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怪异的人物形象
“翼。”许瑛直接说道。
“他哪里怪异?”何北又问。
“虽然翼尚未出场,但已经表现得有些不寻常。”许瑛解释道,“遗作中写得很清楚,叶临死前,在她右手处,有一封寄自天堂街5号的信,而寄信人就是翼。然而,警察破门而入后,却没有在现场发现这封信。之前也讨论过,或许杰、律师、强所寄给叶的信,有一封的地址是天堂街5号,即翼是和他们之中一个人重合的。可小说中的一个情节,即收到杰的分手信后,叶同时给荷和翼写了信倾诉,这就排除了杰是翼的可能。之后,律师事务所和黑道头目强的寄信地址,小说中也有说明,分别是光明路9号和新远路18号,都不是天堂街5号。这就表明,警察找到的这三封信,皆不是叶临死前看见的那封信。于是问题来了,那封信究竟去了哪里?”
“这的确是个问题,”陈可光继续说到,“既然叶在临死前看见过信,而警察又没有找到,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有人在警察到达之前,到过死亡现场,取走了那封信!”
“也只能这样解释了。”许瑛说。
“若真的如此,又牵扯到了一个推理小说的写作规则。”陈可光又开始“讲解”推理小说,“即推理小说在最后的推理阶段,不能出现任何读者不知道的线索。简单来说,作家不可以利用从未出现过的情节或是线索作为推理依据。具体到《信》,如果那封信真的是被人取走了,那么小说中理应有说明,假若没有,说明假设是不成立的。作为一个顶尖的推理小说作家,苏越青应该懂得这条规矩。”
“荷和阿明!”陈可光说到这里,何北忽然脱口而出,“这两个人,都是小说中的暗示。看到黑色雨衣人离开后,阿明曾重新回到过叶的住所敲门。之后,就是清晨时分到达的荷。从理论上说,只有这两个人可能取走那封信。”
“阿明基本可以排除,”许瑛说到,“从小说人物布局上看,阿明不过是个群众演员,不会但当凶手这样重要的角色。”
“如此看来,就只剩下了荷。”陈可光总结道。
“荷就是翼?或者,荷与翼是同谋?”何北猜测到。
“你难道忘了,叶每次给荷写信时,都同时会寄给翼一封,这表明翼和荷不是同一个人。”许瑛说。
“总之,目前翼,荷,芬这三个人都有嫌疑,只有杰待定。不过,杰已向叶企求复合,却不知道叶已经开始遭遇钱财危机,所以,也不排除他因财害命的可能。”陈可光进一步分析到。
“合着……说了半天,四个人一个都没排除!咱们这不是在原地绕圈圈嘛!完全是无用功!”陈可光结论一出,何北都有些沮丧了。
“我还有个想法!”此时的许瑛,脑子里忽然冒出来一个奇特的观点,“你们说,苏越青留下遗嘱的目的,真的是想暗示出谁是害她的凶手吗?”
“你这是什么意思?苏越青不暗示凶手,她还想暗示什么?”对许瑛的话,何北很是不解。
“我只是在推想另一种可能,”许瑛不由解释道,“苏越青留下《信》这篇遗作,未必是想通过小说中的真凶来暗示现实中的凶手,而是通过小说的情节,设下一个迷局,同时用千万遗产做诱饵,让真凶猜中凶手,从而掉入她死前设下的圈套里!”
“迷局?圈套?瑛子,你说话怎么越来越像谜语了?究竟什么意思?”尽管许瑛做了解释,可何北还是一头雾水。
“举个简单的例子吧,”许瑛继续解释,“大多数人看太阳都是红色的,但盲人却会将太阳想象成黑色;大多数人看世界都是明快的,而少数心理抑郁的人却看世界是灰暗的。具体到遗作《信》,或许大多数人的思维都会怀疑芬、荷、杰这些个身上有着疑点的人物,而凶手,由于其本身的特殊心理特质,一定会给出不同于常人的答案,而这个答案,很可能既是苏越青的标准答案,也是遗嘱背后最大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