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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断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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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你啊,练车是不能穿成这样的,而且,你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练车的时候你根本不能穿高跟鞋。你不是有平底鞋吗?”

“哥——我不给你说了,反正你不要管了。”

北宫凌墨看着远去的背影,不由得摇了摇头。

来到约定地点,李毅选已经在那等候多时,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指着手表说:“看到没有,才晚到了十二分钟而已。”

“可是性质是一样的,都是让人等,你看我今天就没有像你一样生那么大的气,等人和被等,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事,真没想到,有些人会气成那样,差一点就成了小偷。”

北宫素素眉头一皱,跺着脚气急败坏的说:“姓李的,你说谁是小偷,谁偷你的东西了,我没有告诉你吗,那是我捡到的,捡到的你没有听明白吗?”

李毅选讥讽道:“是,是,是,是捡到的,是从我的桌子上捡到的,不是偷。”

他偷偷瞄了她一眼,只见她小脸涨红,说不出一句话。只是不停的跺着脚,嘴里念念有词,“小气鬼,心胸这么狭窄,这么大点一个事,总是提起。”

正说着,高跟鞋不小心卡到了下水道的保险盖上。

“哎呦哎呦,我的鞋,我的鞋。”她试图把鞋跟从中拔出来,可是怎么都拔不动,李毅选站在一边幸灾乐祸的笑个不停。

“喂,你有没有良心啊,人家都狼狈成这样了,你还有心笑。你今天过来就是来看我笑话的不是?”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听哥哥的话,虽然说衬托不出她婀娜的身姿了,至少不用这样成为某些人的笑料。

李毅选真觉得她有点儿过了,练车而已,穿的不够休闲也就罢了,还穿着这么细的高跟鞋。

他上前试了试。没有拔出来。又换了一个角度,还是没有拔出来,他拿着鞋面来回活动,最后使出全身的力气,终于把鞋子拔了出来。

可是很意外,鞋跟跟鞋面也分家了。

“喂,我的鞋子,我新买的鞋子。”素素拿着鞋子心疼的不得了。

“怎么办,怎么办啊,我怎么穿呢,都是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看看,现在怎么办吧,这是我在巴黎订购的今年流行的最新款,你知不知道?呜呜呜,为什么每次遇见你我都那么倒霉啊。”

“没关系,要不,我赔你一双,你说多少钱?”李毅选说的理直气壮。

“两万六。”哼,我就不信你能赔给我。素素心里偷着乐。

“两万六?你不是碰瓷的吧,怎么可以这样讹人,我顶多也是好心办坏事,我主观上并没有想要破坏你的鞋子,你要我赔你两万六?”

怎么样?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哦,又没有人逼着你非要赔我钱。

“算了,看在我大人有大量的份上,就不跟你一般见识了,钱呢,就不要你赔了,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李毅选警惕性很强,看了看素素,不知道她又要出什么损招。

“反正呢,我这人是比较仁义的,给你两条选择,一,以后我有什么事需要你的话,随叫随到,二,得陪我练车,直到我练会为止。说吧,你选择哪一个?”

李毅选张大了嘴巴,真后悔今天来陪她练车,合着她是挖个坑等着自己去跳呢。

“北宫素素,你告诉你今天是不是故意的,你故意把鞋子往下水道那边去是不是?我给你说你这人太恶毒了,你也太会算计了。我雷锋就不该帮助你这种人。”

他后悔的肠子都青了,如果知道今天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真不该过来。

“少废话,快说,是选一,还是选二,我告诉你,你就是赔我鞋子也赔不起,这都是定做的,你去市场上买都不会买到的。给你个选择题是我对你的仁慈,你不要把好心当成驴肝肺啊。不然我可反悔了。”

李毅选纠结的想了一会儿,还是不说话。

“那我倒计时,给你数数了啊,3——2——1”

话音还没有落,李毅选慌忙答应着,“我选二,选二。”

哼,早干嘛去了?

北宫素素得意的笑了。

李毅选不耐烦的打开车门,对站在车尾处的素素说:“今天还练不练车了,反正你没有鞋子穿,不如先回家吧。”

素素一拐一瘸的往车门处走去,“不行不行,来都来了,怎么能不练呢?”她单脚跳的走到驾驶座车门前,用手一拉,车门开了。

作为教练,李毅选首先要教给她最基本的东西,可是,刚往她那边一瞅,就看到了她超短裙下露出的光洁润滑的大腿。

他躲闪着不敢再看第二眼。素素大方的看了他一下,他慌忙掏出自己的手绢递给她,用手指了指她大腿露出的地方示意她用手绢遮住。

素素不好意思的笑了。她用会放电的眼睛看着他。李毅选更加脸红了,好像害羞的不该是素素,而是他。

这次愉快的练车,让素素格外满意。

夏静初应北宫凌墨的要求准备去给他这个大总裁当秘书,可是她心里一点儿底气都没有,不过,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她还是兴奋大于担心。

虽然她并不十分清楚自己的职责都干些什么,还是为北宫凌墨的好意偷偷乐呵着。

等待她的是光明的前途,还是水深火热的水坑呢?也许,只有身临其境之后才深有体会吧。

这晚,她决定去找菲菲聊一聊。

夏静初反正不用上班,很早就来到了约定的地点。一个名叫水晶饭店的地方。

菲菲还没落座,先是感慨了一番。

“哎呦, 我说夏静初,你说你哪里的福气啊,简直是一步登天,一眨眼的功夫就鲤鱼跳龙门飞到了最顶端,我是看透这个世界了,女人啊,干得好,不如嫁得好。”

夏静初瞪了她一眼说:“去你的,什么嫁得好,我还没有出嫁好不好,顶多属于外围选手。”

菲菲不得不佩服夏静初的运气好。她摇着头继续感叹:

“我真是纳闷了,老天真是看走眼了,像我这么贤淑能干亭亭玉立的女人,上帝怎么就不照顾我呢,倒是你,虽说也不难看吧,可是,跟那些婀娜多姿的美女比相比,你还是差了那么一大截,怎么就把大好机会赐给你了呢。”

她还不时比划着手势,两个臂膀伸到最大的距离。

还没等夏静初开口,她又说:“怎么着,今天是不是想用最贵的洋酒请我吃饭呢?”

夏静初的不字还没吐出口,她又抢先一步说:“我就说嘛,关键时候,还是夏静初知道疏远,有好事了一定会想起我,让我跟你一同分享,看来,你这个朋友我没有交错。”

夏静初气的咬牙切齿,乖乖,洋酒,那......那得多少钱啊,这不是要放我的血吗?菲菲姐,你怎么这么狠呢?

她面有难色的说:“菲菲姐,我......”

“好了好了,别说了,我啊,今天不想喝白的,还是老样子,一打啤酒,上桌。”

呵呵,真是虚惊一场,如果菲菲姐真的要了洋酒,还真跟要她的命差不多。

虽然跟北宫凌墨交往这么久了,她一直都是省吃俭用,铺张浪费的作风,太可不允许自己这样做。

即使北宫凌墨给了她一张金卡让她随时使用,甚至给她下达了命令让她一个月必须消费十万以上,她觉得那不是她的钱,干嘛要花人家的,感觉跟他交往的性质完全就变了,像被人包养了一样,多别扭啊。

本来给她金卡的那天,她是不想要的。

可是,他总是用命令式的口气逼迫她就范。

现在想起来,还记忆犹新呢。

“给,这张卡拿着,给你布置一下任务,每个月必须要消费掉里面的十万,不然,扣你工资。”

夏静初不敢相信的瞪着他,这是什么人呢,还有强迫人花钱的,这种人真是少见。简直是稀有动物。

可是这卡是不能收下的,她又没有做什么对他有贡献的事,她才不要他的施舍呢。

“苏总,你这样多让我为难啊,我为什么要花这里面的钱呢,这又不是我的。”

北宫凌墨冷厉的看着她,半晌才说话,“拿不拿?这张卡你不拿的话,以后我要是有个什么事急需你去买,那就用你自己的钱给我置办了。到时候我可不报销。”

凭什么呀?哼,如果是这样的话,不拿白不拿,她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才不会平白无故的被他花了呢。而且,根据她对苏总的了解,他所需要买的东西,一般都是非常昂贵的,这个她真担当不起。

想到这,这金卡她也就收下了。

一直到后来,她都没有用过这张卡,他曾催促过她几次,甚至给她下达了死命令,她依然觉得挺别扭。

而且,她现在再也不是刚毕业那会儿的困难户,她现在已经可以自力更生丰衣足食了。

至于那些名牌衣服奢侈品,根本对她没有造成足够的吸引力。

如果菲菲姐今天非要喝那些洋酒的话,她想好了,咬咬牙就刷一次,好在菲菲姐虽然嘴上那么说,她这个人还是比较了解夏静初的,即使人家给她钱,她也不会乱花的。

夏静初可不想让自己成为苏总的第N个床伴儿。她是冲着结婚的目的跟他谈恋爱的。

夏静初感激涕零的看着菲菲,激动的说:‘菲菲姐,你真是我的好姐姐。”

转头对着不远处的服务员说:“十二号桌,一打啤酒。”

两个人说说笑笑的边吃边喝。

菲菲认真的对夏静初说:“静初,我告诉你,这当了秘书呢,就不能这么穿着了,你得把自己打扮的时尚一点,性感一点,婀娜一点是不是?”

夏静初笑她说话太不靠谱了。

“我是说真的,你想啊,堂堂正正的北宫集团集团的总裁秘书,怎么可以穿成你现在这个样子呢,显得太素面朝天了,太朴素了。”

听她这么一说,夏静初不由得紧张起来。

“菲菲姐,那怎么办呢?我明天就要去上班了,今天根本没有准备这些呢。”

她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衣服问:“像这种,不行吗?”

菲菲连看都不用看的说:“当然不行啦!你这也太马马虎虎了,太不职业了。”

她托着腮想了一下说:“为了你明天的首秀,我豁出去了,我菲菲别的不说,给你搭配一套时髦的衣服还是不在话下的,当然,现在再去逛街似乎有点儿晚了,你今天就到我家,我的衣服选几件,你试试。”

“啊?可以吗?”夏静初有点儿怀疑,不用这么隆重吧?

“必须的!衣服的好坏决定你对工作的态度,不可以把自己打扮的这么随便的。你不用担心了,这事就交给我处理了。一会儿吃完饭跟着我一起回家,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惊喜的。”

俩人一顿海吃海喝之后,互相搀扶着坐上了回家的出租车。

两个醉意朦胧的人终于到了菲菲的家门口,今天她老公值夜班,正好夏静初可以在这里过夜。

走进房间还没顾得上喝水,菲菲已经开始在她的大衣柜前忙活了,把她能穿的不能穿的统统都巴拉了出来,一一的展现给夏静初看。

最后,终于找到一身满意的。

“好了,就这套了,哈哈,足够性感,足够张扬,足够活力四射,我告诉你,明天北宫凌墨看到你肯定会大吃一惊的,哈哈,他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摩登的样子。太给力了。”

上身是一个类似于肚脐装的短袖,深V领口,秀出了从来没有展现过的事业线。

说不上特别丰满,不过也足够让男人垂涎三分。

下面是个超短裙,稍微不注意就会走光,对于大大咧咧的夏静初来说,这的确是个不小的难题。

更让她受不了的是,脚上踩得那双恨天高,细高跟,细的跟筷子一样,走起路来像踩高跷,实在是太累人。

刚刚试着走了两步,虽然个子看起来有了亭亭玉立的感觉,可是总感觉很别扭。

两条腿几乎不听使唤,走着一拐一瘸的样子。甚至都不知道先迈哪只脚了。

“菲菲姐,这能行吗?我好不习惯呢。”她边拽她的超短裙,边捂着露出来的乳沟。

菲菲已经被她的窘态笑得前仰后合了。

“哈哈哈,夏静初,你能不能出息点,你没看现在大街上,大街不都是这么穿的吗?哪像你啊,即使是夏天那么热,还得把脖颈里的第一个纽扣给扣的严严实实的。不是说你,你太保守了。”

的确,从保守的角度出发,夏静初像是从另一个地球上降落下来的。

还记得上次给邓爽辉求婚那次,她背后不知道下了多大的勇气才去跟她的爽辉哥哥表白的。

如果当时不是素素出这个主意让她大胆的去表白,她是万万不敢去的。

要不那天,把邓爽辉吓得仓皇而逃了。这根本不是他认识的夏静初的风格。

现在这身打扮虽然不是为了追求她的爱,只是为了配合工作,但是,实在是超出了她的底线,她左手捂着胸部,右手拽着下面的裙子边,这种样子到了公司,估计什么事业不要干了,就这样捂着拽着已经够她忙活的了。

“静初,你就听我的没错的,我是谁啊,我是你菲菲姐,姐姐我什么时候害过你?你说?”

这倒是,每到她夏静初落难或者需要帮助的时候,菲菲姐都是第一个挺身而出,她是绝对可以信得过的朋友。

“菲菲姐,我不是那个意思,你说我就你这么一个姐姐,比亲姐姐还要亲,你对我那么好,你怎么会害我呢?可是......”

“可是什么?你什么都不要考虑,大大方方的,明天就穿这身去,还有啊,光穿这身衣服还不行,还得化妆,素面朝天的话,穿这种衣服会显得很俗气的,明天我给你化妆。”

啊?还要化妆,又不是去表演节目。

想当年,夏静初小时候曾经也化过妆,那时候,通常是为了舞台效果的需要,常常在节假日表演节目的时候,由老师或者阿姨帮忙化妆,她觉得可美了。

额头上被老师贴上一个红色的心形亮片,闪闪发光,几个小朋友因为这个都会高兴半天。

想想那时候,真是容易得到满足,所以,那时候无忧无虑的,总是很快乐。

长大之后,好像烦恼反而多了。

现在想想和北宫凌墨的未来,再想想他的父母,她就会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

小时候总是盼望自己长大,而长大了会有很多随之而来的烦恼,特别是从学校毕业之后,压力更大,烦恼更多。

也许每个阶段都会遇到很多烦恼,比如上学的时候,总是学那些高深的高等函数,学那些根本用不着的英语,虽然不情愿,依然要按照老师的要求刻苦学习。

那个时候总盼望着有一天能脱离学校,能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总是异想天开的假设,自己当家作主的日子应该很美好。

现在终于知道,经历过,才知道其中的酸甜和苦辣。

不过还好,现在终于可以跟心爱的人在一起了,而且工作也不招自来,想想前段时间找工作的辛苦,现在面对这么大一块馅饼,她真的有点儿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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