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重芳请支招
计元嘴里骂着,心里可有些不平静了。Du00.coM
因为他发现越陌对王谢极为重视,重视到自己的劣迹都不敢让对方知道的程度,这王谢究竟什么来路?
“世叔,世叔——”越陌忽然想起一事,得意笑道,“世叔这是又在转移话题么?”
计元噎住,这小子胳膊肘往外拐!
他反应也快:“不对,我被你们这么一折腾差点忘了来意,小孩儿呢?你什么时候当的爹?孩子的娘是谁?孩子怎么会失明?那女子……在哪里?”他本来想问“孩子的母亲是否处理妥当”,话到嘴边还是改了口。
他生了怀疑之心,便因为这小孩儿长得太像越陌,而做平常人家打扮。如果是越陌吃干抹净,女方偷偷把孩子生下来,便要好生琢磨其用意了,是故意留种,为了扶植一个世子妃,将来孩子继承王位?还是政敌故意为之,败坏天家名声?抑或只为敲诈一笔家产?还是想扶植此人,将来与天家作对?
毕竟小世子还未成亲,虽说这私生的孩儿没有登上王位的可能,但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并非不能通融。
是以计元一定要查出这孩子背后有什么势力。
但他种种想法中,唯独没有眼下这种:越陌与养小孩儿这家相熟,关系看来非常的不错。
那么就是越陌托这人养孩子了,自己人说话办事就都省心了,而另一套疑问又浮了上来。
“还有,你得给我老实交代,偷摸养这个小孩,是怕父母责怪?还是不方便你出去猎艳?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再说王妃王爷都是通情达理之辈,有什么难处不能解决,非要你自己偷摸养孩子?”他才不信偌大宓王府养不起一个小孩子,既然是越陌故意为之,其中会掺杂何种心思?
总算有心,还知道收敛,没养在洛城。人选找的也合适,有个大夫随时看着,别的不敢保,身体是不成问题了,而且一个大夫也顶半个书生用,进退举止还能讲些规矩。虽说这“神医”二字可能有些夸大其实,但是小孩儿养得白胖胖活泼泼的,除了失明也没看出来什么毛病,还算不错。
不过护卫就差了点,虽说忠诚护主为人可靠,显露的功夫很是不错,脑筋转得快会施计策,性子也体贴,小孩儿挺喜欢的,可是走在街上形迹可疑,还是个哑巴,叫人怎么交流?越陌手底下没什么能人,不会找他爹娘借人手吗?最起码也找个能说话的来啊。
越陌见他眉毛每问一句就一上一下跳动,笑吟吟道:“世叔,我办事,您放心。”
“我放心不了——你说你平时胡闹也就算了,突然跑边城去,战场杀敌是好事,可谁也没让你连小命都赔进去!带着伤还四处乱跑,伤口好了就立刻去景秀楼?还有,要不是我发现这个小孩儿,你打算瞒多久?啊?这孩子至少两岁了吧,现在长得就这么像你,将来那还了得!还有,孩子的眼睛到底是怎么回事?谁干的?报复回来没有?”
宁芝夏早在王谢上楼的时候,给林虎峰使了个眼色,两人悄没声儿走了,二楼只有计元和越陌两个人,是以计元虽然没有压低声音说话,平常音量也不会被人听了去。
而林虎峰跟着宁芝夏离开以后,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去找裴回。
他敲了敲王谢的门,开门的是那个哑巴侍卫。林虎峰瞬间精神了:“大哥,你功夫不错啊,而且气息内敛,我之前都想不到你是这么一个高手,有时间较量一番?”
——他并非下盘不稳之辈,而对方能毫不费力一把将他拉过来;在面对包围的时候,又能轻轻松松躲开两人夹击突围而出,那诡秘的步法实在令人叹为观止。林虎峰见猎心喜,又惦记切磋了。
叶七低眉垂眼,让到一边,他正在向王谢汇报情况,林虎峰是中途被他拉过来的,中途又被他打发去搬救兵了,他才是从头到尾经历一切的人,又涉及到小康的安全,自然汇报的从头到尾详详细细。
见林虎峰主动要求切磋,叶七最先想到不是别的,是吵醒小康的那一嗓子。
他并没有应答,毕竟这是主人的好朋友,只是指指王谢,表示他只听王谢安排。
然后就飘身出去了。
“虎峰?”王谢正蹲在地上,哄小康拿着盲杖探路,两人之间横放了个凳子,地上还横七竖八摆了点别的小东西。
“重芳,”林虎峰走过去也蹲下,拍拍手,“小康来林叔叔这边——重芳,你看人看得一向挺准的吧。”
王谢愣了一下,林虎峰怎么忽然提起这个?
还好林虎峰说话没有什么吞吞吐吐的习惯,接着便问:“你觉得,有气质、聪明、大方、温柔、体贴……嗯,还有会做饭——这些里面,我比较符合哪一个?”
林虎峰的疑问真要回答,简直不能再容易。
王谢听完了,叹口气:“虎峰,你自己还是很有特点的,何必琢磨这个呢——来,小康,前面过不去该怎么办呢?”
林虎峰闻言,再笨也能听懂人家这是什么意思。自家人知自家事,他自己也明白,抓抓头发,同样叹口气:“我知道自己这几样一样不占,照猫画虎学点是点成不?”
王谢也没多问,想了想:“最容易学的啊……做饭最容易,剩下的可就不好学。我觉得,你说的前几样:有气质和聪明大方,这三个短期内是学不成的,得拿无数经验堆积,不过温柔体贴这个还不算太难。你要是真想试试看,就得找个温柔体贴的人,看他是怎么行事的,然后自己揣摩。”
“这管用?”
“自然管用。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日日耳濡目染,也就会了。”
“那我跟谁学?”林虎峰追问。
王谢目光盯着小康,顺口反问:“难道不是容翔?”
“这个嘛……”林虎峰很为难。
王谢很奇怪地看他一眼:“难道你觉得容翔还不够温柔体贴?”忽然恍然大悟,“是了,容翔毕竟是男子,总有些疏漏之处,我再想想……不如,你去跟菲菲学。”
“菲菲?”
“你想,莫公子每天都是菲菲伺候,不温柔体贴,能干得了这个?而且菲菲也很聪明,还会做饭!你都不用再去找厨子了!”
被他这么一提醒,林虎峰恍然大悟:“对了,刚才怎么没看见菲菲大姐?”
“她在一楼。大概在跟风依涵和阿魏说话,因为他们俩回来晚了——等莫公子过来,你单独问他,能不能让菲菲讲讲怎么做才是温柔体贴,然后跟着学学。”
“好主意!小康,过来让叔叔抱抱!”林虎峰喜笑颜开,把“翻山越岭”磕磕绊绊走来的小康拎起来转了两个圈圈,又放地上,“我现在就去看菲菲。”
“嗯。”王谢面带笑容,心想:想学着“有气质会做饭聪明大方温柔体贴”,跟自己本性完全不一样,提起容翔又别扭不想跟着,看这意思,是铁了心打算开始追了?
林虎峰为人一根筋,想到什么立刻行动,其实若是认死理,配一根筋的容翔也好。只怕这是少年热血上头,喜好新奇,一时兴起。
话又说回来,裴回也不是个没主意的,看似随和,其实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心里面清楚着呢,要是裴回愿意,他也不会拦着……不过看林虎峰这架势,大概……裴回离愿意也不远了。
裴回喜欢的类型,原本是燕华那样的,林虎峰本性跳脱,怎么可能学得成?
但是林虎峰只要掌握一个“诚”字,裴回就会喜欢。
毕竟裴回最基本的要求,凌驾于种种性格或特长之上的,就是“心意”。
而他回报的,也是一个“诚”,自己诚心诚意、全心全意,对一个人好,好到对方可以随意挥霍的地步。
林虎峰没白眼狼那么精明,应该不会随意挥霍吧。
——他要是敢挥霍,自己,加上越陌,有不下百种的法子让他后悔。
想想,林虎峰不同于白眼狼的最大区别,应该是功名权势之心。
林虎峰不在乎,裴回同样不在乎,虽然表面上一个喜静一个喜动,外人看着性子不搭,裴回那是没机会玩,更没有人带着玩,其实还是挺憧憬的。
先不提裴回在春城平时安安稳稳坐医馆,一说闹端阳就真的打打闹闹玩耍起来的事,单说最近,没看见已经跟追风好的,一人一马恨不得抱在一块了么,马术那是一日千里!
他十七岁的年纪喜静,纯属迫不得已,孤身一人没亲没故,一个铜板掰成两半花,事事都要精打细算,哪有银钱和精力出去玩闹?学的医道又以沉静稳重为先,天底下只有咋咋呼呼的病人,没有咋咋呼呼的大夫,想跳脱,自然也跳脱不起来。
这样一想,林虎峰虽然莽莽撞撞的,经常令裴回哭笑不得,但焉知裴回不是默默地乐在其中呢?
再想想上午在景秀楼,裴回跟自己说的……王谢顿时觉得两个人有些当局者迷。
有个人带带裴回也是好的,无论成不成,裴回多些经验阅历也是好的。就看林虎峰怎么处理了。
“——小康,找得着床么?想想床在哪里?”
被林虎峰拎着转过圈,一下子不容易分辨方向,小康拿着盲杖,表情有点茫然。
“拿盲杖敲敲地,听两边声音有什么不一样……”
王谢继续专心教小康。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菲菲不是透明人喔,她的用处在这里喔~~~
感谢~~~给菲菲的咨询费啦啦啦~~~~~
gyla扔了两个地雷
秋若耶扔了一个地雷