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是真的10
对于他拿明星做对比的事情,有些太牵强了,一来,人家明星有自己的事业和花不完的金钱,不需要靠富家女做靠山,二来,人家只不过是爱上了一个女人,恰巧这个女人是富家女而已,仅此而已,跟他邓爽辉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关于这个论断,他的同事小刘已经多次反驳他。
邓爽辉对名利的追逐是无可厚非的,如果打着跟富家女结婚的旗号去达到他坐享其成的目的,这未免有些卑鄙。
很多歌寂寞的晚上,他会想起夏静初,想起和夏静初正在谈恋爱的男人北宫凌墨,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深爱过夏静初而且现在还念念不忘的男人,邓爽辉 的心情真的没有他的名字那么爽。但是直到今天,他也没有后悔过拒绝夏静初向他求婚的事情。
因为夏静初不是富人家的千金,所以,不可以。
“门口过来一个人,你快看。”素素的话打断了他。
邓爽辉抬起头往门口瞅了一眼,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少女从门外往他们这边走来,邓爽辉坐的位置靠近收费的窗口。
眼前的这个少女手里还拿着一个碗,大概是比较爱干净吧,她不用饭店的碗筷,仔细看去,扎着一个常见的马尾辫,看上去很清爽,为什么会先说她的马尾辫呢?因为还没等邓爽辉看清她的面目时,她已经背对着他了,虽然天气有点寒意,爱美的姑娘还是穿着连衣裙,是那种厚料的裙子。
素素觉得这个裙子很好看,也很面熟,好像是在某一个电影里面女主角穿过,说来也奇怪,这个姑娘把明星款的衣服穿在身上,竟然比明星穿起来更有韵味。这太难能可贵了,明星的脸大多是化妆师的精工之作,而这位姑娘是出水芙蓉,不经任何的修饰和装扮。
随着她的到来,正在吃饺子的客人们都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好像一眨眼就会从自己的眼前消失一样。
而姑娘好像是被这种眼光注视习惯了,竟不觉得难为情,她大大方方的跟店员打着招呼,边把自己的碗交给了厨房的师傅。
她白净的脸上写满了安详,不像是生活在这个浮夸的社会里的人,说她出水芙蓉,一点儿也不假,她的气质确实跟大家所认为的美女不太一样,她长相好看,又具有很多美女没有的沉静。可能是跟这里的店员比较熟悉吧,站在一边微笑着跟收银员聊了几句。她的声音非常悦耳好听。
素素并没有像邓爽辉一样这么专注的看着这个姑娘,她继续埋头吃她碗里的汤圆,慢慢嚼着,再喝一口汤品味一下鲜美的味道。
好像只用勺子喝汤有点儿不大过瘾,她索性把碗端起来放在嘴巴前,咕嘟咕嘟的喝了很多汤。
她像是很满足的样子把碗筷放下,凑近了邓爽辉低声的对他说:“她经常来这里,大家都称她为馄炖西施,来这里吃饭的人常常是为了能看到她才来这里吃饭的。”她话还没说完,已经抿着嘴禁不住的笑了。
大概是笑男人的痴吧。
邓爽辉听到这句话就更想看看女孩的真容面貌了,他的身子微微像左边倾斜,试图再把脖子伸长一些,至少能看到她的半张脸。
是的,他只能看到女孩一半的脸,标准的瓜子脸,从体型和侧脸分析来看,她应该没有双下巴,额头处是柔顺的刘海,是齐刘海,马尾辫在背后随着她身体的转动而摇曳着,甚是好看。
她偶尔会回过头来往他这边看一眼。这下,他终于看到了她那双让人过目不忘的眼睛,虽然没有小燕子的眼睛大,却比她灵动了很多,闪闪发光的眼眸,像极了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就那么一刹那,少女的目光跟邓爽辉的不期而遇,好像碰撞出了四溅的火花,对方若无其事的对他笑了笑,像很多熟悉和不熟悉的人之间的那种礼貌性的微笑。
然后她自然而然的又把头扭了回去,不为他停留片刻,这会儿,邓爽辉的心按耐不住的直跳,如果不是他用强大的意志力节制着,心都像快要跳出来了一样。
他被她电了,不,是他的臆想告诉他,他被这个女孩电了一下。
他嘴巴里还含着食物,可惜已经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了,吸引他的不再是美食,而变成了美女。
他出神的已经呆滞了,连张着的大嘴巴都悬在了半空中。
素素用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他才回过神来,他惊觉的赶快掉转头,看着素素不住的笑,他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犯傻了,低头准备吃剩下的馄炖,却发现一只放在勺子里的馄炖已经凉透了,他不好不吃又不想把凉了的馄炖吃下去。最后的几个馄炖是什么味道他已经品尝不出来了,满心的都在想着刚刚的那个姑娘。
饭终于吃完了,邓爽辉站起来付账,已经被素素抢先付了帐。
这里的街道不是繁华区域,虽然刚刚傍晚,街上的行人并不多。沿着静谧的小路,两个人一起向家的方向走去。
素素很奇怪,不是对他很有好感吗?怎么他那么痴迷的看一个姑娘,自己竟然不吃醋呢?莫非她并不喜欢他,只是对他有好感而已。
现在北宫凌墨每天都要去公司上班,而胡双玉自然和他朝夕相处,秘书嘛,跟总裁的接触会很多,胡双玉为了利用得天独厚的优势,每天都很准时的去上班,去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北宫凌墨收拾办公桌,看看钢笔的墨水还有没有,没有的话就要及时的给它填满,那只进口的钢笔看起来不是很特别,却也比较昂贵,北宫凌墨常常在工作中要用到它,可能用的比较手顺,用了大概两年了也没有换过别的笔。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还是胡双玉在他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的,他至今没有扔掉,是不是说明他还记挂着之前两人的情分呢?
文件需要整理一下摆放到书桌的左上侧,这方便北宫凌墨左手去拿,然后放到跟前,由用手来批示签字。这个细节是别人所不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