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路中劫
艾典史见了叶小天很客气,叫他也在车中坐了,随意询问了几句,叶小天就随意瞎编了几句,艾典史便道:“听你谈吐,倒是个雅人,可会下围棋么?”
叶小天拱拱手道:“小民只是略知一二。”
艾典史微笑道:“不必谦逊,来,咱们下上一盘。”
车子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的厉害,但艾典史用的是一副磁石棋盘。叶小盘自幼便把时光消磨在天牢里,那些高官哪有不懂围棋的,所以叶小天还流着鼻涕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已经和那些尚书侍郎员外郎们隔着栅栏下围棋了。
所以真要说起来,叶小天的棋艺还着实高明的很。不过,他这一路吃用都是人家的,还要仰仗人家庇护安全,总不能叫人家不舒服吧,所以叶小天开始有意放水。
第一次对奕时叶小天剑走偏锋,险胜。第二盘艾典史就熟悉了他的风格,两人渐渐胶着,终于趁艾典史一个疏忽,叶小天再次取胜。第三盘他就开始放水了。
横盘四角星位上交错放下黑白两枚座子,叶小天便一副好胜模样,气势汹汹先下一子,艾典史随即拈起一子,二人便对奕起来。
到了中盘,叶小天的先手优势已荡然无存,再下十数手,艾典史便占了上风,叶小天竭命挣扎,不料却忙中出错,被艾典史一连吃掉两处棋子,至此叶小天已完全落了下风。
但叶小天一番长考后,突然下了一子,整个棋面顿时又活过来,弄得艾典使紧张不已,思索半晌才回师中原,下了一枚飘逸轻灵的飞子,杀机隐隐地截断了叶小天的生机。
再下十余手,叶小天又是一番长考,终于长长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推枰认输。这棋下得一波三折,叶小天明明落了下风,却几次三番差点反盘,如今终于认输,艾典史快意不已。
叶小天苦笑道:“大人棋艺高明,小民这手棋本就是野路子,初初使来还能唬人,一旦被大人您熟悉了小民的棋风,小民便一筹莫展啦。”
艾典史笑容微敛,睨着他道:“叶小天,你在让着本官啊。”
叶小天心中一惊,矢口否认:“小民何曾相让,实是大人高明……”话说到一半,看到典史似笑非笑的眼神儿,叶小天顿时住口。
艾典史慢条厮理地拾着子儿,悠然道:“即便明知你在让我,本官赢了,还是很开心的。”
叶小天嘿嘿一笑。
艾典史道:“这就是人心了。哪怕不为了赢,只为你这番心思,本官心里也舒坦。不过,你若一开始就放水,我会赞你直爽朴实么?不会,那是愣头青,棋可以这么下,人这么做就不招人喜欢了。
可是,你一开始全力以赴,先打败我,激起我的好胜心,再一步步相让,即便决定放水的时候,也不让我轻易取胜,如此一来,面对难得的胜利,本官自然大悦。识不破你的用心会大喜,识破了你的用心,也会因为你用心良苦而心生好感,你说对不对?”
叶小天心道:“对个鸟,不叫你晓得我的用心,如何卖你这个好儿?你以为自己能洞彻人心?我可是在成了精的狐狸窝里厮混了许多年才走出来的人物。”
面上他却是一副惶恐、羞惭的模样,连连告罪不止。艾典史摆摆手,道:“你很不错,知情识趣又会做人,思虑缜密、手段高妙,是块璞玉,值得雕琢啊。”
叶小天马上一脸惊喜地离座拜道:“还望大人栽培。”
“起来,起来。”
艾典史漫不经心地道:“本官此去葫县,身边少不得要用人,你很机灵,若是愿意,就留在本官身边做事吧。本官此来葫县赴任,不曾携带家眷,总要有个心细的人在身边帮着打点一切才好。”
叶小天心道:“原只想下下棋哄你开心就是,没想到你打的是这个主意,倒是好眼光,可惜水舞已经被我内定,你想打我媳妇主意,门儿都没有。”
脸上却是一副惊喜模样,颤声道:“舍妹性情温柔,姿色也还入目,她如今尚未许亲,大人您要是缺个身边人侍候……”
忧郁男这回可是发自内心地笑了,这小子,真的很机灵,有眼光。
他爽朗地一笑,道:“好!既然如此,你倒不必在府上听用了,本官在衙门里给你找点事做,你以后跟着本官,亏待不了你!”
叶小天又是诚惶诚恐一阵道谢,心中却想:“先唬弄着你这色鬼,免得你半路把我们赶下车去。待到了葫县,小爷拍拍屁股就走,你这等体面人,还能不要脸地留人?”
从这一天起,双方的关系开始亲密起来,渐渐的艾典史那些随从也都知道这叶小天很快就要成为典史大人的便宜大舅子了,是以对他们三人的态度也更加和善起来。
整个无人区因艰涩难行,所以道路显得十分漫长,幸好他们带足了食物,偶尔有樵夫山民经过,瞧见他们这一路人马不同凡响,也会早早避开,不与他们接触。
这一日行到一处山坳,瞧那崖下刻着一块石碑,依碑上记载,距葫县只有一天路程了,整个队伍都变得兴奋起来。正行走着,乐遥忽然道:“小天哥哥,人家要尿尿。”
叶小天便跳下车,对艾典史一行人马道:“各位先走着,我带遥遥去方便一下,马上赶来。”
因为此处遍地鹅卵石,古时曾是一条水道,所以车子走得非常慢,步行快些很容易就能追上,所以不必停下等候,是以艾典史的车队并未歇下,而是径直走向前方山口。
水舞也跳下车,牵起乐遥的手,一边往路边树丛中走,一边弯下腰,小声说道:“遥遥,你想方便的时候是不可以大声说的,尤其不可以对男人说,知道吗?以前我教过你的,怎么又忘记了。”
乐遥不服气地道:“小天哥哥可不是外人。”
水舞道:“那也不行!你是大家闺秀,就要有点大家闺秀的样子,现在不学规矩,长大了会被人取笑的。以后可不许这样了,听到没有。”
乐遥小猪似的撅起嘴巴,应了一声:“哦!”
叶小天跟在后边,听她二人交谈,不由哑然失笑。
山坳里都是圆滚滚的鹅卵石,无遮无蔽,他们一直走到路边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山沟里,沿沟而上,大约走出十几步距离,才找到一处可供藏身遮蔽的所在。
叶小天在草丛中趟出一块地方,趟得蜢蚱乱蹦,确定没有蛇虫之类的东西之后,才对水舞道:“我在旁边等你。”
叶小天分开草丛走出去,这时山坳中队伍未停,已经走出一箭之地,叶小天站在山坡上遥遥望去,忽然有一道刺目的光茫掠过他的眼睛,刺得他微微一眯眼,再定睛望时,却全无发现。
叶小天没有当过兵,也没有打过埋伏,自然不知道那是隐藏在草丛中的一道刀光。他望了一眼缓缓而行的队伍,便往松软的草地上一躺,双手往脑后一垫,翘起了二郎腿。
湛蓝的天空蓝到了极致,纯净到了极致,衬着近前几条树枝,远方几朵白云,有一种极尽高远的感觉,这是在北京城里无法看到的风景。仰望着这样的景致,似乎人的心胸也高远起来。
树丛后面,乐遥忽然道:“咦,好象有动静。”
叶小天就隔着一丛灌木,一听这话腾地一下坐起来,急道:“丫头,怎么了?”
这时薛水舞惊恐的声音也从树丛后传来:“好象……好象确实有动静。”
“你们两个别动,小心有蛇虫。”叶小天顺手捡起一根小臂粗的树枝,飞快地穿过灌木,乐遥已经系好小裙子,战战兢兢地偎依在水舞怀中。叶小天警觉地问道:“发现了什……”
他还没有说完,就陡然收住了声音,因为他也听到一声低沉的咆哮,声音从右前方的树丛后传来,那低沉的咆哮声叫人一听便汗毛直竖。
叶小天急急向水舞打个手势,示意她护好乐遥,随即攥紧树枝,蹑手蹑脚地拨开灌木。小心翼翼地穿过灌木丛,忽然发现远处有几只野兽正围着一棵大树打转。
叶小天心中一紧:“莫非是狼?”
眼前所见是几只狗一样的动物,体型比普通的狗要小一些,比狐狸又要大一些,毛发棕黄,嘴巴略方,不像普通的狗一样嘴巴是尖的,叶小天心道:“这究竟是什么东西,莫非是野狗?”
叶小天猜的倒也不错,仰着头围着那棵大树打转的几只野兽的确是狗,是豺狗,还有个名字叫豺狼,虽然体型比起狼和狗都要小一些,却比草原上的狼还要凶残一些。
幸好叶小天三人处在下风口,那几只豺狼又专注于树上的猎物,没有嗅到他们的气味,也没有发现他们,否则他们三人只怕就要饱以狼腹了。
树上有一只动物,叶小天更不认识了。这只动物胖嘟嘟的身子,短短的尾巴,通体由黑白两色构成,看着像熊,却没有熊的凶狠,反而有种憨态可掬的可爱。
在几匹豺狼的低吼咆哮声中,它笨拙地攀高了一些,扭头往下一看,就见一颗圆圆的大脑袋,圆脸上好像画了两个黑眼圈,即便正身处危险之中,看着也是一副囧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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