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53章 野猪肉炖粉条
“你做好饭就可以了,至于菜嘛,回来我做好吃的给你吃。Du00.coM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徐晓宇笑眯眯,卖了个关子,挂断电话。
两只熊熊就放在空间里,随它们怎么折腾去。
他开始打道回府,穿过山林,四五十分钟后,福云村出现在视野里。他把空间里的两条烙铁头和大肥野猪取出来,一手提着蛇,一肩扛着猪,昂首阔步地进入了村子。
烙铁头村庄里的荒郊野岭不少,亦常有会捕蛇的村民去捕捉,这没什么,但是这野猪嘛……他扛着大肥野猪回村,这下不得了,村子里一下就沸腾起来了。
“哇,这是野猪?!”
“这野猪贼壮啊,起码得两百斤吧!!”
“两百斤,有!好久没看到谁捕到过这么肥的野猪了,没想到晓宇今天竟然捉到一头,厉害!!”
“晓宇真的太厉害了,两百斤的野猪,扛在肩上,脸不红,气不喘,这力气大得吓人啦。”
村民们讶异,惊呼,赞叹。
“晓宇你这头野猪,是怎么猎到的?”
“是啊晓宇,你这头野猪这么肥,力气肯定不小,发起狂来我估计老虎都难奈何它,可你是怎么逮到的?”
几个老村民很感兴趣地问道,他们曾经都是猎人,政斧禁猎后,他们不得放下弓弩,摸起了锄头。
只是他们这话问的,让徐晓宇额头上涮涮地冒出数条黑线:我这头野猪?你们才野猪呢。
徐晓宇心下腹诽,嘴上却是笑呵呵地扯着淡,说道:“我刚刚从后山回来的时候,恰好碰到这头野猪在发狂地奔跑,结果它跑着跑着,一头撞在树上。撞死了……你们知道它为什么就会撞上树,撞死呢?”
他有模有样地说完,又装模作样地问众乡亲。
“这野猪是它自己撞死的吗?还有这么稀奇的事情?”乡亲们可不傻,自然不信他的鬼话。
“晓宇你说说看。它为什么就会撞到树上撞死呢?”有乡亲配合他。笑着问道。
“本山大叔不是说过吗,因为它的脑筋不会急转弯呗。”徐晓宇笑道。
众人大笑。夸徐晓宇幽默。
又有乡亲认真地问他这野猪到底如何猎到的。( 平南“被我打死的。”徐晓宇这次实话实说道。
“你打死的?你一没带枪,二没带弓箭,你用拳头打吗?”乡亲们吃惊,难以置信。但他们都知道徐晓宇是练武之人,刚刚他又把这野猪轻轻松松地扛肩上,顿时信了。
“牛啊晓宇,这野猪真是被你活活用拳脚打死的!”有老村民查看野猪的身上的伤痕,看出了端倪,很是震慑。
“走,大家去我家。分野猪肉去。”
徐晓宇很大方,把野猪往肩上一扛,招呼大伙儿。
“走,去晓宇家分野猪肉去咯。”
村民们都很兴奋。知道他在美国发达了,故而不跟他客气。而且,现在后山里的野猪越来越少了,加上禁猎,只能偷偷地捕杀,村民们一年到头想吃上一顿,都不容易……想起味道鲜美肥嫩的野猪肉,尤其是那道野猪肉炖粉条,村民们馋啊!!
于是乎,徐晓宇的身后,跟着一条人龙,而且这人的数量,还在不断地增加,到最后,全村留守在村庄的人都跟来了,近三百号呢。
“这……徐,这是怎么了?”
独自在别墅里的凯尔媞听到动静,出来一看,吓了一跳,忙问徐晓宇。
“我猎的,请乡亲们吃……当然,还有请你吃。”
徐晓宇将肩上的野猪抛到地上。
“天哪,这野猪可真大……太好了,我还没吃过野猪肉呢。”
凯尔媞掩嘴惊呼,喜悦。
接下来,都不用徐晓宇动手的,自有村民挽起衣袖,剖解这头野猪。他们都是老猎手,动作娴熟,很快便将这野猪给分解开来,处理利落。
野猪两百斤左右的毛重,除头除爪除毛除皮除内脏,还剩下一百四五十斤左右的肉。
“来来来,沾晓宇的在光,分野猪肉了,分野猪肉了……这野猪是不小,可我们村户数不少,每户人家,也就分个七八两的样子……”
徐晓宇割下七八斤肉,余下的交给村里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交由他分去……这老人很乐意地接过这活儿,笑呵呵地对眼巴巴看着的众村民们喊道。
“七八两不少了,放几斤辣椒,再放几斤姜丝,炒一大锅子,够一家人吃个饱了……”
有村民附和,笑着打趣。
现场的气氛非常之和谐融洽。
很快,这头野猪被分了个干干净净。
村民们皆向徐晓宇道谢,高高兴兴地提着野猪肉回家打牙祭去了。
徐晓宇也系上个围兜,开始捣鼓晚饭。
他先把那两条烙铁头给处理了,送了一条到吴大顺家里,顺手牵回来一只嫩母鸡,还有些别的食材。
把母鸡宰了,煲了一锅子龙凤斗。然后,他开始做野猪肉炖粉条。
这粉条是徐晓宇刚刚从吴大顺家顺回来的,地地道道的红薯粉,乡里人自己用红薯制作出来的,味道贼正宗,放到市面上,几十块钱一斤呢,而且有钱还难买得到……不过,福云村人制出这红薯粉,几乎不卖,留着自己吃,或用来送亲朋。
很多人以为,猪肉炖粉条这道菜,是东北菜。
其实不然,追溯起来,它却是一道如假包换的川菜。
这二十多年来,徐晓宇可没少吃这道菜,尤其是春节里那段日子。而且,他这道菜做得也很顺溜,即便是在没有获得空间里的厨法宝典前,做出来的味道也很赞。
先把粉条洗涤下,用温水泡着……
再把野猪肉煮到八分熟,切成片……
而后是白菜,姜,葱,辣椒,八角,胡椒,等等各种佐菜的准备……
再有高汤的调配……
徐晓宇现在的厨艺已然臻入化境,登峰造极,做小小这道野猪肉炖粉条,手到擒来的事儿。
很快,大功告成。
“哇唔,好香啊。”
凯尔媞猛咽着口水,用筷子夹了夹粉条,一尝,差点没把舌头给吞下去。
“徐,这菜太好吃。”
凯尔媞狂赞,开始不顾形象,风卷残云。
“还行吧。”
徐晓宇尝了尝粉条,又尝了尝野猪肉,点了点头。
粉条吸取了野猪肉的香味,而肉通过水煮之后,亦变得肥而不腻,这是一道最朴实的家常菜,却有着最难忘的味道,足以让吃过的人,铭记到牙齿掉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