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破财消灾
“呼呼呼!”一阵大风吹过,把半跪在地的我差点吹倒。
时间如同过去了一个世纪,生命如同经过了无数次轮回。
我睁开眼,苍莽骇人的火麒麟早已不见踪影,连一丝火花都没有留下。
除了黑暗,除了没有了半块头的尸体,除了几块银子还有那个暗华流转的红色铁片,什么也没有了,我就像做了一个梦。
一跃而起,我大喜,他死了,小爷活着,小爷的命,和夜半之时,裆中直愣愣的小萝卜一样硬!
我当然不会错过发财的机会,收起他的银子,还有那个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的红铁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老道士干瘪的尸体拖进破庙中,一把火烧了。
火光冲天,夜黑如墨,黑白分明,一静一动,唯有我回家的脚步,动静相宜。
据说火焰非常的圣洁,多肮脏不堪之物,都会被它净化,所以人们在祭拜天地父母神鬼仙人时,都要生火,用火来表达对他们的崇敬,用火来与他们沟通,用火来净化安抚自己不安的内心。
我用火把老道士净化到土地神麾下去了,他不知道会有多开心,会不会变成鬼魂来感谢我下,希望他良知未泯懂得感恩。
我偷偷溜回了被窝,似醒非醒间门被推开,一股冷风吹来,我一个激灵,赶紧起身。
父亲提着两块丑陋不成形状的黑铁扔在地上,母亲拿着一个包袱放在我床头。
这两块铁被火烧的触目惊心,一股股新鲜的,不知是何物的糊味弥漫着,我心里一动,顺间明白。
这糊味八成是老道士的尸体的糊味,这两个钢卡一直是卡在老道士身上的。
父亲母亲,已经知道了一切,这两块弯曲如麻花的黑铁,是被烧坏的钢卡。
母亲一改往日的慈祥温情,叹息了一声说道:“你父亲的那坛酒也是你偷的吧,那李成仙之事也与你脱不了干系,你父亲半夜来给你换药,发现你不在,在火光冲天的土地庙看到了你的影子.!”
父亲把头低的很深很深,我发现他曾经年轻的脸上,已经皱纹深纵,他指了指床头的包袱,对我道:“悄悄走吧,这个地方太狭小,阻拦了你的心,你应该,如那个奔腾的火麒麟般,在天地间纵横!”
父亲母亲没有再看我,转身回房。
我松了一口气,我终于不用想尽办法说服父母,来离开这里了,要是下一次我的梦里出现的是他们,我真是百死莫赎了。
哈哈笑着,背上包袱,离开了这个沉睡的小镇,一路上我狂笑着,想着张贵,静兰,满柜和段刚,还有老神棍李成仙,法力高深的老道士,他们都变成了昨日,变成了过去。
都说女人如昨日黄花后,会有数不尽的凄凉哀婉情结,而我的昨日,也形同昨日黄花般令人悲伤。
别了,美丽的静兰,别了,我快活的童年,别了,爱我的父母,别了,因我而死的人们。
从此后,我再也不来这里了,因为我的梦会将你们杀死,我将为保护你们而活着,我保护你们的方式,就是不来这里,不让人知道我来自这里。
边笑边走,眼泪止不住的流了好多,好久,第一次觉得眼泪,竟然是如此的体贴又善解人意。
慧能一再的提及我的父母,一再的戳穿我灾星的身份,一再的表示要把我送回家,这就是我要杀他的原因。
没有安全感好可怕,没有安全感也好可怜,我的安全感来自那个温暖的小镇,她只存在于我的心里,谁要是戳穿了,我和他不死不休。
那年我十三岁,十三岁是一个分水岭,之前我是被人疼爱的胖小子张延寿,之后我是瘦巴巴的烂泥巴臭乞丐清澈。
我的梦让我好莫名好糊涂好无解,于是我改名为清澈,我希望自己活得明明白白,过的清清白白。
一年多的流浪乞讨后,我来到了万象城,深秋将尽,过了这个冬天,我便是十五岁的少年郎。
离开小镇后,我再也没有做过浑身舒泰的才子佳人梦,只要离开小镇,我就不做代表厄运的美梦,看来,我离开小镇的决定是何等的英明。
慧能的坟头坑坑洼洼的,硌的我屁股疼,是不是这个老家的冤魂在用手指头戳我。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谷底烟雾升腾,光线稀少,暗影增多,我心里一个哆嗦,还是快走吧,虽然不怕死人,但是并不代表我不怕鬼。
爬上山头,风猎猎刮过,将我的破衣服吹得呼呼直响。
我如一个一个得胜归来的将军般向东城门走去,从此没有了慧能,就没有人能识破我飞梦杀人的秘密,我奇葩般的身份再次隐入茫茫人海,大隐隐于市,在浩浩大市之中,除了磨练心智增加智慧,还可以如水如大海般藏的无影无踪,这才是人们愿意往人多处钻的最大原因吧。
哈哈,老子又安全了,谁知道我是灾星呢,知道的人都到地下忏悔去了!
“滚滚滚,小叫花子别挡住百媚姑娘的轿子,看你恶心巴拉的癞皮狗样,真心想赏你几棍子!”
一个牛高马大满脸横肉的大汉,手扶着刀在城门口将我拦住大喝道。
我一阵恼怒,心里大骂道:“狗腿子,只会欺负小爷,莫欺少年穷,总有一天老子让你变成城墙脚下的狗尾巴花!”
但我马上做出一副恭顺又吃惊的样子道:“哦,这不是英俊神武的狄恒大爷么,你给百媚姑娘做护卫了,啊!真是羡慕死小弟我了,别人看一眼百媚姑娘都要炫耀好几年,你竟然天天能见,万象城还有比你更幸运的人吗,狄大爷,你一定要收我做小弟。!”
狄恒之前是东门乞丐中一霸,除了善事好事什么事都做,因为练得一身好武功,被百花楼的老鸨看中,做了头牌花魁百媚姑娘的护卫,现在每个月都有好几两银子,而普通乞丐几年都攒不下一两银子,能每天吃饱就不错了,他一直是我们乞丐界的一个传奇。
城里的乞丐都以他的发迹为榜样,乞丐们说起他来都津津乐道,仿佛在说自己的英勇事迹一样不遗余力。
虽然他的人品武功和收入刚好成反比,但他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譬如爱听奉承话。
我这个马屁拍到他心坎里了,狄恒立刻眉开眼笑的转过头,努力的让自己变得严肃端庄,道:“我已经是正正经经的护卫了,早就不收小弟了,再说人品才是正当职业的保证,我是虽然长得英俊了点,但百媚姑娘看重的还是我忠肝义胆扶老助幼的品行,你也要以我为榜样,不要自轻自贱,更不要自高自大才行,哦,百媚姑娘来了,这十几个铜板你拿去买个馒头吧,记住,以后要学我这样,以德服人哦!”
“哗啦啦!”十几个铜板飞到到我脚下,滴溜溜的转个不停,就像是,我清脆的笑声般爽朗悦耳。
几个城门口的小乞丐见狄恒撒钱,就像小鸡见了母鸡般的拥了上去,挡在百媚的轿子前,叽叽喳喳好不热闹。
狄恒气的七窍生烟,抡开大手左右开弓,把那些乞丐打的上蹿下跳,鼻青脸肿的转眼散开。
“狄恒,住手!”轿子里传出悦耳动听的女子声音,“这些都是可怜之人,说不定今日的他们,便是明日的我们,厚德载物,不要随随便便欺凌弱小之人,就把这一袋钱撒给他们吧!”
一只凝脂般白嫩的玉手从轿帘中伸出,把一袋钱扔给了狄恒。
狄恒脸一红,唯唯诺诺像个哈巴狗儿,使劲的向轿子点头道:“姑娘教训的是,狄恒记住了,我这就给他们!”
若是狄恒屁股后面插根棍子,一定摇的比哈巴狗的尾巴更可爱,更生动有趣。
一回头,狄恒脸如三年没有刮灰的锅底,黑的快要滴出水来,恶狠狠的瞪了一眼那群乞丐,掏出一大把铜钱撒去,但他把最后的半袋钱连袋子一起丢给了我。
我心花怒放,一下子觉得,狄恒不再是面目可憎的哈巴狗,而是眉清目秀的浊世佳公子。
但我更钦佩这个轿中的百媚姑娘,万人瞩目高高在上的她能说这样的话,显然不是一个只懂得卖弄姿色妓女,她还是一个明白生命厚重的善良的女人。
四个轿夫抬着轿子,六个大汉分前后左右护着轿子进城,向百花楼方向走去。
这半袋钱够我吃两个月的白馒头了。
周围一暗,七八个人围住了我,一股阴冷的目光刺得我一个哆嗦,赫然是断了一只手的刘小虎。
“我现在不要你的手,我要你的命!”刘小虎说的一字一顿,犹如金石交击,火星都溅出来了,他道:“抓住他!”
七八个比我大一点的乞丐狞笑着向我扑来,似乎他们是饥渴的光棍,我是玉体横陈的百媚。
“钱钱钱!”我大吼一声,把手里的半袋钱和攥在手心里的十个铜板撒了出去。
铜钱带着特有铜质香味还有耀眼的光芒,纷纷扬扬从天而降,砸的众乞丐一阵愣神,乞丐最渴望什么,当然是得到钱了。
发一声喊这些人两眼放光,像吃了春药般亢奋不已,不顾抓我,扑在地上抢起钱来,刘小虎眼珠子都憋出来了,大喊几声没有人理他,也爬在地上,用仅剩的一只手抢钱,他的一只手竟然比别人的两只手还快。
我觉得刘小虎应该感谢我,因为我让他知道了一只手,实际可以比两只手做的更好,做衣服还省了一尺布呢!
有两个人为一个铜板,把脏兮兮半年未洗的手,伸进对方的嘴里打了起来。
金钱真是万能的,让刘小虎搁下了对我的刻骨仇恨,又让其他本是同仇敌忾的自己人,结下了仇恨。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城中人来人往,城门口人头攒动,我像个滑溜的泥鳅钻进了水里,几下就消失在人群里。
破财消灾,这话真对,也许百媚姑娘,也是在用这种方法,救赎心里的灾难。
我跑了一阵,前面熙熙攘攘,惊慌失措的人们将道路堵得水泄不通,我听到人群后面有厉吼有打斗声还有惨叫声。
我不急反喜,人越多越乱,我越容易逃脱。
我好几个月没洗澡了,半年没洗衣服了,身上的味道堪比新鲜牛粪。
往人群中一靠,大家立刻皱眉捏,鼻目露惧色,像是见了蛇一样的落荒而逃,如果谁有顽固鼻炎,闻下我,我保证他立刻治愈,可惜没人给我这个机会。
我敏捷如猴,钻进了人群最前面,大吃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