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愧对袁梦
被灵儿死拉硬拽,风尘极不情愿的走入了风堂。
按照大宝二宝说的,风伯这次去了外省,最少要一周才能回来,现在,风伯应该不在风堂才是。
灵儿拉着风尘,奔上二楼,正好在二楼楼梯的转角处,袁梦和风尘一直在用的那个包厢发出”吱啦“一声,袁梦一脸疲惫的拿着瓶矿泉水,秀气的双眼落在风尘和灵儿身上。
“啪嗒“袁梦手中的矿泉水瓶子落地,一脸的不可置信,望着灵儿和风尘紧紧牵着的手。
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风尘,有了女朋友。
自己,输了,输的一败涂地。
望着灵儿那张人畜无害,却又祸国殃民,美丽到极致的脸蛋,袁梦露出会心的一笑,这样的大美女,恐怕才是男人心中的女神吧!
也好,书上不是说,深爱着一个人,就永远不要和他在一起么?如果眼前这个大美女就是风尘的女朋友的话,那自己就可以和风尘以朋友的名义永远不会提到分手两个字,自己就可以一直帮助风尘了!
风尘此刻也呆呆的望着袁梦,实在没想到竟然会真的这么巧,再有一分钟,再有一分钟自己就可以和灵儿进入包厢,那样,袁梦就无法见到自己,自己也不用这么尴尬。
可,就是这一分钟,老天爷都不肯给风尘。
也罢,该来的终究要来,自己是个男人,顶天立地,做错了事,就必须要承担责任。
轻轻的握着灵儿的手,风尘伸到袁梦的面前,一脸笑容的说道:“袁梦,这是我女朋友,灵儿!”灵儿听到风尘向袁梦介绍自己,单纯的她以为是风尘的熟人,也小鸟依人的靠在风尘的肩膀上,露出善意的微笑。
袁梦的香肩一阵抖动,他,他竟然直接就说了出来!
唉,算了,这样也好,两个人都不会太过尴尬。
说完之后,见袁梦没有开口,风尘心中羞愧难当,转头看着灵儿,道:“灵儿,这是袁梦,是我“说到这里,风尘才发现自己没法介绍下去了,自己跟袁梦,连朋友都算不上么?
可是为什么,此刻朋友这两个字就在嘴边,自己却无法开口。
袁梦眼疾嘴快,连忙一脸笑容的接了上去,道:“灵儿姐姐你好,我是袁梦,是风尘的表妹。“风尘一脸匪夷所思的望着袁梦,却失望的发现袁梦此刻根本就不看自己,伸出白嫩的玉手和灵儿紧紧的握着,彷佛多年没见的姐妹,在此刻重逢。
灵儿心中也十分高兴,一脸的喜色,锤了风尘一下,责怪道:“风尘,你有一个这么国色天香的表妹,怎么也不跟我介绍一下?”风尘尴尬的挠了挠头,不知道该怎么回话。
袁梦看着灵儿轻微的拳头落在风尘的身上,感觉灵儿的拳头似乎不是落在了风尘的身上,而是落在了自己的心上。
心。好疼!
袁梦拉着灵儿的手,一脸微笑,开口道:“灵儿姐姐,这个你就不要怪风尘哥哥哥了!都是我不好,我已经好久都没去看风尘了,可能他都已经把我这个表妹给忘了呢!作为赔罪,今天你们就在我的健身房健身好不好?嗯嗯!”灵儿开心的点了点头,松开拉着风尘大手的白嫩小手,和袁梦两人双双的走入健身房。
风尘此刻的双唇像是灌了铅,想张开嘴和袁梦解释些什么,可是,却什么都说不出来,自己能怎么说呢?说自己走火入魔和灵儿XXOO发生了关系么?
袁梦会信么?
不管怎么说,木已成舟,错在自己!
风尘迈着沉重的双腿,缓慢的走入了自己熟悉的包厢,整个包厢内都充满了袁梦的体香,风尘问道这股熟悉的味道,眉头一蹙,对袁梦的愧疚感再度上升,甚至连看都不敢看袁梦一眼。
倒是灵儿这个单纯的丫头,和袁梦一见面,竟然十分投缘,两个人聊得十分开心,不多久,就以姐妹相称了!
灵儿陪着袁梦一起跑步,一起打网球,完全接替了风尘以前的角色。
两个丫头倒也是乐此不疲,渐渐地,时间流逝飞快,转眼天就慢慢的黑了下来。
灵儿挥手和袁梦告别:“袁梦妹妹,今天就先到这里,以后我们再来玩儿?”袁梦也十分礼貌的和灵儿挥了挥手,微笑道:“好的,灵儿姐姐路上小心点。嗯嗯!”灵儿点了点头,拉着风尘的手离开了包厢。
目送风尘和灵儿离去,袁梦的双眼之中再也没有了半丝笑容,水雾慢慢升起,香肩一阵抖动,袁梦蹲了下来,呜咽声响起。
自己心中首次拥有幸福的感觉就是和风尘在一起,可是此刻,自己深爱的这个男人有了另外一个女人,自己只能旁观,不能破坏,不能点破,只能说自己是这个男人的表妹。
其中的苦,几个人能够领会!
袁梦哽咽了一小会儿,独自一人消失在了包厢内。
灵儿这个单纯的丫头拉着风尘去了步行街,天真无邪的她丝毫都没有发现风尘的不对劲儿,拉着风尘东逛西逛,看到好吃的好玩的都指给风尘看。
风尘一脸的苦笑,双腿没来由的软弱无力,却不想打扰了灵儿的好心情,只好强撑精神,陪着灵儿逛街。
不一会儿,灵儿也逛累了,拉着风尘的双手撒娇,娇嗲道:“老公,我饿了呢!”风尘苦笑一声,拉着灵儿进入了一家饭店,点了几样菜。
灵儿可能是真的饿了,饭菜刚刚上桌,就一阵狼吞虎咽。
风尘闻着喷香的饭菜,却没有半点食欲,袁梦这个丫头,为自己受了这么多的委屈,见到灵儿后,竟然还假装自己的表妹帮自己解围,自己对她真的很愧疚啊!
深深的叹息了一声,风尘拿起筷子,刚夹了点菜,却看到灵儿停下了狼吞虎咽,水汪汪的大眼睛之中满是愤怒,望着饭店门的方向。
风尘顺着灵儿的目光望了过去,心里一惊,随即,嘴角勾起一丝弧度。
来人是秦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