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菱篇 楔子
艾尔铁诺历五五九年十二月艾尔铁诺新领地金陵
皑皑白雪,漫无边际的飘洒而下,周围的建筑物,都被漆上了一层银粉,被房屋中的***一,雾气氤氲,在有心人的眼中,美的不像人间世。
来往的路人,穿着厚厚的皮衣,搓着双手,口中呵出热气,试着增添些温暖,皮肤因为寒冷,而显得有些冻伤,像这种冰点以下的天气,要是稍有不慎,说不定连耳朵鼻子都要被冻下。
“你好啊!”
“你也好啊!你家的媳妇该生了!”
“快了,就在下月月底。”
“平安就好,平安就好啊!”
两个相遇的路人,相互道贺,却又分离,再没几天,就是年关了,百姓们赶着办买年货,店家也忙着招揽生意,人们虽然忙碌,但却显得喜气洋洋。
“来啊!来啊!最新鲜的山鸡。”
“上好的烧酒,刚出窖的,客倌您尝尝!”
“桂酒酿汤圆,独家配方,十五铜币一碗,不好不要钱喔!”
商店伙计正努力增加业绩,金陵本富庶之地,民生经济也很稳定,虽说一般的平民百姓,会自制年糕、腌肉等基本料理,但还是也不少奢侈品,是必须上街采买的。
在众多的行人中,有个存在,显得特异,分外的引人注目。
严格说来,他不算行人,因为他根本没有行的能力。
他是个乞丐至少,没有人会对他的外表有其他联想。
几难蔽体的衣衫,残破的无法辨认,肮脏的泥浆、污血,教人一看之下便想掉头,皲裂的皮肤下,是许多烂疮,虽然在冰雪中坏死冻僵,但仍散发出心的臭味。
一个少年难忍恻隐之心,想去救济,却立即被同伴拉住。
这类的人,天晓得是惹了什么麻烦,落到这等地步,救了他,说不定反惹祸上身,而且看他这样,大概也不能医治了,反正这人衣衫单薄,在这等大雪天中,不用多久,就会变成一具冻尸,那时候,再来替他收尸!
他踽踽而行,这样说并不正确,因为他起不了身,只能靠两肩与膝盖来爬行,忍着刺骨的寒风,在地上匍匐前进,身上的伤口,在摩擦中破裂,却立刻给地上的冰雪冻住,连血也流不久,就这么样子,在雪地上拖出一行血路。
风好冷,地也好冷,身上的伤口好痛,但却又好似没什么感觉,自己快死了吗?
这大概是所有路人共有的预测!
这也和自己在三天前的想法相同。
没有人能想到,他在过往的三天里,就这么爬过了七百里颠簸的山路,就像没有人会想到,在一年前,他曾是翩翩美少年,意气风发,在金陵的武道大会上,独挫群雄,蠃得佳人青睐,扬名天下。
过往行人,见他可怜,虽不敢靠近,怕给传染疾病,却也会丢几枚铜币,当作施舍,他没有接,连看也不看一眼,还是持续爬行,只有在有个大婶抛了半个冷掉的馒头时,一口吞入,大嘴咀嚼。
他不能去捡这些钱,除了仅存的自尊外,也是为了要早一步到达目的地,他已没有别的力气,连伸手捡钱的力气都没有,仅能不断地重复蠕动,往目的地前去,那个他在绝狱中无时或忘、死里逃生后立刻浮现脑中的故园。
不知道过了多久,夜深了,周围行人散去了,当店家一一熄去***,他终于爬到了目的地。
在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座巍峨宫门,玉阶琉璃瓦,红楼黄金塔,建筑豪华精美,一派宏伟气象,然而,诺大的庭院,仅在远处有两三盏***,其余的地方,杂草丛生,器物损毁,杳无人声,和宏伟的建筑相比,不觉生起荒凉的鬼气。
在过往的三千七百年里,金陵为唐国首都,九州大战前,也曾辉煌过一时,皇亲李白,就以剑仙之名,纵横风之大陆,无人能敌,后来王室内讧,一蹶不振,为魔族所灭,九州大战后,后人虽复国于斯,却已无复昔日荣光,成了邻国艾尔铁诺的附庸。
十一个月前,艾尔铁诺大举入侵,第二军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攻破王城,唐国一夕灭亡,由于行动太过神速,唐军甚至还来不及抵抗,就被歼灭,可笑的是,正因如此,金陵的建筑、唐国皇宫并未遭到战火的洗礼。
但之后的发展就让人笑不出来了,接任负责驻守的第三军,展现了完全不同的作风,“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是他们奉行的口号,无视于第二军团长 “善待亡国遗族”的劝喻,第三军对李氏王族赶尽杀绝。
位列王亲而遭斩杀者,不下数百,成年男子全数当市腰斩,幼儿活埋,女子发配官家为奴,行为劣迹者充军边关。
更有甚者,有位身怀六甲的宫女,被确认怀了王室后裔,却因为执法的军官好心,决意私下为其开脱。不料,遭到同僚密报,宫女连同该军官,全数遭到逮捕,处以极刑,两人被数柄烧红的长枪所贯穿,在火焰中哀嚎至死,而第三军的高层,将此事美其名曰“三人行”,为侵伐史写下了残酷而凄厉的一页。
他缓缓爬近半颓圮的宫墙,看着里面的一草一木,地上的血迹,被捣毁的雕像。
据说,地上的鲜血,是第三军在斩杀王族时所留下的,此刻看来,格外惊心。
“疴哿哿……”
张开喉咙,已经嘶哑的喉管,仅能发出些许的怪声,难以想像这是以前人人称羡的优美歌喉,在监狱的那段时间,狱卒敲碎了他的臂骨、腿骨,为了怕他日后反击,又割断了他手足的神经,当体内的毒素发作,逐渐往上蔓延,那天下无双的俊美容貌,就这么毁了。
举目四望,尽是疮痍,那大石龟,是他小时候攀爬过的,那半折的古树,是他小时候最爱去的地方。 。
那时候,一切都像春光般美好,宫廷的武将对他的剑技赞赏有加,父亲更期许他是先祖李白后的第一人,每当剑技比赛获胜,他就会带着奖章,跑到心爱的人身边,把荣耀分享于她,当小小的手,把早就预备好的花环,放在他的头上,他便会搂着她,纵情欢笑,再没有任何事,比这更让他欢喜了。
想起过往种种,他痛哭失声,充满了悔恨。
那一天,若不是同门师兄为他庆贺即将新婚,若不是他在毫无防备下喝了那杯酒,艾尔铁诺怎能趁他毒发,攻灭家园?不,倘若他一身武功犹在,那群鼠辈怎敢妄动唐国分毫!
激动之下,他撑起身子,拼命的叩头,让额头在地上磕出一个个的血印,宛如雪中红梅,怵目惊心。
他对不起父亲、母亲,对不起那许多叔伯,对不起那些年幼,甚至尚未出世的弟,也对不起那殉节而死的忠贞臣民,因为自己的肤浅,造成了这无可弭补的祸事。
艾尔铁诺王室,忌惮他的武功,虽然明知这人已成废人,仍不敢掉以轻心,由皇帝曹寿秘赐下“牵机药”,要令他蜷曲而死。
天可怜见,不知是为了什么缘故,饮下牵机药的他,侥幸不死,只是昏迷,被失察的兵卒随手弃尸山沟。
当他从水沟中醒来,唯一的念头,便是再见故园一眼。
这个意念,支撑着他不死,并且横越七百里山路,重回金陵,途中数度险些不支,都在这未了心愿的遗憾下,又重新爬了下去,现在,他终于回到这里了。
在不知是第几下的叩头后,他颓然倒地,所有的力气,都已用光,额头的血也已干涸,唯一可以做的事,便是等死了。
可是,他不愿死啊!
他想复仇,想重建家园,想要重新抢回她。
然而,即使他武功仍在,身体完好如初,这些也是莫大难事,更枉论如今。
现在的他,比废人还不如,他甚至不敢说出自己的身份,只要艾尔铁诺知晓他尚在人间,必定不计代价的要他一死。
自己已走投无路了,师父虽是大陆上的绝代高手,但看师兄待己如此,师父却不闻不问,想必也是默许了那么,放眼大陆,是没有人能帮自己报这血海深仇了。
既然如此,还是死了!
脑里的念头还没消逝,他的瞳孔突然暴睁起来,在不远的前方,地上有几片金屑,亮晶晶地,甚是动人,是艾尔铁诺军队拆卸宫廷宝物时落下的。
虽然相隔了段距离,雪中视线又不清,他还是一眼便认了出来,那是他的金莲花。
当时,宫内有名舞姬,名叫娘,舞姿美的像天仙下凡,为了追求舞蹈的美,为了博佳人一笑,他不惜巨资,在宫廷大殿以黄金铺造,铸成金莲花,令娘舞于其上,此等佳事,成为国际美谈。
唐宫被破,艾尔铁诺王廷欲睹金莲舞,特命军士将金莲花拆卸回国,不料娘撞柱殉主,金莲舞自此成绝响。
“呜呱呱……呜……”乍见旧物,故人音容,历历如在眼前,他激动的难以自己,哑着嗓子,哭喊出声,他挪动身体,向金屑爬去。
尚余半尺,气力已尽,任他怎么努力,就是再抬不起身子,原已遗忘的冰冷,此刻全袭上心头,手足麻木,直挺挺的趴倒在地上。
大雪未停,天地无情,白雪皑落,逐渐掩埋一切,也盖住了他大半身体,在他头发上结了白霜。
周围一片死寂,仅有微弱的心跳声,而当这最后的声音也停下,就是他告别人世的时候了!
(老天对我,到底是好还是坏呢?居然还成全了这最后的心愿。)
很奇怪的,当生命走到了尽头,脑里竟然有这想法。
不管是喜是悲,这人间的一切,将再与他无关了。
“嘿!好像还活着的样子。”
当意识渐渐消失,耳边突然出现了人声,某个苍老却充满活力的声音,在前方响起。
是幻听吗?
不,靠着尚余的理性,他肯定有个人站在前方。
勉力睁开眼睛,眼前却空无一物,声音却从背后传来。
“喂!废人小子,你还活着吗?要是还活着的话,就出个声!”
他认得这个声音,是那个老乞丐。
当师兄邀己赴宴时,他抱了柄古旧的木剑,面前放了只破碗,躺靠在阶梯角。
自己看他可怜,料想是名落魄剑客,命随从取了锭金子相赠,取笑道:“老丈,身为剑客沦落如此,不是太凄惨了吗?”
老乞丐闻言,仅是一笑,道:“小伙子,你别说我凄惨,小心饮食不慎,落至我这个田地,到时候你比我还凄惨啊!”
随从纷纷欲老拳相向,自己虽然喝阻,却也斥以无稽,哪知老者一语成言谶,当真印证了今日的凄惨光景。
“呜巴……呜巴噜噜……”
他拼命挣扎,努力地发出些声音,像是溺水的人,极力想抓住些什么。
“哦!还活着啊!”
苍老的声音,发出笑声:“你的运气不坏,艾尔铁诺王室怕你不死,给你下了牵机药,刚好和你体内的寒天玉膏互冲,虽然整得你半死不活,却也冲淡了毒性,让你能支撑至今。”
“你也算是个天才,这种身体,七百里的山路,居然还是爬的过来。”
“可是,今后的你,打算怎么办呢?你的毒没解,一身武功废了,内力散尽,筋脉半断,以后的你,连当个平常人都做不到。”
苍老声音继续揶揄道:“不,你连以后都没有,在这种大雪天,以你这样的伤势,又无内力护身,只要不管你,半刻之后,你就冻死了。”
“你打算怎么办呢?这么死了,倒也干净,不会牵连到其他人,你独自一人到黄泉去忏悔就行了。” 。
“对你来说,死该是比较好的选择!你若活着,仅是不断面对痛苦的人生而已,那还不如死了轻松。”
看着残破的宫廷,碎落的金莲花,想起了许多人的面容,他再度激动起来,撑起身子,对着虚空,不住叩头。
“呜巴噜巴……”他不想死,至少,不能就此死去,还有许多事,等着他去做,该穷尽他的余生,去对那些已逝去的人,做些弭补。
“你这样让我很为难啊!你的师父,那么厉害;你的仇家,势力又那么大,我若是帮了你,他们岂不是连我也杀。再说,人心难测,我救了你,谁知道你会不会恩将仇报,反咬我一口。”
老者唠唠杂杂的说着,而他只是一个劲的磕头,血,再度于雪地上开满了红花。
老者见他若此,亦不禁哑然。
“好!念在昔日受你一金,老夫今日便还你的人情。”
老者说完,长叹了口气,“唉!老夫渡海东游,本是希望一睹别块大陆上的人文风采,谁知却看见了这么凄惨的一幕。”
听得老人允诺,他大喜若狂,磕头谢礼。
他不晓得这老者是谁,也不晓得他能否救助自己,只是,凭着过人的直觉,他有种预感,这人就是自己的救星。
“且莫高兴,老夫答应救你,却得要靠你自救,老夫成行前曾立誓,不能干预此地俗事。”
老者的声音凝重起来:“要是你当真有心,就站起来给老夫看看。”
站起来!
这简直是天大笑话,且莫说他半丝气力也无,便是有,此刻四肢骨骼尽皆碎断,如软皮章鱼一般,又如何能站起,这要求不啻于海底捞针。
但是,老者语气的坚定,让人彻底的明白,这不是个玩笑。
虎吼一声,他抓住了金莲碎屑,昔日少年种种,走马灯似的闪过,如果,自己在这里倒下了,那么,截至目前为止的人生,就是一败涂地了。
要活着,要继续活下去,不是为了逃避死亡的恐惧,而是要面对更多人世的痛苦,唯有藉着这些痛苦,才能弭补那些永远的遗憾。
是无尽的血泪,是最深刻的情感,难以想像的力量根源,此刻豁然贯通全身。
“呜……”
一声怒号,恍若地狱的修罗重回人间,他笔直地站了起来,却在站起的刹那,创口爆裂,鲜血飞溅,又倒了下去。
迷糊间,仅看到一个苍松也似的遒劲身影,正如绝岭上的古松,凌风雪而独立,忍冬而越发青郁。
“好!为常人所不能为,这就是天纵其才,你和我一样,都是天才。”老者大笑道:“从今日起,你便随我学剑,学那天才的剑法。”
在大笑声中,他昏了过去,却很安心的明白,这不是结束,而是另一个开始。
自己睁眼之后,将会开始第二次的生命,而那将是个让人期待的开始。
风之大陆面积广大,有着许许多多不同风貌的城市,基本上说来,一个都市的繁盛,必定与周围土地的肥沃,可用资源的多寡,有着密切关系。
香格里拉,却是个不遵循这条定律的都市,她位处于西方沙漠、北方丛山的交会处,方圆五百里内,土地贫瘠,荒芜人烟,各式的沙暴、瘴气、奇异射线,让附近的地理环境,成为几近绝域的存在。
可是,今天的香格里拉,却是风之大陆上首屈一指的都会,理由无他,重要的地理位置,造成了奇迹的缘由。
香格里拉处于“银海公路”的中心,无论是经济、政治、军事上的地位,均重要的无以附加,更是风之大陆上最大的商业都市。
早在远古时代,当时的先知,有鉴于大陆东西两边交通大半被“龙腾山脉” 所分割,便顺着地气流脉,开出银海公路,又在其中心,与山脉龙口交点,联合布下强力结界,清除不洁物,建设了这座梦幻之都,香格里拉。
风之大陆东西部的交通,主要依赖北方的蟠龙长廊、中南部的银海公路,而两座中心都市,一是军事要塞“北门天关”,一是商业巨都“香格里拉”。
然而,论地位,北门天关是远远不及香格里拉的,一来,北门天关是军事型要塞,门禁森严,又处于崇山峻岭,没什么商业价值,而香格里拉却是完全商业化的经营,广汲各地商旅;二来,北门天关仅仅接通艾尔铁诺与雷因斯。蒂伦,而香格里拉却是同时沟通四大势力,相形之下,重要性不言可喻。
自建成以后,香格里拉便发表宣言,言明此块乐土,将永属中立,不受任何政治势力的统治,而且禁止一切军事行为。
这个誓言背后根据的实力为何,不得而知,总之,数千年来,没有半个国家曾妄想染指于她,事实上,就连九州大战时的绝代霸主铁木真,也承认其自治权,而未稍加干涉,此事便成了极耐人寻味的一章。
现在,香格里拉,由多位商会代表组成的联合会所管理,数年改选一次,居民们保持着乐观、奔放、自由的风气,愉快的进行种种交易,使得香格里拉成为最豪华的淘金窟。
由合议会所颁布的法令中,有着这样的告知,香格里拉不属于任何政治体系,换言之,不管在外界犯了什么过错,只要入城后安分守己,就不会遭到追缉,许多逃犯、走投无路的亡命之徒,故而将此视为逃难的最佳场所。
反正城中酒色财气、声色享受,一应俱全,与其潦倒一生,不如狠狠地干一票买卖,到此狂欢一夜,纵是明日横死街头,也算不枉此生。
香格里拉,就这样吸纳了大量的赃款,为其繁华的夜色,增上了血腥的一幕,有人说,梦幻魔都的每一棵树,均是以旁人血泪灌溉而成长的。 。
事实上,也果真不错,只需肯按时缴纳巨额税款,合议会漠视一切的不法行为,管他杀人也好、买卖人口、逼良为娼、走私聚赌……都是在合议会的许可下进行的。
只要没有违反游戏规则,就不会遭到警卫队的通缉,可以在城内为所欲为。
只是,这里并不全是违法之徒的乐园,虽说处于特殊地带,各国官府不能直接行使权力,但也因为如此,奖金猎人、杀手、忍者……之类的地下行业,大兴其道,黑吃黑的案件,每天都在大街小巷内,不断重演。
相对于杀手的横行,保镖业也是大大兴旺,许多有钱的富商,为了性命安全,出入皆携带数十名保镖,前呼后诺,好不热闹,而令人喷饭的是,也有许多保镖护院,在交班后立刻转行当杀手,大赚外快。
靠着种种的地利、人和,香格里拉很自然地吸引了各方的奇人异士,成为了雷因斯。蒂伦的“稷下学宫”外,另一个人脉宝库,市井街坊卧虎藏龙,有人戏称“一块招牌砸下来,可能砸出一箩筐高手”,这就是香格里拉的写照。
当然,真正拥有强大力量的高手,为了种种原因,通常是不露象的,一般的人,也很难判断,到底怎么样的人,才算高人,为此,香格里拉的诗歌故事里,增添了许多闹剧,也附加了许多传奇色彩。
把时光回溯到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年尾,此时,以“我意王”之名为后世所知的兰斯洛,仍然在杭州荒山上,做着日后成为大陆第一盗贼的梦想;雷因斯的第一公主莉雅,正在稷下发表诗文新作;日后任职于他们手下的神秘军师源五郎,则于武炼独自漫游,做着修业旅行……
在他们所不知道的地方,大陆中北部的龙腾山脉里,一段罕为人知的小小旅程,无声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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