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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番外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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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我们的幸福生活》

三年后,春末夏初的清晨。Du00.coM

沈先生抱着沈太太睡得正熟,享受着周末难得的懒觉,阳光透过窗帘撒到他们身上,女人的小脑袋埋在男人宽阔的胸膛里,匀称而平静地呼吸着。

正在这时,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生生也。

小男孩穿着一套舒适的棉布睡衣,上面印着水果样式的图案,才三岁的小孩子已经是一副帅哥胚子了,剪着西瓜盖发型,皮肤白皙,水灵灵的内双眼睛与沈凉清如出一辙,圆鼓鼓的小脸蛋,尖细的下巴,眼睫毛浓密而卷翘,光着小脚丫,此刻已经爬上了他们的大床。

小孩子的声音稚嫩而好听,如同铃铛一般,带着刚睡醒慵懒的味道,奶奶的,“爸爸妈妈,不许睡了,说好要陪生生出去玩的。”小孩子抱住爬上沈凉清裸露的胳膊,在他耳边撒娇。

结果熟睡中的沈爸爸一只大手将他拨到一边,“生生,别打扰爸爸妈妈的清梦,回小屋跟泰迪熊玩。”

“生生不要,”小孩子眨巴着大眼睛,嘟着红殷殷的小嘴,“生生不爱爸爸了。”

沈凉清这才揉了揉眼睛,伸了个懒腰,一把抓起自己的儿子,如同拎小鸡一般,将他抓到自己的胸膛上,溺爱地说,“生生又淘气了。”

小孩子盘着腿坐在爸爸坚实的小腹上,小手抓着他的胳膊,脸蛋凑近他,两人大眼瞪小眼,“喏……早安吻……”小孩子指着自己的小脸蛋说道。

沈凉清轻轻一笑,往他的脸上吻了一下,“生生想去哪里玩?”

小孩子点着自己的下巴,装模作样地说,“我要去游乐园。”

“问问妈妈想不想去。”沈凉清说道。

小孩子乖乖地点了点头。慢慢爬到叶小溪的身上,抱住她,木马木马亲了起来,“妈妈,妈妈。快醒醒。”

叶小溪被他吵醒,小孩的身上特有的股奶香味,她张开双臂抱住了自己可爱的儿子,“乖儿子,怎么了?”

小孩子撒娇,嗲嗲地说,“妈妈,我想去游乐园,爸爸让我问你。”

叶小溪望着自己可爱的儿子,忍俊不禁,“生生哪里想去游乐园?”

小孩转了转眼珠,指着嘴巴,眼睛和耳朵,说,“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想去。喏……还有生生的小脚丫。”怕他们不信,他煞有介事地晃了晃自己的脚趾。“其实呢,生生知道爸爸妈妈肯定也想去了,对吧妈妈!”

叶小溪特别享受他叫她妈妈,清脆的,不带任何犹豫的声音,仿佛她是他一生的信仰,这让她有一种满足感,想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拿给他。她勾了勾孩子的鼻尖,说,“生生,快去洗漱,吃完早饭,我们就出发,好不好?”

小孩子乖乖地点了点头,从床上又哼唧哼唧爬了下去,光着小脚丫走到门口,认真地说,“爸爸妈妈要快一点哦。”

沈凉清笑着说,“知道啦。”

这便是他们现在的生活,一个简单的三口之家。三年前,李淼在那次爆炸中当场死亡,连尸体都炸成碎片,最终落了个什么都没留下来的后果。

巨大的波折后,那个在保温箱里躺了多天,气息依旧微弱的小男孩终于坚强的活了下来,沈凉清抱着还在襁褓中的他,说,取名叫重生吧。

沈重生。

于是,父亲一发话,小生生的名字便也定了下来。

由于是早产儿,他的身体比其他的小孩子更弱一些。几个月大的时候经常生病,整夜咳嗽,叶小溪每次听到他的咳嗽声,心都会揪着疼,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

后来经过不断的治疗,随着小生生的长大,身体也终于渐渐健康起来。

现在的小生生越长越好看,遗传了父母的优良基因,从小腿就比一般小孩长,一张精致完美的小脸,任每个人见到,都会夸赞一番。

后来连六岁的杜欢欢见到他都会不好意思的脸红。

小生生天生萌得惹人喜爱,他踮着小脚尖,吧嗒亲上欢欢的脸蛋,说:欢欢姐姐,你拉着我,我们一起去买糖果,好不好?

欢欢点头如捣蒜。

一家人平淡地过到现在,叶小溪和沈凉清也很少吵架,女人的心思细腻,总爱在一些小事上闹别扭,沈凉清当然不会跟她计较,他宠着她,依着她。

就在她为了小生生的病,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他就会抱着她,轻声安抚她,让她知道,她还有他。什么都会过去。

吃完早饭后,沈凉清驶着车,一家人往游乐场走去。

小生生一路上很是开心,望着窗外的风景,哼着儿歌,微风将他的刘海儿吹了起来,“妈妈,为什么我的名字叫重生呢?”

“怎么了?”叶小溪扭过头,望着后座上的儿子,问道。

“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叫我重(zhong)生。”

“呃……”可能生生爸取名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叶小溪想。

开车的生生爸平静地说,“下次你就告诉他们,‘重生’是凤凰涅磐的意思,如果他们非要念‘重(zhong)生’,就说,你是举足轻重的小学生,比他们都厉害。”

小生生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到了游乐园,小生生拉着叶小溪冲上了各个玩具器械,玩的很是开心。

过山车上的小生生用稚嫩的声音,大声叫着,“妈妈……妈妈……嘿嘿……好好玩哦……”

叶小溪则担忧地喊道,“生生,抓紧了,不要乱动。”

沈凉清在外面看着他们笑得很开心,突然觉得心里满满的,这便是他要幸福了。

平静,安稳,有她,有他,就够了。番外二:《杜少煜美国漂流记》

杜少煜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异国大都市,放眼望去,全是金发碧眼,身材高大的白种人,道路两旁林立着高楼大厦,如同笔直的针一般,直指天空。

高楼上挂着各种长相精致模特的海报,马路上行驶着各种各样的车辆,他们操着自己根本听不懂的语言,语速飞快地交流着。

这便是美国东部最为发达的城市——NewYork。

他深深地抽了一口气,使劲攥了攥拳头,望着这个海滨城市上方的天空,这便是他以后要生活四年的城市。

作为一个异国人,想要融入这个城市是不容易的,首先白种人天生有一种优越感,种族歧视在这个国家司空惯见。

其次,语言不通,杜少煜从未认真学过英语,在高一高二打基础的时候,他每天上课睡觉,当时有一种反正以后又不出国,学什么鸟语的心态。以后,能一辈子厮混在B市,他就心满意足了。

可没成想,在高三,他‘名义上’的父亲,杜方正正式通知了大学让他出国的消息。

虽然肯定会考虑到语言这个问题,但总觉得会说“hello,howdoyoudo,”就够了,整那么多没用的干什么。

当然他也没有太过排斥这个安排,早就厌倦了那个没有一丝温暖的家庭,早走早好。

杜少煜在郊区找了个安静的房子,有一位年迈的房东太太,到大学报道完,也算安定下来。

可,他却不知道,异乡之苦才刚刚开始。

虽然他在B市算是有名的富二代公子哥,但是,到了这里,连屁都不是,说钱么?比他有钱的多了去了,这里可是世界之都,最不缺的就是,钱。

还有,他的一副妖媚的长相,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新入学,便有女孩子看上了他,但是,杜少煜骨子里还是比较传统的,对洋妞没什么兴趣,他看着跟他身高不成上下的漂亮美国女孩,笑了笑,用蹩脚的英语说,“Ihaveagirlfriend,inchina,sorry,sorry!”

女孩纵了纵肩膀说,“Idon’tknow。Icanbeyourgirlfriendinamreica。”

杜少煜目前还没开放到这个程度,于是,嘿嘿一笑,“sorry……sorry……”撒腿就跑。

但是,后来的几天里,那个女孩一直缠着他,杜少煜每次放学都要在门口偷偷瞅几眼,看没有人,才敢走。

这天,几个强壮的美国男孩截住了他,气焰嚣张地将他堵在角落里,叽里呱啦地叫唤了一通,杜少煜只听懂了一句话,“Iwanttobeatyou!(我要揍你!)”

然后,拳头如雨点一般砸到了他的身上,杜少煜捂着自己的脑袋,没有其他的感觉,只是疼。

甚至连他们为什么打他,都不太清楚。

过了手瘾之后,男孩们走了,留下杜少煜一个人,扶着墙,缓缓站起了身,揉了揉自己的脸,心想,这次准他妈破相了。

他将背包重新背到肩膀上,抬眼看到了那个美国女孩泪眼朦胧地站在他面前,不停地说,“sorry……sorry……excuseme……”

其他的他也听不懂,隐隐约约这件事跟女孩有关系,他只是挥了挥手,拍了拍身上的土,自己走了。

慢慢地,学生说话,杜少煜也能听得懂了,也会对两句复杂的英文,还好总能交到了朋友了。

在这里他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开放,派对上,男生和男生缠绵在一起毫不羞涩的唇舌纠缠,着实亮瞎了杜少煜的钛金眼。

甚至还有美国男孩追求他,杜少煜他灼灼目光被吓出一身冷汗,赶紧跑出了派对。

男孩在他身后骂了一句,“Fuckoff!”

一年过得很艰难,其间受到过种族歧视,上街买东西总是被狠宰,但也不是没有希望,还好他能与当地的美国人正常交流了。

每次凉清给他打电话,他都会忍住不掉眼泪,死死咬着牙齿,告诉他,他过得很好,然后,假装很轻松地问候他过得好不好,再装作不经意地提起那个让人温暖的女孩儿。

听到凉清好听的声音对他说,你说小溪啊,她挺好的。今天她穿了一件鹅黄色的薄毛衣,挺漂亮的。然后讲,她今天又干了什么什么傻事,云云。

他听得出凉清的语气是幸福的,陶醉的,享受的。

而他,则是相反。眼泪会掉下来,但是声音绝对不能让他听出任何哽咽,绝对!

挂了电话,他躺在床上,凝望着美国晚上的夜空,久久不能入睡。

直到一年后,陶桃漂洋过海,来到这个经济发达的国家。

杜少煜见到她居然愣了。眼睛里噙着泪水,看着她一身清爽地站在机场口,视线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你丫怎么来了?谁特么让你过来了。”

陶桃丢下行李,径直冲过来,扑到他的身上,“杜少煜,我他妈想你了。”女孩子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了下来,死死抓着他的T恤。

“你丫赶紧滚回去,来这里干什么!”他大声骂着,心里却是开心的。

“我不滚,我要陪着你,”她红着眼睛,倔强地说,“我喜欢你的啊。喜欢你好多年了。”

“别给我扯犊子。”杜少煜将她推开,“哪来回哪去。”那个时候,他真的还不是特别喜欢陶桃,对她的感情只是比普通朋友好一些。

“我就不回。”

“不回是吧?别特么跟着我!”

“就得!”

“再跟着我,别怪我不客气!”

“你不用对我客气。”

于是,房东太太那里入住了一个中国女孩。杜少煜终于不用吃健忘老太太做的饭了,有了陶桃美厨,她会做各种各样的中国菜,杜少煜又重新感受到了祖国独特的风味,真的是很亲密呀。

陶桃每天陪他一起上课,她学习比杜少煜好,做的笔记也自然比他周全,晚上回家后,为他补习听不懂的功课,直到这并不笨,却总是三心二意的少年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洗干净的衣服搭在阳台上,里面当然会有他的衬衫,散发着清香的气息,每次杜少煜穿在身上,都会想起陶桃温暖的双手泡在洗衣盆里的样子。

此后,她照顾着他的饮食起居,事无巨细。

直到那天晚上,杜少煜得了轻微的感冒,她去药房为他拿药。杜少煜劝她,这么晚了,就不要去了。

可是那女孩固执的很,自己单独出了门。

再后来,她就没有回来。杜少煜一会儿看一下表,一会儿看一下,直到午夜了,女孩还未回来。他焦急地披上外套走了出去。

秋日的天气清凉。

找了半天,在一个小巷里看到那女孩如同流浪的小猫一样,蜷缩成一个小球,她抱着被撕得破烂的衣服,将头埋在膝盖里,低声啜泣着。

杜少煜知道是出事了,他假装平静地蹲下身,抚摸着她的脊背,说,“阿花,你怎么了?”

女孩的身体明显缩了一下,抬起头,眼睛肿的就像两只核桃,激动地捶打着他,大声嘶吼着,“别碰我!你给我滚!你这个混蛋!滚!滚!”

“你他妈给我看清了,我是杜少煜啊!”杜少煜抓着她羸弱的双臂,使劲喊着,只是没发现自己的眼睛中,也有泪水掉了下来。

“滚……别碰我……你们好脏……都不要碰我……呜呜呜……”从阿花的绝望里,他读懂了在她身上发生的可怖的事情。

他紧紧地抱着她,哽咽着说,“不要怕,我是少煜,别怕了,好不好?”

女孩没有再推开她,他能感觉到她的全身都在颤抖着,亦能感受到她的恐惧。就像频临在死亡边缘的人,满满的都是悲凉。

那时,他就想保护她,让她永远不再受欺负了。

将她送到医院后,她的情绪很不平静,有时候,喝着喝着水,就将杯子砸到地板上,吃着饭,将饭盒丢到护士的身上,大吼着让护士滚。

杜少煜一直陪着她,照顾着她,她情绪不好的时候,打他,甚至咬他。他就这么忍着,抱着她,直到她稳定下来。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天气里,陶桃终于平静了下来,那天,杜少煜望着阿花纯净的脸颊,说,“我们在一起吧。”

她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得比阳光更要灿烂。

那时候的杜少煜长大了,阿花也长大了。也更懂得了珍惜。

再后来,他们走到了一起。两个异乡人,在这个国际欲望都市,相互取暖,共患难的感情更加坚固。

杜少煜享受这种生活,以为这种简单而平静的日子会继续下去,没成想,某次,他登陆邮箱,看到沈凉清给他发来的邮件。

只有简单的几行字,没有生涩难读的字眼,却让他盯了半天,直至眼睛疼痛,掉下眼泪。

少煜:你的父母出了事故,请早日与我取得联系。速度回国。

事故?会是什么样的事故,他的父母,做了那么多坏事,早该受到惩罚了。恶狠狠地想。同时,却有阵痛传入大脑皮层,震得头皮发麻。

他承认,当时,他是恨他们的,恨到骨子里的那种。

陶桃的情绪还不是特别稳定,所以,他毅然决然的留了下来。

这一留便是三年,再回国,已是物是人非了。

他也曾后悔,无奈了,可是,一切都错过了,才直到珍惜,这是给他的惩罚。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无论何时,陶桃总会留在他身边,安慰他,照顾着他。

直到杜欢欢出生,他才知道,他的幸福终于铺天盖地而来。无人知道他是有多庆幸拥有现在的生活。

关于父母,他早就已经原谅了他们。就在坐上飞机,飞离祖国的那一天。

都过去了。一切的悲痛,在时间的洪流里,消失殆尽,沉淀过后的岁月,让未来更加澄澈、透明。

嗯,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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