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开车
每次开车去外地,他们都挑车少的晚上出发,而且开车的都是龙。
自从考取了驾照,买了车之后,龙还是胆小地不敢开车上路,虽然炜带着龙已经到附近的练车名地——新江湾,不断地练习了。但是龙却始终无法克制自己内心的恐惧,只要一上了驾驶位,就会浑身紧张地不知所措。再加上炜在身边恨铁不成钢地责骂,让她对开车这件事恐惧更深了。
每次只要一说到开车,小脸一定会皱起来,然后找各种借口理由推脱。因为她实在不想再因为自己的烂车技而跟炜吵架了。
就为了开车这件小事,短短的时间内他们就已经争吵了不下数十次。
直至最后两人妥协出来的结果是:晚上车少,路况没那么复杂,就让龙来开。白天车多,炜也不会在早上喝酒,所以白天就由他来开。
取得了这样的默契后,两人外出旅行的开车任务也就得到了很好的分配而不会再起什么争执、闹不愉快之类。
这次去苏州,就是龙乘着天黑车少的时候慢悠悠地开过去的。
他们到了以前一直借住的宾馆,位于狮子林附近,按老规矩先睡了个好觉,第二天起来有精神了后再出去玩。
其实,苏州对他们来说,也没有什么太多吸引人的地方。
除了观前街和金鸡湖,他们每到必去外,其他的旅游景点,他们反倒不怎么感兴趣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这个城市,炜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总觉得如果能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远比生活在上海那样的繁华大都市里更令他心动。
而龙对他的这种反应则是有着更深一层的理解:她相信炜跟她一样,也是渴望自由的二人世界的,只是他有他的苦衷,没办法把这种渴望如自己一般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来。毕竟跟他们同住的是炜的母亲,而不是自己的母亲。所以,他只能借由“旅行”来享受这难得的私人空间。久而久之,就会造成自己喜爱外地胜过城市的错觉。
不过,这番话,龙从未跟炜提及过。
因为她知道,有些事点穿了反而就不好了。
也正因此,让她对于旅行这件事也多了些好感,不再因为花销太大而有所排斥了。
仔细想想,其实他们小两口真的是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因为龙的一句话“我喜欢西塘”,而在三个月内连跑了六次西塘,平均每月都要去上一次。逛来逛去其实也就是一条河流,但是隔三差五地去享受一下那里古色古香的慢生活,对于生活压力巨大的城里人来说明显有着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吸引力。
至于杭州,那就更不要提了。
炜第一次带龙去杭州就因为自己的父亲闹别扭而害得他们提早结束行程。那么,他们理所当然会抽空去弥补这一遗憾。在学车期间,两人都闲在家里的时候,炜带着龙走遍了他们当初未完成的行程。
此外,还有崇明岛的森林公园,也是他们外出旅游散心的必游景点之一。
骑马、划船、吃烧烤,是他们去森林公园的主要游玩项目。
由于两个人很有默契,对于一些恐怖刺激的高空项目游戏都不怎么感冒,所以,也就不会发生一方逼着另一方陪玩刺激游戏的场面。在这一点上,可以说两个人是极为契合的。
每次想到这里,龙总会觉得至少在游园玩乐方面,两人还是合拍的!
旅游之所以会那么有魅力,吸引人前往,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一点吧!它会让人不知不觉忘了生活中的烦恼,去发现一些新鲜的美好事物!而这些在琐碎的生活中,是无法被挖掘的!
说到崇明,龙还记得炜第一次带她去玩的经历。
那个时候,她跟炜才交往了没多久。有一天下午,炜突然心血来潮,说要乘着两人周末双休的机会,带着龙到崇明岛玩。
由于两人事先都没做足功课,赶到吴淞码头的时候才被告知船因天气原因当天停运,而后又轻率地相信了公交车上的字,上了一辆写着“上海至崇明”的公交车。没有做任何调查而随便坐车的结果就是:他们连换了三辆车,用了近四个小时才赶到目的地!事后,他们才知道其实只要坐一辆公交车就能到达他们所要去的地点,而这辆公交车就在离他们的住处不远处。他们等于兜了个大圈子,才会用去那么久的时间!
路上用的时间久了,也就导致他们到达崇明的时候也晚了。两个人人生地不熟,又饿又累,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先找了家连锁酒店订好了房间。然后再随便找了家小饭馆吃饭,以慰藉自己的饥肠辘辘。
只是,他们不吃还好,一吃就吃出了问题。
龙点的水煮牛肉,才吃两口,就夹出了一个类似外包装的塑料袋。
龙毕竟是个女孩子,在菜里吃出了这种不明生物肯定心里不舒服,于是她就不再动筷吃这道菜了。
炜见龙如此介怀,便跟店主老板娘交涉,让对方换一份上来。
整个过程中,两个人既没有提出任何无礼的要求,也善解人意地不予任何追究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一举动在对方眼里就成了一种“挑衅”,老板娘叫来了一批当地的坏蛋混混,以防炜这对小情侣闹事。
而这一切,若不是观察力超强的炜提点,单纯无知的龙还被蒙在鼓里呢!
炜所坐的位置是正对店门口的,当他发现不断地有人进店,在跟收银台前的老板娘打好招呼后都会朝他们这桌看上一眼,而他又从对方的穿着打扮判定了对方的身份,猜出了事情的大概后,就对龙说道:“等一下,买完单后,你先走。”
龙再迟钝也从炜不同以往的严肃神情中看出了不对劲,问道:“怎么了?”
“大概是这盆水煮牛肉惹的祸,门口几个都是老板娘叫来的。可能他们以为我们故意找事,等下或许会来找我们算账。”炜大致地解说了一下,“具体的我等下再告诉你,反正等会儿你看我眼色行事,我让你走,你就走。不要管我,听到没?”
龙虽然一直很好奇这种近似黑社会打斗的事,但是当事情真的要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了,说不害怕是骗人的,只是再怎么害怕她也不能做出撇下男友自己先走的事来:“不行!我走了,你怎么办?”
“你先走,或许我们两个都走得掉。因为对方不知道我们什么身份,也不知道你出去干嘛,所以不会轻易动手。如果我们两个一起出去,那么今天就别想平安离开这家店了。”炜知道龙的倔脾气,只能无奈地解释道,“等一下,你就沿着这条路往我们宾馆的那条繁华道上走。如果十分钟后还没看到我出来,你就马上报警,把这里的地址记清楚。听到了吗?”
“嗯。”既然炜已经想好了后招,那么还是听着炜的安排会比较好。龙在心里这么想着。
而当最后,龙顺利地离开了那家“黑店”,而五分钟后炜也平安无事地追上了龙,他们两人终于松了口气。
幸好,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每当想到当日的场景,龙还是会有心跳加速的后怕感。如果当时真的如炜所料地爆发了场“大战”,她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就不找老板娘换菜了,大不了浪费一道菜嘛!总比被打一顿好吧?只是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没有后悔药可吃,也没有“早知道”这未卜先知的人。
记得当所有的危险警报解除后,炜还开玩笑地对龙说了一句:“我这一辈子,迟早死在你的手上。”
这句话,在炜嘴里是句玩笑话,在龙耳里却当了真,为此,她不断地自责了好久,并暗自发誓不会让相同的事再发生第二遍。
而这件事导致的最终结果是:龙懂得了出门在外要学会将就,在别人的地盘上要学会入乡随俗。不给别人添麻烦就是不给自己找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人平安,什么事都好商量。
而这点,也就是她之后的旅游生涯中总能平安归来的关键所在。
炜说,在认识龙之前,他就是个热爱旅游的人。他甚至会一个人跑到杭州住上一个月,然后再回上海重新开始。
从他对杭州的熟稔程度,龙就能知道他不是开玩笑的。
在遇见炜之前,龙很少出去旅游,仅有的两次也是跟着好友云回她重庆老家过暑假,以及放年假的时候跟云一起去西塘游玩。
对于旅游,龙可以说是陌生的。原本她就不是好静不好动的人,能待在家里绝不出门四处乱晃,称之为“宅女”也并不为过。
不过,在那仅有的两次旅游经历来说,龙对于“旅游”这项户外运动倒是不怎么排斥的。
能抽空看看外面不一样的风景,体验一下不同的生活步调也是蛮有趣的。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在仅去了一次西塘后就深深爱上它的原因。
因为那里,有着城里无法提供的宁静与安详。一踏进那里,就好像到了另一个世界里,所有的烦恼都被抛之脑后,生活节奏也变得缓慢宜人起来,而不再是快节奏地逼着人喘不过气来。
如果可以,龙曾希望能在西塘住上一阵子,直至自己待腻烦了为止。
而这一愿望,在遇见炜之后就变成了现实。
炜之前并不知道西塘这个地方,在龙的指引下,两人去了趟之后,便也喜欢上了那里,隔三差五一有空就带龙上那里去散心,以满足龙对那里古色古香的迷恋。
虽然炜的大多数爱好龙都因没有运动细胞而无法参与其中,但是旅游这个迷人的运动却是龙所乐于接受的。
两人约好:只要一有时间就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去体验不同的风土人情。等以后若是有机会,还要走出国门,来一趟环球之旅,享受一下他国的异域风情,开脱自己的眼界,增长自己的见识,用旅游来丰富自己的人生。
只是,这么美好的约定最终能否如愿实现呢?
那就只有天晓得了。每次开车去外地,他们都挑车少的晚上出发,而且开车的都是龙。
自从考取了驾照,买了车之后,龙还是胆小地不敢开车上路,虽然炜带着龙已经到附近的练车名地——新江湾,不断地练习了。但是龙却始终无法克制自己内心的恐惧,只要一上了驾驶位,就会浑身紧张地不知所措。再加上炜在身边恨铁不成钢地责骂,让她对开车这件事恐惧更深了。
每次只要一说到开车,小脸一定会皱起来,然后找各种借口理由推脱。因为她实在不想再因为自己的烂车技而跟炜吵架了。
就为了开车这件小事,短短的时间内他们就已经争吵了不下数十次。
直至最后两人妥协出来的结果是:晚上车少,路况没那么复杂,就让龙来开。白天车多,炜也不会在早上喝酒,所以白天就由他来开。
取得了这样的默契后,两人外出旅行的开车任务也就得到了很好的分配而不会再起什么争执、闹不愉快之类。
这次去苏州,就是龙乘着天黑车少的时候慢悠悠地开过去的。
他们到了以前一直借住的宾馆,位于狮子林附近,按老规矩先睡了个好觉,第二天起来有精神了后再出去玩。
其实,苏州对他们来说,也没有什么太多吸引人的地方。
除了观前街和金鸡湖,他们每到必去外,其他的旅游景点,他们反倒不怎么感兴趣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这个城市,炜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总觉得如果能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远比生活在上海那样的繁华大都市里更令他心动。
而龙对他的这种反应则是有着更深一层的理解:她相信炜跟她一样,也是渴望自由的二人世界的,只是他有他的苦衷,没办法把这种渴望如自己一般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来。毕竟跟他们同住的是炜的母亲,而不是自己的母亲。所以,他只能借由“旅行”来享受这难得的私人空间。久而久之,就会造成自己喜爱外地胜过城市的错觉。
不过,这番话,龙从未跟炜提及过。
因为她知道,有些事点穿了反而就不好了。
也正因此,让她对于旅行这件事也多了些好感,不再因为花销太大而有所排斥了。
仔细想想,其实他们小两口真的是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因为龙的一句话“我喜欢西塘”,而在三个月内连跑了六次西塘,平均每月都要去上一次。逛来逛去其实也就是一条河流,但是隔三差五地去享受一下那里古色古香的慢生活,对于生活压力巨大的城里人来说明显有着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吸引力。
至于杭州,那就更不要提了。
炜第一次带龙去杭州就因为自己的父亲闹别扭而害得他们提早结束行程。那么,他们理所当然会抽空去弥补这一遗憾。在学车期间,两人都闲在家里的时候,炜带着龙走遍了他们当初未完成的行程。
此外,还有崇明岛的森林公园,也是他们外出旅游散心的必游景点之一。
骑马、划船、吃烧烤,是他们去森林公园的主要游玩项目。
由于两个人很有默契,对于一些恐怖刺激的高空项目游戏都不怎么感冒,所以,也就不会发生一方逼着另一方陪玩刺激游戏的场面。在这一点上,可以说两个人是极为契合的。
每次想到这里,龙总会觉得至少在游园玩乐方面,两人还是合拍的!
旅游之所以会那么有魅力,吸引人前往,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一点吧!它会让人不知不觉忘了生活中的烦恼,去发现一些新鲜的美好事物!而这些在琐碎的生活中,是无法被挖掘的!
说到崇明,龙还记得炜第一次带她去玩的经历。
那个时候,她跟炜才交往了没多久。有一天下午,炜突然心血来潮,说要乘着两人周末双休的机会,带着龙到崇明岛玩。
由于两人事先都没做足功课,赶到吴淞码头的时候才被告知船因天气原因当天停运,而后又轻率地相信了公交车上的字,上了一辆写着“上海至崇明”的公交车。没有做任何调查而随便坐车的结果就是:他们连换了三辆车,用了近四个小时才赶到目的地!事后,他们才知道其实只要坐一辆公交车就能到达他们所要去的地点,而这辆公交车就在离他们的住处不远处。他们等于兜了个大圈子,才会用去那么久的时间!
路上用的时间久了,也就导致他们到达崇明的时候也晚了。两个人人生地不熟,又饿又累,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先找了家连锁酒店订好了房间。然后再随便找了家小饭馆吃饭,以慰藉自己的饥肠辘辘。
只是,他们不吃还好,一吃就吃出了问题。
龙点的水煮牛肉,才吃两口,就夹出了一个类似外包装的塑料袋。
龙毕竟是个女孩子,在菜里吃出了这种不明生物肯定心里不舒服,于是她就不再动筷吃这道菜了。
炜见龙如此介怀,便跟店主老板娘交涉,让对方换一份上来。
整个过程中,两个人既没有提出任何无礼的要求,也善解人意地不予任何追究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一举动在对方眼里就成了一种“挑衅”,老板娘叫来了一批当地的坏蛋混混,以防炜这对小情侣闹事。
而这一切,若不是观察力超强的炜提点,单纯无知的龙还被蒙在鼓里呢!
炜所坐的位置是正对店门口的,当他发现不断地有人进店,在跟收银台前的老板娘打好招呼后都会朝他们这桌看上一眼,而他又从对方的穿着打扮判定了对方的身份,猜出了事情的大概后,就对龙说道:“等一下,买完单后,你先走。”
龙再迟钝也从炜不同以往的严肃神情中看出了不对劲,问道:“怎么了?”
“大概是这盆水煮牛肉惹的祸,门口几个都是老板娘叫来的。可能他们以为我们故意找事,等下或许会来找我们算账。”炜大致地解说了一下,“具体的我等下再告诉你,反正等会儿你看我眼色行事,我让你走,你就走。不要管我,听到没?”
龙虽然一直很好奇这种近似黑社会打斗的事,但是当事情真的要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了,说不害怕是骗人的,只是再怎么害怕她也不能做出撇下男友自己先走的事来:“不行!我走了,你怎么办?”
“你先走,或许我们两个都走得掉。因为对方不知道我们什么身份,也不知道你出去干嘛,所以不会轻易动手。如果我们两个一起出去,那么今天就别想平安离开这家店了。”炜知道龙的倔脾气,只能无奈地解释道,“等一下,你就沿着这条路往我们宾馆的那条繁华道上走。如果十分钟后还没看到我出来,你就马上报警,把这里的地址记清楚。听到了吗?”
“嗯。”既然炜已经想好了后招,那么还是听着炜的安排会比较好。龙在心里这么想着。
而当最后,龙顺利地离开了那家“黑店”,而五分钟后炜也平安无事地追上了龙,他们两人终于松了口气。
幸好,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每当想到当日的场景,龙还是会有心跳加速的后怕感。如果当时真的如炜所料地爆发了场“大战”,她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就不找老板娘换菜了,大不了浪费一道菜嘛!总比被打一顿好吧?只是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没有后悔药可吃,也没有“早知道”这未卜先知的人。
记得当所有的危险警报解除后,炜还开玩笑地对龙说了一句:“我这一辈子,迟早死在你的手上。”
这句话,在炜嘴里是句玩笑话,在龙耳里却当了真,为此,她不断地自责了好久,并暗自发誓不会让相同的事再发生第二遍。
而这件事导致的最终结果是:龙懂得了出门在外要学会将就,在别人的地盘上要学会入乡随俗。不给别人添麻烦就是不给自己找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人平安,什么事都好商量。
而这点,也就是她之后的旅游生涯中总能平安归来的关键所在。
炜说,在认识龙之前,他就是个热爱旅游的人。他甚至会一个人跑到杭州住上一个月,然后再回上海重新开始。
从他对杭州的熟稔程度,龙就能知道他不是开玩笑的。
在遇见炜之前,龙很少出去旅游,仅有的两次也是跟着好友云回她重庆老家过暑假,以及放年假的时候跟云一起去西塘游玩。
对于旅游,龙可以说是陌生的。原本她就不是好静不好动的人,能待在家里绝不出门四处乱晃,称之为“宅女”也并不为过。
不过,在那仅有的两次旅游经历来说,龙对于“旅游”这项户外运动倒是不怎么排斥的。
能抽空看看外面不一样的风景,体验一下不同的生活步调也是蛮有趣的。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在仅去了一次西塘后就深深爱上它的原因。
因为那里,有着城里无法提供的宁静与安详。一踏进那里,就好像到了另一个世界里,所有的烦恼都被抛之脑后,生活节奏也变得缓慢宜人起来,而不再是快节奏地逼着人喘不过气来。
如果可以,龙曾希望能在西塘住上一阵子,直至自己待腻烦了为止。
而这一愿望,在遇见炜之后就变成了现实。
炜之前并不知道西塘这个地方,在龙的指引下,两人去了趟之后,便也喜欢上了那里,隔三差五一有空就带龙上那里去散心,以满足龙对那里古色古香的迷恋。
虽然炜的大多数爱好龙都因没有运动细胞而无法参与其中,但是旅游这个迷人的运动却是龙所乐于接受的。
两人约好:只要一有时间就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去体验不同的风土人情。等以后若是有机会,还要走出国门,来一趟环球之旅,享受一下他国的异域风情,开脱自己的眼界,增长自己的见识,用旅游来丰富自己的人生。
只是,这么美好的约定最终能否如愿实现呢?
那就只有天晓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