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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回 救人救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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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难料,我也从没想过会遇上师父然后走上猎妖师这条不归路,在我二十岁之前都是一个平凡的人类,认认真真的活着,为了一个功名而四处奔波。读零零小说

有时候,做一个猎妖师真的很寂寞,当你活的越久,看到的东西越多,你就越寂寞。

我不知道我的寂寞从何而来,我找过一个木渎镇的算命大师,他很老了,但比起我他还是嫩了。

他说我在五十岁的时候会飞黄腾达,加官进爵,我一笑了之,这孩子都不知道我已经两百多岁了。不过我还是给了他仅有的一些银子,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恩怨分明。

所以,我是一个不会被仇恨蒙蔽眼睛,不会被一点点的打击就失去自我的人,我的目的是守仙,九天之上逍遥自在。

白衣给了我三粒药丸,每隔三个月服用一粒,断了十三条筋脉,着实变成一个奇怪的存在了。愣愣的接过这三粒红色的药丸,这白衣的态度让我感到很不舒服,就好像他需要我的帮助,需要一个三百年道行的人帮助。

何况这三百年随时都可能永远止步于三百年。

白衣永远都在背负双手,不知道是在哪里养成的习惯,不过这样他更加适合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带着一丝忧郁的气质望着天空一角。在得知我是被颜西良打伤后,白衣脸色变冷:“颜西良,玄阳居士的弟子,三千年道行,法宝是射日弓。”

看来他们对彼此都熟悉的很呐,我郑重的点头:“你试想一下,一个三百年道行碰上十倍于他的三千年道行,除了被狂揍,还能怎么样?”

“呵呵,莫急,这颜西良本就心地不正,做一个猎妖师他已经在几百年前就不配了!可惜也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放心,等你伤势完全复原后我会带你去讨一个公道!”

何止一个公道,我要他玄阳山鸡犬不宁!

不过我不会说出来,历史上都流传着一句话:一人做事一人当,颜西良如此对我,但只能找颜西良一个人出气,如果我说出这样的话,一定会被口诛笔伐的。历史上很多人都淹没在口水的洪流中,大唐中的一代名将如此,第一宰相也是如此,一千五百年来,不知多少人被这口水的洪流杀的是丢盔卸甲。

“九个月后,你可以来空桑山找我,我叫歌沫若。”

看着他的背影,白衣飘飘,却也有一种岁月的孤独藏于其上,或许这个歌沫若也是一个孤独到了极点的人吧。我收好这三粒药丸,朝着歌沫若的背影大声喊道:“我叫傅东来,东边走来的东,西边走来的来。”

歌沫若摆摆手,头也不回的消失在我的视线里,道行高就是不一样,可以在眨眼之间就行走几百里。

甩甩头,我将脖子扭了一下,传来的‘波波’声伴随我回家的路,回家,木渎镇。

我不知道颜西良带着冷若萱去哪了,可能是去了玄阳山了吧,冷若萱的如此态度让我心寒之下再也不相信她;不管她是守仙也好,还是别的身份也罢,从此在我心里她只是一个贱货的代言词。

别让我碰上这对狗男女,不然……

不然我就走不动了,迎着日头,艰难的拖着步伐在赶往木渎镇的路上,一连走了一天一夜,都没有碰上猎妖师。

第三天傍晚,我停在了一条河水旁,这就是离木渎镇一千里外有名的‘恒河’,听闻是大唐中的宰相被口诛笔伐后来到这里投河自尽。但大唐的百姓却一直无法忘怀这位公正不阿的宰相,于是就将这条河取名为‘恒河’。

望着滚滚而流的恒河,那奔腾而下的气势仿若天地之怒,我张开双臂感受着这大自然的气息,恒河在发怒,洪流奔腾不休。

听说恒河之前的名字叫什么草泥河,反正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名字,自从改成恒河后,不仅大气许多,也非常方便于人记忆。而这恒河附近特产一种动物,名叫‘草泥马’,当年未改名之时这河也是因为草泥马而来。

草泥马,高贵气质的象征,大唐中有钱人基本上人手一只,若是没有这草泥马坐镇,就不配在大唐中做一个有身份地位的人。

听说大唐中的皇帝身边圈养了一屋子的草泥马,真是草泥马一家啊……

其实我也想拥有一只草泥马,但师父告诉我,草泥马不喜欢被人拘束,它们喜爱的是自由,就像猎妖师一样。所以我到现在都没有拥有草泥马,不过也无所谓了,一只草泥马最长也不过是活三十年,如果我养一只草泥马,每过三十年就要换一次。

就好像讨了一个老婆,有了感情了,正要如漆似胶了,老婆没了……

感受完这恒河的气势,我信步沿着河岸走去,河水在这个季节不会很干净,常常有大雨让恒河变成黄河。听说宰相投河自尽后,不少拥护宰相的百姓也都在这里随着宰相去了,记得那一次被史书记载在内,可只写了三十人。

民间流传:五百余人。

不过那时候我还没有出现在大唐中,或许还在那一辈子没有投胎吧,没有见过当年那壮观的一幕。五百余人齐齐跳河自尽,这是多么的壮观和震撼,像蹴鞠一样的跳水比赛。

不过我也曾救过跳河自尽的人,木渎镇就是在一个四面环水的岛上一样,三面都是湖,只有官道从木渎镇外经过。木渎镇拥有住户约千户,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大镇了,所以每年跳河的人也相对的多。

我不猎妖的时候,除了去河里给行船凿洞之外,就是去救人。

我不是去救人,就是在去救人的路上,或者在凿洞。

恒河并不是每一个地方都是奔腾不休的,也有水流较缓之处,因为河面平直且大,水流倾泻来之后就慢慢的缓了下来。我踏上河边的亭子,这是一个废弃的渡口,已经五十多年没有人用过了。

看着这景色,我不禁诗兴大发,当年可是要进大唐中赶考的节奏,当下就一撩裳,手一指前方的河面,朗声道:“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金丝愁华年,形单影只难相顾,只羡鸳鸯不羡仙!”

果然是好湿!

等等,我看着河面,一个黑色的物体漂浮而来,但我是猎妖师,看到了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如果是普通人,定然不以为然,可我看到了那黑色物体下的一张脸,当然那不是水鬼。顿时想起了我曾经救人的激动场面,脚尖一点直奔河面,单手一抓之下就将那人提了起来,回到了亭子里。

人间有江湖,那些活个百八十年的大侠都能在河面打个来回,我一个猎妖师如果不能就干脆去撞死好了。

看着奄奄一息的她,我叹口气,一个人要到什么程度才会想不开去自杀呢?伸手一指点在了她的太阳穴,发力之下让她嘤咛一声悠悠转醒。黑色的发丝挡住了她的面容,水滴不断的从发丝上滴落,在地面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水滴拍打着地板,滴答滴答滴答滴答,这女人干嘛要自杀?滴答滴答滴答滴答,莫非是有苦说不出话?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我必须要救她一把……

竟然还哼出节奏来了,我不愧是一个完美的诗人,还是一个曲调大师啊,看来有必要去大唐中和那个写征服的男子一争高下了。

女子醒来后一脸惊恐的看着我,双手护在胸前,慢慢的挪向角落。

我抱手在一旁,护着胸口干嘛?难道以为我会非礼你……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货色。一脸的不爽,道:“对救命恩人不需要这样吧?我可是刚才救了你,否则你必死无疑。”

“谁要你救,你以为你是谁啊!我本来就是找死的,干你什么事,救你娘个头啊。”

这女子的脾气当真暴躁,可惜我已经很久没有娘了,更不知道我娘是谁,在我的记忆里,就没有家和爹娘这些词汇。

走过去就是一巴掌,虽然我没有娘了,但不可能是石头坑里蹦出来的吧!女子捂着脸恶狠狠的盯着我,破口大骂道:“老娘做鬼也不放过你,你竟然敢打我,你真的打我!”说到最后竟然哭了起来。

打你怎么了?我居高临下的看着这女子,面无表情:“打你不过是让你醒一醒,有什么大不了的要去寻死呢?说出来吧,说不定我能够帮你。跟你说白了,我别的不在行,但帮忙是最在行的,跟我说准没错。”

有时候行侠仗义也是不错的选择。

“你帮不了我,就让我去死吧,我死了就一了百了了,老娘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那小兔崽子尽管到处去勾搭。”

我眉头一皱,这好像是小三和原配之间的竞争,不过这女子输了,输的很彻底才会去自杀。可没有什么是注定的,哪怕输的一败涂地,只要你坚持到底说不定就能反败为胜。

蹲下身看着这眉目姣好的女子,嘴角一扬,我温柔的开口说道:“有我在,保准你赢回来,傻孩子,寻死不能解决问题,但在找死之前,让他唱一首征服绝对是最佳的效果。”

征服?女子抬起头,这一次她不再凶狠凌厉,而是懵懂的看着我,随着我的眼珠转动而转动眼珠。

语气尽量温柔:“没错,征服,让他跪下来唱征服,这才是完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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