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赴宴
肆虐的天地精气,浩浩荡荡,灌入秦棣体内。
一道一道的符纹,似金蝶飞舞,缭绕在秦棣身上,炽盛而壮丽,他气息惊人,宛若一尊少年天神横空出世,以势不可挡之势,攻城拔寨,突破脱凡境界,然后一路高歌,脱凡一重天,二重天,三重天一气呵成,整整跨越了五个小境界和一个大境界,这实质的飞跃,前人又有几人能做到,唯有远古时代的大能人,方能一口气连破数个境界吧?
——脱凡。
这不仅仅是一个境界,在这个道丹是强者,道婴是老祖的末法时代,这个境界已经可以称之为一方高手,何况是一个十八岁不到十九岁的少年,这等成就足够惊人,别忘了这个少年还沉默了整整六年之久,一身修为被封印,几乎与凡人一般,再次修炼等于是重头再来,却以势如破竹之态,在短短五个月时间,再次进入脱凡境界。
这等天纵神姿,几人可匹敌?
倘若不是这五年的沉默,以秦棣的天赋神姿,如今抵达了何种境界?
是丹道?
还是道婴?
或者更高一种境界都是一个未知数?
最起码也该是一个道婴五六重天的老祖人物?
事隔六年,秦棣再次进入脱凡境,一路高歌,没有境界不稳,也不担心心魔袭来,一切前功尽弃?
因为早在六年前,秦棣已经是脱凡四重天高手,就算一口气冲到脱凡九重天,只要不破凡成丹,他一样能稳固境界,斩杀心魔,因为他有这个资本。
而脱凡脱凡,便是脱去真正的凡胎,精神铸就元神,使肉骨、血液、五脏六腑中。充溢着精气,寿命暴涨,比凡人多了整整五百来的生命,便可以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与道斗,争取在这长达数百年的时间内,再次精进,破凡成丹。再增寿命。
但更最重要的是。人一旦达到这个境界。魂魄也会产生一丝变化,会更加的凝实,嗅觉、感官、听力、视力更加敏锐,识神能洞悉到方圆十里内的一切。一只蚂蚁,亦难逃过玄妙无比的神识力量。
“这种感觉好奇怪,有些不同于上次进入脱凡境,我对周围的一切,更加的洞悉无遗。”秦棣认真的感应着这一刻的变化,他眼神清亮,肌肤晶莹,再加上符纹在他身上缭绕,有一种飘渺气质:“这等卖相。如果是跑到大街上去逛一圈,要不了一个小时,各大网站上,论坛上,微博**上。肯定吵着神仙下凡了。”
“嗡”的一声,秦棣眉心间,三魂七魄一阵颤抖,喷吐出一道道璀璨的十彩光环,没入识海中,飞入元神那道金轮内,唰的一下,宛如神阳一般炽盛的金轮,暴射出霞光,照耀整片识海。
一阵神霞骤然从识海中涌出,柔和似水,霞光点点,弥漫开来,似乎在滋润他先前受损的神魂,使秦棣浑身有种暖洋洋的感觉,而冥冥之中,秦棣有种错觉,那就是自己的魂魄与元神似乎可以随意的融合,彼此相连,这绝对是一个惊人的发现,大约能算是前无古人了。
恐怕只有远古时代的大能才能拥有这种节奏,估计中古那些大能见了也要吓一跳,毕竟在远古破灭后,迎来中古时代后,谁能逆转时间与空间,重走上古之路,接受上古气氛的洗礼呢?
而秦棣,在神秘莫测的阴阳超市内,最接近道的地方,以大机缘,和大运气,在八滴更加神秘莫测的金血帮助下,才勉强踏上自远古破灭后消失在时间长河里的上古大道。
这种近乎逆天的机遇,确实吓人了一点,就算秦棣说出去,恐怕也没有一个人敢相信。
“由生入死,由死入生,在灰烬中重生,好处果然多多啊!”秦棣清晰的感受到,自己的魂魄在那四滴金血镇压后,越来越凝固,缭绕在魂魄上的三紫七红的光芒炽盛无比,像是十道晶莹剔透的神霞,在眉心间随风展动,绽放出晶莹宝光:“这大概就是毁灭中重生,焕发生机,使魂魄超脱了过去吧?不过这种磨砺,一次就够了,多了,真会死人的。”
他很庆幸自己赌对了,得到了无尽好处,虽然这种好处,现在不能给予他不可匹敌的力量,但在未来一旦这些潜能爆发,成就绝对非凡。
秦棣盘座在床上,用心去感受这一刻身体内那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缕缕,一道道精气涌来,没入他的躯体中,他整个人都在发光,丹田中的九五真气一滚一动,按照《九五战神图》的行功路线,在筋脉中缓缓流动,每过一次,仿佛都在洗刷筋脉中的暗伤,将一些杂质排出筋脉,壮大藏于肌肉和血管间的细小筋经络。
“这是……”
突然!
秦棣猛地发现,在丹田,在筋脉中的九五真气,有一丝不同了,在散发出一种暗淡的金光,极为耀眼,越发的灿烂。
不过更令秦棣吃惊的是,这似乎变异的九五真气蕴藏惊人破坏力,相当的诡异。
“这应该是金血造成的结果,不仅使我魂魄变异,更加坚固,连九五真气一样产生了变化……只是不知道这种变异是一种升华,还是一种精进呢?”秦棣喃喃自语,有些难以置信,至于那八滴金血,他一点不奇怪,从他出身懂事修行起,他体内就有这几滴金血,唯一令他不解的是,金血明明有九滴,为什么少了一滴呢?
秦棣没去琢磨,进入一种空灵状态,修为精进,元神成兵,接下来就是筑固成果。
一张一弛。
才是打磨性命之道的关键,一味的求突飞猛进,反而不可取。
所以秦棣没刻意去运转真气,没刻意摧动元神和魂魄,整个人放松,任由体内诸变化,他岿然不动,静心宁气。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他对体内的奇妙变化,不闻不问,忘记了自我,却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唯一无法掌握的,大概就是人心,因为窗外的世界,快风起云涌,黑云压来。
秦家派出五个年轻子弟,欲查他,而李家,更是派出无数高手,欲将他毁灭。
十个丹道强者,五个脱凡高手,这一股力量,在这个末法时代,无论放在哪里,也足够震撼一切世家。
而接下来秦棣面对的绝对是滔天骇浪,必将四面楚歌,面对那一大片的豺狼野心,谁能助他逃过这一劫?
第二天一早,秦棣从那空灵状态中清醒过来,下床,洗漱,换了一套衣服,是一套西装,胭脂红给他买的,牌子挺潮,价值不斐,鞋子也是意大利纯手工制作。
六点二十分,他准时出门,只是在出门前,他往口袋里放了一张红色的喜帖和一张机票,在小区大门前拦下一辆的士,一路风驰电掣,赶到浦东机场,八点左右的飞机,没让他久等,他准时登机,是头等仓,就他一个人,其实整架飞机里,就他一个乘客,空姐多多,姿色和年纪不一,身段和气质都不错,声音甜得醉人,只是唯一令秦棣意外的是有一个漂亮空姐太勾魂了,而且是主动粘上他,一个多小时的航程,这漂亮空姐有50多分钟没离开他视线,端茶送水,那叫一个勤快,殷勤得秦棣一头雾水,难道哥也有走桃花运的一天?
秦棣看着眼前这个年纪二十出头的美眉,用黄青弟的话来形容,这妞漂亮,脸蛋够妖绕,胸有36c,屁股大,腿够长,有气质,水灵的得没话说,可以打80分,但是不是守身如玉的一良家?
秦棣估计有点悬,因为这空姐妹子一双勾魂的眸子太迷人,是那种几乎毫不加掩饰的挑逗,各种暗示令秦棣眼花缭乱,有一次还红着脸,羞答答,糯糯着声音问秦棣要不去洗手间。
秦棣不悚,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种太露骨的勾引太没点技术含量,知道自己要是去了,接下来肯定会发生一系列的意外,意外到一对狗男友同时上洗手间,然后在上万米的高空上演一出人类最原始的肉搏大战。
于是秦棣果断的摇头,那漂亮妹子一脸的幽怨,看得人心疼,而那神情就跟秦棣兄坑蒙拐骗了黄花闺女的感情一样。
奈何秦棣意志坚定,这妹子却垒败垒战,弃锲而不舍,在他下飞机时还硬塞了秦棣一张小纸条,指玉还重重的在秦棣手心上戳了一下,抛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眉眼。
惊心动魂啊!
“可惜啊可惜,这富二代功力太深厚。”那漂亮妹子忽略不计身边几个同事的白眼,和狐狸精,拜金女,骚/货,下贱等眼字,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秦棣背影,一脸惋惜地喃喃道:“穿价值数十万的西装,踩数万块一双的皮鞋,戴数百万的名表,坐飞机直接包机,气质又这么好,这样的富二代要是拜倒在我石榴裙下,那才是真正的财色双收了。”
秦棣云淡风轻地一笑,以他的敏锐听力,怎么会听不到这娘们的话,一出机场,他直接将那张他看也没看一眼的纸条扔进垃圾桶里。
在机场大门前排长队才等到一辆出租车,跟师傅说了一个具体的地址,抵达那间请柬上写着的酒店。
时间刚好是早上十点半。
秦棣没第一时间走进去,在酒店附近的一家咖啡厅里,吃了顿早餐,然后叫了一杯绿茶,磨磨蹭蹭快中午十一点半,秦棣起身结账,他单刀赴宴,参加他女人的订婚喜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