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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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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红,是糯米酒的一种,主要产于中国浙江绍兴一带。早在宋代,绍兴就是有名的酒产地,绍兴人家里生了女儿,等到孩子满月时,就会选酒数坛,泥封坛口,埋于地下或藏于地窖内,待到女儿出嫁时取出招待亲朋客人,由此得名“女儿红”!

这种著名的绍兴“花雕酒”又名“女儿酒”。早在中国晋代上虞人稽含的《南方草木状》就有记载:“女儿酒为旧时富家生女、嫁女必备物”。

说起这个女儿红,还有一个故事呢!从前,绍兴有个裁缝师傅,娶了妻子就想要孩子。一天,发现他的妻子怀孕了。他高兴极了,兴冲冲地赶回家去,酿了几坛酒,准备得子时款待亲朋好友。不料,酒酿的多了好友没吃完,随后便将剩下几坛酒埋在后院桂花树底下了。

光阴似箭,女儿长大成人,生得聪明伶俐,待到女儿找到如意郎君的时候,他高高兴兴地给女儿办婚事。成亲之日摆酒请客,裁缝师傅喝酒喝得很高兴,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埋在桂花树底下的几坛酒,便挖出来请客,结果,一打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于是,大家就把这种酒叫为“女儿红”酒,又称“女儿酒”。

此后,隔壁邻居,远远近近的人家生了女儿时,就酿酒埋藏,嫁女时就掘酒请客,形成了风俗

但是也因为如此,女儿红成了中国的名酒,所以这一土坛子的“女儿红”,外观极不显眼,但是却引得这些门卫都两眼发光。大家捧起坛子,其中一人迫不及待地一掌拍开封泥,一股浓郁的酒香顿时弥漫开来。

所有人都发出一声赞叹,嗅着鼻子,垂涎欲滴。

“好酒!”

“真是绍兴的十八年陈酿!”

大家七嘴八舌地品论着,纷纷拿出各自的酒器,搁置在旁边一张简陋的木桌上。

冰寒大雪天,能喝上十几年的佳酿,那别提有多舒爽享受了。

“每人三两,不带多的,其余的还得给于将军留着。”这七八人中,刚才那个大方给我一只鸡腿的高大汉子吩咐着,显然是这群卫兵的头。

一群人点头附和着,各自估量了三两酒,也不吝惜,当下就豪爽地喝开了。

我看着这些守护关卡的卫兵,不由甚是羡慕,要知道这十八年陈酿的老酒,是灵王府年前才花费昂贵的金银买来的,平常就算王府的人都舍不得喝,只是接待一些朝廷的贵客高官才会拿出来。

这次送灵王灵柩还乡,作为入殓的供品,也只带了几坛,可见其弥足珍贵,一般人是喝不起的。可是这些官兵,放着金银不要,宁愿喝上几口美酒,此等心性,就算是超脱了。

那领头的人豪爽地用腰刀割下最肥的一只麂子后腿,足有十几斤,用油纸包好,笑着说道:“二位小哥,是灵王府的人吧?”

我大为讶异地问道:“你如何知道?”

那人看着不远处缓缓驶入关内的官兵、车队,说道:“野狐岭虽然是京城百里之外的重要关隘,来往的官差却不多,因为这南边最通畅的关隘,是连城驿。野狐岭是近道,但是入关之后全是山路,不好走。平常只是赶时间的官差或者要走此道做山货生意的商队才会选择从这里南下。”

说着他又扫视着正在开进城门的几辆马车,沉声道:“囚车、灵柩,还有神机营的飞虎队押送,这么大的阵仗,除了灵王府,没第二家了……二位不用担心,咱们这个守城的于将军,也曾经是灵王的部下,所以早就知晓灵王府的事,旧主知遇之恩,于将军没齿难忘,所以早已经放话,若是灵王送葬出京,经过此处,一切便宜行事。”

我和武星辉一边听着,一边连连符合点头,当下内心便有了底,看来,王府的人早已经提前照应,这一路上,少去了很多麻烦。

谢过这些豪爽不拘的守兵,我和武星辉朝着城门赶去。

这时候,前面开路的一队官兵已经入城,却没有守兵前来交接迎接,坐在火塘边的官兵也像没见一般,围着火塘,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没一人过去城门那里看着。

这飞虎队,可是朝廷最顶级的卫队,别说一个小小的关卡守将,就算是兵部大员,也不敢怠慢的!

话说回来,如果是这里的守将是灵王旧部,自然另当别论。

灵王是怎么死的,众说纷纭,不过至少和朝廷有着莫大的关系,你要说这些灵王旧部没有怨恨的想法,谁相信?

所以飞虎队的进城,不招待见,就可以理解了。

我和武星辉踏着厚厚的积雪,走向了城门。

“武哥,你说灵王真的死了吗?”我忍不住悄声问道。

武星辉嘿嘿笑道:“师爷,这个你应该比我清楚吧……虽然我见过灵王飞天的情景,不过,我只当是一场梦。”

我不由笑道:“古有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今有灵王隐世,暗度陈仓。”

武星辉哈哈大笑:“师爷,你这是说书哪!”

天空的鹅毛大雪,渐渐稀疏起来,似乎有了一丝金黄色的天光,透射入这苍穹大地。

这几缕穿过雪雾的天光,犹如几条金线,抬眼仰望,恍如神迹,让人产生了辉煌的一种膜拜。

王达骑着高头大马,脸拉得老长,站在城门下,大声叫道:“野狐岭守将是谁!朝廷神机营过关,怎么无人交接!如此怠慢,本官可奏你擅离职守之罪!”

随着他的话音一落,回应的是一连串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在鞭炮声里,响起了极为闹腾的喇叭声、锣鼓声,一时间闹得不亦乐乎!

这个时候,车队已经进去了过半,停在城门前的,是一辆四匹骏马拉着的大车

灵王的棺椁。

随着鞭炮声锣鼓声,那些拉着车的马,都有车夫拉着缰绳,虽然惊了一下,却是被稳住了。

可是一些骑着骏马显摆的飞虎队官兵就遭殃了。

鞭炮声和锣鼓冷不防炸起,所有的马都惊了!拼命嘶叫着,乱窜着,很多都撒开蹄子,在雪地上风一般飞奔起来,一时间雪花乱溅,凌乱的马匹在原野上撒野使泼,顿时颠飞了几个猝不及防的官兵,摔在地上,哭爹娇娘的破口大骂!

在人的常识里,马儿受惊,会伤人。其实不然,受惊的马儿,和人一样,尽管会亡命狂奔,但是本能意识里,见到人类和物体,都会避开,其实伤不到人。但是马背上的人就惨了。不能下马,只能死死拽在马上,活受罪。

很快的,几十匹飞虎队的马,尽管控制了大部分,还是有七八匹,窜出了老远,消失在了茫茫的雪地里……

坐在火塘边的七八个守兵,似乎早已经意料到了,幸灾乐祸一般看着热闹,也没人上前阻止帮忙的。

王府的人大都坐在密封的乌蓬马车里,此时也全都惊讶地解开车帘子,勾头张望着,议论纷纷。

鞭炮声和锣鼓声依然起劲地响着,好半天,城门下便弥漫起了一片烟火,锣鼓声渐渐消停了。

“恭奉飞虎队灵柩入关”一个熟悉洪亮的声音大声吟唱着,这句话便有些不搭调,原本是举行一个简单的迎丧仪式,放点鞭炮敲点锣鼓,可是那人却故意连着说,听着就像飞虎队的人全死绝了,奉迎的是飞虎队的灵柩!

这话够损的,更损的还在后头,只见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大胡子邋遢道士抬着一个大盆,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撒着盆里的水饭,这水饭,自然是给阴间小鬼的饮食。

“哎呀,灵王走好呀!哇哇!哪里来的这么多孝子啊!灵王你真有福啊,都是私生子吧?哇哇!有私生子也好哇……”这道士一边乱七八糟地叫着,一边把盆里的水饭四处乱洒,全都长眼睛一般,洒在了那些骑着高头大马的飞虎队官兵头上!

“混账!”王达被泼了一头一脸的水饭,别提有多狼狈了,挥起鞭子便朝那道士一鞭子甩去!

“噼啪!”一声脆响,王达恍惚了一下,便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

他疑惑地伸手抹了一下,只见左脸颊上,起了一道深深的鞭痕,一手的鲜血,看来伤的不轻。

堂堂一个飞虎队的队长,自然非同常人,虽然所有人都没看清这一鞭子是怎么抽到王达自己脸上的,但是王达却清楚,遇到高人了!

但他也不是吓大的,不由怒吼一声,翻身下马,掏出了腰间的短柄手枪!

谁知道又是一恍惚,手里的枪没了,揉揉眼睛,便看见手枪已经握在人家手里,那道士一边摆弄着他的枪,一边嘿嘿笑道:“你也有这玩意?老子也有一把,正好配对。”说着又掏出一把西洋手枪,尽管看档次没有王达的这把好,不过也是罕见的现代手枪了。

这第二把枪,是前些时候燕赤霞从王府一个护院官兵手里缴获的。

眼前的人,自然也是燕赤霞了!

见到他,我内心便明白了七八分,敢情这一切,是这老混蛋串通安排好的!

这种时候,若不及时化解僵局,会造成很不利的影响。毕竟飞虎队代表的是朝廷的脸面,不能得罪!

我连忙走了过去,打起了圆场,一语双关地对着燕赤霞笑着说道:“爷,你就别闹了,这可是神机营飞虎队的王达王大人!此次护送灵王回乡,任重道远哪!”

“哟呵,小子!你叫我爷?再叫两声听听。”燕赤霞嘿嘿笑道,居然很不识趣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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