草窝中出來,
“汉拔米亚,你作的很好,快去城堡,男爵找你有事,”这个骑士看见了全副武装的马格,这在慌乱的人群中非常显目,
“是,贾斯敏骑士,我立刻就去,”马格这才回忆出來,
來人是贾斯敏骑士,男爵的六个骑士之一,他身穿沉重的盔甲,跟随着四个骑士侍从,看年纪已经不轻了,大概四十岁了,
天阴沉得很,雾气非常重,按照记忆,马格快速的向着远一点的城堡赶去,这时,城堡中,已经集中了二十余个士兵,看见方信,都认识,直接让他进去,
城堡都是青石,早晨的薄雾透过又高又窄的窗户一点点渗进屋里來,
建造一座石头城堡要花很多钱,并且要数年才能完工,这城堡也不例外,城堡中储存的粮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百人左右的守军就足可抵抗十倍的敌人,男爵的城堡,已经传承了五百年,
雾气把充满着石墙,脚步声响着,
“又是和布里曼伯爵的战争吗,不死不灭,它到底是什么人呢,”
在这个小小的领地内,传播着布里曼伯爵的邪恶传说,传说他获得了魔鬼的力量,而获得了不朽,每过十年左右,就是他起兵侵略和讨伐四方,而四周开始抵抗,
汉拔米亚的家族中,就为此已经牺牲了二代人,上次是在十年前,汉拔米亚的父亲就战死在这个战役中,
但是很奇怪的是,有这样的传说,为什么其它地区沒有反应,并且消灭它呢,
当马格走进内堡时,还这么想,
他穿过大厅,但不能直线的走过去,因为大厅里有许多人,他从桌间和人缝中绕着穿过去,
“男爵大人,您找我,”
“是的,战争又开始了,你去向切克利?雷子爵报信,同时通知给哈布?达布斯男爵、哥伦伯恩?塔弗纳男爵,还有埃莉?利科克世袭爵士,埃弗里?比德尔世袭爵士,明白吗,”阿尔及利亚男爵疲惫地抬起头來,说着,他递來了一叠签字并且盖印的羊皮纸,
沒有解释为什么,似乎就是天经地义,马格接过羊皮纸,用着汉拔米亚恭顺而严肃的声调说着:“我这就去……”
“去挑选一匹马,”阿尔及利亚男爵心不在焉的随手拿出一小袋:“给你,这是给你路上用的,快去,”
马格接过了钱袋,打量着四周,
此时强大的神识给他的感觉非常强烈,这些人都带着沉重而强大的气息,正是这些气息,使他一点都不敢有什么异常,
但是,他还是用神识记下了他们的气息,其中一个特别引人注意,那就是一个穿着牧师袍的老人,这老人同样笼罩着黑气,但是在他的身上,却有一种光明力量在流转着,
到了后面,有着男爵的命令,他获得了一匹马匹,这不是战马,战马是骑士才拥有的稀罕东西,但是用來当坐骑,也已经足够了,
“雾真大啊,”这时,太阳出來了,但是雾气还沒有散去,
“是啊,每天都有大雾,中午才散,只有等邪恶的布里曼伯爵失败后,这雾气才会彻底的散掉,”养马的人是一个老头,他咯哒的说着,
马格沒有再说话,他获得了一些基本骑术,飞快的牵着马从城堡中出去,出了城堡,他就翻身上马,然后向着记忆中的目的地奔驰而去,
雾果然非常大,在雾气中,从已经枯死的玉米地边驰过,在这样的气息中,方信感觉到自己似乎在一个恐怖的欧洲片中,,远处地平线上,只有孤零零的几枝树,那些丫权古怪地指向天空,再配合寒冷,营造的那种气氛,简直真是太像了,
就在这时,神识猛的一动,马格下意识的向马身上一伏,就听见“噗”的一声,过了几秒,马格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就算平时杀戮决断,但是却沒有真正面对这样的经验,,一支箭正落在了他背后的一颗树上,穿入三寸,奇怪的是,这颗树以肉眼可以看见的速度在僵死,
从他的角度,可以看见这箭上带着浓厚的黑暗气息,马格的脸顿时白了,
“恩,竟然给他躲过了,去,杀了他,”雾气中传來了可怕的声音,那声音嘶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