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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返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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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有一些事儿还真不是用正常的思维能够想明白的,就比如说我吧,已经活了快三张的年纪了,还是很多事儿都没有想明白。比如说,为啥有人天生下来就拥有着用不完的财产,有的人出生下来就会背负着一堆的债务?不过这两种人都不是我,我只是替他们纳闷而已,我最最想不明白的事情是为啥那些还不到二十岁的人都当爹当妈了,可是我还是孤家寡人一枚?好歹我也是小老板了啊!

这个小老板可不是吹牛逼的,在我的旗下有一个不错的大买卖:兴旺——食杂店!

好吧,只是一个食杂店而已,但是别看他外表是一个食杂店,可是分上下两层的豪华办公区。嗯,其实上层是一楼,里面自然就是和其他食杂店相同的,陈列着什么柴米油盐之类的。但是下层可是别有洞天。那是一个地下赌场!

别担心,哥不是不守法的人,而且说地下赌场真有点大了,也就是东北人经常说的麻将馆子,一些出租车司机无聊了到这里玩上几圈,或者是住在小区中的大爷大妈们闲的无聊了,到这里来进行点运动而已。我承认,我又吹牛逼了,这个毛病总是改不了。咳咳,上层的食杂店还真的是我租的,但是下层的麻将馆,是别人租下来的,一个老爷子,他才是“地下”的老大。

今年的天气还真是有点反常,这不,还没有进入到六月份,已经热的好像是盛夏三伏了,真是不知道会到了真正的盛夏时节会变成什么样子。晚上到了半夜十二点多,我还在路上晃悠,因为白天的燥热只有在午夜时分才能够彻底的静下心来。可是也不能总是在大街上晃悠啊,这半夜三更的,虽然城市中到处是灯火通明,可是总感觉到一个人这么溜达着,有点不正常,最起码有两辆警车在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坐在车中的警察都用审视的目光看了我N次了,估计如果有第三辆警车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一定会有警察下车,主动和我打招呼,比如说询问我身份证啦,家庭住址啦之类的琐事的。我是怕麻烦的人,既然已经预料到了这种麻烦可能会发生,还是老老实实的回到自己的租住屋中比较好。

刚刚走到了楼道门口,一阵的凉风吹过身边,让燥热好像在瞬间一扫而空,顿时神清气爽了,不过听到了风中传来的哗啦哗啦声,还是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黑洞洞的楼道门口的旁边挂着一串纸钱,在夜风中来回的晃动,别看这些纸钱看着好像没有什么生命似得,可是怎么瞅着都让人感到有点慎得慌。

我住的这栋房子是一个高层,二十三层的,前两天楼上的一个老太太去世了,据说已经快九十了,这应该算是喜丧了。儿女也算是孝顺,说好了一定要给老娘好好操办一下后世。至于这些儿女是真的孝顺,还是那种活着不孝死了乱叫的家伙就不是非常清楚了,反正还真是热热闹闹的办起来了。现在老人还没有出殡,按照东北的习俗,门上是要挂着纸钱的,而且在楼道的旁边还放着丧盆。

哥是个唯物主义者,不要问我到底是不是纯粹,问了我也拒绝回答,所以对于门上挂着的这些东西还算不上特别的恐惧。因此在振作了一下精神之后,还是大步的走进了楼道中:

“大爷的,天气这么热,你们真睡得着,不会和我一样在大街上晃悠一会儿么?”

在心中我暗自的诽谤着,总是感觉到身后好像有动静,可是又不敢回头,快走了两步,过了单元门洞一转弯就是楼梯口。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我就沿着楼梯向上跑,忽然感到好像重重的撞在了什么东西上:

“哎呦!”

一声痛呼,整个走廊中只有我一个人的惨叫在回荡,让我硬生生的将后半截惨叫咽回到了肚子里:

“真是没有公德心啊,谁又把声控灯弄坏了,物业也真是不负责任,这灯都坏了,怎么也没有及时的修上啊!”

心里边早就将那些十恶不赦的破坏王和尸位素餐的工作人员给埋怨了个痛快了,貌似只有当我撞到了墙壁上的时候,才发现楼道上没有了声控灯的事实。

有哥们可能会奇怪了,我住的是高层,为啥不做电梯去呢?你傻了吧?告诉你,走楼梯可是一种锻炼身体的好办法,貌似有无聊的前辈好像还总结过,好像爬一层楼梯可以增加多长时间的寿命来着,这个我记不住了,但是一定有人说过。根据?别扯淡了,这年头的人说的话,有几句是有根据的。

我之所以走楼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那就是,奶奶的高层,从走上电梯开始,五楼是第一站,而且还要用电梯卡才能够乘坐,而哥,住在三楼,除了走楼梯好像没有第二种选择了……

走过了两个转角,心中的骂声已经转移到了嘴巴上小声的嘟哝了,声控灯坏掉的可不是一个,貌似我住着的整个单元的声控灯都集体阵亡了一般,我的喉咙都快喊破了,只看到在距离我非常非常遥远的上空有隐隐约约的光线传过来。目测那个位置至少也是在五楼以上了。

“大爷的,五楼以上的早就做电梯了,声控灯作用最大的是我们五楼以下的居民啊!”

不管我怎么埋怨,眼前的都已经成为了既定事实了,只能硬着头皮向前走,感觉身上的汗毛好像都要竖起来了。忽然,我猛的站住了脚步,小心肝忽悠一下子。因为我看到了在前面的楼梯的转角处,有一束白花花的东西放在那里,在这漆黑的走廊中,那一小簇白花花,怎么看着都有点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努力的给自己壮了壮胆子,好像眼前看到的东西是一个定时炸弹一样的走了过去,在我走到了那一小簇白花花的东西面前的时候,我的心脏差点没有直接从嘴里跳出来。一束白色的花放在了楼道转角的位置。

在国人的心目中,白花,咳咳,即使我不说,大家也都懂得。唯物主义?谁这个时候和我说唯物主义我和谁急。

一路小跑我就飞奔到了自己的家门口,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回头想身后看看,昏暗的灯光中什么都没有,一片的安静,只有我跑动时候留下的脚步声还在楼道中回响着。

“切,有什么好怕的,人啊,就是没事的时候自己吓唬自己寻找刺激,不就是一束白花嘛!”

在我用颤抖的手摸出了钥匙,并听到了锁芯中发出了喀拉一声响的时候,心中如是想到。猛的推开了房门,用几乎比狸猫还要灵敏的速度冲了进去,然后砰的一声将门重重的关闭上。然后让自己整个人都贴在了铁门上,享受着从铁门上传过来的清凉,一颗心才算是正式放回到了肚子里。

忽然我就感到有一只手好像重重的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啊!”

大喊一声猛的回头,整个人都几乎直接跳起来,已经不是头皮发麻,汗毛起乍的那么简单了,在感受到手放在我肩膀上的时候,说我已经是魂飞天外也丝毫都不过分。

在我猛的转身之后,看到一个白色的身影站在我的身后,让我差点再一次的喊出声来:

“你能不能别喊了,小心左邻右舍报警,说我们扰民!”

随着低沉的说话声,客厅中电灯的开关被人咔嚓一声的打开了,这才看到,一个穿着白色的短裤短袖的家伙就站在我的对面。

“你大爷的,半夜三更你站在客厅里面,穿着一身白也就罢了,还不开灯,你成心玩我是不,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冲着这个比我足足高出了一脑袋的家伙,我破口大骂,别看这家伙有点膀大腰圆虎背熊腰的味道,可是哥还真不怕他,这小子经常都是被我欺负的选手,当然,仅限于是在嘴巴上。动手?哥可是谦谦君子,向来都是动口不动手的。

这个家伙是我的死党,叫做林浩。我们两个从小学就是同学,之后初中,高中都是同学,就是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本来上大学还有机会做同学的,因为我们两个报考的也都是同一所大学,可是我们两个都没考上,所以没有大学的缘分。我离开学校之后,就在省城中转悠,几年下来也算是小有点积蓄,所以盘下了一个兴旺食杂店养活自己,而林浩则是老老实实的留在家里跟着他老爹种地为生。

前段时间,我的合伙人,也就是租用了地下室开麻将馆的黎叔说年纪大了,想要找两个踏实稳重的汉子来帮着打理一下,于是我就把我的这个死党介绍过来了。因为他在省城里还没有住的地方,所以非常荣幸的在我的蜗居中下榻了。

受到了我的斥责,林浩满脸的委屈:

“我是睡了一觉出来上厕所的,还没来得及开灯啊,正好你回来了,我还有事儿想要和你商量,我想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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